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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IA
中国机器人产业联盟标准
CRIA 0003.1-2016
工业机器人专用电缆 第1部分∶一般要求

Special cables for industrial robots Part 1:General requirements
2016-12-14 发布 2017-01-01 实施
中 国 机 器 人 产 业 联 盟 发 布

CRIA 0003.1-2016,工业机器人专用电缆,第1部分:一般要求,CRIA 0003.1-2016 工业机器人专用电缆 第1部分:一般要求

内容摘抄:

CRIA 0003.1-2016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中国机器人产业联盟提出并归口。本标准分为4个部分

——第1部分一般要求

——第2部分试验方法

——第3部分弯扭布线用护套电缆

——第4部分拖链布线用护套电缆。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苏州科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莱茵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埃斯顿机器人工程有限公司、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开元机器人系统有限公司、奥林特电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良、李东琦、谢志国、周静、陈为廉、赵彦斌、肖永强、李宪政、徐学林.

1 总则
1.1范围
《工业机器人专用电缆》标准的本部分适用于额定电压AC600V及以下工业机器人专用电缆,用于交流标称电压不超过600V的工业机器人。1.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900.10-2001,电工术语电缆

GB/T 3953-2009,电工圆铜线

GB/T 4910-2009,镀锡圆铜线

GB/T 3956-2008,电缆的导体
GB/T 3048.4-2007,电线电缆 电性能试验方法 导体直流电阻试验

GB/T 3048.8-2007,电线电缆电性能试验方法交流电压试验

GB/T 3048.9-2007,电线电缆 电性能试验方法 绝缘线芯工频火花试验

GB/T 5023.1-2008,电缆标志绝缘芯线的数字识别方法
GB/T2951.11-2008,电缆和光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 第11部分∶通用试验方法————厚度和外形尺寸测量————机械性能试验
GBT 2951.12-2008 电缆和光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 第12部分∶通用试验方法—热老化试验方法
GBT 2951.14-2008 电缆和光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 第14部分∶通用试验方法—低温试验
GBT 2951.21-2008 电缆和光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 第21部分∶ 弹性体混合料专用试验方法——耐臭氧试验————热延伸试验————浸矿物油试验
GBT 2951.31-2008 电缆和光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 第31部分∶聚氯乙烯混合料专用试验方法———高温压力试验——抗开裂试验
GBT 2951.32-2008 电缆和光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 第32部分∶聚氯乙烯混合料专用试验方法————失重试验———热稳定性试验
GB/T18380.12-2008电缆和光缆在火焰条件下的燃烧试验 第12部分∶单根绝缘电线火焰垂直蔓延试验————1kW预混合型火焰试验方法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2.1电缆定义
2.1.1弯扭布线用护套电缆

CRIA 0003.1-2016
指主要用于机器人手臂本体上,随机器人手臂运动,为机器人手臂提供动力或传递信号的电缆。

2.1.2拖链布线用护套电缆
指主要用于拖链轨道内,长期进行拖链运动,为设备提供动力或传递信号的电缆。

2.1.3 额定600V及以下电线和电缆
用于系统额定电压不大于AC 600V的设备电缆。额定电压是电缆结构设计和电性能试验用的基准电压。额定电压用U./U表示,单位为V。
Ub为任一绝缘导体和“地”(电缆的金属护层或周围介质)之间的电压有效值。U为多芯电缆或单芯电缆系统任何两相导体之间的电压有效值。
当用于交流系统时,电缆的额定电压应至少等于使用电缆系统的标称电压。该条件均适应与U。和U 值。
当用于直流系统时,该系统的标称电压应不大于电缆额定电压的1.5倍。

2.2试验方法定义

2.2.1型式试验(符号T)
型式试验是指按一般商业原则,对本标准规定的一种型号电缆在供货前进行的试验,以证明电缆具有良好的性能,能满足规定的使用要求。型式试验的本质是一旦进行这些试验后,不必重复进行。如果改变电缆材料或设计会影响电缆的性能,则必须重复进行型式试验。型式试验项目的测试频率一般为1 年/次。
2.2.1抽样试验(符号S)
抽样试验是在成品电缆试样上或取自成品电缆的元件上进行的试验,以证明成品电缆产品符合设计规范。抽样试验项目在每批出货时必需检查,并出具对应检测报告。
3 标志
3.1产地标志和电缆识别
电缆应有制造厂名、产品型号和额定电压的连续标志,厂名标志可以是标志识别线或者是制造厂名或商标的重复标志。产品型号表示方法见附录A。
标志可以用油墨印字或采用压印凸字在绝缘或护套上。

