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22 ( 第 1667 页)
板厚(mm 板重(Kg/m2
0.1 0.785
0.12 0.942
0.15 1.1775
0.18 1.413
0.2 1.57
0.22 1.727
0.24 1.884
0.25 1.9625
0.28 2.198
0.3 2.355
0.32 2.512
0.35 2.7475
0.38 2.983
0.4 3.14
0.42 3.297
0.45 3.5325
0.48 3.768
0.5 3.925
0.55 4.318
0.6 4.71
0.65 5.103
0.7 5.496
0.75 5.8875
0.8 6.28
0.9 7.065
1 7.85
1.1 8.635
1.2 9.42
1.3 10.21
1.4 10.99
1.5 11.775
1.6 12.56
1.7 13.35
1.8 14.13
1.9 14.92
2 15.7
2.2 17.27
2.5 19.625
2.8 21.98
3 23.55
3.2 25.12
3.5 27.475
3.8 29.83
4 31.4
4.2 32.97
4.5 35.325
4.8 37.68
5 39.25
5.5 43.18
6 47.1
6.5 51.03
7 54.96
8 62.8
9 70.65
10 78.5
11 86.35
12 94.2
13 102.1
14 109.9
15 117.75
16 125.6
17 133.5
18 141.3
19 149.2
20 157
22 172.7
24 188.4
25 196.25
26 204.1
28 219.8
30 235.5
32 251.2
34 266.9
36 282.6
38 298.3
40 314
42 329.7
45 353.3
48 376.8
50 392.5
52 408.2
55 431.8
58 455.3
60 471

PPT,培训课件,央企,项目技术管理,项目管理标准化,央企项目管理标准化:项目技术管理培训课件(112页PPT)

第一部分 | 技术管理实施计划

1 技术管理实施计划

1.1 编制内容
根据《项目策划书》技术管理要求,结合项目实际,项目技术总监组织编制技术管理实施计划,报上级单位总工程师审批后实施,主要内容包括:
(1)明确项目定位及目标,制定相应科技研发、科技成果推广及总结计划。
(2)科学实施总体施工部署,对深化设计及接口管理,人、材、机等资源的投入计划,总体施工流程及工序穿插,各阶段总平面布置,主要施工方法及措施等进行规划。
(3)梳理项目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及论证计划,并将总承包合同职责内各专业分包纳入管理范畴。
(4)依靠科技创新助推降本增效,针对项目特点,对技术管理风险进行分析,开展方案经济性比选及评价,制定科技创效计划。

施工部署、施工技术方案必须经过经济性比选与评价,技术管理实施计划的编制内容具体见《技术管理实施计划编制大纲》(另发)。

1.2 编制组织

工程承接进场后20天内,项目部根据施工合同、合同交底、招投标文件、企业有关技术管理规定和局属二级/三级单位年度科技工作计划编制项目技术管理实施计划,经项目技术总监、项目商务总监、项目经理审核后上报局属三级单位技术部审核,总工程师审批。特大型、特殊项目技术管理策划由局属三级单位技术部组织编制。

1.3 动态管理

项目部针对已批准的技术管理实施计划内容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年度科技工作计划和日常技术管理工作中分解落实,并在实施过程中保持及时更新。重大调整应及时向上级单位汇报,因故不能实施的,应作销项说明。

1.4 实施检查

项目技术总监采用月度工作计划、工作小结对技术管理实施计划、年度科技工作计划分解及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目标实施情况考核频次不低于每季度一次,并与员工季度绩效考核挂钩。

1.5 成果总结

项目部对阶段成果及时提炼总结,局属二级/三级单位技术部协助组织相关评价、验收、评审和奖励申报等工作。工程完工后,及时进行工程施工技术总结,上报局属三级/二级单位技术部。

第二部分 | 图纸管理与设计变更

2 图纸管理与设计变更

2.1 图纸管理
由项目部综合信息工程师负责收发,并做好登记记录,填写施工图纸接收及分发台账(ZJSJ-XMBD-SJJS-001)。作废图纸应加以标识并及时回收。

2.2 图纸会审

2.2.1合同交底:局属二级/三级单位市场部于合同签订后15天内,会同商务部、法务部、财务部、工程部、技术部等,对项目经理、商务总监、技术总监等主要人员进行合同一级交底。合同一级交底完成后15天内,项目经理应组织对项目部全体人员进行二级交底。各级合同交底应形成书面交底记录,项目经理根据合同交底相关事项,层层进行分解,确保合同交底事项及时落实。

PPT,培训课件,央企,项目技术管理,项目管理标准化,央企项目管理标准化:项目技术管理培训课件(112页PPT)

2.2.7会审内容

是否违背法律、法规、行业规程、标准及合约等要求;是否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是否与常用施工工艺和技术特长相符合,可在会审中提出合理化建议;设计内容和工程量是否符合项目商务成本策略,必要时应在图纸会审中做相应变更引导;施工图纸设计深度能否满足施工要求,施工工艺与设计要求是否矛盾;材料、工艺、构造做法是否先进可行,专业之间是否冲突;施工图之间、总分图之间、总分尺寸之间有无矛盾;结合工程特点,针对项目的风险点、策划点,提出合理、有效的技术措施。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是否有设计方案及图纸。

2.3.1设计变更

设计变更包括设计变更通知书、设计变更图纸,一般由设计院出具,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审核后实施。

2.3.2技术洽商

当过程中存在图纸矛盾、勘探资料与现场实情不符、不能(便)施工、按图施工质量安全风险大、有合理的技术优化措施等情况时,项目部技术总监负责提出技术洽商,经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审核批准后实施。总承包项目技术设计部负责组织协调分包单位的变更洽商,避免专业间的变更洽商不协调影响总体施工。

2.3.3设计变更交底

工程洽商记录、设计变更通知书或设计变更图纸应由项目设计技术部统一签收认可,及时分发相应专业单位;项目技术总监对建造部、商务部等相关部门和专业队伍进行设计变更、洽商记录交底,重点明确可能产生的影响,专业之间的衔接、配合等,形成文字记录;图纸持有人对变更洽商部位进行标注,明确日期、编号、主要内容等。

2.3.4专业分包的各项技术的核定、变更和索赔必须由项目技术总监管理和审核,办理完相关的手续后由项目综合信息工程师归档保管。

2.3 设计变更管理

2.3.5图纸、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技术洽商发放:图纸、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技术洽商等技术文件须经项目技术总监根据内容识别发放范围,批准后,向分包单位、供方单位以及技术、建造、质量、安全、商务等相关人员有效发放,做好收发文登记,填写技术文件收文处理单(ZJSJ-XMBD-SJJS-002),综合信息工程师自存原件作竣工资料用。采用《项目施工图纸接收及发放(或回收)管理台账》、《项目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收发管理台帐》(另发)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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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专业:装饰

所属地区:广东

提问日期:2022-03-24 09:26:38

提问网友:广东装修预算


门窗均为订制款,单价较高,甲方只认可信息价应该如何说服?

解答网友:蓝天


你订制的门窗是什么材料,什么品牌,信息价又是什么样的材料及品牌,拿证据给甲方看。

问题专业:土建

所属地区:北京

提问日期:2022-03-24 01:32:22

提问网友:王建国


北京,土建,答疑:土建六公分叠合板和上边7公分灰如何绘制,而且一间屋一半是叠合板一般是现浇板。-北京土建六公分叠合板和上边7公分灰怎么绘制,而且一间屋一半是叠合板一般是现浇板。如何建模呀?

