答疑:雨水管支架如何算?只算立管吗-广东
问题专业:安装
所属地区:广东
提问日期:2022-12-11 23:19:03
提问网友:小冷
解答网友:广岑
只算立管
屋面排水管 塑料管排水 水落管
工作内容: 1.埋设管卡,成品水落管安装.2.排水零件制作、安装.
问题专业:安装
所属地区:广东
提问日期:2022-12-11 23:19:03
提问网友:小冷
解答网友:广岑
只算立管
屋面排水管 塑料管排水 水落管
工作内容: 1.埋设管卡,成品水落管安装.2.排水零件制作、安装.
所属地区:浙江
提问日期:2022-12-11 23:09:19
提问网友:曹俊峰
解答网友:yylwuhan
是的
问题专业:土建
所属地区:广东
提问日期:2022-12-11 22:20:00
提问网友:晓枫
解答网友:轻舟淡月
不会,干造价的生物钟基本也都是乱的
问题专业:土建
所属地区:江苏
提问日期:2022-12-11 22:14:44
提问网友:徐工
疲劳验算构建图纸说明要采用机械连接。设计院会考虑哪些构建是需要疲劳强度的验算,想预算算的准确些,直接动力重复荷载是否考虑楼面层上的梁、板 ,基础梁、筏板 ?
解答网友:雪莲
吊车梁和汽锤基础
ICS07.060
A4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 DB53
检验检疫总局备案号:44553-2015
云南省地方标准
DB53/T670-2015
环境自动监测站防雷技术规范
2015-01-15发布2015-03-15实施
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起草。
本标准由云南省气象局提出。
本标准由云南省气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YNTC 04)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云南省雷电中心、昆明市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兆华、李晓铭、冯晖、庄嘉、芮希攀、邓波。
环境自动监测站防雷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自动监测站雷电防护的原则和要求、雷电防护区的划分、环境自动监测站选址的防雷要求、内部及外部防雷装置的设置和技术要求、防雷装置的维护与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自动监测站的雷电防护,工矿、企业在线环境监测设施的防雷亦可参照本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057—201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343—2012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环境自动监测站
包含地表水自动监测站、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测站等,是环境保护的重要监测系统。通过智能化测控系统在线监测空气、地表水、烟尘的各种参数,为环境保护提供决策依据。
3.2
环境自动监测信息系统
各种类型的电子装置,包括计算机、通信设备、自动监测和控制系统等的统称,在环境监测行业中主要用于自动监测环境信息的获取、处理和传输。
3.3
雷电防护区
规定雷电电磁环境的区域,又称防雷区。
[GB 50343—2012,定义2.0.2]
3.4
雷电电磁脉冲
雷电流的电磁效应。
[GB 50343—2012,定义2.0.3]
3.5
电涌保护器
用于限制瞬态过电压和分泄电涌电流的器件。它至少含有一个非线性元件。
[GB 50057—2010,定义2.0.29]
3.6
防雷等电位连接
将分开的诸金属物体直接用连接导体或经SPD连接到防雷装置上以减小雷电流引发的电位差。
[GB 50057—2010,定义2.0.19]
3.7
共用接地系统
将防雷系统的接地装置、建筑物金属构件、低压配电保护线(PE)、等电位连接端子板或连接带、设备保护接地、屏蔽体接地、防静电接地、功能性接地等连接在一起构成公用的接地系统。
[GB 50343—2012,定义2.0.6]
4 一般要求
4.1 空气、地表水、污染源在线监测、浮标站等自动监测站等均应按照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实施防雷保护。
4.2 环境自动监测站的防雷设计应综合考虑地理位置、环境条件、雷电活动规律、系统设备的重要性以及系统对雷电电磁脉冲的抗扰度采取雷电防护措施。
4.3 环境自动监测站的防雷宜采用接闪、分流、屏蔽、均压、等电位连接、接地、合理布线、电涌保护、隔离等内部、外部防雷措施进行综合防护。
4.4 独立设置于建筑物顶端或江河流域边缘的独立站房、撬装站,应实施直击雷防护。
4.5 根据自动监测站的不同功能,应设置 1 级~3 级 SPD 进行防雷保护,其中,中心站宜设置 3 级 SPD,子站宜设置 2 级 SPD。
4.6 防雷装置使用的材料均应符合 GB 50057—2010 中第 5 章的相关规定。
(略)
内容索引: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一般要求 .......................................................................... 2
5 雷电防护区的划分 .................................................................. 2
6 选址的防雷要求 .................................................................... 3
7 环境自动监测站的防雷装置 .......................................................... 3
8 防雷装置的维护与管理 .............................................................. 7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雷电防护区的划分和等电位连接示意图 .............................. 8
ICS17.020
A5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 DB53
检验检疫总局备案号:45291-2015
云南省地方标准
DB53/T681-2015
检测实验室内部校准规范
2015-03-12发布2015-06-12实施
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昆明理工大学、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认证认可处、云南省认证认可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铁旦、崔晓云、高志方、张大东、马全灯、符睿、毕虹。
内容摘抄:
检测实验室内部校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检测实验室内部校准人员,方法,设施、环境与设备、校准管理和校准能力评审确认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申请或已获资质认定的检测实验室对其与认定能力相关的测量仪器实施的内部校准,也适用于资质认定对实施内部校准的检测实验室进行的评审活动。
本标准不适用于已获得CNAS实验室认可或已取得省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授权的检测实验室。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JJF 1071 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
JJF 1001-2011 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国认实函〔2006〕141 号)
3 术语和定义
JJF 1001-201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内部校准