3.1.1标志连续性
参考GB/T5023.1-2008标准中3.1.1项规定。

3.1.2耐擦性
参考GB/T5023.1-2008标准中3.1.2项规定。

3.1.3清晰度
参考GB/T5023.1-2008标准中3.1.3项规定。

3.2产品表示方法
参考GB/T5023.1-2008标准中3.2项规定。
4 绝缘芯线识别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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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3.080.99

CCS A 20
DB11
北京市地标准方
DB11/T 467.1——2022代替 DB11/T 467.1——2007
公共信用信息目录第1部分自然人

Catalogue of public credit information—Part 1: Natural person
2022-09-29发布  2023-01-01实施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11/T 467.1-2022,公共信用信息目录,第1部分:自然人,DB11/T 467.1-2022 公共信用信息目录 第1部分:自然人

内容摘抄: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是DB11/T 467—2022《公共信用信息目录》的第1部分。DB11/T 467—2022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自然人——第2部分法人和其他组织。
本文件代替DB11/T 467.1—2007《信用信息目录 第1部分∶个人》,与DB11/T 467.1—2007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更改了名称(见封面,2007版封面);————更改了范围(见第1章,2007版第1章)——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
————更改了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2007版第2章)——增加了自然人公共信用信息分类(见第4章)
————将“信息编码规则”更改为“数据项规则”(见5),增加了“数据项描述规则”“数据类型的表述”“数据格式的描述”(见5.1、5.3、5.4);数据项描述将“信息编号”更改为“代码”、“定义”更改为“说明”(见5.1),增加了数据类型、数据格式、值域、同义名称、备注(见第5章,2007 版第4章)
———将“公共记录信息”更改为目录总体内容“自然人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内容”(见第6章,2007 版5.5)
————将“身份辨识信息”名称更改为“基础登记类信息”,并对内容进行更改(见第6章6.1,2007 版5.1)
————删除了“收入与资产信息”“金融信贷交易信息”等一级分类及全部内容(见2007版5.2、5.3);——增加了“职称信息”(见6.1.2)

——增加了“职业资格信息”(见6.1.3);
————将“法院判决信息”更改为“司法裁判及执行信息”,并对分类级别进行调整、内容进行补充完善(见6.2.1,2007版5.5.1)
——增加了“行政许可信息”(见6.2.2);
————对“行政处罚信息”内容进行补充完善(见6.2.3,2007版5.5.2)

————对“行政强制信息”内容进行补充完善(见6.2.4,2007版5.5.3)

——增加了“行政确认信息”(见6.2.5);

——增加了“行政征收信息”(见6.2.6);
————将“欠税记录信息”进行调整、内容补充完善,与行政征收信息合并。(见6.2.6,2007版5.5.4);

——增加了“行政给付信息”(见6.2.7)

——增加了“行政裁决信息”(见6.2.8)

——增加了“行政补偿信息”(见6.2.9)

——增加了“行政奖励信息”(见6.2.10)

——增加了“行政监督检查信息”(见6.2.11)

(略)

引 言
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9 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京政发〔2015〕4号)、《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政策制度,建立完善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按照《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2021年版)》要求,参考GB/T 39441—2020《公共信用信息分类与编码规范》、GB/T 39445 —2020《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元》、DB11/T1577—2018《行政处罚数据规范》、DB11/T1921—2021《行政强制数据规范》等文件,对DB11/T 467.1—2007《信用信息目录 第1部分∶个人》、DB11/T 467.2 ——2007《信用信息目录 第2部分∶企业》进行了修订。
本文件修订后聚焦公共信用信息目录,根据信息主体不同,将《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分为《公共信用信息目录 第1部分∶自然人》和《公共信用信息目录 第2部分∶法人和其他组织》两部分。第1部分和第2部分的结构相同,公共信用信息目录一级分类相同,公共信用类信息、信用评价类信息、其他类信息数据项均相同。因信息主体不同,基础登记类信息、市场主体自愿提供的信用信息有所不同。