解答网友:冲浪勇士


叠合板建模两层,用分层实现。定义好板厚,标高,配筋,根据实际绘制

培训课件,照明设计,照明设计方法讲,照明设计步骤,电气照明设计,电气照明设计步骤及方法讲解

照明设计是一项综合性的技术工作。它是根据建筑空间的使用功能和使用要求,来选择配备合适的照明装置,进行合理的布置,最后根据照明的控制要求,设计照明的电气部分。适用、经济和美观,是电气照明设计的一般原则。
电气照明设计一般的步骤:
(1)从甲方那获取设计要求(照度要求,节能要求)
(2)根据甲方建筑布局等制作设计方案(比如,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食堂等重要地方)一般各制作3个方案,比较说明后由甲方定夺。
(3)计算(满足甲方要求,对各房间进行照度计算以及能耗计算,以及配线和配电箱断路器计算),计算书需保留。
(4)制图。安计算书中的灯具布置条件制图。同时还有照明控制系统图和说明。有条件的话制作参考灯具样图。
(5)交图,给甲方说明。同时将计算书灯交给甲方及深化单位。如果有施工图的情况下,就要做得更细了。
一、电气照明设计的具体内容
① 确定照明种类和照明方式。
② 选择照明光源及灯具,确定灯具布置方案,进行必要的照度计算、供电系统的负荷计算及照明电气设备与线路的选择计算。
③ 绘制出电气照明平面图和相应的供电系统图。
照度的计算是在灯具布置的基础上进行的,而照度计算的初步结果又可用于对灯具布置进行调整,以便获得合理的布置,最后确定电光源的功率。
1.灯具的布置
灯具的布置主要就是确定灯具在室内的空间位置。灯具的布置对照明质量有重要影响。光的投射方向、工作面的照度、照明均匀性、直射眩光、视野内其他表面的亮度分布以及工作面上的阴影等,都与照明灯具的布置有直接关系。灯具的布置合理与否影响到照明装置的安装功率和照明设施的耗费,也影响到照明装置的维修和安全。
2.照明器的控制
照明器的控制方式和开关位置的选择,应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考虑节能和便于操作及维护管理。一般按下述原则确定:
① 一般办公、生活、教学和实验等用房宜分别控制。
② 无窗厂房、高大厂房、大型车间及公共建筑厅堂的一般照明,宜在配电箱上设分路开关控制;一般工业厂房,宜按生产工段、班组、流水线等分区、分组在配电箱设分路开关控制。
③ 人工照明同侧窗的天然采光必须综合考虑。例如有些大型计算机房等,虽有一定的侧窗采光,但房间深处达不到工作所需的照度值,为此,临窗和非临窗的照明器要分别控制。
④ 各类生产厂房的辅助小房间、厂房的出入口、生活间等宜分散控制。
⑤ 住宅楼的楼梯间和公共走廊,为解决“长明灯”的问题,宜采用延时自熄开关或双控开关;住宅客厅或居室采用简易花灯的,宜装设两个及以上开关。
⑥ 宾馆的房间、休息厅或客厅等,宜应采用调光开关。
⑦ 在爆炸危险场所,照明器的开关和保护装置应同时在相线和中性线上安装,并同时切断,其接地线应另行敷设。
3.漏电保护装置的选用
漏电保护的作用:一是电气设备(或线路)发生漏电或接地故障时,能在人尚未触及之前就把电源切断;二是当人体触及带电体时,能在0.1s内切断电源,从而减轻电流对人体的伤害程度。此外,还可以防止漏电引起的火灾事故。
(1)漏电保护装置
在低压配电系统中,无论是保护接地还是保护接零,只要相线与电气设备金属外壳接触,就会形成故障回路并产生故障电流,在外壳与大地间产生电位差,使触及带电外壳的人有生命危险。若线路的绝缘遭到破坏则会导致漏电,漏电电流的热效应又会加速绝缘的进一步老化,如此恶性循环的必然后果是酿成电气火灾。因此,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必须推广运用比保护接地、保护接零更加完善的附加性安全措施,即漏电保护装置。
漏电保护装置是一种在规定条件下,当漏电电流达到或超过给定值时,便能够自动断开电路的机械开关电器或组合电器。常见的漏电保护装置见下表。

选用漏电保护装置应首先根据保护对象的不同要求进行选型,既要保证在技术上有效,还应考虑经济上的合理性。
漏电保护装置的额定电压、额定电流、分断能力等性能指标应与线路条件相适应。漏电保护装置的类型应与供电线路、供电方式、系统接地类型和用电设备特征相适应。
(2)需要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的场所
① 带金属外壳的Ⅰ类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
② 安装在潮湿或强腐蚀等恶劣场所的电气设备;
③ 建筑施工工地的电气施工机械设备;
④ 临时性电气设备;
⑤ 宾馆客房内的插座;
⑥ 触电危险性较大的民用建筑物内的插座;
⑦ 游泳池、喷水池或浴室类场所的水中照明设备;
⑧ 安装在水中的供电线路和电气设备;
⑨ 医院中直接接触人体的电气医疗设备(胸腔手术室除外);
⑩对于公共场所的通道照明及应急照明电源,消防用电梯及确保公共场所安全的电气设备的电源;
⑾消防设备(如火灾报警装置、消防水泵、消防通道照明等)的电源,防盗报警装置用电源,以及其他不允许突然停电的场所或电气装置的电源,若在发生漏电时上述电源被立即切断,将会造成严重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因此,在上述情况下,应装设不切断电源的漏电报警装置。
(3)漏电保护装置的安装要求
① 漏电保护装置的安装应符合生产厂家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应考虑供电线路、供电方式、系统接地类型和用电设备特征等因素。
② 安装漏电保护装置之前,应检查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的泄漏电流值和绝缘电阻值。当电气线路或设备的泄漏电流大于允许值时,必须更换绝缘良好的电气线路或设备。
③ 漏电保护装置标有电源侧和负载侧,安装时必须加以区别,按照规定接线,不得接反。如果接反,会导致电子式漏电保护装置的脱扣线圈无法随电源切断而断电,以致长时间通电而烧毁。
④ 安装漏电保护装置时必须严格区分中性线和保护线。使用三极四线式和四极四线式漏电保护装置时,中性线应接入漏电保护装置。经过漏电保护装置的中性线不得作为保护线、不得重复接地或连接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
⑤ 保护线不得接入漏电保护装置。
⑥ 漏电保护装置安装完毕后应操作试验按钮试验 3 次,带负载分合3次,确认动作正常后,才能投入使用。
4.漏电保护器的保护原理
漏电保护器,用以对低压电网直接触电和间接触电进行有效保护,也可以作为三相电动机的缺相保护。由于其以漏电电流或由此产生的中性点对地电压变化为动作信号,所以不必以用电电流值来整定动作值,其灵敏度高,动作后能有效地切断电源,保障人身安全。根据保护器的工作原理,可分为电压型、电流型和脉冲型3种,见表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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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号J15591-2021
四川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DBJ51/T159-2021
成都市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标准
Design standard of civil air defence basement in Chengdu
2021-01-14发布
2021-05-01实施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

DBJ51/T159-2021,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标准,人防设计,人防设计标准,人防设计规范,成都市,防空地下室标准,防空地下室规范,正式版 DBJ51/T159-2021 成都市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标准(附条文说明).pdf

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计划的通知》(川建标发〔2020〕13号)的要求,成都市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了本标准。
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总结国内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标准,结合四川省、成都市城乡建设发展需求,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标准。
本标准共10章和6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总平面;5.建筑;6.结构;7.通风与空气调节;8.给水排水;9.电气;10.平战转换。
本标准由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成都市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工作。

