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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73.080
D59    DZ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行业标准
DZT0064-2021
代替DZ/T0064.1-1993
地下水质分析方法
第1部分一般要求
Methods for analysis of groundwater quality
-Part 1:General requirements
2021-02-22发布   2021-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发布

DZ/T 0064.1-2021,一般要求,地下水质分析方法,第1部分,DZ/T 0064.1-2021 地下水质分析方法 第1部分:一般要求

前言
DZT0064《地下水质分析方法》分为85个部分:
第1部分:一般要求
第2部分:水样的采集和保存
第3部分:温度的测定温度计(测温仪)法
第4部分:色度的测定铂估标准比色法
第5部分: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
第6部分:电导率的测定电极法
第7部分:Eh值的测定电位法
第8部分: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
第9部分:溶解性固体总量的测定重量法
第10部分:神量的测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第11部分:砷量的测定氢化物发生-原子荧光光谱法
第12部分:钙和镁量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第13部分:钙量的测定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滴定法
第14部分:镁量的测定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滴定法
第15部分:总硬度的测定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滴定法
第17部分:总铬和六价铬量的测定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第18部分:总铬和六价铬量的测定催化极谱法
第20部分:铜、铅、锌、辐、镍和钴量的测定整合树脂交换富集-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第21部分:铜、铅、锌、镉、镍、铬、钼和银量的测定无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第22部分:铜、铅、锌、镉、锰、铬、镍、钴、钒、锡、铍和钛量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
体发射光谱法
第23部分:铁量的测定二氯杂菲分光光度法
第24部分:铁量的测定硫氰酸盐分光光度法
第25部分:铁量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第26部分:汞量的测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第27部分:钾和钠量的测定火焰发射光谱法
第28部分:钾、钠、锂和铵量的测定离子色谱法
第29部分:锂量的测定火焰发射光谱法
第30部分:锂量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第31部分:锰量的测定过疏酸铵分光光度法
第32部分:锰量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第33部分:钼量的测定催化极谐法
第36部分:铷和艳量的测定火焰发射光谱法
第37部分:硒量的测定催化极谐法
第38部分:硒量的测定氢化物发生-原子荧光光谱法
第39部分:锶量的测定火焰发射光谱法
第42部分:钙、镁、钾、钠、铝、铁、锶、钡和锰量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第43部分:酸度的测定滴定法
第44部分:硼量的测定H酸-甲亚胺分光光度法
第45部分:硼量的测定甘露醇碱滴定法(略)

内容摘要:

地下水质分析方法
第1部分:一般要求
1 范围
DZT0064的本部分规定了地下水质分析的一般要求。
DZT0064的本部分适用于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监测和利用等水质的分析。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6682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15603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GB/T28043利用实验室间比对进行能力验证的统计方法
JJG196常用玻璃量器检定规程
DZ/T0130地质矿产实验室测试质量管理规范
3 一般要求
3.1 分析方法的选择
3.1.1根据分析对象的性质和分析目的选择相应的分析方法。
3.1.2根据检测对象对检出限、精密度和准确度的要求选择相适应的分析方法。
3.1,3同一个项目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分析方法时,可根据检测质量要求、设备及技术条件,选择使用。
3.1.4首次使用所选方法开展检测前,应结合实险室的具体实验条件,对所选方法做初步的试验观察,
并进行验证和评价,看其是否被接受,能接受方可使用
3.1.5所选方法应满足相应法律法规、标准或规范的要求。
3.1.6在确保分析质量和客户要求的前提下,易选用快速的分析方法
3.1.7应选用安全性高、对人体或环境危害小的分析方法。
3.2 检测仪器、设备的选择、检定或校准
3.2.1检测仪器设备的选择应满足分析方法对仪器参数的要求、分析方法的检出限的要求、实验室安全要求。
3.2.2分析方法中使用的天平、检测仪器以及与检测数据直接有关的设备,使用前应进行检定或校准,检定或校准经确认符合分析方法要求后,方可使用:对仪器设备要经常维护和保养,确保仪器设备性能满足检测要求:对仪器设备的性能不够稳定漂移率大的、使用频率高的仪器设备要进行期间核查,并有详细的记录,以保证仪器和设备在检测工作中性能稳定。
3.3 试剂及浓度表示
3.3.1试剂规格:本标准所用试剂,凡未指定规格者,均为分析纯(AR)。当需要其他规格时应另作说明,但指示剂不分规格。
3.3.2试剂溶液未指明用何种溶剂配制时,均指用纯水配制。
33.3配制标准使用溶液或标准系列时可使用国家有证标准物质或商用基准物质。
3.3.4所用试剂的配制方法均在各分析方法中阐明,几种常用酸、碱的浓度和配制稀溶液的配比见表1。
表1几种常用酸、碱的浓度和配制稀溶液的配比
3.3.5物质B的浓度,又称物质B的物质的量浓度,是物质B的物质的量除以混合物的体积,常用单位:molL。
3.3.6物质B的质量浓度,是物质B的质量除以混合物的体积,常用单位:gL,mgL,μgmL。
3.3.7体积比浓度是两种液体分别以V1与V2体积相混。凡未注明溶剂名称时,均指纯水。两种以上特定液体与水相混合时,应注明水。例如:盐酸溶液(1+2),H2SO4+HP04+H0(1.5+1.5+7)。
3.3,8本标准对金属组分、非金属无机组分及有机化合物的测定结果,以质量浓度如gL、ugL表示。即每升水样中含有该被测物多少毫克或微克。其他测定项目的结果,则依该项目的特定形式表示,如总a、总B以BqL表示等。
3.4纯水
3.4.1分析中所使用的水均为纯水,可以蒸馏、重蒸馏、亚沸蒸馏、离子交换、反渗透等方法制得,也可采用复合处理技术制取。用有特殊要求的纯水,应做具体说明:根据检测方法对纯水的要求选用纯水等级:实验室纯水应符合GB/T6682的要求。纯水分级见表2。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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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信息价,黄冈市,2022年-黄冈市-工程造价市场信息价 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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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DB
DBJ04/T357-2018
备案号:J14205-2018
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技术标准
Technical standard for metering system of
public building energy consumption
2018-03-22发布    2018-06-01实施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

DBJ04/T 357-2018,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技术标准,DBJ04/T 357-2018 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技术标准

前言
根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6年山西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规范制定、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晋建标函〔2016]1123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依据行业标准《公共建筑能耗远程监测系统技术规程》JG/T2852014,经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符号:3.基本规定:4.系统设计:5.系统施工与调试:6.系统检查与验收:
7.系统运行维护以及有关附录。
本标准由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山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日常管理,由山西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山西省政府建筑工程能效监测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内容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山西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地址:太原市建设北路85号,邮政编码:030013,邮箱:snxbdk@163,com)。
本标准主编单位:山西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
(山西省政府建筑工程能效监测管理
办公室)
山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参编单位:山西宇轩伟业科技有限公司
山西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山西省自动化研究所
秦皇岛中科百捷电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略)

目次
1总则1
2术语和符号2
2.1术语2
2.2符号3
3基本规定5
4系统设计6
4.1一般规定6
4.2建筑能耗数据中心的设计6
4.3建筑能耗监测子系统的设计8
5系统施工与调试11
5.1一般规定11
5.2能耗计量装置与能耗数据采集器的安装11
5.3系统传输线缆敷设及设备安装12
5.4供电与接地13
5.5能耗数据中心的施工14
5.6系统调试14
6系统检查与验收18
6.1一般规定18
6.2系统检查18
6.3系统验收20
7系统运行维护21
附录A建筑基本信息22
附录B建筑附加信息23
附录C建筑能耗的分类24
附录D通信过程及数据传输格式26
附录E能耗数据编码规则35
附录F建筑能耗数据中心应用软件能耗指标计算41
附录G能耗计量装置的性能及回路配置45
附录H能耗数据采集器的性能47
本标准用词说明49
引用标准名录50
附:条文说明51

内容摘要:

1总则
1.0.1为推进我省公共建筑节能工作发展,加强公共建筑的节能监管,规范我省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的设计、施工与调试、检查与验收和运行维护,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山西省新建、改(扩)建和既有公共建筑的能耗监测系统的设计、施工与调试、检查与验收和运行维护。
1.0.3山西省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的设计、施工与调试、检查与验收和运行维护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山西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1术语
2.1.1公共建筑 publie building
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
2.1.2建筑能耗监测系统 metering system of building energy con-sumption
通过对公共建筑安装分类及分项能耗计量装置,采用远程传输等手段实时采集能耗数据,实现公共建筑能耗在线监测和动态分析功能的硬件及软件系统的总称。
2.1.3建筑能耗数据中心 energy consumption data center
由计算机系统和与之匹配的网铬系统、存储系统,数据通信连接,环境控制设备装置组成,具有采集、存储建筑能耗数据,并对辖区内公共建筑能耗数据进行处理,分析,显示和发布等功能的能耗数据综合管理中心。山西省设立省级数据中心与市级数据中心。
2.1.4建筑能耗监测子系统 netering subsystem of building energyconsumption
通过在单体建筑,集中管理的建筑群和园区内安装分类和分项能耗计量装置,实时采集建筑能耗数据,并具有在线监测、数据处理及数据远传功能的软件和硬件系统的统称,一般由能耗数据采集系统、能耗数据传输系统及数据中转站组成
2.1.5数据中转站 data transfer station
数据中转站采集并缓存集中管理的建筑群和园区区域内监测建筑的能耗数据,完整转发给上级数据中心,数据中转站可不负责数据的加工和处理,也可不永久性存储数据。
2.1.6分类能耗 energy consumption of different sorts
根据公共建筑消耗的主要能源种类划分的能耗,包括水,电燃气、燃油、集中供热量、集中供冷量,建筑直接使用的可再生能源及其他用能类型。
2.1.7分项能耗 energy consumption of different items
根据公共建筑中各项按用途划分的用电能耗,包括照明插座用电能耗、采暖空调用电能耗、动力用电能耗及特殊用电能耗等。
2.1.8能耗计量装置metering device of energy consumption用来度量电,水,燃气、热(冷)量等能源消耗的传感器(变送器)、二次仪表及辅助设备等的总称。
2.1.9数据采集2器 data acquisition unit
在特定区域内,通过信道对其管辖的各类计量装置的信息进(略)
3 基本规定
3.0.1山西省建筑能耗监测系统由建筑能耗监测子系统和建筑
能耗数据中心组成。
3.0.2建筑能耗监测系统监测的能源类型应包括水、电、燃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集中供热量、集中供冷量、煤、汽油、煤油、柴油、建筑直接使用的可再生能源及其他能源消耗等。
3.0.3建筑中的水、电、燃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集中供热量、集中供冷量及建筑可以直接使用的可再生能源能耗应采用自动采集方式:建筑基本信息、建筑附加信息及目前尚不能自动实时采集的能耗数据,可采用人工采集方式。
3.0.4建筑能耗监测则系统选用的能耗计量装置及数据采集器应为国家认可的计量核定单位检定合格的产品。
3.0.5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应用软件的开发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软件工程产品质量》GB/"T16260的有关规定。
3.0.6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应采用成熟稳定的技术,系统建设不应影响用能系统和设备的功能,不应降低用能系统和设备的技术指标。
3.0.7新建、改(扩)建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应与用能系统和配电系统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并同步验收。
3.0.8既有建筑的能耗监测系统应以用能系统现状、变配电技术资料和现场条件为基础进行建设,并应充分利用建筑现有的监测系统或设备。
4 系统设计
4.1一般规定
4.1.1建筑能耗监测系统设计应包括建筑能耗数据中心的设计和建筑能耗监测子系统的设计
4.1.2建筑能耗数据中心的设计可根据实际条件选择自建机房的建筑能耗数据中心或租用第三方云服务的建筑能耗数据中心。
4.1.3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应以单体建筑为单元采集建筑基本信息和建筑附加信息,建筑基本信息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建筑附加信息应符合本标准附录B的规定:既有公共建筑信息应结合现场勘查结果填写。
4,1.4建筑能耗监测系统的监测内容应包括分类能耗及分项能耗,并应符合附录C的规定。
4.1.5建筑能耗监测系统的监测数据应按统一的通信协议及数据传输格式进行数据通信与传输。通信过程及数据传输格式应符合本标准附录D的规定。
4.2建筑能耗数据中心的设计
4.2.1自建机房建筑能耗数据中心的设计应根据辖区内的实际需求进行.包括计算机和网路硬件配置、软件设计,网铬布线及机房设计。
4.2.2建筑能耗数据中心硬件设备配置应满足功能要求和数据存储容量需求。硬件设备配置应包括服务器、交换机、防火墙、存储设备、备份设备,不间断电源设备和机柜
4.2.3建筑能耗数据中心软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包括能耗监测系统应用软件和基础软件:
2基础软件应包括操作系统、数据库软件、杀毒软件和备份软件:
3基础软件设计时应考虑相互兼容性。
4.2.4建筑能耗数据中心应用软件的设计开发文档应包括软件需求规格说明书,概要设计说明书,数据库设计说明书,详细设计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软件维护手册。
4.2.5建筑能耗数据中心应用软件应具有下列功能:
1能耗数据采集器命令下达、数据采集接收、数据处理,数据分析、数据展示和系统管理:
2支持B/S架构:(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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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83.140.10
CCS G 33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41794-2022
土工合成材料聚烯烃土工膜耐应力开裂性能的评价切口恒定拉伸负荷法
Geosynthetics-Evaluation of stress crack resistance of polyolefin geomembranes-Notched constant tensile load method
2022-10-12发布 2023-05-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 /T 41794-2022,切口恒定拉伸负荷法,土工合成材料,土工合成材料 聚烯烃土工膜耐应力开裂性能的评价 切口恒定拉伸负荷法,开裂性能的评价,聚烯烃土工膜耐应力,GB/T 41794-2022 土工合成材料 聚烯烃土工膜耐应力开裂性能的评价 切口恒定拉伸负荷法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塑料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8)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宏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百盛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南昌天高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盈帆工程材料有限公司、山东路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天海新材料工程有限公司、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浩阳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华盾雪花塑料(固安)有限责任公司、江苏金霸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仪征升力防排水材料有限公司、泰安佳路通工程材料有限公司、北京中环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天鹏新材料有限公司、山东新天鹤塑胶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武鹏、刘好武、刘家岐、朱天戈、安国峰、何勇、梁训美、者东梅、许准、肖华春、李洪振、刘丙伟、陈锡明、赵宝平、刘文峰、张保利、赵刚、高甫、傅卫东。

内容摘抄:

土工合成材料聚烯烃土工膜耐应力开裂性能的评价切口恒定拉伸负荷法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采用切口恒定拉伸负荷法评价聚烯烃土工膜(以下简称“土工膜”)耐应力开裂性能的测试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以聚烯烃树脂为原料,加入各类添加剂所生产的土工膜耐应力开裂性能的评价。本
文件也适用于聚烯烃土工膜专用树脂耐应力开裂性能的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040.3塑料拉伸性能的测定第3部分:薄膜和薄片的试验条件
GB/T2035塑料术语及其定义
GB/T6672塑料薄膜和薄片厚度测定机械测量法
GB/T9352塑料热塑性塑料材料试样的压塑
GB/T13760土工合成材料取样和试样准备
GB/T17643土工合成材料聚乙烯土工膜
3术语和定义
GB/T2035和GB/T17643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切口恒定拉伸负荷试验notched constant tensile load test
对具有一定深度切口的试样施加恒定的拉伸应力,直至试样破坏或达到规定时间。
注:切口恒定拉伸负荷试验,简称NCTL试验。
4原理
在土工膜上裁取哑铃型试样,在试样窄平行中部制备切口并使试样剩余厚度达到规定值,切口方向垂直于试样长度方向。在特定温度的表面活性剂水溶液中对试样施加恒定拉力直至断裂或规定时问,记录试样断裂的时间或断裂数量。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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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DB

DBJ04/T264-2016
备案号:J11276-2016
大树移植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big tree transplanting
2016-01-19发布   2016-05-01实施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
DBJ04/T 264-2016,大树移植技术规程,DBJ04/T 264-2016 大树移植技术规程
前言
为适应园林绿化建设的需要,规范城市建设、城市扩容中原有长寿命树种移植工作,为大树移植提供技术支持,根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4年山西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晋建标函〔2014〕671号)的要求,紧密结合我省城市园林绿化的实际情况,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大树移植技术规程》DBJ04-264-2008进行了修订。
本规程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一般规定、前期准备工作、大树移植,养护管理。
本规程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根据住建部最新要求,明确了本规程中大树移植的前提和适用范围,同时细化了大树移植的修剪方法,丰富了养护管理的内容,并增加了施肥管理和病虫害管理两个小节。
本规程由山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管理,太原市园林植物研究中心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请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反馈太原市园林植物研究中心(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西留路12号.邮编:030041)。
本规程主编单位:太原市园林植物研究中心
本规程参编单位:山西千里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太原市嘉惠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目次
1总则1
2术语2
3一般规定4
4前期准备工作5
4.1移植前准备5
4.2移植前技术措施5
5大树移植7
5.1起挖7
5.2包装8
5.3吊装及运输9
5.4栽植9
6养护管理11
6.1保墒11
6.2抹芽11
6.3施肥管理11
6.4病虫害管理12
6.5其他管理12
附录A大树移植档案表13
本规程用词说明14
条文说明15

内容摘要:

1 总则
1.0.1为保证大树移植施工质量,提高成活率,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山西省行政区域内由于城市扩建、扩容需要对生态、景观、文化、经济等有保留价值的干径200mm以上的经批
准移植的长寿命树种,或生产苗圃内培育生产年代久远、干径大于200mm、可应用于园林绿化的大树。千径200mm以上的乔木或需
带直径1000mm~3000mm土坨移植的树木应按本规程执行。本规程不包括古树名木和特殊树种的移植。
1.0.3大树移植除应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山西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大树移植
指将干径在200mm以上的落叶阔叶乔木、干径在150mm以上的常绿阔叶乔木和树高在6m以上的常绿针叶乔木移栽到异地的活动。
2.0.2 干径
苗木主干离地表面1.3m处的直径。
2.0.3 种植士
理化性能良好,结构疏松,通气、保水、保肥.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
2.0.4种植土层厚度
植物根系正常生长发育所需的土壤深度。
2.0.5种植穴(槽)
种植植物挖掘的坑。坑为圆形或方形称为种植穴,长条形的称为种植槽。
2.0.6枝下高
指乔木从地表面至树冠最下分枝点的垂直高度。
2.0.7缩根法
指将根系按预定移植时的大小,环树挖600mm-8O0mm宽的沟,将根切断,回填疏松的营养土,使其在根的断口处愈合生新根,利于移植时成活的方法。
2.0.8修坨
指土坨或木箱移植时,对土坨或土台按规格标准修理整形。
2.0.9掏底
对土坨、土台底部挖去土壤和断根的过程。
2.0.10腰绳
在土坨的中间部位横向缠绕的草绳。
2.0.11双股双轴
指土坨包装时,草绳两根并用缠绕两层。
2.0.12打包
将土坨用麻袋片等包装材料裹严,用草绳捆紧。
2.0.13木箱移植
指移植大树时,根部带土块重量较大,为确保移植过程中土块的完好,采用木箱包装移植的方法。
2.0.14铁板条
用1mm厚铁板加工成宽30mm,长600mm-1000mm的带孔铁条,用于连接木箱板。
3 一般规定
3.0.1大树移植应提前制定移植方案。
3.0.2移植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1掌握移植大树的基本情况,包括树种、树高、树冠、干径、树龄、生长势、发枝能力、病虫害情况及栽植历史等;
2移植前施工方应现场调查、核实移植地点的地上地下管线分布、临近建筑物、共生树木、周围环境及交通状况,并清理大树移植现场,必要时在选定树木土坨边界500mm外挖观测沟,了解地下土质情况、地下水位和根部生长情况:
3确定移植程序,包括前期准备工作、确定移植时间、树冠的修剪、起挖运输、装卸、栽植、养护等;
4移植时间应在树木休眠期进行;
5应尽量选择无严重的病虫害、无严重的机械损伤、具有观赏性、植株健壮、生长量正常的大树进行移植:
6做好施工所需工具、材料、机械设备、转移的准备工作:
7选定移植树木后,应在树干南侧用油漆做出明显的标记,以便找出树木的朝阳面,同时为树木挂牌、编号并做好登记。大树移植档案应按本规程附录A执行:
8根据所移植树木的品种和施工的条件,制定具体移植的技术和安全措施。
3.0.3大树移植应作好充分准备,移植操作应严格按照方案施工,移植后加强养护。
4 前期准备工作
4.1 移植前准备
4.1.1在大树移栽前,应掌握树木与建筑物、高架线、共生树木等间距,具备施工、起吊、运输的条件。
4.1.2施工前根据有关规定办好所有权的转移及必要的手续,并与交通、市政、公用、电信等有关部门配合排除施工障碍。
4.2 移植前技术措施
4.2.1修剪方法及修剪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修剪方法及修剪量应根据树木品种、生长势、移植季节、挖掘方式、运输条件、种植地条件等因素来确定:
2落叶阔叶乔木移植前对树冠进行修剪,应剪去枝条的1/3~1/2,剪口必须平滑,截面尽量缩小,修剪粗为20mm以上的枝条,剪口应涂抹防腐剂。常绿阔叶乔木修剪时应采取疏枝结合摘叶的方法,保留树冠外形、对内膛适当修剪。常绿针叶乔木移植前不宜修剪,定植后应剪去移植过程中的损伤枝,并按景观要求采取相应的修剪措施。常绿针叶乔木定植后修剪时应留10mm~20mm残桩,严禁贴干剪除,剪后涂防腐剂或包裹剪口。
4.2.2移植前树干必须采取包裹措施,应从根颈至分枝点处采用麻袋片、草绳围绕。
4.2.3缩根法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需移植的大树宜提前进行断根处理:
2断根应分期、分区交错进行,其范围宜比挖掘范围小100mm左右,断根区应回填含腐殖质较多的土壤;
3断根时间宜在萌芽前或秋季落叶后进行。
4.2.4树冠捆绑应符合下列要求:
1根据树冠形态和种植后造景的要求,应做定位标记:
2捆绑树冠应由上至下,由内至外,依次向内收紧,大枝捆绑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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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35.110
CCS L 79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41816一2022
物联网面向智能燃气表应用的物联网系统技术规范
Internet of things-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f internet of things system for smart gas meter application
2022-10-12发布 2023-05-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 /T 41816-2022,物联网,物联网 面向智能燃气表应用的物联网系统技术规范,系统技术规范,面向智能燃气表应用的物联网,GB/T 41816-2022 物联网 面向智能燃气表应用的物联网系统技术规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8)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中国城市燃气协会、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分公司、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港华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阿里巴巴(中国)有限公司、福州物联网开放实验室有限公司、上海英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廊坊新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天翼物联科技有限公司、中移物联网有限公司、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前卫表业有限公司、上海集成通信设备有限公司、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秦华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无锡物联网产业研究院、辽宁航宇星物联仪表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大学、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荣鑫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西安航天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宁夏隆基宁光仪表股份有限公司、无锡物联网创新中心有限公司、上海飞奥燃气设备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上海高等研究院、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海思技术有限公司、浙江苍南仪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千嘉科技有限公司、辽宁思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蓝宝石仪表科技有限公司、天信仪表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正泰仪器仪表有限公司、廊坊润能燃气设备有限公司、成都中科慧源科技有限公司、山西华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睿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握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电华大电子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骐俊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安然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山城燃气设备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卓兰、王晓春、李长缨、刘金岚、杨宏、韩丽、高峰、邵泽华、王广清、王艺、安成名、宋琛、于小博、张天辰、何庆、姚金龙、刘莫闲、李峰、罗尖勇、肖静、李博、邱万彪、付根利、樊勇、李军、束开、颜建卿、严朝聚、金洁羽、郑水云、王永霞、汪晶晶、吴明娟、杨子昂、刘云淮、石爱国、吴庆卫、李文华、琚成、曹献炜、董接莲、朱伟泳、王振明、周熊英、钱佳、李中阳、陈得民、胡芸华、史健君、董意德、叶一川、李孝评、苗晓楠、董胜龙、陈委委、卫静美、秦熠、马娟、李凯、郝玮琳、焦绍华、吴德青、谢伟、李良、雷根、张弛、孙旭。

内容摘抄:

物联网面向智能燃气表应用的物联网系统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文件给出了面向智能燃气表应用的物联网系统结构,规定了主站、1oT联接管理平台、智能燃气表、安全及试验方法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面向智能燃气表应用的物联网系统的设计、测试和应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5080.7一1986设备可靠性试验恒定失效率假设下的失效率与平均无故障时间的验证试验方案
GB/T22239一201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GB/T33745一2017物联网术语
GB/T36951一2018信息安全技术物联网感知终端应用安全技术要求
GB/T37025一2018信息安全技术物联网数据传输安全技术要求
GB/T37092一2018信息安全技术密码模块安全要求
GB/T37093一2018信息安全技术物联网感知层接人通信网的安全要求
GM/T0054一2018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
3术语和定义
GB/T33745一201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物联网internet of things
通过感知设备,按照约定协议,连接物、人、系统和信息资源,实现对物理和虚拟世界的信息进行处理并作出反应的智能服务系统
[来源:GB/T33745-2017,2.1.1]
3.2
物联网系统internet of things system
具备物联网功能的系统。
注:本文件中,物联网系统包含主站,1oT联接管理平台,智能燃气表。
3.3
智能燃气表smart gas meter
可接入主站,并实现数据交换的燃气计量仪表
注:仪表含膜式燃气表、超声燃气表、热式燃气表,涡轮流量计,腰轮流量计和超声波流量计等:燃气含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

(略)

内容索引:

目次
前言Ⅲ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缩略语2
5系统结构和通用要求2
5.1系统结构2
5.2通用要求3
6主站3
6.1功能要求3
6.2实时性5
6.3稳定性5
6.4可扩展性5
6.5开放性5
6.6容量5
7IoT联接管理平台6
7.1功能要求6
7.2实时性7
7.3可靠性7
7.4可扩展性7
7.5容量7
7.6接口要求8
8智能燃气表8
8.1人机交互8
8.2提示与报警8
8.3记录与存储8
84计费9
8.5控制9
8.6自检测10
8.7通信10
8.8数据上传10
89远程控阀11
8.10远程参数设置11
8.11唯一身份标识11
8.12抄读成功率11
9安全11

9.1一般要求11
9.2智能燃气表安全11
93主站安全12
9.41oT联接管理平台安全12
10试验方法12
10.1功能试验…12
10.2主站试验12
10.31oT联接管理平台试验14
10.4智能燃气表试验15
10.5安全试验16
附录A(资料性)智能燃气表数据格式19
附录B(资料性)智能燃气表身份标识编码规则22
参考文就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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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DB
DBJ04/T298-2013
备案号:J12437-2013
写字楼物业服务标准
The property service standard of office buildings
2013-08-12发布  2013-11-01实施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

DBJ04/T 298-2013,写字楼物业服务标准,DBJ04/T 298-2013 写字楼物业服务标准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3年山西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晋建标函〔2013〕379号)的要求,由山西省房地产业协会组织有关单位编制完成。
本标准的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客户服务、房屋共用部位维护与管理、共用设施设备运行与维护、公共秩序维护、环境卫生、绿化养护。
本标准由山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管理,由山西省房地产业协会负责具体标准内容的解释。执行标准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反馈山西省房地产业协会(地址:太原市建设北路85号,邮政编码:030013)。
本标准主编单位:山西省房地产业协会
本标准参编单位:山西省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协会
山西万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永济电机安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山西云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长治市华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长治潞安鸿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太原市美嘉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山西国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山西恒实文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山西大众嘉诚物业有限公司(略)

目次
1总则1
2术语3
3基本规定3
4客户服务8
4.1接待服务8
4.2人驻、退租服务8
4.3装修服务8
4.4报修服务9
4.5特约服务9
4.6文化服务9
5房屋共用部位维护与管理10
6共用设施设备运行与维护12
6.1一般规定12
6.2公共照明12
6.3供变电系统12
6.4电梯、自动扶梯13
6.5通风空调系统14
6.6锅炉系统15
6.7给排水系统17
6.8视频监控系统17
6.9车库管理系统17
6.10广播、会议背景音响17
6.11对讲系统18 (略)

内容摘要:

1总则
1.0.1为规范写字楼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行为,提高物业服务水平,保障客户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写字楼物业服务的健康发展,实现物业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山西省行政区域内的写字楼物业服务活动。
1.0.3物业服务企业应与客户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合同中的内容应不低于本标准的规定。
1.0.4写字楼物业服务除应遵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及我省现行其他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写字楼 Office building
为商务、办公活动提供空间的建筑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
2.0.2客户 Client
接受写字楼物业服务的组织或个人,包括写字楼物业产权人、
使用人及其他相关方。
2.0.3物业承接查验 The undertake and inspection of property
以保证物业服务正常实施和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正常使用为目的,物业服务企业和建设单位(物业产权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共同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验收的活动。
2.0.4责任性投 The responsibility complain
因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责任而引起的客户投诉。
2.0.5物业服务区Property services area
只成立一个业主大会的、相对独立的、并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实施统一管理服务的区域。
2.0.6专有部分 Exclusive part
建筑物中具有构造上和使用上的独立性部分。这部分在构造上能够明确区分,在利用上具有排他性,在权力上为特定业主所有。包括建筑区划内符合上列条件的房屋、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
2.0.7突发公共事件 Sudden public events
在写字楼物业服务区域内突然发生且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
3 基本规定
3.0.1物业服务企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具备相应的资质,符合住建部《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要求;
2应根据写字楼的具体特点、功能定位以及合同的约定,设置相应的管理服务机构,具备满足物业服务需要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3配备满足物业服务需要的设施设备;
4物业服务中心应公示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或其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照片、物业服务项目、服务流程、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和投诉渠道等相关信息:提供特约服务的,应公示特约服务项目、服务流程及收费标准等:
5应保证房屋共用部位完好,共用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6保证物业服务区域内环境、秩序符合客户要求;
7物业服务应实行公开服务内容和标准、公开收费标准、公开办事流程。
3.0.2物业服务人员应符合下列规定:
1热爱物业服务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章守法、尽职尽责;
2管理人员、专业技术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从业资格证书、岗位证书:
3应积极参加岗位培训,熟练掌握岗位职责和操作规范;
4着装统一、佩戴标识,文明用语,服务主动、热情:
5定期参加专业技能、法律法规、安全等专题培训,熟悉物业的基本情况,能正确使用相关专用设施设备。
3.0.3物业服务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应包括下列内容:
1物业服务管理制度应包括24小时值班制度、房屋维修养护管理制度、装饰装修管理规定、报修服务制度、设施设备运行管理制度及维修养护制度、安全防范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保洁管理制度、绿化管理制度、投诉处理制度、应急处理预案、消防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物业服务费用收取办法、特约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定、档案资料管理规定、物业服务意见征询制度等;
2物业服务岗位责任制度应包括各部门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及标准、员工岗位责任制度、岗位职责考核制度等。
3.0.4消防安全防范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消防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认真执行消防安全防范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负责制,逐级逐岗落实消防安全职责;
2结合写字楼实际,利用楼宇电视、板报和公示栏等宣传教育设施,进行消防安全防范制度和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
3制定符合写字楼实际情况的灭火疏散预案,每年至少组织1次有员工、客户参加的消防演练;
4物业消防岗位工作人员应每年参加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具备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组织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略)