在实验室或其所在组织内部实施的,使用自有的设施和测量标准,校准结果仅用于内部需要,为实现获资质认定的检测活动相关的测量设备的量值溯源而实施的校准。
注:“内部校准”与“自校准”是不同的术语,“自校准”一般是利用测量设备自带的校准程序或功能(比如智能仪器的开机自校准程序)或设备厂商提供的没有溯源证书的标准样品进行的校准活动,通常情况下,其不是有效的量值溯源活动,但特殊领域另有规定除外。
4 校准人员
实施内部校准的人员,应经过相关计量知识、校准技能等必要的培训、考核合格并持证。
(略)
ICS13.080
B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 DB53
检验检疫总局备案号:45784-2015
云南省地方标准
DB53/T704-2015
土壤中苯并[a]芘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
2015-05-13发布 2015-08-13实施
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编写。
本标准由云南健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云南省检验检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云南健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昆明理工大学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亚玲、廖文龙、宁金艳、刘祥义、赵娇。
内容摘抄:
土壤中苯并[α]芘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高效液相色谱法测定土壤中苯并[α]芘(简称BaP)的方法。
本标准方法的检出限为0.2µg/kg。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6003.1 试验筛 技术要求和检验 第1部分:金属丝编织网试验筛
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HJ/T 166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3 原理
土壤中苯并[α]芘经乙腈-四氢呋喃超声提取后,通过高效液相色谱仪-荧光检测器(HPLC-FLD)定量测定苯并[α]芘的含量。
4 试剂和材料
除非另有说明,本标准所使用试剂均为分析纯,水为 GB/T 6682 规定的二级水。
4.1 乙腈:色谱纯。
4.2 四氢呋喃:色谱纯。
4.3 乙腈-四氢呋喃混合溶液:90 mL 乙腈(4.1)和 10 mL 四氢呋喃(4.2)的混合溶液。
4.4 苯并[α]芘标准品:CAS 编号:50-32-8,纯度不低于 99.0%。
警告:苯并[α]芘是一种已知的致癌物质,实验操作时应特别注意安全防护,所有前处理操作应在通风柜中进行,实验人员应佩戴防护手套口罩,尽量减少曝露。
4.5 苯并[α]芘标准储备液(100µg/mL):称取 10.0±0.1mg 标准品苯并[α]芘,用乙腈溶解,定容至100 mL 容量瓶,于 2~5 ℃避光保存,有效期 3 个月。
4.6 苯并[α]芘标准工作液(1.00µg/mL): 准确移取适量苯并[α]芘标准储备液(4.5),以乙腈(4.1)配制成浓度为 1.00µg/mL 的标准工作液,于 2~5 ℃避光保存,有效期 3 个月。
4.7 微孔滤膜:0.45µm,有机相。
(略)
ICS93.080.01
P6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录监督
检验检疫总局备案号:52091一2016 DB 53
云南省地方标准
DB53T768-2016
多孔隙超薄磨耗层应用技术规范
2016-09-10发布2016-12-01实施
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I.1一佗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云南公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云南省交通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YNTC1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云南公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国锋、郝培文、唐江、蒋鹤 、严恒、李昌洲、李佳佳、沈盼、叶六地、郁彩霞、徐正邦。
内容摘抄:
多孔隙超薄磨耗层应用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标 准规定了多孔隙超薄磨耗层(porousUltrathinWearingCourse,简称pUWC)术语定义、适用条件、原材料要求、配合比设计方法、施工工艺以及质量控制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高速公路 、一级公路沥青路面采用多孔隙超 薄磨耗层进行预防性养护的设计与施工,城市道路及其他等级道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 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 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JTG E20 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
JTG E42 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
JTG E60 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
JTG F40 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
JTG F80/1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一册 土建工程
JTJ 073.2 公路沥青路面养护技术规范
3 术语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多孔隙超薄磨耗层
多孔隙超薄磨耗层是 采用摊铺设备将间断级配的热拌沥青混合料与改性乳化沥青私层材料同步铺筑在下承层上 ,经碾压成型后混合料空隙率为 14% 一16%,厚度为 1.5一2.scm的一种多孔隙薄层结构 。
3.2
路面预防性养护
路面预防性养护 指在路面没有结构性损坏,存在功能性缺陷的情况下,在不增加路面结构承载力的前提下 ,对路面有计划地采取某种具有费用一效益的措施,以实现保养路面系统、延缓损坏、保持或改进路面功能状况 的 目标 。
4 适用条件
4.1 适用于沥青路面采用预防性养护,不能作为路面结构补强层。
4.2 适用于原沥青路面的结构强度系数(PSI)为中等及以上且路面状况指数(PCI)评价为良等级以上的沥青路面。
4.3 当原沥青路面车辙深度(RD)较深时(巧mm<RD毛40mm),应先对路面车辙进行填充,再进行多孔隙超薄磨耗层施工;当RD>40mm时,不应采用多孔隙超薄磨耗层施工。
4.4 当路面裂缝宽度大于3mm时,应根据裂缝产生原因先对裂缝进行处理,处治方法参考 JTJ 073.2进行处治,再进行多孔隙超薄磨耗层的施工。
4.5 当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原路面国际平整度指数(IRI)较差时,即 IRI >3.5而 km,不宜采用多孔隙超薄磨耗层施工。
(略)
内容索引:
目 次
前言 ··················································································································Ⅱ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 ··············································································································· 1