1总则
1.0.1为使成都市人民防空地下室(以下简称防空地下室)设计符合战时及平时的功能要求,有效地保护居民、减少空袭造成的损失,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做到安全、适用、经济、合理,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成都市新建的甲、乙类防空地下室设计,并适用于下列抗力级别:
1防核武器抗力级别5级、6级(以下分别简称为核5级、核6级);
2防常规武器抗力级别5级、6级(以下分别简称为常5级、常6级)。
1.0.3防空地下室设计必须贯彻“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并应坚持人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原则,在确保战备效益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1.0.4防空地下室设计除应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及四川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平时peacetime
和平时期的简称。国家或地区既无战争又无明显战争威胁的时期。
2.0.2战时wartime
战争时期的简称。国家或地区自开始转入战争状态直至战争结束的时期。
2.0.3临战时imminence of war
临战时期的简称。国家或地区自明确进入战前准备状态直至战争开始之前的时期。
2.0.4防空地下室air defence basement
具有预定战时防空功能的地下室。
2.0.5医疗救护工程works of medical treatment and rescue
战时对伤员独立进行早期救治工作的防空地下室。按照医疗分级和任务的不同,医疗救护工程可分为中心医院、急救医院和救护站。
2.0.6防空专业队工程works of service team for civil air defence
保障防空专业队掩蔽和执行某些勤务的防空地下室。一个完整的防空专业队工程一般包括防空专业队队员掩蔽部和防空专业队装备掩蔽部两个部分。
2.0.7人员掩蔽工程personnel shelter
主要用于保障人员掩蔽的防空地下室。按照战时掩蔽人员的作用,人员掩蔽工程共分为两个等级:一等人员掩蔽所,指供战时坚持工作的政府机关、城市生活重要保障部门(电信、供电、供气、供水、食品等)、重要厂矿企业和其他战时有人员进出要求的人员掩蔽工程;二等人员掩蔽所,指战时留城的普通居民掩蔽工程。
2.0.8配套工程indemnificatory works
战时的保障性防空地下室(除指挥工程、医疗救护工程、防空专业队工程和人员掩蔽工程以外的防空地下室总合),主要包括区域电站、区域供水站、人防物资库、食品站、生产车间、人防交通干(支)道、警报站、核生化监测中心等工程。
2.0.9冲击波shock wave
空气冲击波的简称。武器爆炸在空气中形成的具有空气参数强间断面的纵波。
2.0.10冲击波超压positive pressure of shock wave
冲击波压缩区内超过周围大气压的压力值。
2.0.11地面超压surface positive pressure
防空地下室室外地面的冲击波超压峰值。
2.0.12土中压缩波compressive wave in soil
武器爆炸作用下,在土中传播并使其受到压缩的波。
2.0.13主体main part
防空地下室中能满足战时防护及其主要功能要求的部分。对于有防化要求的防空地下室,其主体指最里面一道密闭门以内的部分。
2.0.14防护密闭区protective airtight space
防空地下室中,具有防护密闭功能的区域。
2.0.15清洁区airtight space
防空地下室中能抵御预定的爆炸动荷载作用,且满足防化要求的区域。
2.0.16染毒区airtightless space
防空地下室中能抵御预定的爆炸动荷载作用,但允许染毒的区域。
2.0.17防护单元protective unit
在防空地下室中,其防护设施和内部设备均能自成体系的使用空间。
2.0.18抗爆单元anti-bomb unit
在防空地下室(或防护单元)中,用抗爆隔墙分隔的使用空间。
2.0.19单元间平时通行口peacetime connected entrance
为满足平时使用需要,在防护单元隔墙上开设的供平时通行、战时封堵的孔口。
2.0.20人防围护结构surrounding structure for civil air defence
防空地下室中承受空气冲击波或土中压缩波直接作用的顶板、墙体和底板的总称。
2.0.21外墙periphery partition wall
防空地下室中一侧与室外岩土接触,直接承受土中压缩波作用的墙体。
2.0.22临空墙blastproof partition wall
一侧直接受空气冲击波作用,另一侧为防空地下室内部的墙体。
2.0.23防护密闭隔墙protective airtight partition wall
简称防护密闭墙。既能抵御预定的爆炸动荷载作用,又能隔绝毒剂的隔墙。一般采用整体浇筑钢筋混凝土结构。
2.0.24防护单元隔墙protective unit partition wall
位于相邻防护单元之间的防护密闭隔墙。
2.0.25口部gateway
防空地下室的主体与地表面,或与其他地下建筑的连接部分。
对于有防化要求的防空地下室,其口部指最里面一道密闭门以外的部分,如扩散室、密闭通道、防毒通道、洗消间(简易洗消间)、除尘室、滤毒室和竖井、防护密闭门以外的通道等。
2.0.26室外出入口outside entrance
通道的出地面段(无防护顶盖段)位于防空地下室上部建筑投影范围以外的出入口。
2.0.27室内出入口indoor entrance
通道的出地面段(无防护顶盖段)位于防空地下室上部建筑投影范围以内的出入口。
2.0.28连通口connected entrance
在地面以下与其他防护单元或其他防空地下室相连通的出入口。
2.0.29应急疏散口evacuation entrance for emergency use
供紧急情况时使用的防空地下室(防护区)与地下建筑(非防护区)相连通的出入口。
2.0.30主要出入口main entrance
战时空袭前、空袭后,人员或车辆进出较有保障,且使用较为方便的出入口。
2.0.31次要出入口secondary entrance
战时主要供空袭前使用,当空袭使地面建筑遭破坏后可不使用的出入口。
2.0.32备用出入口altemate exit
战时一般情况下不使用,当其他出入口遭破坏或堵塞时应急使用的出入口。
2.0.33直通式出入口straight entrance
防护密闭门外的通道在水平方向上没有转折通至地面的出入口。
2.0.34单向式出入口entrance with one turning
防护密闭门外的通道在水平方向上有垂直转折,并从一个方向通至地面的出入口。
2.0.35穿廊式出入口porch entrance
防护密闭门外的通道出入端从两个方向通至地面的出入口。
2.0.36竖井式出入口vertical entrance
防护密闭门外的通道出入端从竖井通至地面的出入口。
2.0.37楼梯式出入口entrance with stairs
防护密闭门外的通道出入端从楼梯通至地面的出入口。
2.0.38防护密闭门airtight blast door
既能阻挡冲击波又能阻挡毒剂通过的门。
2.0.39密闭门airtight door
能够阻挡毒剂通过的门。
2.0.40消波设施attenuating shock wave equipment
设在进风口、排风口、柴油机排烟口处用来削弱冲击波压力的防护设施。消波设施一般包括,冲击波到来时即能自动关闭的
防爆波活门和利用空间扩散作用削弱冲击波压力的扩散室或扩散箱等。
2.0.41滤毒室gas-filtering room
装有通风滤毒设备的专用房间。
2.0.42密闭通道airtight passage
由防护密闭门与密闭门之间或两道密闭门之间所构成的,并仅依靠密闭隔绝作用阻挡毒剂侵入室内的密闭空间。在室外染毒情况下,通道不允许人员出入。
2.0.43防毒通道air-lock
由防护密闭门与密闭门之间或两道密闭门之间所构成的,具有通风换气条件,依靠超压排风阻挡毒剂侵入室内的空间。在室外染毒情况下,通道允许人员出入。
2.0.44洗消间decontamination room
供染毒人员通过和全身清除有害物的房间。通常由脱衣室、淋浴室和检查穿衣室组成。
2.0.45简易洗消间simple decontamination room
供染毒人员清除局部皮肤上有害物的房间。
2.0.46口部建筑gateway building
口部地面建筑物的简称。在防空地下室室外出入口通道出地面段上方建造的小型地面建筑物。
2.0.47防倒塌棚架collapse-proof shed
设置在出入口通道出地面段上方,用于防止口部堵塞的棚架。
棚架能在预定的冲击波和地面建筑物倒塌荷载作用下不致坍塌。
2.0.48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construction area
各个防护单元建筑面积之和。
2.0.49防护单元建筑面积construction area of protective unit
防护单元防护区建筑面积以及有效的战时对外联系通道(楼梯间或坡道)、口部地面建筑(含平时到位的防倒塌棚架)的建筑面积之和。
2.0.50防护单元防护区建筑面积construction area of sheltering space
简称单元防护区建筑面积,为第一道防护设施(防护密闭门、防爆波活门)与防护结构外墙(临空墙)外边缘、防护单元隔墙中心线(防护单元之间设有变形缝时,按其隔墙外边缘计)、进风排风(烟)竖井外墙边缘包围的水平投影面积之和,不包括采光井、外包防水层及其保护墙。
2.0.51人防有效面积effective floor area for civil air defence
能供人员、设备使用的面积。其值为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扣除竖向结构构件面积后的面积。
2.0.52掩蔽面积sheltering area
供掩蔽人员、物资、车辆使用的有效面积。其值为单元防护区建筑面积扣除竖向结构构件面积和下列各部分面积后的面积:
1口部房间、防毒通道、密闭通道面积;
2通风、给排水、供电、防化、通信等专业设备房间面积;
3厕所、盥洗室面积。
2.0.53平时通风ventilation in peacetime
保障防空地下室平时功能的通风。
2.0.54战时通风ventilation in wartime
保障防空地下室战时功能的通风。包括清洁通风、滤毒通风、隔绝防护时的内循环通风三种方式。
3基本规定
3.0.1防空地下室的位置、规模、战时和平时用途应根据城市规划、人防工程与地下空间专项规划、政策规定及相关标准等统筹安排、配套建设。
3.0.2防空专业队工程宜靠近保障目标布置。防空专业队队员掩蔽部与装备掩蔽部宜相邻布置,并相互连通。确因条件限制而分开设置时,两部的主要出入口的水平直线距离不应大于50m,且主要出入口之间宜设置人员连接通道。
3.0.3医疗救护工程宜结合地面医疗卫生设施建设。
3.0.4区域电站应靠近负荷中心设置,并具有较好的交通运输、取水和管线进出条件,其抗力级别应与其供电的防空地下室中抗力级别最高的相一致。
3.0.5区域供水站宜结合市政工程配套建设的防空地下室合并设置,其抗力级别应与其供水的防空地下室中抗力级别最高的相一致。
3.0.6甲类防空地下室设计必须满足其预定的战时对核武器、常规武器和生化武器的各项防护要求。乙类防空地下室设计必须满足其预定的战时对常规武器和生化武器的各项防护要求。
3.0.7防空地下室设计应满足战时的防护和使用要求。当其平时使用要求与战时防护要求不一致时,设计中可采取防护功能平战转换措施。采用的平战转换措施应符合本标准第10章的规定。
3.0.8防空地下室建设应严格控制平战转换工作量,保证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平战转换,达到战时使用要求。其临战时的转换工作量应符合本标准第10章的规定。
3.0.9战时室内有人停留的防空地下室,其顶板、临空墙等应满足最小防护厚度要求,甲类防空地下室还应满足防早期核辐射的相关要求。甲类防空地下室的室内早期核辐射剂量设计限值(以下简称剂量限值)应按表3.0.9确定。
表3.0.9甲类防空地下室的室内剂量限值单位:Gy
4总平面
4.0.1防空地下室布局应符合下列要求:
1人员掩蔽工程应布置在人员居住、工作的适中位置,其服务半径不宜大于200m。当有多层地下空间时,人员掩蔽工程宜设置于最下层。
2人防物资库应按储存非易燃易爆战时必需品的综合物资库设计,并应布置在交通便利地区,且宜与相邻或附近的人员掩蔽工程相连通。
4.0.2防空地下室距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厂房、库房的距离不应小于50m,距有害液体、重毒气体的贮罐不应小于100m。
4.0.3防空地下室的室外出入口、进风口、排风口、柴油机排烟口和通风采光窗井的布置,应符合战时、平时使用要求,并满足地面建筑规划以及平时使用时的防火间距要求。平时和战时室外出入口及上述各种孔口均不应设置在机动车车道和消防扑救场地上。
4.0.4防空地下室各个主要出入口出地面段之间宜保持最大距离和不同朝向,确因条件限制需邻近布置时,其水平直线距离不宜小于15m,并应与地面环境相协调。
4.0.5室外进风口宜设置在排风口和柴油机排烟口的上风侧。
进风口与排风口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宜小于10m或高差不宜小于3.0m;进风口与柴油机排烟口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宜小于15m或高差不宜小于6.0m。

内容索引:

1总则……1
2术语…2
3基本规定…·12
4总平面……………15
5建筑………17
5.1一般规定………17
5.2主体………18
5.3出入口…………28
5.4通风水电口………50
5.5辅助房间……………60
5.6柴油电站设置…………………62
5.7防水……65
5.8内部装修………65
6结构…………67
6.1一般规定·……67
6.2材料………68
6.3核武器爆炸动荷载作用下结构等效静荷载……69
6.4常规武器爆炸动荷载作用下结构等效静荷载…86
6.5荷载组合、内力分析和截面设计……97
6.6构造规定····102
7通风与空气调节111
7.1一般规定111
7.2防护通风112
7.3战时通风与空气调节………128
7.4柴油电站通风……·130
7.5通风与空气调节平战结合…133
8给水排水135
8.1一般规定135
8.2给水135
8.3排水·140
8.4洗消143
8.5柴油电站给水排水及供油·146
8.6给水排水平战结合···148
9电气·150
9.1一般规定·150
9.2电源150
9.3配电…155
9.4线路敷设157
9.5照明158
9.6接地·160
9.7柴油电站·162
9.8通信·164
10平战转换·166
附录A消波系统…170
附录B浅埋防空地下室围护结构传热量计算……174
附录C深埋防空地下室围护结构传热量计算…182
附录D通风与空调专业平战转换安装要求……190
附录E给排水专业平战转换安装要求……193
附录F电气专业平战转换安装要求……195
本标准用词说明…199
引用标准名录………201
附:条文说明……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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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93.060 CCS P 28
福建省地方标准
DB35/T19412020
公路海底隧道土建结构养护技术规范
Technical code for maintenance of tunnel structure for highway submarine tunnel
2020-12-30发布
2021-03-30实施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5/T 1941-2020,公路海底隧道土建结构养护技术规范,海底隧道,海底隧道养护规范,DB35/T 1941-2020 公路海底隧道土建结构养护技术规范(福建省)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公路海底隧道土建结构养护的移交接养、安全保护及健康监测,检查,技术状况评定,维修养护与病害处治和技术管理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主体采用钻爆法修建的公路海底隧道土建结构的维修、养护管理工作:也适用于其它类型隧道土建结构的维修、养护管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JTGH2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
JTGH30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海底隧道subsea tunnel
为了解决横跨海峡、海湾之间的交通,在不妨碍船拍航运的条件下,建造在海底之下供人员及车辆通行的结构。
3.2安全保护区safe and protection area
为了保证海底隧道土建结构正常使用和安全,在其结构及周边一定范围内陆域或水域划定的控制和保护区域。
3.3外部作业exterior action
在海底隧道土建结构周边进行的可能对其产生影响的作业。
3.4健康监测health monitor ing
针对海底隧道关键断面、严重不良地质段、重大结构病害或隐患处的结构受力变形、围岩及地下水等进行的运营期长期监测。
3.5技术状况评定technical state assessment
采用分层综合评定与隧道单项控制指标相结合的方法,依次对隧道各项检测项目以及隧道土建结构总体技术状况进行的评定。
4移交接养、安全保护及健康监测
4.1一般规定
4.1.1海底隧道养护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加强预防性养护,评估土建结构技术状况,查明并逐步消除病害,维持土建结构良好的技术状况。
4.1.2养护作业时,应按照JTGH30要求,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证养护作业安全。
4.1.3养护维修完成后,应适时进行跟踪观察和监测,了解处治效果。
4.1.4海底隧道接养时和运营期间,应建立养护技术档案,宜建立海底隧道信息化养护管理系统,并纳入公路信息化养护管理系统。
4.2移交接养
4.2.1海底隧道管养单位宜参与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审查等主要建设过程,应参与工程交(竣)工验收,并提出管养要求。
4.2.2建设单位应向隧道管养单位移交隧道技术档案基础资料(含电子文档),并协同做好接管工作。
4.2.3海底隧道移交接管的有效期为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二年内。超过有效期的,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评估机构对拟移交接管的隧道开展检测评估,检测结果符合原设计标准后方可移交。
4.2.4新建的隧道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应由建设单位负责落实整改至合格。
4.2.5隧道管养单位应对接养的隧道开展初次检查,并结合交竣工验收检测,建立隧道管养技术档案。
4.3安全保护
4.3.1为确保海底隧道运营安全,应加强隧道安全保护管理,划定隧道安全保护区域,限制外部作业。
外部作业不应影响海底隧道结构的承载能力、正常使用功能和其它特殊功能。
4.3.2海底隧道安全保护区域范围应由管养单位提出并经当地政府批准之后的范围。当遇到特殊的工程地质或特殊的外部作业时,应适当扩大控制保护区范围。
4.3.3安全保护区域内的限制外部作业应包含以下类别:
)基坑工程、桩基工程、矿山法工程、顶管工程、盾构工程、爆破工程和井点降水等:
b)航道疏浚、海域挖掘等施工作业:
c)隧道浅埋地段,影响隧道结构受力的大面积堆载或增加载荷量的其他作业:
d)其他可能损害隧道的作业。
4.3.4在安全保护区域内从事限制性外部作业时,应进行专项设计,制定隧道安全保护方案,并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经产权单位及相关部门评审通过后,签订外部作业安全保护协议,获得施工许可后方可实施。
4.3.5专项设计及安全保护方案应包括以下主要技术内容:
a)既有隧道结构安全可靠性评定及外部作业对隧道安全影响评估:
b)隧道安全保护设计方案:
c)外部作业施工方案及应急预案:
d)施工期间及跟踪期的隧道监测方案:
e)其他需要的技术要求等。
4.3.6在安全保护区域内从事外部作业时,施工作业单位应严格按照专项设计方案和相关技术要求组织施工。
4.3.7外部作业期间及跟踪期,应实施独立的第三方隧道专项监测,宜建立自动化监测系统,并向隧道管养单位提供监测资料。
4.3.8在外部作业影响范围内,监测项目宜包括以下内容:

内容索引: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移交接养、安全保护及健康监测2
4.1一般规定.2
4.2移交接养..2
4.3安全保护2
4.4健康监测3
5检查.…3
5.1一般规定3
5.2经常检查4
5.3定期检查…5
5.4应急检查..6
5.5专项检查7
6技术状况评定8
6.1一般规定…8
6.2衬砌………9
6.3其它分项12
6.4技术状况评定计算....14
7维修养护与病害处治…15
7.1保养维修15
7.2病害处理.16
8技术管理…17
8.1一般规定.17
8.2文档管理.……17
8.3应急处治18
8.4公路海底隧道信息化养护管理系统..18
附录A(规范性)经常检查记录表.20
附录B(规范性)定期检查记录表.21
附录C(规范性)定期(专项/应急)检查记录表22
附录D(规范性)技术状况评定表.…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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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93.080.20 P66
福建省地方标准
DB35/T1924—2020
公路工程混凝土机制砂应用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application of manufactured sand for concrete in highway engineering
2020-09-29发布
2020-12-29实施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5/T 1924-2020,公路工程,机制砂标准,机制砂规范,混凝土机制砂,福建省,DB35/T 1924-2020 公路工程混凝土机制砂应用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路工程混凝土用机制砂生产的规定及质量控制、分级与规格、技术要求及质量检测、原材料组成设计、机制砂混凝土技术性能、施工及验收。
本标准适用于使用机制砂的公路工程预拌混凝土、现场搅拌混凝土及混凝土制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1234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T50081一2016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GB/T50082一2009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GB/T50107一2010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附条文说明)
GB50164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
GB5020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JT/T819一2011公路工程水泥混凝土用机制砂
JTGE41—2005公路工程岩石试验规程
JTG/TF30一2014公路工程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细则
JTG/T3650一2020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
JTG/T3660一2020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机制砂manufactured sand
岩石经除土开采、机械破碎、筛分制成的,粒径在4.75m以下的岩石颗粒。
注:不包括软质岩、风化岩石的颗粒。
3.2泥块clay
机制砂中原粒径大于1.18mm,经水浸洗、手捏后变成小于0.6mm的颗粒。
3.3石粉stone powder
机制砂中粒径小于0.075m且矿物组成和化学成分与被加工母岩相同的颗粒。
3.4亚甲蓝MB值methylene blue value
每千克0~2.36mm粒级试样所消耗的亚甲蓝质量。
注:也称MB值。
3.5轻物质material ighter than2000kg/m3
表观密度小于2000kg/m3的物质。
3.6压碎指标crushing index
用于检验机制砂在自然风化和其它外界物理化学因素作用下抵抗破裂的能力及控制其颗粒形状的技术指标。
4生产的规定及质量控制
4.1母岩选择
4.1.1新建砂场应做好矿山资源的勘察工作,经现场取样,岩石的抗压强度、岩性和S0:含量分析测试后,确定石料场和制砂场。
4.1.2宜使用洁净、质地硬质、无软弱颗粒及风化石的花岗岩、辉绿岩、凝灰岩、砂岩、石灰岩、白云岩或玄武岩等岩石生产机制砂,不宜使用泥岩、页岩、板岩等岩石生产机制砂。
4.1.3母岩抗压强度宜满足以下要求:
a)火成岩不小于100MPa;
b)变质岩不小于80MPa;
c)沉积岩不小于60MPa。
4.1.4对于石料厂的开采断面应认真清除表面覆盖土层、软弱层、风化层或黏土层。开采时应防止泥土、软弱岩石、风化岩、黏土、树根草皮等杂物混入。
4.2机制砂生产
机制砂生产应符合下列规定:
a)石料场确定后,应人工或机械清除表面覆盖土层或软弱风化层,使岩层裸露。对于覆盖土层较厚、夹层含泥较多、母岩强度低以及岩石分层成片状等质量差的矿山应避免就地建场;
b)岩石开采的破碎度符合制砂机的喂料要求;
c)制砂机安装应离采石场爆破区200m以外,确保开采与制砂作业安全;
d)适用于制砂的破碎设备有:立轴冲击破碎机、棒磨式、反击式、立式冲击破或锤式破碎机等,不宜采用单纯的颚式破碎机;
e)制砂中机制砂的石粉含量宜通过水洗除粉、风选收集装置或静电收尘系统进行调整,并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宜的洗砂机、收尘器。水洗法宜优先采用轮式洗砂机,宜安装细砂回收装置,并配备沉淀浓缩装置。干法生产的机制砂在皮带出口应适量喷水降尘,以保证机制砂的生产环境质量。

