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清PDF《火电厂环境统计指标及其解释(试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编写说明
一、修订的必要性
近年来,国家对环境保护工作日益加强,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与电力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同时,由于电力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原国家电力公司于1998年8月编制的《国家电力公司火电厂环境统计报表及指标解释(试行)》和统计软件已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因此,修订统计指标、统计报表和统计软件已成当务之急。国家统计局于2004年10月11日以国统函【2004】170 号文批准了修订后的《全国电力行业统计报表制度》,其中包括火电厂环境保护部分,并委托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组织实施。
二、修订原则
按照国家统计局的报表要求,以科学、实用为原则,采用精炼的手段,客观地反映火电行业的污染物排放和治理状况。环境统计不仅要满足国家统计的需要,还要满足行业和企业自身的需要。
三、指标特点
(1)烟气污染物排放量指标以锅炉为主线统计,废水和灰渣排放以全厂统计。
(略)
目 录
编写说明
1 基本情况………………………………………………………………………………………………………………1
2 生产及燃料…………………………………………………………………………………………………………2
3 设备情况……………………………………………………5
4 用水和排水……………………………………………………………………………………………12
5 灰渣及综合利用………………………………………………………………………………16
6 污染事故与缴费………………………………………………………………………………………18
7 污染治理…………………………………………………………………………………………………20
附录1 相关计算…………………………………………………………………………………24
附录2 火电厂环境统计报表(试行)……………………………………33
高清PDF《环境设计制图》马磊

内容摘抄:
前言
环境设计是一门建立在现代环境科学研究基础之上的边缘性学科,它涉及艺术和科学两大领域,环境设计借助于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的各项成果,进行自身的探索和实践。环境设计比建筑的范围更大,比规划更为具体,比工程技术更全面。任何环境设计的建造与实现都要依托于设计师的设计思路与理念,并且借助于专业图纸的表现,使之成为具体的环境设计形象。环境设计的专业图纸就成为设计师与业主、施工方之间沟通交流的重要媒介。在环境设计的教学中,环境设计制图课程训练和培养学生识图和制图的基本能力,使学生掌握环境设计表现中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以及透视图的制图语言。环境设计制图是环境设计的必备专业知识和技能,环境设计制图在沿用建筑制图和园林制图的标准基础之上,也逐渐地形成了自身专业特点的制图规范。随着近年来环境设计行业的发展,创新意识的发扬,各种新的制图画法和教法在工程制图中的应用成为了当下环境设计制图的发展趋势。
本书作为环境设计专业的高校教材,积极探索环境设计制图的教学新方法,不断地总结和创新环境设计制图课程的教学,本教材具有以下特点∶
1.本教材是编者在长期的教学基础上,针对环境设计制图课程的特点编写而成,教材中章节的设置紧扣课程教学大纲要求和课程的教学进度,每个教学单元后配有课时练习,使环境设计制图课程做到一讲一练。
2.教材中压缩了制图理论知识的阐述,加强了识图和制图能力的训练。3.教材中建筑工程图、室内工程图、室外景观工程图的图纸为同一个项目的图纸,图纸案例从建筑部分到室内部分再到室外景观部分,围绕一个真实的案例展开,便于学生整体的把握,使学习更为系统。
4.教材中的图纸案例均按照比例编排,便于学生的图纸抄绘和测量。感谢重庆大学出版社对全书进行认真、详细的审阅,并提出了许多具体宝贵的意见,特别要感谢重庆大学出版社周晓老师的鼓励和支持,是我们精心绘图行文著书的莫大动力。
由于我们的水平有限,教材中难免存在疏漏和不足,恳请使用本教材的教师和学生及其他读者批评指正。
编 者2016年7月
目录
1 制图基础
1.1 制图工具及用法……………………………………………………………………………………………………1
1.2 制图基本规范 ……………………………………………………………………………………………………4
1.3 投影图的基本知识…………………………………………………………………………………………………11
1.4 剖面图与断面图的基本知识…………………………………………………………………22
2 建筑工程制图
2.1 建筑与建筑工程图 ………………………………………………………………………………………28
2.2 建筑工程图纸的标准及规范 ……………………………………………………………29
2.3 建筑总平面图 …………………………………………………………………………………………………… 33
2.4 建筑平面图………………………………………………………………………………………………………… 36
2.5 建筑立面图…………………………………………………………………………………………………………40
2.6 建筑剖面图 ………………………………………………… 44
2.7 楼梯详图 ………………………………………………………… 47
3 室内设计制图
3.1 室内设计图的概念及组成 …………………………………………………… 52
3.2 室内设计制图的标准及规范 …………………………………………………………………… 52
3.3 室内平面布置图 ……………………………………………… 55
3.4 室内地面装饰图 ……………………………………………… 58
3.5 室内天花平面图……………………………………………………………………………………60
3.6 室内立面图 …………………………………………………………………………………… 63
3.7 室内详图 ……………………………………………………… 68
4 景观设计制图
4.1 景观设计工程图的概念及组成 ……………………………………………………………… 71
4.2 景观设计制图的元素表示方法………………………………………………………71
4.3 景观设计平面图 …………………………………………… 78
4.4 景观设计立剖面图………………………………………………………………………………… 81
4.5 景观详图…………………………………………………………………………………………………… 83
5 透视图
5.1 透视与透视图……………………………………………………………………………85
5.2 一点透视 ……………………………………………………… 87
5.3 两点透视 ………………………………………………… 90
6 轴测图
6.1 轴测图的基本知识 ……………………………………………… 96
6.2 正等轴测图 …………………………………………………… 98
6.3 水平斜轴测图…………………………………………………………………102
6.4 正面斜轴测图………………………………………………………………………104
答疑:装修工程招标时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9%固定费率,结算怎样计取-广东
问题专业:装饰
所属地区:广东
提问日期:2022-11-28 21:23:57
提问网友:静候轮回
1、招标文件固定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率19%;
2、结算时,有关咨询公司审核却要调整为13%;
3、施工单位认为固定固定费率不能调,那种观点正确?有何相关依据
2022-11-28 22:15:58 补充