4 适用条件 ·········································································································1
5 材料 ···············································································································2
6 配合比设计 ······································································································ 4
7 施工 ···············································································································5
8 施工质量管理和验收·························································································· 8
ICS65.040.01
B3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
检验检疫总局备案号:52098-2016 DB53
云南省地方标准
DB53/T789-2016
甘蔗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规范
2016-09-10发布 2016-12-01实施
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起草。
本标准由云南省农业科学院甘蔗研究所提出。
本标准由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YNTC07)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云南省农业科学院甘蔗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家文、方志存、张跃彬、陈建国、杨洪昌、刘少春、李发龙。
内容摘抄:
甘蔗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甘蔗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的总体要求、品种与农艺、机具配置及作业及规划布局。
本标准适用于甘蔗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的建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 10395.1 农林机械 安全 第1部分:总则
NY/T 1787 糖料甘蔗生产技术规程
NY/T 2247 农田建设规划编制规程
DB53/T 364 甘蔗机械化生产技术规范
3 总体要求
3.1 建设规模
甘蔗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的建设宜选择地势平坦连片1000亩以上。
3.2 选址环境
3.2.1 气候
甘蔗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气候要求:年平均气温18 ℃以上,终年无霜或少霜,大于10 ℃的积温在6000 ℃以上,年日照时数2000 h以上,年降雨量800 mm以上,海拔1000 m-1200 m的蔗区。
3.2.2 地势与地块大小
蔗地宜平坦,连片面积300亩以上,单幅地块长度在200 m-500 m之间,坡度小于15°,且无影响机械操作的障碍物。
3.2.3 土壤
土壤肥沃、酸碱性适中、土质疏松透气、保墒条件好,有机质含量达到2.0%以上。
3.2.4 水质
水源充足,灌溉设施良好,水质应符合GB 5084的规定。
3.2.5 交通与电力设施
交通便利,电力供应有保障。
4 品种与农艺
4.1 良种化
应选择高产高糖、宿根性好、抗倒伏、糖分耐转化、易剥叶等适合于机械化作业的优良品种,且亩产6吨以上,甘蔗含糖分14.5%以上,选种符合NY/T 1787的规定。积极引进、试验、示范、推广甘蔗新品种。
4.2 农艺
农艺标准化应做到以下六统一:
a) 统一熟期品种;
b) 统一种植时间;
c) 统一蔗沟朝向;
d) 统一行距;
e) 统一中耕管理;
f) 统一进行收获。
(略)
ICS65.080
B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
检验检疫总局备案号:521022016 DB53
云南省地方标示雀
DB53T793-2016
肥料中砷、镉、钴、铬、铜、汞、锰、镍、铅、锑和锌含量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ICP-OES)
2016-09-10发布 2016-12-01实施
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大理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提出。
本标准由云南省检验检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YNTC17)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大理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启新、舒平、张蕾、狄家卫、甘献明、赵浩军。
内容摘抄:
肥料中砷、镉、钴、铬、铜、汞、锰、镍、铅、锑和锌含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ICP-OES)
警示—硝酸铵等铵态氮肥在高温高压下易爆,应低温缓慢溶解制备待测溶液。本标准并未指出所有可能的安全问题,使用者有责任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肥料中砷、镉、钴、铬、铜、汞、锰、镍、铅、锑和锌含量的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ICP-OES)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肥料中砷、镉、钴、铬、铜、汞、锰、镍、铅、锑和锌含量的测定,不适用于微量元素肥料中铜、锰、锌的测定。
本标准按照取样0.5 g,定容50 mL,各元素的检出限(mg/kg):砷 1.0;镉 0.5;钴 1.5;锌 0.5;铜 0.4;汞 0.6;铬 1.0;锰 0.5;镍 1.0;铅 1.5;锑 1.0。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3 原理
试样经酸消解处理,溶液中的砷等元素在ICP光源中获得能量并被激发至高能态,从高能态跃迁至低能态时产生具有特征波长的电磁强度,强度与溶液中浓度呈正比,采用外标法进行定量。
4 试剂与材料
除非另有说明,所用试剂均为优级纯,水为GB/T 6682规定的二级水。
4.1 王水(盐酸+硝酸=3+1),现配。
4.2 盐酸溶液(1+1)。
4.3 盐酸溶液(0.5 mol/L)。
4.4 砷、镉、钴、铬、铜、汞、锰、镍、铅、锑和锌元素的标准溶液(质量浓度均为 1000 μg/mL)。
4.5 氩气(纯度≥99.99%)。
(略)
ICS27.010
F01 DB53
云南省地方标准
DB53/T911.1-2019
能源资源计量数据采集与监测指南第1部分:水泥企业
2019-05-15发布 2019-08-15实施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前 言
DB53/T 911《能源资源计量数据采集与监测指南》拟分成部分出版,目前计划发布如下部分:
——第1部分:水泥企业;
——第2部分:黄磷企业;
——第3部分:磷铵企业;
——第4部分:合成氨企业;
——第5部分:焦化企业;
——第6部分:铅锌企业;
……
本部分为DB53/T 911的第1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云南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云南省节能监察中心共同提出。