内容索引: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生产的规定及质量控制.2
5分级与规格.4
6技术要求及质量检测4
7原材料组成设计.…7
8机制砂混凝土技术性能.8
9施工....8
10验收.......9
附录A(规范性附录)机制砂取样方法,10
条文说明.…..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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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TB10127-2020
J2871-2020
铁路桥梁钢管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Concrete-filled Steel Tubular Structures of Railway Bridge
2020-12-02发布
2021-03-01实施
国家铁路局发布

TB 10127-2020,结构设计规范,钢管混凝土,钢管混凝土结构规范,钢管混凝土结构设计,铁路桥梁,正式版 无水印 TB 10127-2020 铁路桥梁钢管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pdf

随着我国大规模铁路建设的快速发展,桥梁建造技术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钢管混凝土结构在铁路桥梁建设中得到了大量应用,主要桥式为连续梁拱组合桥和简支组合拱桥。水柏铁路北盘江大桥、莞惠城际铁路东莞水道桥、郑焦(京广)铁路跨黄河大堤组合拱桥等一批艰险山区及跨河钢管混凝土结构桥梁成功建设,标志着铁路钢管混凝土结构桥梁建造技术取得重大突破,达到世界先进水平,为制定铁路桥梁钢管混凝土结构技术标准积累了丰富经验,奠定了坚实基础。
为统一铁路桥梁钢管混凝土结构设计要求,提高桥梁设计水平,本规范在全面总结我国铁路钢管混凝土结构桥梁建设运营实践经验和科研成果的基础上编制而成。本规范贯彻安全优先的原则,强化质量安全、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要求,并结合我国国情、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环境条件等因素,同时与现行高速铁路、城际铁路、客货共线和重载铁路等相关标准统筹协调,系统规定了铁路桥梁钢管混凝土结构关键技术参数和主要设计原则,为铁路桥梁钢管混凝土结构设计提供技术支撑。
本规范共分10章,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材料、基本设计参数、结构体系与分析、构件强度计算、节点连接设计、疲劳计算、构造要求、施工要求,另有3个附录。
本规范主要技术内容如下:
1.明确了本规范的编制目的、适用范围和钢管混凝土结构设计总体性要求。
2.统一了钢管混凝土结构的材料要求和基本力学参数。
3.规定了钢管混凝土结构设计的基本设计参数。
4.明确了钢管混凝土结构体系的基本要求和分析方法。
5.规定了钢管混凝土构件的强度计算方法。
6.统一了钢管混凝土结构常用连接节点的一般规定和强度计算方法。
7.提出了管管对接、板管连接、管管连接的疲劳计算方法。
8.明确了钢管混凝土结构的构造要求。
9.规定了钢管混凝土结构的施工要求。
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有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及时将意见及有关资料寄交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15号中铁设计大厦,邮政编码:100055),并抄送国家铁路局规划与标准研究院(北京市西城区广莲路1号,邮政编码:100055),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由国家铁路局科技与法制司负责解释。
主编单位: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清华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兰州交通大学。

1总则
1.0.1为适应铁路桥梁建设需要,统一铁路桥梁钢管混凝土结构设计技术要求,满足铁路桥梁钢管混凝土结构设计安全可靠、先进成熟、经济适用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铁路桥梁的圆钢管混凝土结构设计。
1.0.3采用本规范设计时,桥梁基本构造、设计荷载、结构刚度、行车安全性平稳性及舒适度指标应符合《铁路桥涵设计规范》TB10002的有关规定;结构抗震设计应符合《铁路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111的有关规定。
1.0.4铁路桥梁钢管混凝土主体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应为100年。
1.0.5铁路桥梁钢管混凝土结构应按施工阶段和运营阶段分别进行结构计算。
1.0.6钢管管节宜采用钢板卷制直缝焊接,焊接钢管应采用自动焊接工艺。当钢管直径比较小时,可采用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热轧无缝管。
1.0.7钢结构涂装应符合《铁路桥梁钢结构设计规范》TB10091的有关规定。
1.0.8铁路桥梁钢管混凝土结构设计应符合国家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保护环境等有关要求。
1.0.9铁路桥梁钢管混凝土结构设计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时,应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
1.0.10铁路桥梁钢管混凝土结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和符号
2.1术语
2.1.1钢管混凝土构件concrete-filled steel tubular member
在钢管内灌注混凝土且两种材料共同受力的构件。
2.1.2钢管混凝土结构concrete-filled steel tubular structure
以钢管混凝土构件为主要受力构件的结构。
2.1.3管管对接butt welding of steel tubulars
相同轴线钢管的对接焊连接。
2.1.4板管连接welded joint of plate and tubular
节点板与钢管的焊接连接。
2.1.5管管连接welded joint of steel tubulars
不同轴线钢管的相贯焊连接。
2.1.6套箍系数constraining coefficient
反映钢管混凝土构件截面几何特征和组成材料物理特性的综合参数。
2.1.7脱粘空隙
debonding gap
钢管和混凝土结合处的径向脱粘厚度值。
2.1.8节点板放大系数amplification of joint plate
节点板焊接段焊缝理论长度在垂直受力方向投影长度与腹杆翼缘宽度之比。
2.2符号
3材料
3.1混凝土
3.1.1钢管混凝土采用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40。
3.1.2混凝土原材料、配合比等指标应符合《铁路混凝土》TB/T3275的有关规定,宜采用粗骨料粒径不大于25mm、水胶比不大于0.35的混凝土。
3.1.3混凝土的抗压极限强度、容许应力、弹性模量、剪切变形模量应符合表3.1.3的规定,温度线膨胀系数a可取1.0×10-5,泊松比可取0.2。
表3.1.3混凝土的设计指标(MPa)

TB 10127-2020,结构设计规范,钢管混凝土,钢管混凝土结构规范,钢管混凝土结构设计,铁路桥梁,正式版 无水印 TB 10127-2020 铁路桥梁钢管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pdf
3.2钢材
3.2.1钢材可采用Q345q、Q370q、Q420q和Q500q,交货技术条件应符合《铁路桥梁钢结构设计规范》TB10091的有关规定。
4基本设计参数
4.0.1钢管直径不宜小于400mm且不宜大于2000mm,壁厚不宜小于10mm,受弯构件的钢管径厚比D/t尚不应大于50f/235。钢管混凝土构件截面的含钢率α、套箍系数5应符合下列规定:
a≥0.05(4.0.1-1)
0.5≤ξ≤3.0(4.0.1—2)
4.0.2钢管混凝土构件的长细比入不应大于100。
4.0.3施工阶段钢管内混凝土终凝前,钢管混凝土构件的强度、变形和稳定性应符合《铁路桥梁钢结构设计规范》TB10091的有关规定。
4.0.4钢管混凝土构件的钢管应力在主力、主力+附加力组合下不应大于1.25[0],且在钢管内混凝土灌注后终凝前不宜大于0.5[σ]。
4.0.5成桥后拱肋顶部钢管内混凝土脱粘空隙h不应大于钢管直径D的0.8%,且不应大于5mm。
4.0.6钢管混凝土拱桥合龙温度宜取灌注管内混凝土时的月平均气温,体系升温温差宜取月平均最高气温与合龙温度的差值,体系降温温差宜取合龙温度与月平均最低气温的差值加5℃;钢管与混凝土之间的温差宜取±5℃。
4.0.7混凝土收缩产生的内力可按混凝土降温10℃计算。
4.0.8钢管混凝土结构在抗震计算时,阻尼比在罕遇地震、多遇地震下宜分别取0.05、0.03。
4.0.9钢管混凝土拱桥动力系数可按下式计算:

内容索引:

1总则1
2术语和符号2
2.1术语……2
2.2符号2
3材料……5
3.1混凝土…5
3.2钢材……5
4基本设计参数…………7
5结构体系与分析……9
5.1结构体系……9
5.2结构分析………………9
6构件强度计算…….11
6.1轴心受压、纯弯构件…11
6.2压弯构件……12
6.3局部受压构件……………13
6.4应力与稳定计算…….15
7节点连接设计…………16
7.1一般规定……16
7.2板管节点连接……16
7.3管管节点连接……18
8疲劳计算22
8.1管管对接22
8.2板管连接…25
8.3管管连接……27
9构造要求……29
9.1管管对接·29
9.2板管连接30
9.3管管连接·30
9.4柱脚……31
10施工要求33
10.1一般规定33
10.2钢管构件制作33
10.3钢管桁架组装.36
10.4管内混凝土灌注38
附录A钢管混凝土结构计算参数表·39
附录B实腹式哑铃型钢管混凝土构件纯弯强度计算……50
附录C疲劳计算的应力集中系数……65
本规范用词说明71
《铁路桥梁钢管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条文说明……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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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03.080 B00
浙江省丽水市地方标准
DB3311/T140—2020
花园乡村建设指南
2020-05-13发布
2020-06-13实施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311/T 140-2020,丽水市,浙江省,花园乡村,花园乡村建设指南,DB3311/T 140-2020 花园乡村建设指南