DB11/T 467.1——2022
公共信用信息目录 第1部分自然人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自然人公共信用信息分类、数据项规则、公共信用信息内容。本文件适用于自然人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应用和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61.1 个人基本信息分类与代码 第1部分∶人的性别代码GB/T 7408 数据元和交换格式 信息交换 日期和时间表示法GB/T 21063.4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 第4部分∶政务信息资源分类GB/T 21374 知识产权文献与信息 基本词汇
GB 32100 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码规则GB/T 35617 社会保险业务分类与代码
GA/T 2000.156 公安信息代码 第156部分∶常用证件代码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信用 credit
个人或组织履行承诺的意愿和能力。来源GB/T 22117——2018,2.1

3.2
信用信息 credit information
个人或组织在社会与经济活动中产生的与信用有关的记录,以及与评价其信用价值相关的各类信息。
来源GB/T 22117——2018,2.22

3.3
公共信用信息 public credit information
依法行使公共职能的部门履行职责、提供服务过程产生的有关各类主体的信用信息。

注∶依法行使公共职能的部门包括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依法行使公共管理(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
信用主体 subject of credit 参与信用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3.5
自然人 natural person
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人。

3.6
信用承诺 credit commitment
信用主体对履行要约内容的认可,并同意将其履行要约及违反要约的行为信息纳入信用记录。

3.7
代码 code
表示特定事物或概念的一个或一组字符。来源GB/T 10113——2003,2.2.5
4 自然人公共信用信息分类
4.1 总则
4.1.1 公共信用信息分为基础登记类信息、公共信用类信息、评价类信息、其他类信息、市场主体自愿提供的信用信息等一级分类。
4.1.2 自然人基础登记类信息包括登记注册基本信息、职称信息、职业资格信息等。
4.1.3 公共信用类信息包括司法裁判及执行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行政强制信息、行政确认信息、行政征收信息、行政给付信息、行政裁决信息、行政补偿信息、行政奖励信息、行政监督检查信息、经营(活动)异常名录(状态)信息、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等。

4.1.4 评价类信息是对信用主体进行信用评价的结果信息。
4.1.5 其他类信息包括有关合同履行信息、信用承诺及其履行情况信息、诚实守信相关荣誉信息等。

4.1.6 市场主体自愿提供的信用信息包括社会保险信息、住房公积金信息、水电煤气信息、知识产权信息等。
4.2 基础登记类信息

4.2.1 登记注册基本信息
用以识别信用主体身份的信息。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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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5.060.20

CCS B 91
DB11
北京市地 标准
DB11/T 1572—2022代替 DB11/T 1572——2018
微耕机安全运行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safety operation of handheld tillers
2022-09-29发布2023-01-01实施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

DB11/T 1572-2022,微耕机安全运行,技术规范,DB11/T 1572-2022 微耕机安全运行技术规范

内容摘抄: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DB11/T1572—2018《微耕机安全检验技术规范》,与DB11/T1572—2018相比,除编辑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微耕机”(见3.1)b) 删除了检验流程(见2018年版的第3章)
c) 删除了检验项目和方法的一般要求、受理、唯一性认定、查询(见2018年版的4.1、4.2、4.3、4.4)
d) 更改了安全检验,将外观检查调整为整机要求,将运转检验调整为运转要求(见第4章、第5章,2018年版的4.5.1、4.5.2)
e) 增加了微耕机标牌的基本要求(见4.1.1);

f) 增加了微耕机耕作装置的基本要求(见4.4);
g) 增加了微耕机发动机运转的基本要求(见5.1.2、5.1.3、5.1.4、5.1.5);

h)增加了“安全操作要求”相关内容(见第6章)

i) 增加了“维修保养与贮存”相关内容(见第7章);

j) 删除了检验评判规则(见2018年版的第5章);

k) 删除了档案相关要求(见2018年版的第6章);
1) 删除了“检验设备及工具”相关内容(见2018年版的附录A);
m) 删除了“微耕机安全技术检验记录单”相关内容(见2018年版的附录B)。