本部分由云南省节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YNTC11)归口。
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云南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云南省节能监察中心、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陈丹晖、李志娟、李平、付炳林、张绍旺、牛云松、杨波、李晓葵、韩永明、吴佩林、李沛昇、庾郁帆。
内容摘抄:
能源资源计量数据采集与监测指南 第 1 部分:水泥企业
1 范围
DB53/T 911.1的本部分给出了水泥企业能源资源计量数据采集与监测相关的术语和定义、采集范围、采集步骤和采集内容、采集要求、监测内容等信息。
本部分适用于水泥企业能源资源数据的采集与监测,用于满足企业能源管理、能效对标、温室气体排放核算等活动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589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 16780 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T 32151.8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8部分:水泥生产企业
GB/T 35461 水泥生产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水泥企业
熟料生产企业或水泥生产企业,包括水泥粉磨站。
3.2
能源资源计量数据采集与监测
对企业生产界区内的能源资源计量数据、物料计量数据,以及其余相关数据进行采集,并通过通讯网络传输到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可以满足于企业能源管理、能效对标、温室气体排放核算等全过程监测。
3.3
水泥企业生产界区
从矿山开采,石灰石、燃料、电力等原材料和能源经计量进厂开始,经过生料制备、熟料烧成、水泥制备等工序,到水泥成品出厂的整个工艺过程。由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三部分组成。
4 采集范围
4.1 总则
水泥企业的能源资源数据采集范围以生产界区为边界。
4.2 生产系统
4.2.1 矿山开采
从石灰石开采、装载及运输出矿山的整个工艺过程。
4.2.2 生料制备
从石灰石、粘土、校正原料等进厂,经破碎、配料、粉磨、输送等过程,到生料进入生料均化库的整个生料制备工艺过程。包括燃料煤进厂,经预均化到进入煤仓的工艺过程。
4.2.3 熟料烧成
从煤粉制备,生料、煤粉入窑,到熟料进入熟料库的整个熟料烧成工艺过程。煤粉制备包括燃料煤出煤仓,经烘干、粉磨到煤粉入煤粉仓的工艺过程。
4.2.4 水泥制备
从熟料、混合材、石膏等出库,经配料、粉磨、输送等过程,到水泥进入水泥库,包装/散装、发运的整个水泥制备工艺过程。
4.2.5 余热发电
从窑尾烟气、篦冷机部分烟气分别进入SP锅炉、AQC锅炉开始,到锅炉利用烟气余热产生蒸汽推动汽轮发电机组发出电力的工艺过程。
4.2.6 协同处置废弃物
从废弃物进厂,经破碎、烘干、粉磨,到入窑焚烧处理的整个工艺过程。
4.3 辅助生产系统
包括变电站、水泵房、空压站、化验室、司磅房等。
4.4 附属生产系统
包括办公楼、职工食堂、车间浴室、保健站等。
(略)
内容索引: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采集范围 .......................................................................... 2
5 采集步骤和采集内容 ................................................................ 2
6 采集要求 .......................................................................... 3
7 监测内容 .......................................................................... 4
附录 A(资料性附录) 水泥企业能源资源计量数据采集示例 ................................ 5
ICS27.010
F01 DB58
云南省地方标准
DB53/T911.2-2019
能源资源计量数据采集与监测指南第2部分:黄磷企业
2019-05-15发布2019-08-15实施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前 言
DB53/T 911《能源资源计量数据采集与监测指南》拟分成部分出版,目前计划发布如下部分:
——第1部分:水泥企业;
——第2部分:黄磷企业;
——第3部分:磷铵企业;
——第4部分:合成氨企业;
——第5部分:焦化企业;
——第6部分:铅锌企业;
……
本部分为DB53/T 911的第2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云南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云南省节能监察中心共同提出。
本部分由云南省节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YNTC11)归口。
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云南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云南省节能监察中心、云南天安化工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陈丹晖、李志娟、马成勇、李平、付炳林、吴佩林、张绍旺、杨波、龚榕、刘开宇、李沛昇。
内容摘抄:
能源资源计量数据采集与监测指南 第 2 部分:黄磷企业
1 范围
DB53/T 911.2的本部分给出了黄磷企业能源资源计量数据采集与监测相关的术语和定义、采集范围、采集步骤和采集内容、采集要求、监测内容等信息。
本部分适用于黄磷企业能源资源数据的采集与监测,用于满足企业能源管理、能效对标、温室气体排放核算等活动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589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 21345 黄磷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T 21367 化工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
GB/T 32151.10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10部分:化工生产企业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黄磷企业
黄磷生产企业。
3.2
能源资源计量数据采集与监测
对企业生产界区内的能源资源计量数据、物料计量数据,以及其余相关数据进行采集,并通过通讯网络传输到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可以满足于企业能源管理、能效对标、温室气体排放核算等全过程监测。
3.3
黄磷企业生产界区
从磷矿、炭质还原剂(焦丁或煤丁)、硅石、电力、水等原材料和能源资源经计量进厂开始,经过原料制备、黄磷制备和黄磷尾气利用等工序,到黄磷成品出厂的整个工艺过程。由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三部分组成。
4 采集范围
4.1 总则
黄磷企业的能源资源数据采集范围以生产界区为边界。
4.2 生产系统
4.2.1 原料制备
从磷矿、炭质还原剂(焦丁或煤丁)、硅石等进厂,经干燥、筛分、输送等过程,到原料进入混料仓的整个原料制备工艺过程。
4.2.2 黄磷制备
从磷矿、炭质还原剂(焦丁或煤丁)、硅石等入炉,经出渣、磷铁分离、冷凝回收、精制等过程,到黄磷入库的整个黄磷制备工艺过程。
4.2.3 黄磷尾气利用
从磷炉气经冷凝洗涤进入尾气系统后的利用,包括烘干原料、生产蒸汽等或供外单位利用的整个工艺过程。
4.3 辅助生产系统