1范围
本标准给出了花园乡村建设的创建规划、生态保护、形态美化、经济发展、文化建设、综合治理、生活提质等方面的指导和建议。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单个行政村或自然村开展花园乡村建设。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768.1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1部分:总则
GB5768.2边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
GB/T18973旅游厕所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
GB19379农村户厕卫生规范
GB/T27774病媒生物应急监测与控制通则
GB/T28181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
DB33/T768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技术规范
DB33/T1151农村公厕建设改造和规范服务规范
DB33/T2090“丽水山耕”建设和管理通用要求
DB33/T2091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规范
DB33/T2186农村文化礼堂管理与服务规范
T/LSSGB008丽水山耕:农药安全使用规范
T/LSSGB009-1丽水山耕:肥料安全使用规范
农村文化礼堂建设标准(浙建标1-2017)
浙江省“水美乡村”“乐水小镇”建设评价指南(试行)(浙水河湖〔2020)5号)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花园乡村
环境绿色生态、空间优雅美丽、经济集约发展、文化兴盛繁荣、治理人人参与、生活诗意富足,宜居、宜业、宜游、宜养的乡村。
3.2花境
将多种植物材料混合种植,在植物类型、色彩、季相、高度等方面达到自然和谐状态的一种园林绿化形式。
3.3
风情带
串联多个自然、人文景观节点,采用乡土树种、花卉、果蔬等进行沿线环境打造的富有花园韵味的景观带。
4总则
4.1坚持科学推进,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规划先行、完善机制,突出重点、统筹协调。
4.2坚持党建引领,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引领和服务群众功能。
4.3坚持农民主体,激发农民群众建设花园乡村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社会各界参与度。
5创建规划
5.1基本要求
5.1.1以村为主体编制切实可行的创建规划或方案,做好与镇域规划、经济发展规划和各项专业规划的衔接,注重村庄特色提炼、景观营造、产业发展、文化挖掘,经批准后公布、实施。
5.2编制要素
5.2.1涵盖村庄发展条件评价、主题定位、环境营造、业态经营、乡村治理提升等内容。
6生态保护
6.1山林环境
6.1.1▲严格遵守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空间管控制度。
6.1.2▣保护、生态保育和修复村庄山体、森林、植被等资源。
6.2水体环境
6.2.1▲无黑水臭水。
6.2.2©保护、生态保育和修复村庄水体、湿地等资源:开展河道渔业增殖,提升水域环境。
6.2.3▣河长制、湖长制等管理制度落实到位,河道、沟渠等长效保洁。
6.2.4©有河湖的村庄,水域安全、河流清洁符合浙江省“水美乡村”“乐水小镇”建设评价指南(试行)》的相关要求。
6.3村庄环境
6.3.1▲无露天粪缸(池)、旱厕和简易棚厕。
6.3.2©在人口集聚村、农家乐民宿特色村开展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扩容提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农户受益率80%以上,处理设施运行正常。
6.3.3©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全覆盖,按照DB33/T2091要求开展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
可视范围内无明显垃圾乱堆乱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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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29.200:29.240.99
K4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0996.2-2020/IEC TR60919-2:2020
代替GB/Z20996.2—2007
采用电网换相换流器的高压直流
系统的性能第2部分故障和操作
Performance of high-voltage direct current (HVDC)systems with line-commutated converters-Part 2:Faults and switching
(IEC TR60919-2:2020,IDT)
2020-12-14发布
2021-07-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T 20996,GB/T 20996.2-2020,故障和操作,第2部分,采用电网换相换流器的高压直流系统的性能,高压直流系统标准,高压直流系统规范,正式版 GB/T 20996.2-2020 采用电网换相换流器的高压直流系统的性能 第2部分:故障和操作

GB/T20996《采用电网换相换流器的高压直流系统的性能》分为3个部分:
第1部分:稳态;
—第2部分:故障和操作;
—第3部分:动态。
本部分为GB/T20996的第2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GB/Z20996.2一2007《高压直流系统的性能第2部分:故障和操作》,与GB/Z20996.2一2007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一将“总则”更改为“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1章、第2章,2007年版的第1章);
一修改了范围(见第1章,2007年版的1.1);
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2007年版的1.2);
将条标题“交流侧设备的投入与切除”修改为“交流侧设备的通电与断电”(见4.2,2007年版的3.2);
修改了对变压器励磁涌流的表述(见4.2,2007年版的3.2);
增加了换流变压器分闸操作建议、变压器最高分接位置的定义和断路器选相合闸要求以及电容器和滤波器组充电的表述(见4.2);
增加了有助于远端断路器跳闸的设置建议(见4.3,2007年版的3.3);
修改了直流开关装置的规定(见4.5,2007年版的3.5);
修改了高压直流换流站接地和接地故障的表述(见5.2,2007年版的4.2);
增加了交流故障期间及恢复后直流设备的暂态特性需考虑的条件(见5.2,2007年版的4.2);
删除了“影响暂态性能规范有关事项”中悬置段的内容(见2007年版的4.3);
增加了减少换相失败可采取的措施的表述(见5.3.2,2007年版的4.3.2);
删除了“如果被切除的无功功率设备在高压直流系统的负荷达到故障前的水平之前必须重新投人,则这种无功设备投切方式会导致高压直流系统的再启动时间太长,这是需要考虑的另一个问题。”(见2007年版的4.3.6);
增加了数字式及旧型继电保护装置使用时的注意事项(见5.3.7);
修改了双极高压直流系统中,交流滤波器和并联电容器布置示例的表述(见6.1,2007年版的5.1);
将“分析应要考虑到导致最严重应力的系统结构,系统中包括滤波器和并联电容器。”修改为“分析时宜考虑包括滤波器和并联电容器在内的系统结构导致的最严酷应力。”(见6.3,2007年版的5.3);
增加了电容器组“H”桥接线的表述(见6.4);
—增加了阀的设计时针对断路器故障的考虑原则和换相电容器两端的避雷器设计的考虑事项(见7.2);
将条标题“换流器单元功能失效”修改为“换流器单元预期功能故障”(见7.3,2007年版的6.4);
将“门极脉冲”修改为“触发脉冲”,全文中后续文字也进行了相应修改(见7.3.2,2007年版的6.4.1);
将“如果超过规定的时间或换相失败是由丢失门极脉冲引起的,那么就应闭锁换流器。”修改为“如果超过规定时间或由于丢失触发脉冲引起换相失败,那么就宜闭锁换流器。”(见7.3.3,2007年版的6.4.2);
增加了为消除保护盲区实际系统保护设置的建议(见8.3,2007年版的7.3);
增加了铺设备用电缆、电缆接头及其开关装置和采用同轴电缆时的保护配置方面的建议(见9.2);
增加了金属回路故障定位设备检测故障频率的规定(见11.3);
增加了电弧熄灭后,断开直流断路器的操作规定(见11.4);
增加了带有串联电容补偿的高压直流换流站及具有串联连接换流器的特高压直流输电系统避雷器配置方案的表述(见12.2、12.7.1);
将全文中的“直流电抗器”修改为“平波电抗器”,文中的图做相应的修改;
增加了“不同于交流站,高压直流设备的绝缘水平(SIWV、LIWV)不必取标准值。”(见12.6);
一将“阀厅电容的放电电流;”修改为“阀厅电容的放电;”、“雷电波放电电流”修改为“雷电波放电”(见12.7.3,2007年版的11.7.3);
增加了“另外,除了上述应对污秽的措施外,复合绝缘子也是选择之一。”(见12.10.1);
增加了对阀厅清洁的规定(见12.10.2);
一增加了“通信也可用于线路故障定位,并能区别电缆故障和架空线故障。”(见13.2);
一增加了设计热备用或冗余设备的规定(见14.3)。
本部分使用翻译法等同采用IEC TR60919-2:2020《采用电网换相换流器的高压直流系统的性能第2部分:故障和操作》。
与本部分中规范性引用的国际文件有一致性对应关系的我国文件如下:
GB/T311.1一2012绝缘配合第1部分:定义、原则和规则(IEC60071-1:2006,MOD)
GB/T3859.1一2013半导体变流器通用要求和电网换相变流器第1-1部分:基本要求规范(IEC60146-1-1:2009,MOD)
GB/T3859.2一2013半导体变流器通用要求和电网换相变流器第1-2部分:应用导则(IEC TR60146-1-2:2011,MOD)
GB/T3859.3一2013半导体变流器通用要求和电网换相变流器第1-3部分:变压器和电抗器(IEC60146-1-3:1991,MOD)
GB/T13498一2017高压直流输电术语(IEC60633:2015,MOD)
GB/T20990.1-2020
高压直流输电晶闸管阀第1部分:电气试验(IEC60700-1:2015,
MOD)
GB/T20996.1一2020采用电网换相换流器的高压直流系统的性能第1部分:稳态(IEC TR60919-1:2017,IDT)
GB/T20996.3一2020采用电网换相换流器的高压直流系统的性能第3部分:动态(IEC TR60919-3:2016,IDT)

内容索引:

前言V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高压直流暂态性能技术规范概述2
3.1暂态性能技术规范2
3.2一般规定2
4无故障操作的暂态过程2
4.1概述2
4.2交流侧设备的通电与断电3
4.3甩负荷4
4.4换流器单元的起动与停运5
4.5直流断路器和直流开关的操作5
5交流系统故障7
5.1概述7
5.2故障类型7
5.3影响暂态性能规范的有关事项7
5.4技术规范对控制策略的影响………10
6交流滤波器、无功补偿装置及交流母线故障11
6.1概述…11
6.2滤波器组的暂态过电压11
6.3滤波器及电容器组的暂态过电流12
6.4电容器不平衡保护12
6.5滤波器及电容器组保护实例13
6.6并联电抗器保护13
6.7交流母线保护………13
7换流器单元故障…15
7.1概述15
7.2短路16
7.3换流器单元预期功能故障17
7.4换流器单元保护17
7.5串联换流器单元的附加保护18
7.6并联换流器单元的附加保护19
8平波电抗器、直流滤波器及其他直流设备故障20
8.1概述……20
8.2故障类型…20
8.3保护区………21
8.4中性母线保护…21
8.5平波电抗器保护…22
8.6直流滤波器保护……22
8.7直流谐波保护……………23
8.8直流过电压保护………23
8.9直流侧开关保护…………23
9直流线路故障…………24
9.1架空线路故障…24
9.2电缆故障…………25
9.3直流故障的特点……25
9.4直流线路故障检测功能要求25
9.5保护处理……………………25
9.6故障保护方案…………………26
9.7直流侧开路………………………26
9.8交/直流线路交叉保护27
10接地极线路故障27
10.1概述27
10.2对接地极线路的特殊要求27
10.3接地极线路监视27
11金属回路线路故障28
11.1金属回路28
11.2金属回路故障28
11.3金属回路故障检测28
11.4金属回路故障保护系统29
12高压直流系统的绝缘配合31
12.1概述31
12.2使用避雷器的保护方案…31
12.3交流侧操作过电压和暂时过电压………………32
12.4直流侧操作过电压和暂时过电压32
12.5雷电及陡波冲击32
12.6保护裕度32
12.7避雷器功能…33
12.8防止避雷器电流引起继电保护动作35
12.9绝缘间距35
12.10绝缘爬距35
13通信要求38
13.1概述38
13.2对通信系统的特殊要求38
13.3通信系统中断的后果39
13.4电力线载波(PLC)系统的特殊考虑39
14辅助系统39
14.1概述39
14.2电气辅助系统39
14.3机械辅助系统40
参考文献42

正式版 GB/T 20996.2-2020 采用电网换相换流器的高压直流系统的性能 第2部分:故障和操作已关闭评论

ICS13.260:91.140.50
K09:Q7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6895.21-2020/IEC60364-4-41:2017
代替GB/T16895.21—2011
低压电气装置
第4-41部分安全防护 电击防护
Low-voltage electrical installations-Part 4-41:Protection for safety-Protection against electric shock
(IEC60364-4-41:2017,IDT)
2020-12-14发布
2021-07-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GB/T 16895.21,GB/T 16895.21-2020,IEC60364-4-41:2017,PELV标准,SELV标准,低压电气装置,安全防护,电击防护,第4-41部分,正式版 GB/T 16895.21-2020 低压电气装置 第4-41部分:安全防护 电击防护

GB/T16895《低压电气装置》分为5个部分,每个部分又分为多个子部分:
—第1部分:基本原则、一般特性评估和定义;
—第4部分:安全防护;
—第5部分: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
—第6部分:检验;
—第7部分: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
本部分为GB/T16895的第4-41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GB/T16895.21一2011《低压电气装置第4-41部分:安全防护电击防护》,与GB/T16895.21一2011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采用了GB/T17045一2020的术语;
修改了保护等电位联结范围(见411.3.1.2,2011年版的411.3.1.2);
修改了自动切断电源要求(见411.3.2,2011年版的411.3.2);
增加了家用照明回路设置RCD的要求(见411.3.4);
修改了IT系统故障防护措施(见411.6,2011年版的411.6);
修改了布线要求(见412.2.4,2011年版的412.2.4);
—增加了附录D“按411.3.2的要求采用自动切断电源不可行时可采用的防护规定”。
本部分使用翻译法等同采用IEC60364-4-41:2017《低压电气装置第4-41部分:安全防护电击防护》。
与本部分中规范性引用的国际文件有一致性对应关系的我国文件如下:
一GB/T7251(所有部分)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IEC61439(所有部分)];
—GB/T16499一2017电工电子安全出版物的编写及基础安全出版物和多专业共用安全出版物的应用导则(IEC Guide104:2010,NEQ);
-GB/T16895.3一2017低压电气装置第5-54部分: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接地配置和保护导体(IEC60364-5-54:2011,IDT);
GB/T16895.6一2014低压电气装置第5-52部分: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布线系统(IEC60364-5-52:2009,IDT);
GB/T16895.23一2012低压电气装置第6部分:检验(IEC60364-6:2006,IDT);
—GB/T17045一2020电击防护装置和设备的通用部分(IEC61140:2016,IDT);
—GB/T19212.7一2012电源电压为1100V及以下的变压器、电抗器、电源装置和类似产品的安全第7部分:安全隔离变压器和内装安全隔离变压器的电源装置的特殊要求和试验(IEC61558-2-6:2009,IDT);
GB/T19215(所有部分)电气安装用电缆槽管系统[IEC61084(所有部分)];
GB/T20041(所有部分)电缆管理用导管系统[IEC61386(所有部分)]。
本部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纳入了国际标准更正单IEC60364-4-41:2005+AMD1:2017CSV/COR1:2018的内容;
一删除了附录E“各国的注解清单”。
本部分由全国建筑物电气装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05)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机中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兴电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施耐德电气(中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北京设计分公司、余姚市嘉荣电子电器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黄妙庆、黄宝生、钱中阳、陈彤、焦建雷、陈众励、胡建平、胡宏宇、唐颖、马坤、黄京俊、钱加灿、赵小磊、钱楚冰。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16895.21—2004、GB/T16895.21—2011。

GB/T16895的本部分涉及了对电气装置电击防护的要求。本部分是以GB/T17045一2020为依据编制的人和家畜的基本电气安全标准。GB/T17045一2020是对电气装置和设备或两者间的协调配合规定通用的基本原则和要求的标准。
按GB/T17045一2020的规定,电击防护的基本原则是在正常情况和在单一故障的情况下危险的带电部分是不可触及的,而可触及的可导电部分是不可以带危险电位的。
按GB/T17045一2020中4.2的要求,在正常条件下采用基本防护规定,而在单一故障条件下采用故障防护规定。此外,电击防护也可采用加强的防护规定,这种规定在正常条件和单一故障条件下均能起到防护作用。
本部分为电击防护安全出版物汇编之一。

低压电气装置
第4-41部分:安全防护电击防护
410.1范围
GB/T16895的本部分规定了电击防护的基本要求,包括对人体和家畜的基本防护(直接接触防护)和故障防护(间接接触防护)。此外,还按外界影响条件规定了对上述要求的应用和组合。
本部分还规定了特定情况下采用附加防护的要求。
410.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IEC60364-5-52低压电气装置第5-52部分: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布线系统(Low-voltage
electrical installations-Part 5-52:Selection and erection of electrical equipment-Wiring systems)
IEC60364-5-54低压电气装置第5-54部分: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接地配置和保护导体
(Low-voltage electrical installations-Part 5-54:Selection and erection of electrical equipment-
Earthing arrangements and protective conductors)
IEC60364-6低压电气装置第6部分:检验(Low-voltage electrical installations-一Part6:Veri-fication)
IEC61084(所有部分)电气安装用电缆槽管系统(Cable trunking and ducting systems for elec-trical installations)
IEC61140电击防护装置和设备的通用部分(Protection against electric shock一Common as-pects for installation and equipment)
IEC61386(所有部分)电缆管理用导管系统(Conduit systems for electrical installations)
IEC61439(所有部分)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Low-voltage switchgear and controlgear assemblies)
IEC61558-2-6电力变压器、电源装置和类似产品的安全第2-6部分:一般用途安全隔离变压器
的特殊要求(Safety of power transformers,power supply units and similar-Part2-6: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safety isolating transformers for general use)
IEC62477-1电力电子变换器系统和设备的安全要求第1部分:通则(Safety requirements for power electronic converter systems and equipment-Part 1:General)
IEC Guide104安全出版物的编写及基础安全出版物和多专业共用安全出版物的应用导则(The preparation of safety publications and the use of basic safety publications and group safety publica-tions)
410.3通用要求
410.3.1除另有注明外,本部分中的电压系指如下电压:
一交流电压方均根值(r.m.s.);
—一无纹波直流电压。
按习惯的定义,无纹波是指纹波电压方均根值不超过直流分量的10%。
410.3.2防护措施应包括:
——基本防护规定和独立的故障防护规定的适当组合;或
——兼有基本防护和故障防护的加强防护规定。
附加防护是指在某种外界影响条件下和在某种特殊场所(参见1EC60364系列标准中相应的第7部分)内防护措施的组成部分。
注1:对于特殊用途的防护措施,可不遵循本条所表达的理念(见410.3.5和410.3.6)。
注2:加强绝缘即是加强防护措施的一例。
410.3.3电气装置的每个部分应按外界影响条件分别采用一种或多种防护措施。
通常可用下列防护措施:
——自动切断电源(见第411章);
—双重或加强绝缘(见第412章);
—向单台用电设备供电的电气分隔(见第413章);
—特低电压[安全特低电压(SELV)和保护特低电压(PELV)](见第414章)。
在设备的选择及安装中,应考虑到在装置中应用上述防护措施。
特殊装置见410.3.4~410.3.9。
注:在电气装置中最常用的保护措施是自动切断电源。
410.3.4对于特殊的装置或场所,应采用IEC60364中第7部分规定的特殊防护措施。
410.3.5附录B中规定的防护措施,即采用阻挡物和置于伸臂范围之外的防护措施,应只用于下列人员才可接近的装置:
—熟练技术人员或受过培训的人员;或
—在熟练技术人员或受过培训的人员的监督下的人员。
410.3.6附录C中所规定的防护措施是:
—非导电场所;
—不接地的局部等电位联结;
—向多台用电设备供电的电气分隔。
以上防护措施只有在熟练技术人员或受过培训人员的操作或管理下的电气装置才能使用,以杜绝未经许可的变动。
410.3.7当不能满足对防护措施的某些要求时,应采用附加防护规定以获得所要求同等程度的安全效果。
注:此规定的应用举例见411.7。
410.3.8应用于同一装置、装置的部分或设备内部的不同的防护措施不应相互影响,以致一项防护措施失效而危害另一项防护措施。
410.3.9下列部分可不采用故障防护规定:
—附设在建筑物上,且位于伸臂范围之外的架空线绝缘子的金属支架;
—架空线钢筋混凝土电杆内触及不到的钢筋;
一尺寸很小(约小于50mm×50mm),或因其部位不可能被人抓住或不会与人体部位有大面积的接触,并且与保护导体连接困难或不可靠的外露可导电部分;
注:上述例子有螺栓、铆钉、铭牌和电缆夹子。
符合第412章要求的敷设线路的金属管或用于保护设备的金属外壳。