合同和招文件均未陈述,招文件清单只给了19%费率
解答网友:懂点装修
施工单位认为固定固定费率不能调观点正确。
高清PDF《工程造价管理》李建峰

第1章 工程造价管理概论
学习要点
●知识点∶工程造价的概念、划分、特点及职能,工程造价的费用构成,工程造价管理的概念及内容,国内外工程造价管理的现状。
●重点∶工程造价的概念,工程造价的费用构成,工程造价管理的概念及内容,我国工程造价管理现状。
●难点∶工程造价的费用构成(建筑安装工程费部分),工程造价管理的内容。
工程造价及其费用构成
1.1 工程造价
1.工程造价的概念
工程造价(Project Costs)是指某建设项目(工程)的建造价格,本质上属于价格范畴,从不同角度理解,工程造价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上,从投资者的角度定义,是指建设项目的建设成本,即预期开支或实际开支的项目的全部建设费用,包括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及相关费用。
狭义上,从市场经济的角度定义,是指建设项目的承发包价格,即工程价格,是在建设某项工程,预计或实际交易活动中,所形成的工程承包合同价。这是以工程、设备、技术等特定商品作为交易对象,通过招标投标(以下简称招投标)或其他交易方式,在各方反复测算的基础上,最终由市场形成的价格。
工程造价两种含义的区别主要在于需求主体和供给主体,两方在市场中追求的经济利益不同。从管理性质来看,前者属于投资管理范畴,后者属于价格管理范畴;从管理目标来看,投资者关注的是较低的投资费用,承包商关注的是合理甚至较高的工程造价。
此外,学术界相关学者认为工程造价就是工程项目在建设期预计或实际支出的建设费用。
2.工程造价的划分
工程造价一般按以下不同进行划分
(1)按研究对象不同分
1)建设工程造价。它是指完成一个建设项目所花费的费用总和,即该建设项目从建设
O 如最终形成的是生产性项目,则工程造价是固定资产投资和流动资金投资之和;如最终形成的是非生产性项目,则工程造价是固定资产投资之和。
(略)
问题专业:土建 预算 土建计量GTJ
所属地区:湖北
提问日期:2022-11-28 21:22:48
提问网友:追已惘然

解答网友:GXZ
用平齐的方式调整

问题专业:土建 预算 土建计量GTJ
所属地区:四川
提问日期:2022-11-28 21:22:17
提问网友:帕斯东侧

解答网友:陈工
用自定义线画。




问题专业:安装 安装算量GQI
所属地区:广东
提问日期:2022-11-28 21:22:15
提问网友:Law

解答网友:yylwuhan
这两个是橡胶软接头自带的,与之连接的一般另算
问题专业:安装
所属地区:辽宁
提问日期:2022-11-28 21:22:14
提问网友:土建预算小白努力中

解答网友:yylwuhan
水平管距顶350
问题专业:土建 计价软件GCCP 土建算量GCL2013 土建计量GTJ
所属地区:广东
提问日期:2022-11-28 21:16:26
提问网友:only


解答网友:晶岭不肖生
隔断高
问题专业:土建 计价软件GCCP 土建计量GTJ
所属地区:山东
提问日期:2022-11-28 21:15:49
提问网友:。

解答网友:yylwuhan
是的
问题专业:土建 计价软件GCCP 土建计量GTJ
所属地区:河南
提问日期:2022-11-28 21:14:12
提问网友:ysl

解答网友:翔宇789
最好分开列。因为有固定窗,有推拉窗,有平开窗,单价差很多。
答疑:请教三通一平里的通路,是施工场内的车辆行驶的主道路吗?-山东
问题专业:土建 安装 装饰
所属地区:山东
提问日期:2022-11-28 21:12:35
提问网友:zc0923
解答网友:翔宇789
要看具体情况
答疑:山东省临时措施费里包含施工场内车辆行驶的主道路吗,是不是应该是建设单位来铺呢-山东
问题专业:土建 安装 装饰
所属地区:山东
提问日期:2022-11-28 21:10:39
提问网友:zc0923
解答网友:欢乐心中飞雪
只要是施工现场内的道路就是有施工单位负责的
建设单位负责施工区域外的道路
NB/T 35010-2013 水力发电厂继电保护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NB ICS 27.140 P61
备案号J1625—2013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行业标准
NB/T 35010—2013代替DL/T 5177—2003
水力发电厂继电保护设计规范Specification for design of relaying protection in hydraulic power plants
2013-06-08 发布2013-10-01 实施
国家能源局 发布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09年第一批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能科技〔2009〕163号)的要求对DL/T5177—2003《水力发电厂继电保护设计导则》进行修订,并更名为NB/T35010—2013《水力发电厂继电保护设计规范》。
本标准对水力发电厂发电机、发电电动机、变压器等厂内电力设备保护的配置和相关回路及设备的要求作了原则性的规定。
1.0.1 本标准规定了水力发电厂继电保护设计共同遵守的基本原则。
1.0.2 本标准适用于水力发电厂单机容量为6MW及以上800MW 及以下的发电机、350MW及以下的发电电动机、容量8MVA及以上890MVA及以下的主变压器和联络变压器、厂用变压器、励磁变压器、母线、联络线及短引线、断路器、并联电抗器、近区及厂用线路、厂用电动机等厂内电力设备的继电保护装置。
1.0.3 对 800MW 以上的发电机、350MW 以上的发电电动机、890MVA 以上的主变压器和联络变压器的继电保护设计,可参照执行。
2.0.1 在确定继电保护配置和构成方案时,应综合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 电力设备和电力网的结构特点,水力发电厂自动化水平及运行值班方式的特点。
2 故障出现的概率和可能造成的后果。3 水力发电厂近期规划。4 经济上的合理性。5 国内和国外的经验。6 应具有一定的先进性。7 便于运行和维护。
2.0.2 水力发电厂继电保护的选型、配置应满足电力网结构和电厂电气主接线的要求,保证发电厂主设备和电网运行的安全性,并考虑电力网和电厂运行方式的灵活性。
2.0.3 对导致水力发电厂继电保护不能保证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的电厂电气主接线形式和运行方式,应限制使用。
2.0.4 水力发电厂继电保护装置应与被保护设备同步投运。
2.0.5 水力发电厂继电保护装置的新产品,应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和程序进行检测或鉴定,合格后,方可推广使用。
2.0.6 水力发电厂中的电力设备、联络线及短引线和近区及厂用线路,应装设短路故障和异常运行的保护装置,电力设备、联络线及短引线和近区及厂用线路短路故障的保护应有主保护和后备保护(近后备或远后备),必要时可增设辅助保护。
1 主保护。主保护是指满足系统稳定和设备安全要求,能以最快速度有选择地切除被保护设备和线路故障的保护。
2 后备保护。后备保护是指主保护或断路器拒动时,用以切除故障的保护。后备保护可分为远后备保护和近后备保护两种方式。
1) 近后备保护是指当主保护拒动时,由该电力设备或
线路的另一套保护实现后备的保护;当断路器拒动时,由断路器失灵保护来实现后备的保护。
2)远后备保护是指当主保护或断路器拒动时,由相邻
电力设备或线路保护来实现后备的保护。
3 辅助保护。辅助保护是指为补充主保护和后备保护的性能或当主保护和后备保护退出运行而增设的简单保护。
4 异常运行保护。异常运行保护是指反应被保护电力设备或线路异常运行状态的保护。
2.0.7 继电保护装置应满足可靠性、选择性、灵敏性和速动性的要求。
1 可靠性包括信赖性和安全性。
1) 信赖性指保护该动作时不拒动,是继电保护装置可靠性的一个方面。