4 客户服务
4.1 接待服务
4.1.1物业服务中心应提供咨询、服务受理、求助、投诉、接待、引导等服务;对客户的咨询、求助等事项,应及时答复,答复率100%。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在物业明显区域公布24小时服务电话。
4.1.2应提供多种接待途径,包括对客户现场接待、接听电话及传真、收发信函及电子邮件等。
4.1.3接待服务中应用语文明、礼貌、热情。
4.1.4受理服务事项应进行记录并存档。
4.2 入驻、退租服务
4.2.1客户需入驻和退租时,应按规定程序及时受理,在承诺的时间内办理完成相关手续,及时建档、归档。
4.2.2应告知客户停车地点、进出搬迁路线、搬运时间、电梯使用规定等细节。
4.2.3客户搬迁时应安排专人进行现场管理和协调。
4.3 装修服务
4.3.1执行客户装修申请审核制度。
4.3.2受理客户装修申请时应告知客户认真执行《装饰装修管理规定》,批准客户装修申请时应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协议内容应明确相关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4.3.3装饰装修期间应每日巡查装修现场,发现有违规行为的,应当及时劝阻;拒不改正的,报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4.3.4应保证装修期间的水、电等供应,为客户提供装修便利。
4.3.5客户的装修档案应包括装修申请、协议、验收资料等。
4.3.6集中装修期应设有临时垃圾堆放处,当日清运。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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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83.140.30
CCS Y 28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41827一2022
土工用聚烯烃渗排水网状管
Polyolefin infiltration drainage mesh pipe for civil engineering application
2022-10-12发布 2023-05-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 /T 41827-2022,土工用聚烯烃渗排水网状管,聚烯烃渗排水网状管,GB/T 41827-2022 土工用聚烯烃渗排水网状管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塑料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48)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大连海川科技有限公司、安徽源通渗排水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安信德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厦门一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铁建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广东锦亚科技有限公司、大连塑元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广东飞成新材料有限公司、大连市政设施修建有限公司、浙江安盛建设有限公司、陕西国宏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大连塑料研究所有限公司、湖南映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振军、宇汝林、越建军、王瑞鹤、林伟、林宏松、彭博、樊志强、奚瑞蓬、罗光华、张康领、张德军、段春芳、黄文科、陈建平、阎晓东。

内容摘抄:

土工用聚烯烃渗排水网状管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土工用聚烯烃渗排水网状管(以下简称网状管)的材料、结构与连接方式、分类与标记、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以聚烯烃为主要原料,经挤出成型而得的网状管的生产、检验和销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033.1一2008塑料非泡沫塑料密度的测定第1部分:浸渍法、液体比重瓶法和滴定法
GB/T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2918塑料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标准环境
GB/T3682.1一2018塑料热塑性塑料熔体质量流动速率(MFR)和熔体体积流动速率(MVR)》的测定第1部分:标准方法
GB/T8806一2008塑料管道系统塑料部件尺寸的测定
GB/T9647一2015热塑性塑料管材环刚度的测定
GB/T14153一1993硬质塑料落锤冲击试验方法通则
GB/T19466.6一2009塑料差示扫描量热法(DSC)第6部分:氧化诱导时间(等温OIT)和氧化诱导温度(动态OIT)的测定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透水表面积effective penetration surface area
网状管透水部位的透水网孔的表面积。
3.2
排水表面积drainage penetration surface area
部分封闭网状管上封闭部分的表面积。
3.3
渗排水性能infiltration-drainage performance
用透水表面积和排水表面积表征的网状管蓄排水能力。
3.4
公称外径nominal outer diameter
网状管横向环形筋外径尺寸的名义值。

3.5
网状管结构壁厚
mesh geo-pipe structure wall thickness
横向环形筋和纵向线型筋厚度之和。
3.6
封闭部位壁厚
drainage wall thickness
横向环形筋、纵向线型筋和复加膜片厚度之和。
4材料
生产网状管所用材料以聚烯烃树脂为主,材料性能应符合表1规定。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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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DB
DBJ04/T288-2011
备案号:J11932-2011
地被植物建植技术规程
Code for planting technique of
groundcover plants
2011-09-22发布   2011-12-01实施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

DBJ04/T 288-2011,地被植物建植技术规程,DBJ04/T 288-2011 地被植物建植技术规程

 

前言
为了规范和发展我省地被植物建植技术,根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08年山西省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晋建标字〔2008)〕591号)的要求,主编单位组织参编人员在深入调查本省园林地被植物现状的基础上,对北京、天津等地的园林地被植物进行了考察,广泛收集资料,并征求有关地被植物专家的意见制定了本规程。
本规程共六章,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设计;施工和养护管理。
本规程由山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管理,太原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领站和太原市园林植物研究中心负责具体解释工作,请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寄交太原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和太原市园林植物研究中心(地址:太原市金刚堰路20号,邮编:030009:太原市尖草坪区西留路12号,邮编:030041),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程主编单位:太原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太原市园林植物研究中心
本规程参编单位:太原市园林局
太原市园林科研所
太原市园林工程质量监督站
太原市康培集团有限公司
太原市康培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略)

目次
1总则1
2术语2
3基本规定4
4设计5
4.1设计原则5
4.2植物选择5
4.3设计要求6
4.4景观设计7
5施工10
5.1一般要求10
5.2土壤质量10
5.3种苗标准11
5.4常见种植11
5.5坡面种植12
6养护管理14
附录A地被植物常用品种16
本规程用词说明30
条文说明31

内容摘要:

1总则
1.0.1为了规范我省地被植物的建植,提高我省地被植物建植的质量和水平,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山西省城市规划区内各类绿地中地被植物的设计施工和养护管理。
1.0.3本规程不包含草坪的建植技术。
1.0.4在遵守本规程的同时,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山西省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地被植物 groundeover plants
株丛密集、低矮,用于覆盖地面的植物。
2.0.2地被植物景观groundcover plants landscape
地被植物按照设计要求种植后形成的园林植物景观。
2.0.3立地条件 site conditions
种植地的地形、土壤、水肥、气候,水文等各种自然环境因子的综合。
2.0.4抗逆性stress resistance
植物对自然界中气候的高温与严寒、干早与雨涝、土壤的瘠薄、病虫害的感染及大气污染等抗受性和适应性的能力。
2.0.5乡土植物 indigeous plants
产地在当地或起源于当地的植物。
2.0.6人侵植物 invasive plants
人为或自然原因,从原来的生长地进人另一个环境,并对该环境的生物、农林渔牧业造成损失,给人类健康造成损害,破坏生态平衡的植物。
2.0.7野花组合 wild folwers mixture
不同品种的野生花卉混合种植的形式。
2.0.8花境 flower border
指绿地中树林、草坪、道路、建筑等边缘花卉带状布置形式,用来丰富绿地色彩。
2.0.9冷暖色调 cool and warm tone
色彩有强烈的情感作用,一般将红色、黄色、橙色以及它们的同类色归为吸色调。蓝色、紫色和绿色归为冷色调。
2.0.10无性繁殖 asexual reproduction
指不经生殖细胞结合的受精过程,由母体的一部分直接产生子代的繁殖方法。
2.0.11植生带 lawn nursery strip with borrowed soil
人工制作的一定宽度和厚度的带状物,其剖面结构从下而上一般为:防护网+防水纤维层+(种子+肥料+土壤+改良剂+保水剂)+无纺布。
3 基本规定
3.0.1各类绿地中的棵露地面均应种植地被植物。
3.0.2地被植物景观设计首先应尊重自然,充分了解地被植物的观赏特性、生物学特性和生态学特性,结合景观的要求,立地条件的不同而因地制宜的选择地被植物。
3.0.3应采用乡土植物为主,同时积极引进适宜本地种植的优良品种。
3.0.4新品种种植前应进行种植试验,严禁种植入侵物种。
3.0.5地被植物的建植应遵循节约型园林建设的原则,注重降低种植和养护管理成本。
4 设计
4.1 设计原则
4.1.1应以创建生态园林为目标,符合城市绿地总体布局的要求,尽量增加植物的层次和种类,丰富绿地植物的多样性。
4.1.2应充分了解种植地的立地条件,包括气候特征、土壤理化性状、光照强度及湿度等情况。
4.1.3应充分了解地被植物的观赏特性、生物学特性和生态学特性。
4.1.4应根据绿地的不同性质和功能进行设计。
4.1.5植物高度搭配应适当,使整体群落层次分明。
4.1.6应结合整体绿地植物的季相变化,使不同植物的最佳观赏期错开。
4.1.7应符合园林艺术的规律,处理好地被植物与园林布局的关系。
4.2 植物选择
4.2.1地被植物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
1以多年生为主,植物低矮。
2适应性和抗逆性强,易繁殖、结实率高、生长迅速且旺盛、覆盖力强。
3形态上具有颜色、质地、外形、观花、观果等一定特色。
4具有一定的稳定性,生长期长。
5无毒、无异味等对人类健康不产生危害的品种。
6屋顶绿化应选用抗性强、耐旱、耐贫瘠、抗风、低矮和根系不发达的地被植物。
7垂直绿化应选用吸附类攀援植物。
4.2.2选择原则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符合应用的目的。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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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信息价,咸宁市,2022年-咸宁市-工程造价市场信息价 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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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和外窗修缮技术标准
Technical standard for building external thermal insulation system and window repair
DB22/T5108-2022
主编都门: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
批准部门: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施行日期:2022年11月7日
2022长春