内容索引:

前言I
410引言…Ⅲ
410.1范围1
1410.2规范性引用文件1
410.3通用要求1
411保护措施:自动切断电源……3
411.1通则3
411.2对基本防护的要求3
411.3对故障防护的要求3
411.4TN系统4
411.5TT系统…5
411.6IT系统6
411.7功能特低电压(FELV)8
412防护措施: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8
412.1通则8
412.2对基本防护和故障防护的要求9
413防护措施:电气分隔10
413.1通则10
413.2对基本防护的要求10
413.3对故障防护的要求10
414防护措施:采用SELV和PELV特低电压11
414.1通则11
414.2对基本防护和故障防护的要求11
414.3SELV和PELV的电源11
414.4对SELV和PELV回路的要求12
415附加防护13
415.1附加保护:剩余电流保护器(RCD)
13415.2附加防护:辅助保护等电位联结13
附录A(规范性附录)基本防护规定14
附录B(规范性附录)阻挡物和置于伸臂范围之外的防护措施………15
附录C(规范性附录)适用于由熟练技术人员或受过培训的人员操作或管理的电气装置的防护措施17
附录D(规范性附录)按411.3.2的要求采用自动切断电源不可行时可采用的防护规定…19
参考文献20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
DG/TJ08-2122-2021
J12364-2021
保温装饰复合板墙体保温系统应用技术标准
Technical standards for application of wall thermal insulation system of insulation decorative plywood
2021-05-31发布
2021-11-01实施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发布

DG/TJ 08-2122-2021,上海市,保温装饰复合板墙体保温系统应用技术标准,保温装饰复合板标准,保温装饰复合板规范,高清正式版 DG/TJ 08-2122-2021 保温装饰复合板墙体保温系统应用技术标准(附条文说明).pdf

本标准根据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筑标准设计编制计划〉的通知》(沪建标定(2017]898号)要求,由同济大学会同相关单位,在总结原规程的实施经验,经深入调查研究,试验验证,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基础上修订而成。
本标准共6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复合板系统及组成材料;设计;施工;质量验收。
本次主要修订内容有:明确了目前市场上主要的4种保温芯材(热固复合聚苯乙烯泡沫保温板、石墨聚苯板、硬泡聚氨酯板以及无机轻集料防火保温板);调整了保温装饰复合板系统的相关性能;调整了复合板的单位面积质量要求;增加了板边卡锚的固定方式。

1.0.1为规范本市保温装饰复合板墙体保温系统在外墙保温工程中的应用,做到技术先进、安全适用,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外墙保温装饰工程的设计、施工及质量验收。工业建筑外墙保温装饰和既有建筑外墙保温装饰改造工程在技术条件相同时也可适用。
1.0.3应用保温装饰复合板墙体保温系统的建筑节能保温工程,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本市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保温装饰复合板墙体保温系统wall thermal insulation system of insulation decorative plywood
由保温装饰复合板、粘结砂浆、专用锚栓及固定卡件、填缝材料和密封胶等组成,置于建筑物外墙外侧或内侧,与基层墙体采用粘结砂浆粘结,并采用专用锚栓及固定卡件固定(可包括承托件、防火构造等),经板缝密封处理形成的保温构造(以下简称复合板系统)。保温装饰复合板墙体保温系统按在外墙一侧的设置位置分为保温装饰复合板外墙外保温系统(以下简称外保温系统)和保温装饰复合板外墙内保温系统(以下简称内保温系统)。
2.0.2保温装饰复合板insulation decorative plywood
在工厂预制加工成型,由带饰面层的面板、保温板,或加底衬材料粘结而成的复合板材(以下简称复合板)。
2.0.3面板surface board
带饰面层的无机非金属板材或金属板材。无机非金属板材可为无石棉纤维水泥平板、无石棉纤维增强硅酸钙板,金属板材为彩色涂层钢板、铝或铝合金涂层板。
2.0.4底衬材料bottle material
粘贴于保温板底面的增强材料,可由耐碱涂覆玻璃纤维网格布与抗裂砂浆组成,或由无石棉纤维增强硅酸钙板、无石棉纤维水泥平板通过胶粘剂直接粘贴。
2.0.5粘结砂浆adhesive
由水泥、石英砂、聚合物胶粉或乳液、功能性助剂等材料组成,用于复合板与基层墙体粘结。分单组分产品和双组分产品,单组分产品为干混砂浆,双组分产品为干混砂浆与配套乳液。
2.0.6固定卡件及专用锚栓mechanical fastener and special bolt
用于将复合板与基层墙体进行连接的组合构件,设置在复合板板缝处。其中,金属固定卡件与面板连接,并通过专用锚栓固定在基层墙体上。
2.0.7填缝材料gap material
用于填充复合板板缝的聚乙烯(PE)泡沫圆棒、发泡聚氨酯等材料。
2.0.8密封材料sealing material
用于密封复合板板缝的阻燃密封胶等材料。
2.0.9热固复合聚苯乙烯泡沫保温板thermosetting composite polystyrene foam insulation board
以聚苯乙烯泡沫颗粒或板材为保温基体,使用处理剂复合制成的匀质板状制品,其复合工艺主要有颗粒包覆、混合成型或基板渗透等,在受火状态下具有一定的形状保持能力且不产生熔融滴落物的特点。
2.0.10无机轻集料防火保温板inorganic lightweight aggregate board for fireproof and insulation
以膨胀珍珠岩、膨胀玻化微珠等无机材料为轻集料,以水泥或其他无机胶凝材料为胶结料,掺加功能性添加剂,在专业化工厂经配料、成型、养护等工序生产的板材。
3复合板系统及组成材料
3.1一般规定
3.1.1金属材料面板四周应折边,折边宽度不应小于20mm。彩色涂层钢板厚度不应小于0.8mm,铝或铝合金涂层板厚度不应小于1.2mm。
3.1.2无机非金属材料面板板面或侧面应开设固定卡件安装槽。
外保温系统面板厚度不应小于8mm,内保温系统面板厚度不应小于6mm。
3.1.3金属材料面板的复合板,其保温板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无机非金属材料面板的复合板,其保温板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级。
3.1.4用于内保温系统的组成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及《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的相关规定。
3.1.5检测数据的判定应采用现行国家标准《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T8170中规定的修约值比较法。
3.1.6保温板为硬泡聚氨酯板时,在设置底衬材料前或不设置底衬材料情况下,粘贴前均应在保温板表面做界面处理。
3.1.7复合板系统组成材料应由系统产品供应商配套提供。
3.2复合板系统
3.2.1外保温系统的性能应符合表3.2.1的规定。
4设计
4.1一般规定
4.1.1外保温系统适用于抗震烈度7度及7度以下地区和8度构造设防的建筑物。
4.1.2外保温系统的保温板燃烧性能和应用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物应用高度小于等于24m时,保温板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1级。
2建筑物应用高度大于24m时,保温板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3外保温系统应用的建筑物高度不应大于80m。
4.1.3当复合板采用B级保温材料时,外保温系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并应符合现行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防火技术规程》DGJ08—2164的要求
4.1.4复合板用于墙体保温时,基层墙体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用于外保温时,基层墙体外侧应有水泥砂浆找平层,找平层厚度宜为20mm,且不应小于12mm。
2应用于内保温时,基层墙体内侧平整度大于4mm,应做找平层。
3基层墙体为混凝土、灰砂砖以及混凝土空心小砌块等砌体时,基层墙体与水泥砂浆找平层之间应涂刷界面剂。
4基层墙体为加气混凝土砌块时,薄层水泥砂浆找平层厚度不应小于10mm,并应在其表面涂刷专用界面剂。采用外保温系统时,砌块强度不应小于A5.0。

内容索引:

1总则……1
2术语…………2
复合板系统及组成材料……4
3.1一般规定………………4
3.2复合板系统………….4
3.3组成材料…………5
3.4包装与储存…10
4设计…11
4.1一般规定………11
4.2外保温系统构造及技术要求…12
4.3内保温系统构造及技术要求…………18
4.4热工设计……19
5施工……20
5.1一般规定…………20
5.2施工工艺…….21
5.3施工要求……………22
6质量验收……25
6.1一般规定…………25
6.2主控项目………26
6.3一般项目…………27
本标准用词说明…………29
引用标准名录·.30
条文说明…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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