2) 安全性指保护不该动作时不误动,是继电保护装置可靠性的另一个方面。
为保证可靠性,宜选用性能满足要求、原理尽可能简单的保护方案,应采用由可靠的硬件和软件构成的保护装置。所选用的保护装置应具有必要的自动检测、闭锁、告警等措施,且便于整定、调试和运行维护。
2 选择性是指首先由发生故障的电力设备、联络线及短引线、近区及厂用线路本身的保护切除故障,当发生故障的电力设备、联络线及短引线、近区及厂用线路本身的保护或断路器拒动时(含死区故障),才允许由相邻电力设备、联络线及短引线、近区及厂用线路的保护或断路器失灵保护切除故障。
为保证选择性,对相邻的电力设备、联络线及短引线、近区及厂用线路有配合要求的保护和同一保护内有配合要求的两元件(如起动与跳闸元件、闭锁与动作元件),其灵敏系数及动作时间应相互配合。
3 灵敏性是指在电力设备、联络线及短引线、近区及厂用线路的被保护范围内发生故障时,保护装置具有的正确动作能力的裕度,一般以灵敏系数来描述。灵敏系数应根据不利的正常(含正常检修)运行方式和不利的故障类型(仅考虑金属性短路及接地故障)计算。各类短路保护的灵敏系数,不宜低于表2.0.7所列数值。
4 速动性是指保护装置应能尽快地切除短路故障,其目的是提高系统稳定性,减轻故障电力设备、联络线及短引线和近区及厂用线路的损坏程度,缩小故障波及范围等。
2.0.8 当采用远后备方式时,在短路电流水平低且对电网不致造成影响的情况下(如变压器或电抗器后面发生短路,或电流助增作用很大的相邻线路上发生短路等),如果为了满足相邻保护区末端短路时的灵敏性要求,将使保护过分复杂或在技术上难以实现时,可以缩小后备保护作用的范围。必要时,可加设近后备保护。
2.0.9 制定保护配置方案时,对两种故障同时出现的稀有情况可仅保证切除故障。
2.0.10 在各类保护装置接于电流互感器二次绕组时,同时考虑既要消除保护死区,又要尽可能减轻电流互感器本身故障时所产生的影响。电流互感器的布置位置应使保护区划分清晰,使相邻元件主保护范围有效搭接。
2.0.11 保护装置在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一相、两相或三相同时断线、失压时,应发告警信号,并闭锁可能误动作的保护。
保护装置在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不正常或断线时,应发告警信号,除母线保护外,允许跳闸。
2.0.12 除预先规定的以外,保护装置不应因系统振荡引起误动或拒动。
2.0.13 在确定继电保护装置的配置方案时,应优先选用具有成熟运行经验的数字式保护装置。
2.0.14 当装设双重化数字式保护装置时,应满足∶
1 应配置两套完整、独立的继电保护装置,每套保护装置应能处理可能发生的所有类型的故障。
2 两套保护装置之间不应有电气联系,其中一套保护故障或退出时不应影响另一套保护的运行。
3 宜将主保护(包括纵、横联保护等)及后备保护综合在一套保护装置内。
2.0.15 对仅配置一套主保护的设备,应采用主保护与后备保护相互独立的装置。
2.0.16 为便于运行管理和有利于性能配合,同一水电厂内的继电保护装置的形式、品种不宜过多。
2.0.17 使用于220kV及以上电压或100MVA及以上容量的变压器、电抗器的非电量保护应相对独立,并具有独立的电源回路和跳闸出口回路。
3发电机保护
3.1般原则
3.1.1容量在6MW及以上80OMW及以下的发电机应按本节中的规定,对下列故障及异常运行方式装设相应的保护:
1定子绕组相间短路。
2定子绕组匝间短路
3定子绕组分支断线。
4定子绕组接地
5发电机外部相间短路。
6定子绕组过电压
7定子绕组过负荷。
8转子表层(负序)过负荷
9励磁绕组过负荷。
10励磁回路一点接地。
11励磁电流异常下降或消失。
12定子铁芯过励磁
13调相运行时与系统解列。
14发电机逆功率
15失步。
16频率异常。
17轴绝缘破坏。
18发电机突然加电压。
19其他故障及异常运行。
3.12所设各项保护,宜根据故障和异常运行方式的性质,按本节各条的规定,分别动作于:
1停机:断开发电机断路器、灭磁,关闭导水叶。
2解列灭磁:断开发电机断路器、灭磁,关闭导水叶至空载位置。
3解列:断开发电机断路器,关闭导水叶至空载位置。
4减出力:将水轮机出力减到给定值。
5缩小故障影响范围:例如断开预定的其他断路器。
6程序跳闸:先将导水叶关闭至空载位置,再断开发电机断路器并灭感。
7信号:发出声光信号。
3.13对10OMW及以上发电机应装设双重化保护。
3.1.4如发电机有电气制动要求,所有电气保护动作时应闭锁电气制动投入。电气制动停机过程中,应闭锁可能发生误动的保护。
3.2发电机定子绕组及其引出线的相间短路、定子匝间短路保护
3,2.16MW及以上的发电机,应装设纵联差动保护,作为定子绕组及其引出线的相间短路的主保护,保护应瞬时动作于停机。
1对100MW以下发电机变压器组,当发电机与变压器之间有断路器时,发电机应装设单独的纵联差动保护。
2对100MW及以上发电机变压器组,应装设双重化保护,每一套主保护应具有发电机纵联差动保护和变压器纵联差动保护功能。
3,22对于定子绕组为星形接线,每相有并联分支且中性点有分支引出端子的发电机,应装设零序电流型横差保护或裂相横差保护,作为发电机内部匝间短路的主保护,保护应瞬时动作于停机。
3.2.350MW及以上的发电机,当定子绕组为星形接线、中性点只有三个引出端子时,根据用户和制造厂的要求,也可装设专用的匝间短路保护,保护应动作于停机。
4发电电动机保护
4.1一般原则
4.1.1容量在350MW及以下的发电电动机,应根据发电电动机的特点和同步起动的要求装设下列保护:
1逆功率保护。
2低功率保护。
3低频保护。
4低频过电流保护。
5定子一点接地保护。
6失步保护。
7转子表层(负序)过负荷保护。
8电压相序保护。
9低电压保护。
4.1.2本章未作规定的保护,应按第3章的规定装设保护。
4.13发电电动机在电动工况起动过程中起作用的继电保护装置应有良好的频率和电压特性,在起动过程中能正确检测保护范围内的故障。频率和电压特性不能满足基本保护要求时,应装设辅助保护。
4.1.4发电电动机在某种工况下设置的保护,在其他工况下可能误动时,应可靠被闭锁。
4.2逆功率保护
4,2.1发电电动机在发电运行工况下可能出现反水泵异常运行方式,向系统吸收有功功率,应装设逆功率保护,保护带时限动作于解列灭磁或停机。
4,22发电电动机的逆功率保护由灵敏的方向功率元件组成,按发电工况接线,方向指向发电机。
43低功率保护
43.1发电电动机在抽水工况下,可能出现输入功率过低和失去电源的异常情况,应装设低功率保护,保护动作于停机。
43.2发电电动机的低功率保护由功率元件和抽水工况下导叶正常位置辅助触点按“与”逻辑组成,功率元件按电动工况接线。
4.4低频保护
发电电动机在电动运行工况下可能发生失去电源的异常情况,应装设低频保护,保护动作于停机。
4.5低频过电流保护
对同步起动过程中定子绕组及其连接母线设备的相间短路故障,应装设低频过电流保护,保护动作于停机。
4.6定子一点接地保护
对发电电动机定子绕组及其引出线的单相接地故障应装设定子一点接地保护,保护宜采用外加电源原理,也可采用基波零序电压原理,保护动作于停机。
前言……………………………………………………………………………………I
1总则…………………………………………………………………………………1
2基本规定…………………………………………………………………………2
3发电机保护…………………………………………………………………7
4发电电动机保护…………………………………………………………16
5主变压器和联络变压器保护……………………………………………20
6厂用变压器保护………………………………………………………………26
7励磁变压器保护……………………………………………………………29
8 SFC输入和输出变压器保护…………………………………………30
9母线保护…………………………………………………………………………32
10联络线及短引线保护……………………………………………………35
11断路器失灵及三相不一致保护…………………………………………36
12并联电抗器保护……………………………………………………………38
13近区及厂用线路保护……………………………………………………40
14厂用电动机保护………………………………………………………………42
15对相关回路及设备的要求………………………………………………45