本文件由北京市农业农村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北京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市农业综合执法总队、中国农业大学。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卫健健、张学敏、张熙烨、屠学宁、李建辉。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8年首次发布为DB11/T 1572——2018;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微耕机安全运行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微耕机整机、运转、安全操作及维修保养与贮存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发动机标定功率不大于7.5kW的微耕机的安全运行及定期检验。田园管理机的安全运行及检验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098.1 紧固件机械性能 螺栓、螺钉和螺柱GB/T 3098.2 紧固件机械性能 螺母
GB/T 4269.1 农林拖拉机和机械、草坪和园艺动力机械 操作者操纵机构和其他显示装置用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 4269.2 农林拖拉机和机械、草坪和园艺动力机械 操作者操纵机构和其他显示装置用符号第2部分农用拖拉机和机械用符号
GB 10395.10 农林拖拉机和机械 安全技术要求 第10部分∶手扶(微型)耕耘机GB/T 13306 标牌
NY 2189 微耕机 安全技术要求NY 2800 微耕机 安全操作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微耕机 handheld tillers
配套发动机标定功率不大于7.5kW、可以直接用驱动轮轴驱动旋转工作部件(如旋耕),且主要用于水、旱田整地、田园管理及设施农业等耕耘作业为主的机械。
4 整机要求
4.1 外观要求
4.1.1 每台微耕机应标有企业产品标牌,标牌应符合GB/T 13306的规定。标牌至少应标明下列内容∶产品型号、名称主要技术参数制造商名称、地址制造日期产品执行标准编号。

4.1.2 微耕机相应部件和各部位应无变形、破裂、渗漏及连接松动现象。

(略)

内容索引: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整机要求1
4.1外观要求1
4.2机架及行走系统2
4.3电器2
4.4耕作装置2
5运转要求2
5.1发动机2
5.2操纵装置2
5.3传动系统3
6安全操作要求3
7维修保养与贮存3
7.1维修保养3
7.2贮存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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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3.100.10

CCS A 80
DB11
北 京 市 地 方 标 准
DB11/T 2010—2022
救灾物资储备管理规范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of relief reserve supplies
2022-09-29发布 2023-02-01实施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11/T 2010-2022,DB11/T 2010-2022 救灾物资储备管理规范,储备管理,救灾物资,DB11/T 2010-2022 救灾物资储备管理规范

内容摘抄: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由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事务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杨春彦、徐建军、柴江辉、吴娜、赵志强、刘小青、高翔、路宏博、张志军、段毅、孙长林、刘金山。

救灾物资储备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救灾物资储备的总体要求、作业管理、安全管理、应急调运、回收和报废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市属被服类、安置类和装具类救灾物资的储备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 13495.1 消防安全标志 第1部分标志GB 15630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T 24439 救灾物资储备库管理规范GB/T 27770 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 鼠类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SB/T 10846 物流仓库货架储位编码XF 1131 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救灾物资 relief supplies
用于转移安置受灾人员和保障受灾人员基本生活的物资,包括帐篷、棉衣被、毛巾被、折叠床、气垫床、睡袋、折叠桌椅、照明用具、应急背囊、储水装具等。
4 总体要求
救灾物资储备应采取实物储备方式,遵循“定点储存、专项管理”的原则。库房依据《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标准》进行建设,库房、货架、货位统一分类及标识代码按照SB/T 10846进行编码,制定作业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救灾物资电子档案,记录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全过程。
5 作业管理
5.1 采购
应根据救灾物资年度购置计划和应急购置计划进行采购。

(略)

内容索引: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总体要求1
5作业管理1
5.1采购1
5.2入库2
5.3日常保管2
5.4出库2
5.5销账3
6安全管理3
6.1一般要求3
6.2消防3
6.3防汛3
6.4防潮3
6.5防鼠3
6.6安全保卫3
7应急调运4
7.1调运预案4
7.2应急响应4
8回收和报废4
8.1回收4
8.2报废4
附录A(资料性)救灾物质入库单5
附录B(资料性)救灾物质出库单6
附录C(资料性)人员出入库登记表7
附录D(资料性)救灾物质交接单8
附录E(资料性)救灾物质报废登记表9
参考文献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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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3.060.20