为生产系统服务的供电、机修、供水、供气、供热、制冷、仪表、照明、库房和厂内原料场地以及安全、环保、节能等装置及设施。
4.4 附属生产系统
为生产系统专门配置的办公室、调度室、操作室、控制室、休息室、更衣室、浴室、中控分析、成品检验、维修工段等设施。
(略)
内容索引:
目 次
前 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采集范围 .......................................................................... 2
5 采集步骤和采集内容 ................................................................ 2
6 采集要求 .......................................................................... 2
7 监测内容 .......................................................................... 3
附录 A(资料性附录) 黄磷企业能源资源计量数据采集示例 ................................ 5
ICS 27.010
F01 DB53
云南省标准
DB53/T911.3-2019
能源资源计量数据采集与监测指南第3部分:磷铵企业
2019-05-15发布2019-08-15实施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前 言
DB53/T 911《能源资源计量数据采集与监测指南》拟分成部分出版,目前计划发布如下部分:
——第1部分:水泥企业;
——第2部分:黄磷企业;
——第3部分:磷铵企业;
——第4部分:合成氨企业;
——第5部分:焦化企业;
——第6部分:铅锌企业;
……
本部分为DB53/T 911的第3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云南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云南省节能监察中心共同提出。
本部分由云南省节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YNTC11)归口。
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云南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云南省节能监察中心、云南天安化工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陈丹晖、李志娟、马成勇、李平、付炳林、吴佩林、龚榕、李沛昇、刘开宇、张绍旺、杨波。
内容摘抄:
能源资源计量数据采集与监测指南 第 3 部分:磷铵企业
1 范围
DB53/T 911.3的本部分给出了磷铵企业能源资源计量数据采集与监测相关的术语和定义、采集范围、采集步骤和采集内容、采集要求、监测内容等信息。
本部分适用于磷铵企业能源资源数据的采集与监测,用于满足企业能源管理、能效对标、温室气体排放核算等活动要求。单独以硫磺、硫铁矿为原料生产硫酸或生产湿法磷酸的企业的能源资源数据的采集与监测,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589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T 21367 化工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
GB 29138 磷酸一铵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 29139 磷酸二铵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 29141 工业硫酸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T 32151.10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10部分:化工生产企业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磷铵企业
肥料级磷酸一铵或磷酸二铵生产企业。
3.2
能源资源计量数据采集与监测
对企业生产界区内的能源资源计量数据、物料计量数据,以及其余相关数据进行采集,并通过通讯网络传输到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可以满足于企业能源管理、能效对标、温室气体排放核算等全过程监测。
3.3
磷铵企业生产界区
从磷矿、硫磺(或硫铁矿)、电力、水等原材料和能源资源经计量进厂开始,经过硫酸生产、磷酸生产和磷铵生产等工序,到成品磷铵出厂的整个工艺过程。由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三部分组成。
4 采集范围
4.1 总则
磷铵企业的能源资源数据采集范围以生产界区为边界。
4.2 生产系统
4.2.1 硫酸生产
4.2.1.1 硫磺制酸
从硫磺在熔硫槽内熔化为液硫,液硫进入焚硫炉燃烧,经转化、吸收变成硫酸,包括脱硫、废热锅炉和低温位热能回收系统产生蒸汽的工艺过程。
4.2.1.2 硫铁矿制酸
从硫铁矿进入沸腾炉焙烧,焙烧产生的高温炉气经废热锅炉降温后,进入除尘器与洗涤塔净化,净化炉气经转化、吸收变成硫酸的工艺过程,包括脱硫和低温位热能回收系统产生蒸汽的工艺过程。
4.2.2 磷酸生产
从磷矿经球磨(或棒磨)制成矿浆,矿浆与硫酸进入萃取槽反应,到磷石膏进入渣场的出口、磷酸进入磷酸罐区为止的,整个二水法、半水法、半水-二水法生产磷酸产品的工艺过程。
4.2.3 磷铵生产
从磷酸与氨进入反应器反应,到磷铵入成品库为止的包括中和、料浆浓缩(料浆法)、造粒干燥、成品冷却包装、尾气除尘、气体洗涤等组成的工艺过程。
4.3 辅助生产系统
为生产系统工艺装置配置的工艺过程、设施和设备,其中包括动力、供电、机修、供水、供气、采暖、制冷、仪表、磷石膏输送和厂内原料场地设施以及安全、环保装置。
4.4 附属生产系统
为生产系统配置的生产指挥系统(厂部)和厂区内为生产服务的部门和单位,其中包括办公室、操作室、休息室、更衣室、洗浴室、中控分析、成品检验、修旧利废、滤布清理回收等设施。
(略)
内容索引:
目 次
前 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采集范围 .......................................................................... 2
5 采集步骤和采集内容 ................................................................ 2
6 采集要求 .......................................................................... 3
7 监测内容 .......................................................................... 4
附录 A(资料性附录) 磷铵企业能源资源计量数据采集示例 ................................ 5
ICS27.010
F01 DB53
云南省地方标准
DB53/T911.4-2019
能源资源计量数据采集与监测指南第4部分:合成氨企业
2019-05-15发布 2019-08-15实施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前 言
DB53/T 911《能源资源计量数据采集与监测指南》拟分成部分出版,目前计划发布如下部分:
——第1部分:水泥企业;
——第2部分:黄磷企业;
——第3部分:磷铵企业;
——第4部分:合成氨企业;
——第5部分:焦化企业;
——第6部分:铅锌企业;
……
本部分为DB53/T 911的第4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云南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云南省节能监察中心共同提出。
本部分由云南省节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YNTC11)归口。