本标准用词说明……………………………………………………………………56
引用标准名录………………………………………………………………………57
附:条文说明……………………………………………………………………59
NB/T 35040-2014 水力发电厂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NB ICS 27.140 P59
备案号J1927—2014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行业标准
NB/T 35040——2014代替DL/T 5165——2002
水 力 发 电 厂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Design code for heating ventilation and air conditioning of hydropower plants
2015-03-01 实施2014-10-15 发布
国家能源局 发布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09年第一批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能科技〔2009〕163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室内外设计计算参数、供暖、通风、空气调节、防火与防烟排烟、防潮除湿、监测与控制、设备材料、绝热防腐、消声隔振、抗震和节能降耗等。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发电机组放热风供暖的强制放热风量占其冷却循环风量比例的规定;
——电供暖和其他供暖系统的多种方式和设计;
——水力发电厂厂房关于事故排风的有关规定;
——空气调节的负荷计算、系统设计、冷水、热水、冷凝水、气流组织、空气处理、冷源、热源;
——水力发电厂厂房防火、防烟排烟设计;
——除湿设计;
——监测与控制;
——绝热、防腐、消声、隔声、隔振及抗震等方面的设计;
——节能降耗;
——热泵、蒸发冷却、能量回收等多项节能技术的合理利用;
——与施工验收相关规范的衔接;
——调整了部分章节编排顺序及逻辑;
1.0.1 为贯彻执行国家技术经济政策,规范水力发电厂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做到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保障从业人员职业健康和机电设备安全运行,改善水力发电厂运行环境条件,为提高劳动生产率和文明生产提供必要的条件,编制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以及改建的水力发电厂(含抽水蓄能电站)的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
1.0.3 本规范规定了水力发电厂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的基本原则、内容和方法。
1.0.4 水力发电厂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方案,应根据工程特点、厂房用途与功能、使用要求、冷热负荷特点以及环境条件等,会同有关专业通过综合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应优先利用发电机组热风、水库水、尾水、地下洞室及廊道风等资源和热泵、蒸发冷却及能量回收等节能技术,采用安全、节能、环保、卫生及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1.0.5 在水力发电厂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中,对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设备及管道,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应根据现行国家抗震设防标准要求,考虑抗震或其他防护措施。1.0.6 水力发电厂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应考虑系统安装、施工、调试、验收及运行的要求。当设计对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安装、施工、调试、验收及运行有特殊要求时,应在设计文件中加以说明。
水力发电厂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不仅要满足终期建设的合理性,还应考虑水力发电厂初期投产或分期建设对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的需要。
1.0.7 水力发电厂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设计使用年限为20年,其主要设备设计使用年限为15年,预埋管道设施设计使用年限与所在土建工程使用年限一致。
1.0.8 水力发电厂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0.1 发电机组热风供暖 heating by warm-air flow from hydroel-ectric generating set
利用发电机组内部部分热空气作介质的对流供暖方式。
2.0.2 高窗自然通风 high window natural ventilation
在非炎热地区利用厂房大门和厂房上部开设窗户进行自然换气的通风方式。
2.0.3 复合通风 hybrid ventilation
在满足热舒适和室内空气质量的前提下,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交替或联合运行的通风方式。
2.0.4 置换通风 displacement ventilation
空气以低风速、小温差的状态送入活动区下部,在送风及室内热源形成的上升气流的共同作用下,将热浊空气提升至厂房顶部排出的一种机械通风方式。
2.0.5 廊道风 air through tunnel/gallery
流经坝体或地下廊道、洞室,利用其蓄热特性进行降(升)温的空气。
2.0.6 围护结构 building envelope
建筑物及房间的围挡物,如墙体、屋顶、地板、门窗和地下厂房的岩体等,分内、外围护结构两类。
3室内外设计计算参数
3.1室内空气设计参数
3.1.1水力发电厂冬季室内空气设计参数,应符合表3.1.1的规定。
3.1.2水力发电厂夏季室内空气设计参数,应符合表3.1.2的规定。
3.1.3当温度、湿度要求较高的房间(例如中央控制室、调度室、办公室等)采用空气调节时,其室内空气设计参数可按表3.1.3确定。
3.1.4生产、工作场所室内空气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的要求。
3.1.5生产、工作场所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应保证每人不小于30m3h的新风量。
3.1.6对于大型地下或封闭厂房,宜进行通风与空气调节模型试验或数值模拟计算。
3.1.7大型水力发电厂竣工验收前,应配合相关单位对通风、空气调节系统进行综合效能试验,必须对工作区(距地面1m~2m)内空气温度、相对湿度、风速、含尘浓度、氡气浓度及噪声等参数进行现场实测。
4供暖
4.1一般规定
4.1.1累年日平均温度稳定低于或等于5℃的日数大于或等于90d的地区的水力发电厂工作场所,应设置供暖设施。供暖设计室内温度应按本规范表3.1.1确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地区的水力发电厂中央控制室、计算机室、通信值班室和重要办公室,当冬季室内温度达不到本规范表3.1.1规定的要求时,可设置局部供暖装置:
1累年日平均温度稳定低于或等于5℃的日数为60d89d:
2累年日平均温度稳定低于或等于5℃的日数不足60d,但累年日平均温度稳定低于或等于8℃的日数大于或等于75d。
4.1.2在保证设备安全运行的条件下,除主厂房有条件利用发电机组放热风供暖以外,其他工作场所以局部供暖为主,一般不设置全面供暖系统。
4.1.3设置全面供暖的地面厂房,其外围护结构的传热阻,应根据技术经济比较确定,且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节能标准的规定。
1总则…………………………………………………………………………………1
2术语…………………………………………………………………………………3
3室内外设计计算参数…………………………………………………………4
3.1室内空气设计参数……………………………………………………………4
3.2室外设计计算参数…………………………………………………………10
4供暖………………………………………………………………………………13
4.1一般规定……………………………………………………………………13
4.2供暖热负荷…………………………………………………………………16
4.3供暖设施……………………………………………………………………18
5通风………………………………………………………………………………21
5.1一般规定………………………………………………………………………21
5.2自然通风……………………………………………………………………22
5.3机械通风……………………………………………………………………23
6空气调节…………………………………………………………………………27
6.1一般规定……………………………………………………………………27
6.2负荷计算……………………………………………………………………28
6.3系统设计……………………………………………………………………32
6.4气流组织……………………………………………………………………33
6.5空气处理……………………………………………………………………35
6.6空气调节冷源与热源………………………………………………………37
7防火与防烟排烟………………………………………………………………40
7.1防火……………………………………………………………………………40
7.2防烟排烟……………………………………………………………………41
8防潮除湿…………………………………………………………………………43
8.1防潮……………………………………………………………………………43
8.2除湿……………………………………………………………………………43
9监测与控制……………………………………………………………………45
9.1一般规定……………………………………………………………………45
9.2供暖、通风系统…………………………………………………………46
9.3空气调节风系统……………………………………………………………47
9.4空气调节冷源、热源及水系统…………………………………………47
9.5中央级监控管理系统………………………………………………………48
10设备材料、绝热防腐、消声隔振和抗震…………………………50
10.1设备材料…………………………………………………………………50
10.2绝热防腐……………………………………………………………………52
10.3消声隔振……………………………………………………………………54
10.4抗震…………………………………………………………………………55
11节能降耗………………………………………………………………………57
11.1一般规定……………………………………………………………………57
11.2供暖系统……………………………………………………………………57
11.3通风、空气调节系统……………………………………………………58
11.4通风、空气调节设备材料的节能………………………………………59
11.5节能控制……………………………………………………………………60
附录A室外空气计算参数根据海拔高程差的修正方法…………62
附录B室外空气计算温度简化方法……………………………………64
附录C空气调节冷水、热水管的经济绝热厚度和冷凝水管防结露最小绝热层厚度………66
本规范用词说明……………………………………………………………………68
引用标准名录………………………………………………………………………69
附:条文说明………………………………………………………………………71
建筑工程技术交底(史上最全)

交底内容:
防水混凝土施工
1 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一般民用及工业建筑的地下室防水,推荐刚性防水做法;UEA补偿收缩混凝土刚性防水施工工艺。
2 施工准备
2.1 材料及主要机具:
2.1.1 水泥:采用425号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严禁使用过期、受潮、变质的水泥。
2.1.2 砂:宜用中砂,含泥量不得大于3%。
2.1.3 石:宜用卵石,最大粒径不宜大于40mm,含泥量不大于1%,吸水率不大于1.5%。
2.1.4 水:饮用水或天然洁净水。
2.1.5 U.E.A膨胀剂:其性能应符合行业标准《混凝土膨胀剂》(JC476—92),其掺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及有关的规定,与其它外加剂混合使用时,应经试验试配后使用。
2.1.6 主要机具:混凝土搅拌机、翻斗车、手推车、振捣器、溜槽、串桶、铁板、铁锹、吊斗,计算器具磅秤等。
2.2 作业条件:
2.2.1 钢筋、模板上道工序完成,办理隐检、预检手续。注意检查固定模板的铁丝、螺栓是否穿过混凝土墙,如必须穿过时,应采取止水措施。特别是管道或预埋件穿过处是否已做好防水处理。木模板提前浇水湿润,并将落在模板内的杂物清理干净。
2.2.2 根据施工方案,做好技术交底。
2.2.3 材料需经检验,由试验室试配提出混凝土配合比,试配的抗渗等级应按设计要求提高0.2MPa。
2.2.4 如地下水位高,地下防水工程施工期间继续做好降水,排水。
3 操作工艺
3.1 工艺流程
3.2 混凝土搅拌:搅拌投料顺序: 石子 → 砂 → 水泥 → U.E.A膨胀剂 → 水 。
投料先干拌0.5~1min再加水。水分三次加入,加水后搅拌1~2min(比普通混凝土搅拌时间延长0.5min)。混凝土搅拌前必须严格按试验室配合比通知单操作,不得擅自修改。散装水泥、砂、石车车过磅,在雨季,砂必须每天测定含水率,调整用水量。现场搅拌坍落度控制6~8cm,泵送商品混凝土坍落度控制14~16cm。
3.3 运输:混凝土运输供应保持连续均衡,间隔不应超过1.5h,夏季或运距较远可适当掺入缓凝剂,一般掺入2.5‰~3‰木钙为宜。运输后如出现离析,浇筑前进行二次拌合。
3.4 混凝土浇筑:应连续浇筑,宜不留或少留施工缝。
3.4.1 底板一般按设计要求不留施工缝或留在后浇带上。
3.4.2 墙体水平施工缝留在高出底板表面不少于200mm的墙体上,墙体如有孔洞,施工缝距孔洞边缘不宜少于300mm,施工缝形式宜用凸缝(墙厚大于30cm)或阶梯缝、平直缝加金属止水片(墙厚小于30cm),施工缝宜做企口缝并用B.W止水条处理垂直施工缝宜与后浇带、变形缝相结合。
3.4.3 在施工缝上浇筑混凝土前,应将混凝土表面凿毛,清除杂物,冲净并湿润,再铺一层2~3cm厚水泥砂浆(即原配合比去掉石子)或同一配合比的减石子混凝土,浇筑第一步其高度为40cm,以后每步浇筑50~60cm,严格按施工方案规定的顺序浇筑。混凝土自高处自由倾落不应大于2m,如高度超过3m,要用串桶、溜槽下落。
3.4.4 应用机械振捣,以保证混凝土密实,振捣时间一般10s为宜,不应漏振或过振,振捣延续时间应使混凝土表面浮浆,无气泡,不下沉为止。铺灰和振捣应选择对称位置开始,防止模板走动,结构断面较小,钢筋密集的部位严格按分层浇筑、分层振捣的要求操作,浇筑到最上层表面,必须用木抹找平,使表面密实平整。
3.5 养护:常温(20~25℃)浇筑后6~10h苫盖浇水养护,要保持混凝土表面湿润,养护不少于14d。
3.6 冬期施工:水和砂应根据冬施方案规定加热,应保证混凝土入模温度不低于5℃,采用综合蓄热法保温养护,冬期施工掺入的防冻剂应选用经认证的产品。拆模时混凝土表面温度与环境温度差不大于15℃。
4 质量标准