DB22 /T 5108-2022,外窗修缮技术标准,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和外窗修缮技术标准,DB22/T 5108-2022 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和外窗修缮技术(附条文说明)

前言
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1年全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定(修订)计划(三)》的通知(吉建设[2021]11号)要求,编制组会同有关单位,经过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依据国家相关标准,结合我省具体情祝,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评估:5材料:6设计:7施工:8验收。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1增加“岩棉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和保温装饰板外墙外保温系统”的修缮相关内容:
2增加“外窗”修缮相关内容:
3增加“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和外窗评估分级”。
本标准由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由吉林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请相关单位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吉林省标准化管理办公室(长春市民康路519号,邮编130041,联系电话:0431-88932615,电子邮箱:jljsbz@126.com),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吉林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
中测(吉林省)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李大伟 任常原 马根华 林晓波
王健鹏 王晓阳 崔永生 程大磊
石俊龙 车红锐 孙伟华 赵壮
刘刚 吕兵 王熙 李怡萱
刘洋 王博 张铮 张冷庆
牟麒羽 李一田 胡晓菲 徐辉
刘清顺 段政府 于洪强 郝帅
孙正财 郑丹 李政洋 冯泽雅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周毅 陶乐然 胡文武 郭剑
黄克新 翟亚涛 商宝坤

内容摘抄:

1总则
1.0.1为规范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和外窗的修缮,有效治理外墙外保温系统和外窗的质量缺陷,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既有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和外窗的修缮工程。
1.0.3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和外窗的修缮工程,除立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外墙外保温系统和外窗修缮external thermal insulationsystem and external windows repair
为治理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和外窗的质量缺陷,保证安全和使用功能,对外墙外保温系统和外窗进行检查、评估和修复的活动。
2.0.2外墙外保温系统engineering of external thermal insulation
由保温层、防护层和固定材料构成,并固定在外墙外表面的非承重保温构造的总称,简称外保温系统。包括模塑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岩棉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和保温装饰板外墙外保温系统。
2.0.3外窗outside window
建筑外墙窗的总称,包括铝合金窗和塑料窗。
2.0.4外墙外保温系统整体修缮external wall external thermal insulation system overall repair
依据评估结果,将外保温系统或面层全部清除,并重新进行外保温系统施工的活动。包括整体置换修缮和整体面层置换修缮。
2.0.5外窗整体修缮the external window is repaired as a whole
依据评估结果,将外窗整体拆除,更换整体外窗。
2.0.6整体置换修缮integrall replacement repair
将外墙外保温系统全部清除并进行置换的活动。
2.0.7整体面层置换修缮integrall surface replacement repair
将外墙外保温系统的面层(饰面层和防护层)全部清除并进行置换的活动。

3基本规定
3.0.1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和外窗修缮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既有建筑维护与改造通用规范》GB55022和《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修缮标准》JG376的规定。
3.0.2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和外窗修缮前,宜进行评估,确定质量缺陷程度,出具评估报告。
3.0.3评佔报告应对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质量进行等级划分:
1外墙外保温系统立面评为A级,可不做处理:
2外墙外保温系统立面评为B级,可观察使用或进行局部修缮:
3外墙外保温系统立面评为C级,应进行局部修缮:
4外墙外保温系统立面评为D级,应进行整体修缮。
3.0.4评估报告应对外窗质量进行等级划分:
1外窗评为A级,可不做处理:
2外窗评为B级,应进行密封胶条、密封胶局部修缮:
3外窗评为C级,应进行玻璃、五金件局部修缮:
4外窗评为D级,应进行外窗整体修缮。
3.0.5评估过程应符合以下要求:
1检测项目、参数应在检查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范围内:
2评估应制定检测方案:
3现场评估工作应由不少于2名持证检测人员承担:
4用于现场检查检测的仪器设备应保证其计量湖源性。
3.0.6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和外窗修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外墙外保温系统和外窗的修缮应进行评估:
2外墙外保温系统和外窗的修缮应制定修缮设计方案:
3外墙外保温系统和外窗的修缮应制定修缮施工方案:
4外墙外保温系统和外窗的修缮应制定安全方案:
5外墙外保温系统和外窗的修缮应进行工程验收。
3.0.7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和外窗修缮用材料、技术应与原系统协调,具有一致性、可靠性,优先选用先进、施工便捷、环境友好的材料、工艺、机具等。

4评估
4.1一般规定
4.1.1评估分为外墙外保温系统评估和外窗评估。
4.1.2评估单元宜为单栋建筑物。
4.1.3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和外窗的评估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初步调查,包括资料核查和现场勘查;
2制定检测方案;
3现场检查检测;
4出具评估报告。
4.1.4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和外窗的现场检查检测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执行。

(略)

内容索引:

目次
1总则1
2术语2
3基本规定4
4评估6
4.1一般规定6
4.2初步调近6
4.3检测方案编制.7
4.4现场检查检测8
4.5评估报告...9
5材料12
5.1一般规定
5.2外墙外保温系统材料2
5.3外窗材料13
6设计15
6.1一般规定15
6.2外墙外保温系统整体置换修缮和整体面层置换修缮16
6.3外墙外保温系统局部置换修缮和局部面层置换修缮.…17
6.4外窗整体修缮.18
6.5外窗局部修缮18
7施工19
7.1一般规定19
7.2外墙外保温系统整体置换修缮和整体面层置换修缮.…21
7.3外墙外保温系统局部置换修缮和局部面层置换修缮.…22
7.4外窗整体修缮.23
7.5外窗局部修缮26
8验收.29
8.1一般规定29
8.2外墙外保温系统30
8.3外窗34
本标准用间说明.36
引用标准名录37
附:条文说明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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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3.080  DB2312
绥化市地方标准
DB2312/T068-2022
一站式质量服务站建没及服务规范
2022-07-08发布  2022-08-08实施
绥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2312/T 068-2022,一站式质量服务站,建设服务规范,DB2312/T 068-2022 一站式质量服务站建设服务规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则起草。
本文件由绥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绥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绥化市检验检测中心、绥化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曹长雷、姜树峰、李继鑫、潘冬梅、王延东、杨俊峰、侯文平、苏显军、赵吉臣。
本文件2022年首次发布。

内容摘要:

一站式质量服务站建设及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一站式质量服务站建设服务的术语和定义、建设要求、服务要求、服务质量监督及档案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黑龙江省绥化市行政区域内的一站式质量报务站建设及报务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文本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10001.1公共信息阁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10001.9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9部分:无障碍设施符号
GB 13495.1消防安全标志第1部分:标志
GB/T18883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T19012质量管理项客满意组织投诉处理指南
GB/T19013质量管理题客满意组织外部争议解决指南
TSG Z600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一站式质量服务站
由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所属的技术机构、县(市、区)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园区、行业协会、质量服务机构等市场、社会主体设立,经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综合评估并向社会公示后,按照“一站式办理、零距离服务”的理念,为周边中小微企业提供质量管理、标准化、计量、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特种设备、知识产权等质量综合服务的基础站所。以下简称“服务站”。
4 建设要求
4.1选址布局
4.1.1服务站选址全市统筹布局,原则上应选址企业较集巾、质量服务需求多、企业积极性较高、交通便捷、配套条件较好的区域。可选择建设在工业集中园区、产业园以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有的技术机构等。
4.1.2服务站选址应满足环境保护和消防安全的要求。
4.1.3服务站的建筑而积和房屋结构应符合工作需求。
4.2工作场所
4.2.1应设立固定的工作场所,有明确的服务受理窗口。
4.2.2应在工作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电话、监督投诉电话等。
4.2.3工作场所内环境和空气质量应符合GB/T18883的规定。
4.2.4各类标识标牌中的公告信息图像符号应符合GB/T10001.1、GB/T10001.9的规定。
4.2.5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应符合紧急疏散要求并保持畅通,消防安全标志应符合GB13495.1的规定。
4.2.6应在主体建筑外或工作场所门口醒目位置设立统一明显的标识。
4.3 办公设施设备
4.3.1应配备能够满足基本工作需求的办公设备,如连接网络的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条件允许的服务站,可配备远程会议系统,
4.3.2宜设无障碍通道及相关设花,配备必要的便民服务设馆。
4.3.3应配备符合消防安全规定的消防器材、应急照明和标志标识,并加强对消防安全的日常监督管理。
4.3.4各类设道设备应定期检查和维护,保障设庙设备的正常使用。
4.4 员配置
4.4.1服务站人员应配备具有一定的质量相关工作经验,或具有质量工作相关专业背景、工作年限,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工作流程的工作人员。
4.4.2服务站应设立站长,对服务站的质量工作全而负责,负责服务站日常质量服务工作,鼓励服务站设立首席质量官。
4.4.3服务站的站长及工作人员上岗前应经过相关专业知识培训,培训合格后,应具备相应的质量服务能力。
4.5 制度建设
服务站应开展制度建设,各项制度均应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基本制度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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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超低能耗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Design standard for energy efficiency of ultra-low energy public building
DB22/T5128-2022
主编部门: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
批准部门: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施行日期:2022年11月7日
2022长春

DB22 /T 5128-2022,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超低能耗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22/T 5128-2022 超低能耗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附条文说明)

前言
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定(修订)计划(一)>的通知》吉建函2021]171号文件的要求,编制组会同有关单位,经过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并结合我省的气候、资源、建筑业发展等具体情况,制定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建筑与建筑热工;5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6给水排水;7电
气:8可再生能源应用。
本标准由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由吉林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地址:长春市民康路519号,邮编:130041,Email::iljsbz@126.com),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吉林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
本标准参编单位:吉林省建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吉林省吉规城市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绿城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集安市建筑工程质量服务中心
北京绿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省绿翔绿色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石永桂 李大伟 孙秀刚 刘洪洋
王毅 崔永生 赵玉芹 唐明

郭晹 李志国 肖莉 褚毅
张哲 孙鹏 王云松 马根华
石俊龙 李怡萱 吴雪岭 惠群
衣建全 赵研宏 王玮 姜冷竹
刘欣伟 唐瑾婷 刘冬锋 任金榜
李柠 董彦文 王永 张佳音
吴桐 车秀艳 丁军凯 邓安卫
谢天祎 万志钢 朱云潞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周毅 郝双龄 赵英鹏 王丽颖
邵子平 吕耀军 林海

内容摘抄:

1总则
1.0.1为贯彻国家有关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能源效率,进一步降低公共建筑能耗,提升公共建筑的室内环境质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保障国家双碳战略目标的实现。结合吉林省气候特点和具体情况,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超低能耗公共建筑节能设计。
1.0.3超低能耗公共建筑节能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超低能耗公共建筑ultra low energy public buildings
适应气候特征和场地条件,在利用被动式建筑设计和技术手段大幅度降低建筑供暖、空调、照明等能源需求的基础上,通过主动技术措施大幅度提高能源设备与系统效率,合理利用可再生能源,以更少的能源消耗提供更舒适的室内环境,且其室内环境参数和能效指标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公共建筑。
2.0.2基准建筑reference building
计算建筑本体节能率和建筑综合节能率时,用于计算符合现行地方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节能65%)》DB22/T5099-2016相关要求的建筑能耗综合值的建筑。
2.0.3参照建筑comparable building
进行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权衡判断时,作为计算满足标准要求的全年供暖和空气调节能耗用的基准建筑。
2.0.4性能化设计performance oriented design
以建筑室内环境参数和能效指标为性能目标,利用建筑模拟工具对设计方案进行逐步优化,最终达到一定性能目标的设计过程。

3基本规定
3.0.1超低能耗公共建筑的设计应根据气候特征和场地条件,通过被动式设计降低建筑能耗和提升主动式能源系统的能效达到超低能耗,在此基础上宜利用可再生能源使建筑物能源消耗进一步降低,实现更低的能源消耗。
3.0.2应以室内环境参数、综合节能率为约束性指标:外围护传热系数、能源设备和系统等性能参数应为推荐性指标。
3.0.3超低能耗公共建筑节能设计应采用性能化设计方法,以控制建筑能耗指标为导向进行设计,最终实现相对节能率的达标。并应满足本标准第3.0.4条和第3.0.5条相关规定。施工中要考虑精细化的施工工艺和质量控制,运行宜采用智能化运行模式。

4建筑与建筑热工
4.1一般规定
4.1.1建筑群体布置的总体规划应考虑减轻热岛效应。总平面应有利于自然通风和充分利用冬季日照。建筑的主朝向宜选择南向或接近南向,且宜避开冬季主导风向。
4.12建筑体形宜规整紧凑,避免过多的凸凹变化。
4.13建筑的能源设备机房位置应合理设置,尽量缩短能源输送距离,单一公共建筑的能源机房宜位于或靠近负荷中心位置集中设置。
4.14应控制场地铺装选材和外饰面材料的太阳辐射反射系数,优先选用浅色面层材料,降低室外太阳辐射热。
4.1.5场地绿化应采用复层绿化,在活动场地、广场设置乔木或构筑物遮荫,降低场地热岛效应。
4.1.6超低能耗公共建筑应进行全装修。室内装修工程应与建筑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施工过程中严禁损坏围护结构气密层、保温层和影响气流组织。

内容索引:

目次
1总则1
2术语2
3基本规定7
4建筑与建筑热工10
4.1一般规定10
4.2建筑设计12
4.3热工设计14
4.4围护结构设计17
4.5气密性设计20
5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22
5.1一般规定22
5.2冷源与热源23
5.3输配系统25
5.4末端系统26
5.5通风系统27
6给水排水30
6.1一般规定30
6.2给水与排水系统设计30
6.3生活热水32
7电气.34
7.1一般规定34
7.2照明与电梯34
7.3室内环境及用能系统监测35

7.4系统控制…36
8可再生能源利用39
8.1一般规定39
8.2风能与太阳能利用.39
83空气、地、水源热泵系统40
附录A各种能折标准煤参考系数43
本标准用词说明45
引用标准名录46
附:条文说明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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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3.060.10
P 57     DB3301
浙江省杭州市地方标准
DB3301/T 0252-2018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管理规范
2018-11-10发布   2018-12-10实施
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3301/T 0252-2018,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管理规范,DB3301/T 0252-2018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管理规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杭州市林业水利局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标准起草单位:杭州市农村水利管理总站、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志祥、叶利伟、楼淑君、郭巧玲、何晓锋、段永刚、何文学、谢华伟、徐定坤。

内容摘要: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农田灌既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简称系数测算)术语和定义,组织管理、技术管理、观测管理、成果管理、信息化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1010士地利用现状分类
GB/T 21303灌溉渠道系统量水规范
SL/Z 699灌既水利用率测定技术导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样点灌区
能铭代表区域灌区总体特点的,用于开展区域农田灌溉水量与系数测算的具体灌区。
3.2渠首计量点
用于测定渠首自流引水量或泵站提水量的,并配套计量设施的具体渠首或首部。
3.3典型田块
用于测定代表作物亩均净灌溉水量,并配有量水设施的具体田块。
3.4毛灌溉水量
从水源取用的用于灌溉的水量。
3.5净灌溉水量
灌入田间可被作物利用的水量。
3.6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净灌溉水量与毛灌溉水量的比值。

4 总则
4.1系数测算按照“统一方法、分级测算、点面结合、合理可行”的原则开展工作。
4.2样点灌区、渠首计量点和典型田块的选择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符合全国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技术指导细则》要求。
4.3量水设施宜选用自动化量水设备,并逐步建立信息化管理平台。
4.4观测数据应及时、准确、可靠。
4.5水行政主管部门可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形式选择第三方专业技术力量作为技术支撑单位。
4.6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的规定对系数测算单位进行信用管理。
5 组织管理
5.1 组织体系
系数测算实行“市一区、县(市)”两级测算体系。两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成立系数测算工作领导小组。
5.2 管理责任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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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3.100
J09DB3308
浙江省衢州市地方标准
DB 3308/T 056-2019
特种设备事故隐患分类及治理
2019-1-30发布   2019-2-28实施
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308/T 056-2019,特种设备事故,隐患分类及治理,DB3308/T  056-2019 特种设备事故隐患分类及治理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衢州市衢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斌、李斌、林毅、吴芳、傅建乐、王迎春。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内容摘要:

特种设备事故隐患分类及治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使用中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体责任、特种设备事故隐患、隐患排查、隐患分类及治理的术语和定义,事故隐患治理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積州市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使用安全事故隐患分类及治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TSG 03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导则
TSG 08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
DB3308/T 035一2017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及评价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
《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2015年第5号
《特种设备目录》2014年第114号
3 术语和定义
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特种设备
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其他特种设备。国家对特种设备实行目录管理。
3.2使用单位
是指具有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权的单位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一般是特种设备的产权单位(产权所有人,同下),也可以是产权单位通过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关系确立的特种设备实际使用管理者。特种设备属于共有的,共有人可以委对托物业服务单位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特种设备,受托人是使用单位:共有人未委托的,实际管理人是使用单位:没有实际管理人的,共有人是使用单位。特种设备用于出租的,出租期间,出租单位是使用单位: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合同约定的,从其规定或者约定。新安装未移交业主的特种设备,项目建设单位是使用单位:委托物业服务单位管理的电梯,物业服务单位是使用单位:产权单位自行管理的电梯,产权单位是使用单位:气瓶的使用单位一般是指充装单位,车用气瓶、非重复充装气瓶、呼吸用气瓶的使用单位是产权单位。
注:单位包括公司、子公司、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和具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可、个体工商户等。
3.3 主体责任
指使用单位在根行特种设备安全法定义务、承担社会责任,应开展的基本工作及安全措施。包括设立管理机构、配置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办理设备使用登记、确保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按期申报检验,制定专项顶案并组织演练,开展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日常维护和检查,建立设备及人员档案等。
3.4 第三方机构
是指具备一定数量特种设备专业人员,依法设立的具有相应能力,能够独立开展第三方公正评价的机构。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协会、电梯行业协会等等。
3.5 特种设备事故隐患
是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违反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远东的规定,或者其他因素在特种设备使用活动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安全事件或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3.6 隐患排查
是指使用单位或委托第三方机构等组织。组织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对本单位的特种设备事故隐患进行排查的行为。
4 隐患分类
4.1 隐患分类
根据特种设备隐患情况,综合考虑特种设备种类、人员密集程度和发生事故可能造成危害严重性,将特种设备事故隐患等级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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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超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Design standard for energy efficiency of ultra-low energy residential building
DB22/T5129-2022
主编部门: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
批准部门: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施行日期:2022年11月7日
2022长春

DB22 /T 5129-2022,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超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22/T 5129-2022 超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附条文说明)

前言
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定(修订)计划(一)>的通知》吉建函2021]171号文件的要求,编制组会同有关单位,经过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并结合我省的气候、资源、建筑业发展等具体情况,制定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建筑与建筑热工;5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6给水排水:7电气、8可再生能源利用。
本标准由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由吉林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地址:长春市民康路519号,邮编:130041,Email:jsbz@126.com),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吉林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
本标准参编单位:吉林省建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吉林省吉规城市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绿城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集安市建筑工程质量服务中心
北京绿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省绿翔绿色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石永桂 李大伟 孙秀刚 刘洪洋
王建鹏 王毅 崔永生 唐明
郭晹 李志国 赵玉芹 张哲

孙鹏 王云松 马根华 石俊龙
李怡萱 吴雪岭 惠群 王玮
衣建全 褚毅 李一楠 张帅
刘冬梅 郎国良 李柠 董彦文
王永 张佳音 车秀艳 丁军凯
姜冷竹 邓安卫 谢天祎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周毅 郝双龄 赵英鹏 王丽颖
邵子平 吕耀军 林海

内容摘抄:

1总则
1.0.1为贯彻国家和吉林省有关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能源效率,进一步降低居住建筑能耗,提升居住建筑品质,规范超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超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
1.0.3超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超低能耗居住建筑ultra low energy residential buildings
适应地区气候特征和场地条件,在利用被动式建筑设计大幅度降低建筑供暖、空调、照明等能源需求的基础上,通过主动技术措施大幅度提高能源设备与系统效率,合理利用可再生能源,以更少的能源消耗提供更舒适的室内环境,且其室内环境参数和能效指标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居住建筑。
2.0.2一次能源primary energy
在自然界中以原有形式存在的、未经加工转换的能量资源,又称天然能源,如原煤、原油、天然气等。
2.0.3一次能源换算系数primary energy coefficient
将某种能源换算成一次能源时,考虑能源在开采、运输和加工转换过程中造成能源损失的系数。
2.0.4换气次数air change rate
单位时间内室内空气的更换次数,即通风量与房间容积的比值。