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云南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云南省节能监察中心、云南天安化工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张绍旺、刘开宇、杨波、马成勇、李平、陈丹晖、李志娟、付炳林、吴佩林、李沛昇。
内容摘抄:
能源资源计量数据采集与监测指南 第 4 部分:合成氨企业
1 范围
DB53/T 911.4的本部分给出了合成氨企业能源资源计量数据采集与监测相关的术语和定义、采集范围、采集步骤和采集内容、采集要求、监测内容等信息。
本部分适用于合成氨企业能源资源数据的采集与监测,用于满足企业能源管理、能效对标、温室气体排放核算等活动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589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 21344 合成氨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T 21367 化工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
GB/T 32151.10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10部分:化工生产企业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合成氨企业
合成氨生产企业。
3.2
能源资源计量数据采集与监测
对企业生产界区内的能源资源计量数据、物料计量数据,以及其余相关数据进行采集,并通过通讯网络传输到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可以满足于企业能源管理、能效对标、温室气体排放核算等全过程监测。
3.3
合成氨企业生产界区
从原材料经计量进入原料场(库)开始,到合成氨产品输出后阀为终点,其间所有工序和装备所组成的完整的生产工艺过程。包括原料预处理、空分、煤气化(转化)、变换、净化、压缩、氨合成、冷冻。由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三部分组成。
4 采集范围
4.1 总则
合成氨企业的能源资源数据采集范围以生产界区为边界。
4.2 生产系统
4.2.1 制气
从原料煤(天然气)进厂经预处理,原料煤(天然气)进入气化炉(转化炉)开始,到生成粗煤气(转化气)的整个工艺过程,包括空气分离生成各压力等级的氧气、氮气及其它产品的工艺过程。
4.2.2 净化、合成
从粗煤气(转化气)经变换、净化、压缩、氨合成、冷冻等,到生成的合成氨进入氨库的整个工艺过程。
4.3 辅助生产系统
为满足合成氨生产需要而配置的工艺、设备和设施,包括供电、供水、供汽、采暖、机修、仪表、厂内原料场地以及安全、环保装置和各种载能工质的生产装置。
4.4 附属生产系统
为合成氨生产系统配置的生产调度系统和为生产服务的部门和设施,包括办公室、操作室、休息室、更衣室、洗浴室等。
(略)
内容索引:
目 次
前 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采集范围 .......................................................................... 2
5 采集步骤和采集内容 ................................................................ 2
6 采集要求 .......................................................................... 2
7 监测内容 .......................................................................... 3
附录 A(资料性附录) 合成氨企业能源资源计量数据采集示例 .............................. 5
ICS27.010
F01 DB53
云南省地方标准
DB53/T911.5—2019
能源资源计量数据采集与监测指南第5部分:焦化企业
2019-05-15发布2019-08-15实施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前 言
DB53/T 911《能源资源计量数据采集与监测指南》拟分成部分出版,目前计划发布如下部分:
——第1部分:水泥企业;
——第2部分:黄磷企业;
——第3部分:磷铵企业;
——第4部分:合成氨企业;
——第5部分:焦化企业;
——第6部分:铅锌企业;
……
本部分为DB53/T 911的第5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云南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云南省节能监察中心共同提出。
本部分由云南省节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YNTC11)归口。
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云南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云南省节能监察中心、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陈丹晖、李志娟、吴佩林、李晓葵、李平、高聪春、付炳林、黄永南、魏冲建、张绍旺、杨波、龚榕、李沛昇。
内容摘抄:
能源资源计量数据采集与监测指南 第 5 部分:焦化企业
1 范围
DB53/T 911.5的本部分给出了焦化企业能源资源计量数据采集与监测相关的术语和定义、采集范围、采集步骤和采集内容、采集要求、监测内容等信息。
本部分适用于焦化企业能源资源数据的采集与监测,用于满足企业能源管理、能效对标、温室气体排放核算等活动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589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 21342 焦炭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 29436.4 甲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第4部分:焦炉煤气制甲醇
《中国独立焦化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发改办气候﹝2014﹞2920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焦化企业
独立焦化企业或钢铁联合焦化企业。
3.2
能源资源计量数据采集与监测
对企业生产界区内的能源资源计量数据、物料计量数据,以及其余相关数据进行采集,并通过通讯网络传输到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可以满足于企业能源管理、能效对标、温室气体排放核算等全过程监测。
3.3
焦化企业生产界区
从原料煤、电力、水等原材料和能源资源经计量进厂开始,经过洗煤、备煤、炼焦、化学产品回收及深加工等工序,到焦炭、化工产品出厂的整个工艺过程。由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三部分组成。
4 采集范围
4.1 总则
焦化企业的能源资源数据采集范围以生产界区为边界。
4.2 生产系统
4.2.1 洗煤
包括原煤的接卸(含解冻)、储存、洗选等。
4.2.2 备煤
包括贮煤、配煤、粉碎、煤调湿及系统除尘和煤场损耗等。
4.2.3 炼焦
包括炼焦、熄焦和余热锅炉、筛运焦、装煤除尘、出焦除尘、熄焦除尘和筛运焦除尘、余热发电等。
4.2.4 化学产品回收及深加工
4.2.4.1 化学产品回收
包括冷凝鼓风、煤气洗涤净化、煤焦油回收、氨回收、苯回收、硫回收、脱硫脱氰、脱硫废液提盐、净煤气回收和焦化酚氰污水处理等。
4.2.4.2 化学产品深加工
包括焦炉煤气制甲醇、煤焦油加工等。
4.3 辅助生产系统
为生产系统工艺装置配置的工艺过程、设施和设备。包括动力、供电、机修、供水、供气、采暧、制冷、仪表、计量、成品检验和厂内原料场地以及安全、环保等装置。
4.4 附属生产系统