CCS B 40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 1764.1——2022代替 DB11/T 1528—2018
用水定额 第1部分粮食作物

Norm of water intake—Part 1: Grain crop
2022-06-21发布 2022-10-01实施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11/T 1764.1-2022,用水定额,第1部分:粮食作物,DB11/T 1764.1-2022 用水定额 第1部分:粮食作物

内容摘抄: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是DB11/T 1764《用水定额》的第1部分。DB11/T 1764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2部分蔬菜和中药材——第7部分液晶显示器件

——第8部分集成电路

——第13部分白酒和啤酒

——第15部分整车制造

——第16部分中成药

——第17部分预拌混凝土
——第18部分水泥

——第19部分乳制品

——第20部分调味品与发酵制品

——第22部分焙烤食品

——第28部分机关

——第29部分∶写字楼;

——第30部分洗车

——第31部分零售

——第32部分餐饮

——第33部分沐浴

——第34部分人工滑雪场
——第35部分高尔夫球场

——第36部分游泳场馆

——第37部分博物馆

——第39部分∶地铁站;

——第40部分客运站

——第41部分∶火车站;

——第42部分居民生活

——第43部分洗涤。
本文件代替DB11/T1528—2018《农业灌溉用水定额》,与DB11/T1528—2018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a) 更改了标准范围,农业灌溉用水定额的范围变更为粮食作物用水定额(见第1章,2018版的
第1章)
b) 删除了术语和定义“农业灌溉用水定额”、“喷灌”、“滴灌”、“微喷灌”、“小管出流”、“管道输水地面灌”、“水文年型”(见2018版的3.2、3.3、3.4、3.5、3.6、3.7);

c)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粮食作物”、“灌溉用水定额”(见3.1、3.2);
d) 删除了“农业灌溉用水的行业分类和代码”相关内容(见2018版的4.1、附录A);

(略)

用水定额 第1部分粮食作物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粮食作物灌溉用水定额的计算方法、用水定额和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粮食作物的灌溉用水管理和灌溉工程设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50363 节水灌溉工程技术标准SL 56 农村水利技术术语
DB11/T 1468(所有部分) 农用机井智能计量设施规范DB11/T 1769 用水单位水计量与统计管理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SL 56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粮食作物 grain crop
以种子、果实、块根、块茎等组织、器官为主要收获物,经初加工后作为维系人类生存主要食物来源的栽培作物。
来源NY/T 1961——2010,2.1.2

3.2
灌溉用水定额 irrigation water intake
在规定位置和规定水文年型下核定的某种作物在一个生育期内的单位面积灌溉取水量。
4 计算方法
4.1 取水水源
粮食作物灌溉取水水源包括从农业机井取得的地下水、水利工程取得的地表水等。4.2 取水量供给范围
取水量供给范围包括灌入田间的水量和在井口(或斗口)及以下灌溉管网(或渠系)输配过程中的损失水量。4.3 取水量的计量
取水量以井灌区的机井出水口或渠灌区的斗口计量为准。

(略)

内容索引: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计算方法1
5用水定额2
6管理要求3
附录A(资料性)北京市粮食作物年度用水信息表4
参考文献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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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3.060.20

CCS P 40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 1764.4——2022
用水定额 第4部分畜牧业Norm of water intake—part 4:Animal husbandry
2022-06-21发布 2022-10-01实施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11/T 1764.4-2022,用水定额,第4部分:畜牧业,DB11/T 1764.4-2022 用水定额 第4部分:畜牧业

内容摘抄: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是DB11/T 1764《用水定额》的第4部分。DB11/T 1764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2部分蔬菜和中药材