4.1 保证项目:
4.1.1 防水混凝土的原材料、外加剂及预埋件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有关标准的规定,检查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
4.1.2 防水混凝土的抗渗等级和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检查配合比及试块试验报告。抗渗试块500m3以下留两组,一组标养,一组同条件养护,养护期28d,每增250~500m3增留两组。
4.1.3 施工缝、变形缝、止水片、穿墙管、支摸铁件设置与构造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严禁有渗漏。
4.2 基本项目:
混凝土表面平整,无露筋、蜂窝等缺陷,预埋件位置正确。
4.3 允许偏差项目,见表3-1。
5 成品保护
5.1 为保护钢筋、模板尺寸位置正确,不得踩踏钢筋,并不得碰撞、改动模板、钢筋。
5.2 在拆模或吊运其它物件时,不得碰坏施工缝处企口,及止水带。
5.3 保护好穿墙管、电线管、电门盒及预埋件等,振捣时勿挤偏或使预埋件挤入混凝土内。
目录
防水混凝土施工 10
灰土地基 14
砂石地基 18
钢筋混凝土预制桩打桩 21
泥浆护壁回转钻孔灌注桩 24
螺旋钻孔灌注桩 28
人工成孔灌注桩 32
桩承台 38
设备基础 44
炉渣垫层施工 51
混凝土垫层施工 54
陶粒混凝土垫层施工 57
细石混凝土地面施工 60
陶粒混凝土垫层施工 63
水泥砂浆地面施工 66
现制水磨石地面施工 70
陶瓷锦砖地面施工 76
塑料板地面施工 81
活动地板施工 85
大理石、花岗石及碎拼大理石地面施工 89
缸砖、水泥花砖、通体砖地面施工 94
预制混凝土板块和水泥方砖路面铺设施工 98
长条、拼花硬木地板施工 101
长条、拼花硬木地板施工 106
厕、浴间涂膜防水施工 111
地毯铺设施工 117
钢结构手工电弧焊焊接 121
扭剪型高强螺栓连接 125
大六角高强度螺栓连接 129
钢屋架制作 134
钢屋架安装 138
钢网架结构拼装 142
钢网架结构安装 152
钢结构防腐涂装 160
钢结构防火涂料涂装 164
砖混结构构造柱、圈梁、板缝支模 167
框架结构定型组合钢模板的安装与拆除 170
组合钢框木(竹)胶合板模板的安装与拆除 175
现浇剪力墙结构大模板安装与拆除 185
密肋楼板模壳的安装与拆除 189
地下室钢筋绑扎 193
砖混、外砖内模结构构造柱、圈梁、板缝钢筋绑扎 197
剪力墙结构大模板墙体钢筋绑扎 202
双钢筋叠合板钢筋绑扎 207
钢筋手工电弧焊 210
水平钢筋窄间隙焊 216
钢筋气压焊 220
钢筋闪光对焊 225
钢筋电渣压力焊 231
带肋钢筋径向挤压连接 237
锥螺纹钢筋接头 240
普通混凝土现场拌制 246
轻骨料混凝土现场拌制 251
砖混结构、构造柱、圈梁、板缝等混凝土施工 257
剪力墙结构大模板普通混凝土施工 260
全现浇结构(大模板)轻骨料混凝土施工 264
现浇框架结构混凝土浇筑施工 268
双钢筋叠合板安装施工 275
预应力短向圆孔板安装 279
预应力实心整间大楼板安装 282
预制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构件安装 285
预制外墙板安装 292
预制外墙板构造防水施工 296
制楼梯、休息板及垃圾道安装 301
预制钢筋混凝土隔墙板安装 304
加气混凝土条板安装 307
预应力后张法张拉施工 310
无粘结预应力筋工 315
无粘结预应力筋工 322
人工挖土 329
机械挖土 333
基土钎探 338
灰土地基 340
混凝土垫层 343
砌砖基础 346
砌砖基础 350
砂石地基 354
长螺旋钻成孔灌注桩 357
打预制钢筋混凝土桩 362
人工回填土 366
机械回填土 369
木门窗安装 373
钢门窗安装 378
铝合金门窗安装 382
涂色镀锌钢板门窗安装 387
硬PVC塑料门窗安装 391
砖基础砌筑 395
一般砖砌体砌筑 399
料石砌筑 404
中型砌块砌筑工程施工 408
空心砖砌筑 414
人工挖土 418
机械挖土 422
基土钎探 427
人工回填土 430
机械回填土 433
交底内容: 437
屋面找平层 437
屋面找平层 441
屋面找平层 445
高聚物改性沥青卷材屋面防水层施工 449
合成高分子卷材屋面防水层施工 452
沥青油毡卷材屋面防水层 457
沥青油毡卷材屋面防水层施工 462
屋面保温层 467
屋面保温层施工 470
屋面找平层施工 473
雨水管、变形缝制作安装 476
高聚物改性沥青卷材屋面防水层施工 479
高聚物改性沥青卷材屋面防水层施工 482
砌砖墙 485
砌加气砼砌块墙 490
砖混结构模板 494
框架结构定型组合钢模板 497
砖混、外砖内模结构钢筋绑扎 502
砖混、外砖内模结构钢筋绑扎 506
框架结构钢筋绑扎 510
钢筋手工电弧焊 516
钢筋电渣压力焊工艺标准 522
钢筋气压焊 529
钢筋闪光对焊工艺标准 532
砖混结构(构造柱、圈梁、板缝等)砼浇筑 540
框架结构砼浇筑 544
预应力圆孔板安装 550
预应力大楼板安装 553
预制钢筋砼框架结构构件安装 556
预制外墙板安装 565
预制楼梯及垃圾道安装 568
预制楼梯及垃圾道安装 571
预制阳台、雨罩、通道板安装 574
外墙板构造防水 577
炉渣垫层 583
内墙抹石灰砂浆 586
混凝土垫层 591
抹水泥砂浆 594
加气混凝土条板墙面抹灰 599
水泥砂浆地面 605
混凝土内墙、顶抹灰 608
细石混凝土地面 614
现制水磨石地面 622
墙面干粘石施工 627
预制水磨石地面 632
大理石、花岗石及碎拼大理石地面 636
大理石、花岗石及碎拼大理石地面 641
拉毛灰施工 646
大理石、磨光花岗石、预制水磨石饰面 650
斩假石施工 655
缸砖、水泥花砖地面 659
喷涂、滚涂、弹涂施工 663
清水砖墙勾缝施工 668
陶瓷锦砖地面 671
钢、木框扇玻璃安装 674
细石混凝土地面 678
厕浴间SBS橡胶改性沥青涂料防水层 682
铝合金框、扇及塑料框、扇玻璃安装 685
厕浴间聚氨酯涂膜防水层 689
木骨架罩面板顶棚施工 693
厕浴间氯丁胶乳沥青涂料防水层 697
轻钢骨架罩面板顶棚施工 700
内墙抹石灰砂浆 704
轻钢龙骨石膏罩面板隔墙施工 709
抹水泥砂浆 714
增强石膏空心条板隔墙施工 720
喷涂、滚涂、弹涂 725
增强水泥(GRC)空心条板隔墙施工 730
AQ 4128—2019 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
ICS71.100.30
G89 AQ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
AQ4128-2019
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
safety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f Stores for fireworks
2019-08-12发布
2020-0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发布

目次
前言…1
1范用…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选址及外部距离……1
5面积和存放限量2
6平面布置……3
7建筑结构3
8消防和电气……4
9经营行为……5
10安全管理…5
前言
本标准第4章至第10章中,除7.1.1、7.1.6、7.1.7、7.2.1、7.2.2和8.2.3为推荐性条款外,其他为强制性条款。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烟花爆竹安全分技术委员会(SAC/TC288/SC4)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南京理工中爆安全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省应急管理厅、中国烟花爆竹协会、宜兴市