为生产系统专门配置的生产管理和调度指挥系统。包括办公室、中控操作室、休息室、更衣室、澡堂等设施。
(略)
内容索引: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采集范围 .......................................................................... 2
5 采集步骤和采集内容 ................................................................ 2
6 采集要求 .......................................................................... 3
7 监测内容 .......................................................................... 3
附录 A(资料性附录) 焦化企业能源资源计量数据采集示例 ................................ 5
ICS27.010
F01 DB53
云南省地方标准
DB53/T911.6-2019
能源资源计量数据采集与监测指南第6部分:铅锌企业
2019-05-15发布2019-08-15实施
云南省市场监肾管理局发布
前 言
DB53/T 911《能源资源计量数据采集与监测指南》拟分成部分出版,目前计划发布如下部分:
——第1部分:水泥企业;
——第2部分:黄磷企业;
——第3部分:磷铵企业;
——第4部分:合成氨企业;
——第5部分:焦化企业;
——第6部分:铅锌企业;
……
本部分为DB53/T 911的第6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云南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云南省节能监察中心共同提出。
本部分由云南省节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YNTC11)归口。
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云南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云南省节能监察中心、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张绍旺、黄云东、吴佩林、赖炜、陈丹晖、夏丽优、李志娟、李平、杨波、付炳林、李沛昇、龚榕、杨志嘉、周晓春。
内容摘抄:
能源资源计量数据采集与监测指南 第 6 部分:铅锌企业
1 范围
DB53/T 911.6的本部分给出了铅锌企业能源资源计量数据采集与监测相关的术语和定义、采集范围、采集步骤和采集内容、采集要求、监测内容等信息。
本部分适用于铅锌企业能源资源数据的采集与监测,用于满足企业能源管理、能效对标、温室气体排放核算等活动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589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T 20902 有色金属冶炼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
GB 21249 锌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 21250 铅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其他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发改办气候﹝2015﹞1722号)
《矿山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发改办气候﹝2015﹞1722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铅锌企业
包括采矿、选矿和冶炼其中一个或多个工序的铅锌企业。
3.2
能源资源计量数据采集与监测
对企业生产界区内的能源资源计量数据、物料计量数据,以及其余相关数据进行采集,并通过通讯网络传输到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可以满足于企业能源管理、能效对标、温室气体排放核算等全过程监测。
3.3
企业生产界区
包括采矿、选矿和冶炼的整个生产过程。由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三部分组成。
4 采集范围
4.1 总则
铅锌企业的能源资源数据采集范围以生产界区为边界。
4.2 生产系统
4.2.1 采矿
4.2.1.1 露天采矿
包括穿孔、剥离、装载、运输等。
4.2.1.2 地下采矿
包括矿井提升、通风系统、给排水系统、充填等。
4.2.2 选矿
包括破碎筛分、磨矿分级、选别、精矿脱水等。
(略)
内容索引:
目 次
前 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采集范围 .......................................................................... 2
5 采集步骤和采集内容 ................................................................ 3
6 采集要求 .......................................................................... 3
7 监测内容 .......................................................................... 4
附录 A(资料性附录) 铅锌企业能源资源计量数据采集示例 ................................ 5
ICS65.080
B13 DB53
云南省地方标准
DB53T917-2019
有机肥料腐熟度中碳氨比、自升温、铵硝比、发芽指数的测定方法
2019-05-15发布2019-08-15实施
云南省市监督管理局发布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云南省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提出。
本标准由云南省检验检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YNTC17)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云南省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大理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云南省微生物发酵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业品与原材料检测技术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姚莎、王坤、尚海丽、孙明星、狄家卫、张琪、毛红祥。
内容摘抄:
有机肥料腐熟度中碳氮比、自升温、 铵硝比、发芽指数的测定方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有机肥料腐熟度中碳氮比、自升温、铵硝比、发芽指数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以畜禽粪便、动植物及其残体为原料制成的有机肥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实验方法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8572 复混肥料中总氮含量的测定 蒸馏后滴定法
GB/T 8576 复混肥料中游离水含量的测定 真空烘箱法
GB/T 17767.1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的测定方法 第1部分:总氮含量
GB/T 22923 肥料中氮、磷、钾的自动分析仪测定法
HG/T 2843 化肥产品 化学分析中常用标准滴定溶液、标准溶液、试剂溶液和指示剂溶液