——第7部分液晶显示器材

——第8部分集成电路

——第13部分白酒和啤酒

——第15部分整车制造

——第16部分中成药

——第17部分预拌混泥土

——第18部分水泥

——第19部分乳制品

——第20部分调味品与发酵制品

——第22部分 培育食品

——第28部分机关

——第29部分写字楼

——第30部分洗车

——第31部分零售

——第32部分餐饮

——第33部分沐浴

——第34部分人工滑雪场

——第35部分高尔夫球场

——第36部分游泳场馆

——第37部分博物馆

——第39部分地铁站

——第40部分客运站

——第41部分火车站

——第42部分居民生活

——第43部分洗涤。
本文件由北京市农业农村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由北京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市水科学技术研究院、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杨胜利、范海燕、郑凡东、潘兴瑶、齐艳冰、张娟、徐可、刘洪禄、张涛、刘德军、杨默远、白岩、白雪、张航、岳海英、马志军、许志兰、周娜、李丽琴、李晓琳、李雪敏、李淼。

用水定额 第4部分畜牧业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畜牧业用水定额的计算方法、用水定额和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畜牧业生产养殖场的用水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B11/T 343 节水器具应用技术标准DB11/T 1769 用水单位水计量与统计管理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畜牧业用水定额 norm of water intake for animal husbandry

在一定时期内(年),某类畜禽每日每头(只)的取水量。
4 计算方法
4.1 取水水源
养殖场的取水水源,包括取自的自来水、自备井水、直供地表水,以及养殖场从市场购得的其他水或水的产品(如蒸汽、热水、地热水等)。

4.2 取水量供给范围
取水量供给范围包括畜禽饮用、圈舍环境及卫生等生产用水。

4.3 单位畜禽日均取水量计算

4.3.1 自然年内畜禽平均存栏数

(略)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计算方法1
5用水定额2
6管理要求2
附录A(资料性)北京市畜禽养殖场年度用水信息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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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27.010

CCS F 10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 1984——2022
小学能源消耗定额
Energy consumption quota of primary schools
2022-06-21发布2022-10-01实施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11/T 1984-2022,小学,能源消耗定额,DB11/T 1984-2022 小学能源消耗定额

内容摘抄: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文件由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节能技术监测中心、中竞同创能源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贾春涛、张涛、高建芝、朱国庆、武怀海、鲜万标、解民、张炀、邹翔、贺业国、李文明、李京、徐一丹、李琳琳、王佼佼、陈思、宋建华、窦冲、王文萍。

小学能源消耗定额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小学能源消耗定额的技术要求、统计范围、计算方法、节能管理与技术措施。本文件适用于小学的能源消耗定额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T 23331 能源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 29149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约束值 constraint value
保障小学正常运行前提下,所允许的相关能耗指标限定值。

3.2
基准值 reference value
保障小学正常运行前提下,采取一定的节能管理和技术措施后所能达到的相关能耗指标基础水平值。

3.3
引导值 leading value
保障小学正常运行前提下,采取更加有效的节能管理和技术措施后所能达到的相关能耗指标期望目标值。

3.4
采暖度日数(HDD18)heating degree day based on 18℃
一年中,当某天室外日平均温度低于18℃时,将该日平均温度与18℃的差值乘以1d,所得出的乘积累加值,其单位为℃·d。
示例某日室外日平均温度为11℃,则该日的采暖度日数(HDD18)为(18-11)x1=7℃+d,将该采暖季各日的采暖度日数相加则为该年采暖度日数。
4 技术要求
4.1 总体要求
4.1.1 小学能源消耗定额指标类型包括人均综合能耗、人均电耗、单位建筑面积电耗、单位建筑面积非供暖能耗、供暖天然气消耗、供暖外购热力消耗。
4.1.2 小学能源消耗定额指标取值分为约束值、基准值和引导值。

(略)

内容索引: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技术要求2
5统计范围3
6计算方法4
7节能管理与技术措施6
附录A(资料性)常规能源当量值折标准煤参考系数7
参考文献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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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专业:土建 装饰

所属地区:广东

提问日期:2022-11-20 18:21:29

提问网友:西镜


土建,广东,装饰,答疑:请教:旧防火门喷漆2遍一般喷什么漆合适-广东

解答网友:大庆张工


  防火门一般情况下对刷漆是没有明确要求的,一般调和漆即可满足。
个别项目会要求刷涂防火漆,其实这个真的没有必要,表面的油漆只是装饰性的作用,对防火门本身的性能不会产生质的影响。只是满足人们对防火门外观的美观度影响。一般民用建筑(住宅)而言,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要求防火门必须刷涂防火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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