万家乐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常州市平安烟花杂品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曾宪华、柏立金、王金朝、李江龙、樊宝有、李谦、黄海辉、李增义、巢雍俊、谢仕纯。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烟花爆竹零售店、零售点的选址及外部距离、面积和存放限量、平面布置、建筑结构、消防和电气、经营行为及安全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烟花爆竹零售店、零售点的设置和安全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0631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
GB11652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烟花爆竹零售店fireworks retail shop
依法取得经营许可,有效期限超过3个月的烟花暴竹零售场所。
3.2
烟花爆竹零售点fireworks retail location
依法取得经营许可,有效期限不超过3个月的烟花爆竹零售场所。
3.3
专店销售store sales
在商店内依法仅从事烟花爆竹零售业务。
3.4
专柜销售the counter sales
在商店内划定区域依法零售烟花爆竹,其他区域同时销售其他商品。
3.5
产品储存仓product storange bin
专门用于储存零售烟花爆竹的设施。
4选址及外部距离
4.1选址
烟花爆竹零售店、零售点的选址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选择在消防车辆可以顺畅到达的区域:
b)不应设置在军事管理区、文物保护区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
c)不应设置在居民集中居住小区内,以及桥下与涵洞内:
d)不应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应设置在地下及半地下室内:
e)不应设置在其地下、室内或上方有输送石油、天然气等易燃易爆物质管道的建筑物内。
f)不应设置在电压高于1kV的电力线路下方。
4.2外部距离
烟花爆竹零售店、零售点外部最小允许距离应符合表1的规定,还应符合GB50016等有关国家标准规定。外部最小允许距离自烟花爆竹零售场所外墙或与其他场所隔墙外侧算起;专柜销售的自烟花爆竹零售场所与其他场所之间隔断外侧算起。
GB/T 3191-2019 铝及铝合金挤压棒材
ICS 77. 150.10
GB H 6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3191- -2019代替GB/T 3191- -2010
铝及铝合金挤压棒材
Extrusion rods and bars of aluminium and aluminium alloys
2019-06-04发布 2020-05-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 3191- 20108铝及铝合金挤压棒材)。本标准与GB/T 3191- 2010 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删除了规范性引用文件GB/T 228 (见2010年版的第2章和4.3);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GB/T 8170(见第2章和4.1.3);
修改了圆棒的直径供应规格,由“5 mm~600 mm"修改为“5 mm~350 mm”(见3.1.1.2010年版的3.1.1);
修改了I类.II类牌号中5XXX合金含镁量平均值的规定,即1类牌号5XXX合金含镁量平均值由“大于或等于3%”修改为“大于或等于4%", I类牌号5XxX合金含镁量平均值由“小于3%"修改为“小于4%" (见3.1.1,2010年版的3.1.1);
增加了2219 ,2618.6101B、6110A 牌号棒材(见3.1.1);
增加了1050A .2014、2014A牌号的O状态棒材(见3.1.1);
增加了2024牌号的T8.T8510.T8511状态棒材(见3.1.1);
增加了7075牌号T1.T73.T73510、T73511 状态棒材(见3.1.1);
修改了产品分类中的标记及示例的规定(见3.1.2.2010 年版的3.1.2); .
修改了尺寸偏差的截面尺寸中“未注明时按A级供货"的规定(见3.3.1.2010年版的3.3.1);
修改了尺寸偏差中“圆角半径”名称为“倒角半径"(见3.3.2,2010年版的3.3.2);
修改了尺寸偏差中弯曲度的要求(见3.3.3,2010年版的3.3.3);
增加了4A11.4032牌号.直径或厚度不大于100 mm的棒材的力学性能(见3.4.1);
修改了3003 ,3103.5154A.5454.6101A牌号棒材的力学性能(见3.4.1 ,2010年版的3.4.1);
修改了2A12牌号T1.T4状态.直径或厚度大于22 mm~ 150 mm棒材的力学性能(见3.4.1. .2010年版的3.4.1);
修改了5052牌号H112状态棒材的力学性能(见3.4.1.2010年版的3.4.1);
修改了4A11.4032牌号,直径或厚度大于100 mm~200 mm棒材的力学性能(见3.4.1,2010年版的3.4.1);
修改了7075牌号T6.T6510.T6511状态,直径或厚度大于100 mm~ 200 mm榨材的力学性能(见3.4.1 ,2010年版的8.4.1);
增加了部分牌号产品的布氏硬度参考值(见3.5); .
修改了榨材的低倍组织要求(见3.8,2010年版的3.5);
修改了棒材的显微组织要求(见3.9.2010年版的3.6);
修改了榨材的外观质量要求(见3.10,2010年版的3.8);
修改了试验方法中化学成分的分析方法(见4.1,2010年版的4.1);
修改了试验方法中尺寸偏差的测量方法(见4.2.2010年版的4.2);
修改了试验方法中力学性能的试验方法(见4.3,2010年版的4.3);
修改了检验规则中的组批(见5.2 ,2010年版的5.2); .
在检验规则中,增加了计重的要求(见5.3);
修改了检验规则中的检验项目要求(见5.4,2010年版的5.3);
-修改了检验结果判定中对低信组织检验结果的判定要求(见5.6.7,2010年版的5.5.6);
一修改了 订货单(或合同)内容的要求(见第7章.2010年版的第7章)。
本标准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4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西北铝业有限责任公司、有色金属技术经济研究院、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轻合金有限责任公司.西南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辽宁忠旺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华昌铝厂有限公司、广东永利坚铝业有限公司.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兖矿轻合金有限公司、广东高登铝业有限公司、有研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霞、席欢.项胜前、高新宇.杜君.阎维刚、孟庆艳、刘旭明.唐性字、田永红、魏新民、熊启权、程仁寨.杨富波、何家金、朱世安.闫丽珍、王守业。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3191- 1982 .GB/T 3191- 1998 .GB/T 3191- 2010;
-GB/T 3192- 1982;
GB/T 10572- 1989.