NY/T 304 有机肥料有机物总量的测定
NY 525 有机肥料
3 术语和定义
NY 525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NY 525中的某些术语和定义。
3.1
有机肥料
主要来源于植物和(或)动物,经过发酵腐熟的含碳有机物料,其功能是改善土壤肥力、提供植物营养、提高作物品质。
[NY 525-2012,定义3.1]
3.2
鲜样
现场采集的有机肥料样品。
[NY 525-2012,定义3.2]
3.3
腐熟度
有机肥料中有机物经过矿化、腐殖化过程后达到稳定化的程度。
[参照《堆肥工程实用手册》(第二版,李季,彭生平主编,化学工业出版社,2011.9)中对腐熟度的说明]
3.4
碳氮比
有机肥料中总碳含量和总氮含量的比值。
3.5
自升温
在一定水分含量和绝热环境下,有机肥物料再次发酵导致的温度升高。
3.6
铵硝比
有机肥料中铵态氮含量和硝态氮含量的比值。
3.7
发芽指数
有机肥料浸提液培养种子发芽生根情况与蒸馏水培养种子发芽生根情况的比较。
4 总则
4.1 本文件中所用水应符合 GB/T 6682 中三级水的规定。所列试剂,除注明外,均指分析纯试剂。试验中所需标准溶液,按 HG/T 2843 规定制备。
4.2 测定结果的精密度应符合引用标准方法的精密度要求。
4.3 数据修约按照 GB/T 8170 规定执行。
(略)
ICS29.020
K40 DB53
云南省地方标准
DB53/T946-2019
高原风力发电机组防雷技术规范
2019-09-23发布2019-12-23实施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云南省电力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YNTC09)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昆明电器科学研究所、云南电力试验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电力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梁仕斌、刘涛、王磊、周琼芳、杨阿娟、高波、杨殿成。
内容摘抄:
高原风力发电机组防雷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风力发电机及相关设备的防雷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海拔1 000 m~5 000 m,额定功率在600 kW及以上的风力发电机组的防雷与接地系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900 电工术语
GB/T 11032 交流无间隙氧化物避雷器
GB/T 11804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条件 术语
GB/T 18802.1 低压电涌保护器(SPD) 第1部分:低压配电系统的电涌保护器 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GB/T 21714.1 雷电防护 第1部分:总则
GB/T 21714.2 雷电防护 第2部分:风险管理
GB/T 21714.3-2008 雷电防护 第3部分:建筑物的物理损害和生命危险
GB/T 21714.4-2008 雷电防护 第4部分:建筑物内电气和电子系统
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NB/T 31039 风力发电机组雷电防护系统技术规范
GB/T 50064 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设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GB/T 2900、GB/T 1180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高原
海拔超过1 000 m的地区。
[GB/T 11804-2005,定义2.1.24。]
3.2
雷电防护系统(LPS)
用于减少雷电闪击于建(构)筑物上或建(构)筑物附近造成的实体损伤和人身伤亡的整个系统。
[NB/T 31039-2012,定义3.1.1。]
4 防雷的一般要求
4.1 雷电的防护水平
风力发电机组雷电防护水平按GB/T 21714.1的规定,划分为LPL Ⅰ、LPL Ⅱ、LPL Ⅲ、LPL Ⅳ四种。每种LPL所规定的雷电流参数的最大值和最小值应符合表1和表2。
(略)
内容索引:
目 次
前 言 ............................................................................ I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防雷的一般要求 ..................................................................... 2
5 风力发电机防雷 ..................................................................... 5
6 接地 .............................................................................. 12
参考文献 ............................................................................ 14
ICS 23.040.20;83.140.30
G 33 备案号 :16779-2005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煤 炭 行 业 标 准
MT 558. 1-2005 代替 MT 558.1-1996
Plastic pipes in coal mining Part 1:Polyethylene pipes 2005-09-23发布 2006-02-01实施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 布
1范 围
本部分规定了以聚乙烯树脂为主要原料,加人适量助剂,经挤出成型的煤矿用聚乙烯管材‘以下简 称管材)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部分适用于煤矿井下用供水、排水、压风、喷浆和瓦斯抽放的聚乙烯管材。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几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 6111-2003 流体输送用热塑性塑料管材耐内压试验方法(idt ISO 1167:1996)
GB/T 8804. 1-2003 热塑性塑料管材 拉伸性能测定 第 1部分:试验方法总则(idt ISO 6259- 1:1997)
GB/T 8804. 3-2003 热塑性塑料管材 拉伸性能测定 第 3部分:聚烯烃管材(idt ISO 6259-3: 1997)
GB/T 8806-1988 塑料管材尺寸测量方法
MT 181 煤矿井下用塑料管安全性能检验规范
3 产品分类
3.1 分类
管材按用途分为矿用供、排水管(KS)、矿用喷浆管(KJ)、矿用正压风管(KFZ )、矿用负压风管 (KFF)和矿用瓦斯抽放管(KW)五大类。
3.2 型号
3.2.I 产品型号按管材的用途、材质、公称外径和公称压力来划分,格式如下:
3.2.2 管材的单根长度可由供需双方商定 3.3 公称外径和公 称压力
管材的公称外径和公称压力见表
4 要求
4. 1 外观
4.1.1 管材内外壁应光滑、平整,不允许有气泡、裂口和明显的沟纹、凹陷等,外观色泽应均匀
4. 1.2 每根管材两端面应与轴线垂直
4.2 壁厚偏差
管材同一截面的壁厚偏差不应超过 14%
4. 3 壁厚
与公称外径、公称压力对应的管材最小壁厚应符合表 1的要求。
问题专业:土建 设计 计价软件GCCP 钢筋算量GGJ2013 土建算量GCL2013
所属地区:北京
提问日期:2022-12-11 21:51:18
提问网友:•᷄ࡇ•᷅
解答网友:GXZ
直接定义剪力墙,这样就可以识别计算,不能布置有梁也没有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