3基本规定
3.0.1超低能耗居住建筑的设计应根据气候特征和场地条件,通过被动式设计降低建筑能耗和提升主动式能源系统的能效达到超低能耗,在此基础上宜利用可再生能源使建筑物能源消耗进一步降低,实现更低的能源消耗。
3.0.2应采用性能化设计方法,以室内环境参数、供暖(冷)年耗热(冷)量指标,一次性能源消耗量为控制性指标,能源设备和系统等性能参数应为推荐性指标。

4建筑与建筑热工
4.1总平面设计
4.11建筑物的总平面布置应充分利用冬季日照并考虑冬季主导风向的影响,充分考虑场地的风环境,设计布局应有利于夏季的自然通风。
4.12建筑的主朝向宜选择南向或接近南向,且宜避开冬季主导风向。

内容索引:

目次
1总则1
2术语2
3基本规定6
4建筑与建筑热工8
4.1总平面设计8
4.2建筑设计.8
4.3热工设计10
4.4围护结构设计13
4.5气密性设计16
5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18
5.1一般规定18
5.2供暖热负荷及供暖年耗热量计算19
5.3空调能耗及供冷年耗冷量计算23
5.4一次能源消耗量计算24
5.5通风设计24
5.6供暖与空调设计27
6给水排水31
6.1一般规定31
6.2给水与排水系统设计31
6.3生活热水32
7电气35
7.1一般规定35
7.2照明与电梯35
7.3室内环境及用能系统监测36
8可再生能源利用38

8.1一般规定38
8.2风能与太阳能利用38
附录A各种能源尉斯标煤参考系数39
本标准用词说明41
引用标准名录42
附:条文说明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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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3.110
C68   DB3308
衢州市地方标准规范
DB3308/T 035-2017
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及评价方法
2017-09-09发布   2017-10-09实施
衢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3308/T 035-2017,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及评价规范,特种设备,DB3308/T 035-2017 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及评价规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附录A、附求B、附录C为资料性附求,附录D、附求E、附录F、附求G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衢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衢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衢江区分局、衢州市特种设备检验中心、衢州市标准化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斌、邹剑铭、李斌、吴毅华、叶剑刚、赵烨、赵明、王迎眷、温剑秋、昌盛、范卫兵、周宇、孙浩军、张邦华。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内容摘要:

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及评价方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的术语和定义、要求及评价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及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
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总局第140号令)
3 术语和定义
3.1 特种设备
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多中规定的且列入特种设备目录》范围的所有设备及其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
3.2 使用单位
是指具有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权的单位(注)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一般是特种设备的产权单位(产权所有人,下同),也可以是产权单位通过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关系确立的特种设备实际使用管理者。特种设备属于共有的,共有人可以委托物业服务单位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特种设备,受托人是使用单位:共有人未委托的,实际管理人是使用单位:没有实际管理人的,共有人是使用单位。特种设备用于出租的,出租期间,出租单位是使用单位: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合同约定的,从其规定或者约定。
注:单位包括公司、子公司、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和具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个体工商户等。
3.3 主体责任
指使用单位在履行特种设备安全法定义务、承担社会责任,应开展的基本工作及安全措施。包括设立管理机构、配置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办理设备使用登记、确保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按期申报检验,制定专项预案并组织演练,开展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日常维护和检查,建立设备及人员档案等。
3.4 特种设备管理人员
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实际最高管理者、安全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员。
3.5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指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柄等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
3.6 双重预防机制
指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风险分级管控是指按照风险不同级别、所需管控资源、管控能力、管控措施复杂及难易程度等因素而确定不同管控层级的风险管控方式:隐忠排查是指单位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对本单位的事故隐悲进行排查,并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的工作过程:隐患治理是指消除或控制隐患的活动或过程。
3.7 事故隐忠
指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是引发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
3.8 严重事故隐忠
指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
4 要求
4.1 特种设备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
4.1.1管理机构设置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特种设备的类别、品种、用途、数量等情况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逐台落实安全责任人:
a)使用电站锅炉或者石化与化工成套装置的;
b)使用为公众提供运营报务电梯的注1),或者在公众聚集场所(注2)使用30台以上(含30台)电梯的;
c)使用10台以上(含10台)大型游乐设施的,或者10台以上(含10台)为公众提供运营服务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的;
d)使用客运架空索道,或者客运缆车的;
e)使用各类特种设备(不含气瓶总量大于50台(含50台)的。
注:1.为公众提供运营服务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是指以特种设备作为经营工具的使用单位;
2公众聚集场所,是指学校、幼儿园以及医疗机构、车站、机场、客运码头、商场、餐饮场所、体有场馆、展览馆、公园、宾馆、影剧院、图书馆、儿童活动中心、公共浴池、养老机构等。
4.1.2安全管理人员配备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特种设备的数量、特性等配备适当数量的安全管理员。按照本标准要求设置安全管理机构的使用单位以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员,并且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a)使用定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2.5MPa锅护的:
b)使用5台及以上第山类固定式压力容器的:
c)从事移动式压力容器或者气瓶充装的:
d)使用10km及以上工业管道的:
e)使用移动式压力容器,或者客运拖牵索道,或者大型游乐设施的:
f)使用各类特种设备(不含气瓶)总量20台及以上的。
除前款规定以外的使用单位可以配备兼职安全管理员,也可以委托具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资格的人员负责使用管理,但是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的责任主体仍然是使用单位。
4.1.3 作业人员配备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特种设备数量、特性等配备相应持证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并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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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
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DBJ/T13-407-2022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J16522-2022
福建省建筑装配式内装修工程技术标准
Design standard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interior assembled decoration engineering in Fujian
2022-08-31发布 2022-12-01实施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

DBJ /T13-407-2022,建筑装配式内装修工程技术标准,福建省建筑装配式内装修工程技术标准,DBJ/T13-407-2022 福建省建筑装配式内装修工程技术标准(附条文说明)

前言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编制<耐腐蚀混凝土钢筋结构设计施工标准>和<装配式建筑内装修工程技术标准>等两部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计划项目的通知》,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外先进标准,总结我省装配式内装修工程技术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部品设计:5.设备及管线集成系统:6.施工:7.质量验收:8.使用维护:9.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
本标准由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函告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与设计处(地址:福州市北大路242号,邮编:350001)和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通湖路188号,邮编:350001),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
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清华海峡研究院智慧营造中心
本标准参编单位: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和能人居科技有限公司
洲建集团有限公司
昆明群之英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温蓓 沈振江 黄文忠 王世杰
杨俊 罗坚 林峰 方雅君

彭丹青 方丰阳 林心怡 王尧靓
滕潇 郭晓 赵贞旺 安浩亮
宋海军 黄少华 林国强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陈志彬 林茶花 杨大东 严咏梅
薛经秋 陈晓凤 林海 陈军坤

内容摘抄:

1总则
1.0.1为规范和推动我省装配式内装修工程的高质量发展,促进建筑产业的转型升级,按照安全、节能、绿色、环保、经济、美观、适用等的要求,全面提升装配式内装修工程的设计品质和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福建省新建、改建和扩建建筑装配式内装修工程的集成设计、生产运输、施工安装、质量验收及使用维护。
1.0.3装配式内装修工程应以提高工程品质和效率、减少人工、资源和能源消耗、减少碳排放和建筑装修垃圾为基本原则,并应满足标准化设计、工业化生产、装配式施工、信息化管理和智能化应用等的要求。
1.0.4装配式内装修工程的设计、生产运输、施工安装、质量验收及使用维护等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及福建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装配式内装修prefabricated interior construction
遵循管线与结构分离的原则,运用集成设计方法,统筹隔墙和墙饰面系统、吊顶系统、楼地面系统、厨房系统、卫生间系统、收纳系统、内门窗系统、设备及管线等系统,采用工业化生产的部品部件,以干式工法为主进行施工安装,实现工程效率提升的新型装修模式。
2.0.2管线与结构分离pipe and wire detached from skeleton
建筑结构体中不敷设设备及管线,采取设备及管线与建筑结构体相分离的安装方式。
2.0.3集成设计integrated design
统筹不同专业、不同系统的技术要求,协调部品部件之间设计、生产、安装、维护等不同阶段的需求,在设计阶段将“设计、生产、安装、维护”全过程问题协调解决的设计过程。
2.0.4千式工法non-wet construction
施工现场采用干作业施工工艺的建造方法。

3基本规定
3.1一般规定
3.1.1装配式内装修工程应在建筑方案设计阶段,配合建筑设计进行总体技术策划,满足项目定位、建设条件、技术选择和成本控制等要求。
总体技术策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概念方案和结构选型的确定:
2部品部件运输的可行性、经济性和低影响性分析:
3生产部品部件工厂的技术水平和生产能力的判定:
4工程造价及经济性的评估:
5施工组织设计及技术路线的制定;
6后期运营、维护、更新、拆除全过程方案的制定。
3.1.2装配式内装修工程的设计应在项目方案设计的前期阶段介入,与建筑设计同步协同进行,并应与结构系统、外围护系统及设备管线系统进行一体化集成设计。一体化设计应包含下列内容:
1建筑内墙体的系统及技术集成:
2设备管线的系统及技术集成。

4部品设计
4.1隔墙部品
4.1.1一般规定
1装配式隔墙的设计应符合干法施工及国家现行标准的相关规定。
2装配式隔墙常规类型有轻钢龙骨隔墙和轻质板材隔墙。
3隔墙墙面上的设备点位应与设备专业配合,定位准确。
4隔墙墙面上的管线穿墙应设置防火封堵,并采取隔声措施和减震措施。
5隔墙槽盒及设备点位应采用集成设计、集成加工模式生产,并不得降低规范规定的防火、隔声、防潮、防腐、防虫等性能要求。墙面上的洞口、固定或吊挂物件、管线穿墙等位置应采取结构加强措施,满足对应部位结构承载力的要求,预埋件和锚固件应做防腐和加固处理:其中,固定或吊挂物件不能单点固定,固定点间距应大于300mm。

(略)

内容索引:

目次
1总则1
2术语2
3基本规定4
3.1一般规定4
3.2材料与部品5
3.3室内环境.6
3.4标准化设计和模数设计.6
3.5施工7
4部品设计9
4.1隔墙部品9
4.2墙饰面部品10
4.3吊顶部品11
4.4地面部品12
4.5集成式卫生间13
4.6集成式厨房14
4.7收纳系统15
4.8内门窗系统17
4.9细部工程17
4.10无障碍设计18
5设备及管线集成系统21
5.1一般规定21
5.2机电管线综合22
5.3给水排水22