铝及铝合金挤压棒材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铝及铝合金挤压棒材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质量证明书与订货单(或合同)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倡及铝合金的挤压圆桦、方棒和六角棒(以下简称"棒材”)。
2规范性引用文件 .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H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039金属材料单 轴拉伸蠕变试验方法
GB/T 3190变形铝及铝合 金化学成分
GB/T 3199铝及铝合 金加工产品包装、标志.运输.贮存
GB/T 3246.1变形 铝及铝合金制品组织检验方法第1部分:显微组织检验方法
GB/T3246.2变形铝及铝合金制品组织检验方法第2部分:低倍组织检验方法
GB/T6519变形铝.镁合金产晶超声波检验方法
GB/T7999铝及铝合金光电直读发射光谱分析方法
GB/T8170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16475- 2008 变形 铝及铝合金状态代号
GB/T16865变形铝、镁及其合金加工制品拉伸试验用试样及方法
GB/T 17432变形铝及 铝合金化学成分分析取样方法
GB/T 20975(所有部分)铝及铝合金化学 分析方法
3要求
3.1产 品分类
3.1.1牌号 .供应状态及尺寸规格
棒材的牌号、供应状态和尺寸规格应符合表1的规定。需要其他牌号、供应状态和尺寸规格的棒材,由供衢双方协商,并在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
GB/T 3199-2007 铝及铝合金加工产品包装、标志、运输、贮存
ICS 77. 120. 10
H 61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3199- -2007代替GB/T 3199-1996
铝及铝合金加工产品包装、标志、运输、贮存
Wrought aluminium and aluminium alloy products-Packing,marking, transporting and storing
2007-04-30发布 2007-1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枪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代替GB/T 3199- 1996 铅及铝合金加工产品包装 、标志.运输、贮存》。
本标准与GB/T 3199- -1996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对铝材包装方式进行了修改,对每一种包装方式做了详细的描述并绘制了结构示意图:
增加了铝材表面贴膜的质量要求;
增加了出口木质包装箱检验检疫要求;
增加丁在起吊位置加保护铁角以及用型钢带细扎产品(或在钢扣与产品接触处加垫保护材料)的要求;
一一增加了包装材料的种类,及其可回收、可降解处理的要求;
增加了防锈油水份要求,
一取消了采用工业凡士林和机械油混用的涂油防锈要求。
本标准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会国有色合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鱼责解释,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西南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广东坚美铝型材厂有限公司、福建省南平铝业自限公司、东北轻合金有限责任公司云南新关铝铝箔有限公司、中铝瑞闽铝板带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邓志玲、卢继延、林洁、王国军、高昭.吴建国、李瑞山、章吉林。
木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3199-1982 ,GB/T 3199- -1996.
铝及铝合金加工产品
包装、标志、运输、贮存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铝及铝合金加工产品的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铝及铝合金加工产品:板、带、箔、管、桦、型、线、锻件和粉材。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8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90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T 191包装 储运图示标志
YB/T 025包装用钢带
SH/T 0692防锈油
3包装通则
3.1 包装箱.架、托盘要求
3.1.1包装箱 、架.托盘可用木材制造,也可用金属或其他材料制成,要保证其有足够的强度,不能因其破损面使产品受到损坏。
3.1.2包装箱、架、托盘的尺寸应能满足产品尺寸要求,保证产晶在箱内无窜动或挤折。采用集装箱发运时,还应考忠与其尺寸匹配。
3.1.3包装箱、架、托盘加强带的距离除能满足包装粕、架、托盘的坚固性要求外,还应满足吊车义车的作业要求。
3.1.4制作木质包装箱,架、托盘时,钉子应呈迈步形排列,钉帽要打靠,钉尖要盘倒,不得有冒钉漏钉.现象,吊运位置宜钉起吊保护铁角。
3.1.5制作金属向装箱、架、托盘时.向烨(铆)接牢周.不得有湖嬋(铆):嬋疤(铆钉)要打靡,不得损伤铝材。
3.1.6各种包装箱 、架、托盘应规整、清洁.干燥。
3.2包装材料要求
3.2.1包装材料主要有纸类 、木材类、金属类、塑料类、复合材料类、麻类等。所有包装材料应符合环保要求,并可回收、再生或降解处理。
3.2.2与铝材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的水溶性应早中性或弱酸性,其中纸的含水率≤10%,木材的含水率≤20%。
3.2:3制作出口包装箱的木材应进行化学巫蕪处理、高温热处理或其他处理,且木材上不允许有残留的树皮。
GB/T 3422-2008 连续铸铁管
ICS 77. 140. 75
H 48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3422- -2008 代替GB/T 3422- -1982
连续铸铁管
Cast-iron pressure pipe made by continuous casting process
2008-09-11发布 2009-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代替GB/T 3422-1982%连续铸铁管》,与GB/T 3422-198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对标准中的部分术语进行了定义。
一对承口外形尺寸进行重新设计。
对煤气管的试验压力进行了修改. .
本标准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北京首钢华禹铸造厂、哈尔滨管件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贾延明、黄建民.颠虹、张龙、赵树明、王伯龙。
本标准所代替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3422- 1982.
连续铸铁管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连续铸铁管的分级.尺寸外形.重量技术要象.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和质量证明书、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输送水及输气用的连续铸造厌山钧铁直管(以下简称铸铁管)。铸铁管的使用应参照有关管道设计技术要求和施工规范。
2规范性引用文件 .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23.61钢铁及合 金化学分析方法磷钼酸铵容量法测定磷量
CB/T 223. 68钢铁及合金 化学分析方法管式炉 内燃烧后碘酸钾摘定法测定硫含量
GB/T 231.1金属布氏硬度试验 第1部分:试验方法(GB/T 231. 1-2002, eqv ISO 6506-1 :1999)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T本标准。
3.1
管pipe
端部有承.插口或法兰.内孔均匀.轴线成直线的铸件.不包括作为管件的盘承套管盘承插管等.
3.2
插口spigot
管或管件的凸状端口.
3.3
承口socket
管或管件的凹状端口,与下一部件的插口连接。
3.4
接口joint
管和管或管件之间的连接处。
3.5
公称直径(DN) nominal size
管绒系统中所有部件的字母数字设计,仅供参考。它由字母DN及共后面不带单位的数字组處(单位为mm) ,这个数字仅和端部的内径的物理尺寸有关。
3.6
公称压力(PN)
nominal pressure
用于标明标准数值而设定。在同-公称压力下(PN)设计的同一公称直径(DN)的部件具有- -致的配套尺寸。
3.7
允许工作压力(PFA) allowable operating pressure
部件可长时间安全承受的内部压力.不包括冲击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