5.4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24
5.5电气25
6施工28
6.1一般规定28
6.2隔墙部品.29
6.3墙饰面部品31
6.4吊顶部品33
6.5地面部品35
6.6集成式卫生间37
6.7集成式厨房40
6.8内门窗部品42
6.9设备及管线集成系统44
6.10其他部品46
7质量验收47
8使用维护50
8.1一般规定50
8.2日常检查维护50
8.3维修更换51
9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52
9.1建筑信息模型(BIM)模型52
9.2设计阶段应用52
9.3生产、运输、施工阶段应用53
9.4运维阶段应用53
附录A装配式内装工程分项工程划分54
本标准用词说明55
引用标准名录56
附:条文说明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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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T13-407-2022 福建省建筑装配式内装修工程技术标准(附条文说明)已关闭评论

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
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DBJ/T13-408-2022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J16590-2022
城镇排水管渠修复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
Standard method of measurement for municipal sewer system repair works
2022-10-24发布 2023-02-01实施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

DBJ /T13-408-2022,城镇排水管渠修复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排水管渠修复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DBJ/T13-408-2022 城镇排水管渠修复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附条文说明)

前言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2020年第二批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的通知》(闽建办科[2020]9号)的要求,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我省内河黑臭水体整治以及城区排水管渠修复工程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等资料基础和工程实践经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工程计量;4.工程量清单编制。
本标准是《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运用于福建省城镇排水管渠修复工程的补充,代码04BGQ。
本标准由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福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与设计处(地址:福州市北大路242号,邮编:350001)和福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28号天嘉大厦3层,邮政编码:350001),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福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
本标准参编单位:
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省晨曦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省广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福建博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甘凌 康章 张曦 曾开发
侯建民 刘振华 方金辉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赖芨宇 李杰 陈思明 唐元锋
金玉山 林友忠 方亮 曹早平

内容摘抄:

1总则
1.0.1为规范城镇排水管渠修复工程造价计量行为,统一城镇排水管渠修复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方法,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福建省城镇排水管渠修复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计价活动中的工程计量和工程量清单编制。
1.0.3城镇排水管渠修复工程计价,必须按本标准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工程计量。
10.4城镇排水管渠修复工程计量活动,除应遵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及福建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工程量计算measurement of quantities
指建设工程项日以工程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及有关技术经济文件为依据,按照相关工程国家标准和本标准的计算规则、计量单位等规定,进行工程数量的计算活动,在工程建设中简称工程计量。
2.0.2排水管渠sewer system
汇集和排放污水、废水和雨水的管、渠及其附属设施所组成的系统。
2.0.3修复rehabilitation
对所形成缺损进行修补恢复的过程,包括维修(2.0.4)和更换(2.0.5)的技术和方法。
2.0.4维修repair
对管道、渠道以及涵洞和管道附属结构物局部损坏的复原,使其维持或恢复原有的使用功能。
2.0.5更换replacement
在原有管道的原位或异位新建一条替代其功能的管道的技术和方法。

3工程计量
3.0.1工程计量除依据本标准各项规定外,尚应依据以下文件:
1经审定通过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其说明。
2经审定通过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3经审定通过的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文件。
3.0.2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计量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福建省有关市政工程清单计价及本标准的相关规定执行。
3.0.3本标准附录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计量单位的,应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其中一个为计量单位。同一工程项目的计量单位宜一致。
3.0.4工程计量时每一项日汇总的有效位数应遵守下列规定:
1以“t”为单位,应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字,第四位小数四舍五入。
2以“m”、“m2”、“m3”、“kg”为单位,应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3以“个”、“件”、“根”、“组”、“系统”等为单位,应取整数。
3.0.5本标准各项目仅列出了主要工作内容,除另有规定和说明外,应视为已经包括完成该项目所列或未列的全部工作内容。

4工程量清单编制
4.1一般规定
4.1.1编制工程量清单应依据:
1本标准和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
2国家或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和办法。
3建设工程设计文件。
4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5拟定的招标文件。
6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
7其他相关资料。
4.1.2其他项目、规费和税金项目清单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及福建省有关市政工程清单计价的相关规定编制。
4.13编制工程量清单出现附录中未包括的项日,编制人应做补充:补充的工程量清单需附有补充项目的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工作内容。不能计量的措施项目,需附有补充项目的名称、工作内容及包含范围。

(略)

内容索引:

目次
1总则1
2术语2
3工程计量3
4工程量清单编制4
4.1一般规定4
4.2分部分项工程4
4.3措施项目5附录A分部分项工程6
A.1检查井、雨水进水井及集水池清捞6
A.2管道、渠沟人工疏通7
A.3管道、渠沟、涵洞机械疏通10
A.4管道局部原位维修…15
A.5管道原位修复20
A.6管道异位更换…27
A.7渠(涵洞)及管道附属结构物维修29
A.8管道检测、试验36
附录B措施项目.39
B.1临时排水管.39
B.2气囊管堵39
本标准用词说明41
引用标准名录42
附:条文说明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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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T13-408-2022 城镇排水管渠修复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附条文说明)已关闭评论

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
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DBJ/T13-409-2022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J16591-2022
轨道交通矿山法隧道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Acceptance Standard for Construction Quality of Rail Transit Mining Tunnel Project
2022-10-21发布 2023-02-01实施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

DBJ /T13-409-2022,轨道交通,轨道交通矿山法隧道施工质量验收标准,隧道施工质量验收标准,DBJ/T13-409-2022 轨道交通矿山法隧道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前言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2018年第一批科学技术项目计划的通知》(闽建办科(2018)2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隧道总体:5.洞口:6.明洞:7.开挖与支护:8.混凝土衬砌:9.隧道防排水;10.附属结构工程:11.单位工程质量观感验收:12.验收组织程序。
本标准由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福州市地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与设计处(地址:福州市北大路242号,邮编:350001)和福州市地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邮编:350026),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福州市地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
本标准参编单位: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聚璜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轨道交通分公司
中交一公局厦门工程有限公司
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中电建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福建铁路建设有限公司
福州中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陈永武 余剑斌 范勇 林海山
谢祖光 徐秀华 张伟鑫 林成杰
李蓬渤 李春芳 赵明喆 刘忠启
林丹 吴维国 杨晓利 孙圣贤
李继官 王军红 陈秀丽 许斌
林挺 王波 施伯超 艾零件
池鑫鑫 黄道营 林宁 杨明辉
张灵 陈舒帆 王国平 康志坚
黄欢 朱春婷 王雪艳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陈七林 张朋来 邓涛 姚志雄
郑金伙 高永波 王滨

内容摘抄:

1总则
1.0.1为加强城市轨道交通矿山法隧道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统一验收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福建省采用矿旷山法施工的新建、扩建、改建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
1.0.3城市轨道交通矿山法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及福建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l城市轨道交通矿山法隧道工程mining tunnel engineering of urban rail transit
用于城市轨道交通运输,采用钻孔爆破、机械或人工挖掘的开挖方法以及由初期支护和二次衬砌组成的复合式衬砌结构的一种暗挖地下通道工程,包括主体工程和附属工程。
2.0.2单位工程unit(sub-uni0 construction
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但竣工后不能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是构成单项工程的组成部分。
2.0.3分部(子分部)工程partitioned (sub-partitioned)construction
指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按照工程部位、设备种类和型号、使用材料的不同划分。

3基本规定
3.0.1承担轨道交通刊矿旷山法隧道施工的施工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制度,对施工全过程实行质量控制。
3.0.2施工单位应按经过审批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发生设计变更及工程洽商应按国家及地方政府、建设单位的现行有关规定办理设计变更与洽商手续,并形成文件。
3.0.3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勘察设计单位等参建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对施工阶段的工程质量进行控制。
3.0.4工程施工应做好环境保护等工作,合理利用资源,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3.0.5工程质量的检验检测工作取得的数据应真实、可靠、完整,全面反映工程质量状况。所用检验检测方法和仪器设备应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检测单位或实验室应具有相应的检测资质。

4隧道总体
4.1一般规定
4.1.1采用矿山法施工的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的频率、测点布置和量测项目进行监控量测,用量测数据信息指导施工并提交系统、完整、真实的量测数据和图表。监控量测工作也可由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监控量测单位进行。
4.1.2隧道洞口的开挖,除应按照本规程进行质量验收外,还应达到路基土石方工程的检验标准。洞门和翼墙的浇砌筑物和洞口边坡、仰坡防护除按本规程进行质量验收外,还应达到挡土墙、防护及其它砌体工程的检验标准。
4.1.3隧道防排水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隧道拱部、墙部、设备洞、联络通道不渗水。
2轨行区干燥无水;轨行区不冒水、不积水:设备箱洞处不渗水。
3洞内排水系统不淤积、不堵塞,确保排水通畅。

(略)

内容索引:

目次
1总则1
2术语2
3基本规定6
4隧道总体6
4.1一般规定6
4.2隧道总体6
5洞口8
5.1一般规定8
5.2开挖8
5.3边仰坡(临时)防护10
5.4洞门和翼墙的浇(砌)筑11
5.5截、排水12
6明洞14
6.1一般规定14
6.2明洞浇筑14
6.3明同所水15
6.4明洞回填16
7开挖与支护18
7.1一般规定18
7.2管棚18
7.3超前小导管和超前锚杆.19
7.4注浆加固20
7.5土石方开挖21

7.6钻爆开挖22
7.7喷射混疑上23
7.8钢筋网.26
7.9锚杆27
7.10格栅钢架及型钢钢架28
8混凝土衬砌31
8.2仰拱31
8.3拱部、边墙..33
8.4注浆填充35
8.5拱(墙)架及模板35
8.6衬砌钢筋.37
9隧道防排水.40
9.1一般规定40
9.2压浆防水40
9.3防水层41
9.4止水带(条)42
10附禹结构门程44
10.1一般规定44
10.2水泵房44
10.3设备洞、联络通道45
10.4竖井46
11单位工程质量观感验收47
11.1一般规定.47
11.2单位工程观感合格标准47
12验收组织程序…48
12.1一般规定48
12.2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50
附录A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分部工程及分项工程划分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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