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W工法桩施工流程及工艺总结(79页).pptx
江南管理 SMW工法桩 工艺浅析 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PROJECT MANAGEMENT CO .LTD 江南管理 工艺简介 江南管理 SMW工法的由来 SMW工法是一种新型的基坑支护技 术,也称劲性水泥土搅拌桩法。该工 法于1976年在日本问世,并得到很 大推广,广泛应用于海底隧道工程、 地铁、电铁等重大项目,以及各类高 层建筑的深基坑开挖支护工程等。 ...
江南管理 SMW工法桩 工艺浅析 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PROJECT MANAGEMENT CO .LTD 江南管理 工艺简介 江南管理 SMW工法的由来 SMW工法是一种新型的基坑支护技 术,也称劲性水泥土搅拌桩法。该工 法于1976年在日本问世,并得到很 大推广,广泛应用于海底隧道工程、 地铁、电铁等重大项目,以及各类高 层建筑的深基坑开挖支护工程等。 ...
上海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施工方案编制及审查要点 (2022版)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事务中心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上海
前言 长期以来,国家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关键领域和薄弱环 节进行持续治理,全面强化落实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安全责任,有效防控施工现 场重大安全风险,加强建筑施工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控。
2018 年,先后出台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 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 项工程的范围、管理主体责任以及各管理环节的具体要求。
自此,工程建设项目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近年来,随着工程建设项目的复杂程度不断加大、产业工人的流失等诸多因 素,安全生产形势更加严峻,本市各级管理部门更加重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 工程的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在住建部文 件的基础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先后也出台了《关于印发<上海市建 设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沪住建规范 (2019)6号)、《关于印发<上海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管理 办法>的通知》(沪建质安(2019)386号)等文件,细化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 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强化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论证管理。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及本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文件,根 据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的工作要求,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 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事务中心会同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国家和本市管 理文件的基础上,编制了本要点,对本市范围内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 方案编制技术要求、审查技术要点以及审查论证要求与程序做了进一步明确。
在本要点的编制过程中,得到了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质量安全 监管处的指导以及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等单位的支持,同时许多专 家也对本要点的具体内容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在本要点的使用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及时给上海市 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事务中心(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 南路75号14楼;邮编:200032)及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上海 市
东大名路666号;邮政编码:200080:E-mail:scgbzgfs@163.),以供今后 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事务中心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上海建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建工一建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建工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建工四建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市机械施工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员:管伟龚剑王美华薛昆魏永明华燕 朱毅敏龙莉波张铭贾宝荣李增辉周涛 席金虎周晓莉叶敏郁政华张梓升陈凌凌 庄旭瑞宋巍陆冬兴裴峥 主要审查人员:朱沪生钱寅泉吴欣之郭伟光蔡忠明梁淑萍 王军
目 录 I 总 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3 4 基坑工程... 5 4.1一般规定. 5 4.2编制技术要求. .5 4.3审查技术要点. .11 5 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4 5.1一般规定. ...14 5.2编制技术要求. ... 5.3审查技术要点.. ...7 6 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19 6.1一般规定. 6.2起重吊装工程编制技术要求. 6.3起重机械安拆工程编制技术要求 ..2 6.4起重吊装工程审查技术要点. .25 6.5起重机械安拆工程审查技术要点 ..26 脚手架工程. 27 7.1一般规定. 7.2编制技术要求. 7.3审查技术要点. ...31 8 拆除工程.. .33 8.1一般规定. 8.2编制技术要求. ...3 8.3审查技术要点 ..39 6 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41 9.1一般规定. ..41 9.2编制技术要求. ...41 9.3审查技术要点. .45 10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46 10.1一般规定 ..46
10.2钢结构安装工程编制技术要求. ...46 10.3网架安装工程编制技术要求... .9 10.4索膜结构工程编制技术要求... ...52 10.5钢结构安装工程审查技术要点. ...55 10.6网架安装工程审查技术要点. ...5 10.7索膜结构安装工程审查技术要点. ..6 11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工程. .57 ...57 11.2编制技术要求.. ...57 11.3审查技术要点. ..60 12审查论证要求与程序.. ..62 附录A参考政府文件... .....
附件1 悬挑式钢平台钢丝绳上部拉结吊点做法示意图 (一)板式螺栓拉结吊点示意图 主体结构 中27mm墙螺栓(锻造) 100mm*100m*10m垫片 粗螺纹 30mm挂绳螺栓(锻造) 钢丝绳采用心型环保护 中21.5mm钢丝绳 钢丝绳绳卡 安全弯 板式螺栓安装示意图 板厚t=14m 板厚t=10mm 穿墙螺栓 孔径D=30mm 挂绳螺栓 板式螺栓构件示意图 1-1 心形环示意图 板式螺栓三维效果图 板式螺栓实物图 要求: 1.板式螺栓作为主绳上部拉结构件。其中,穿墙螺栓和挂 绳螺栓采用锻造成型的M27及以上高强螺栓,性能等级10.9 级,主体构件应双面满焊,不得有咬边、夹渣、裂纹等焊缝质 量缺陷。 2.板式螺栓主体构件焊接过程中应保证原材的各项性能指 标,避免因加工工艺导致承载力(性能指标)降低。 3.墙体(梁)预留孔须单独设置,且不得设置在平台内侧, 成孔套管采用内径28mm以上PVC管,预留在墙体内 4.板式螺栓应垂直安装,穿墙螺栓在上,挂绳螺栓在下, 主体构件贴紧墙面,钢丝绳与挂绳螺栓连接处采用配套的心形 环保护。 5.墙体(梁)内侧应采用100×100×10mm铁垫片紧贴 墙面,双螺母拧紧,螺栓伸出螺母长度不得小于3扣。 ...
上海市建设工程 “白玉兰奖 亮点手册 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编著 2013年6月 序 20多年来协会以争创白玉兰优质工程为抓手,坚持引导施工企业“质量兴业”,履行 社会责任,共同铸就了上海市建设工程白玉兰奖品牌,使白玉兰奖工程成为政府和百姓的 放心工程,从而使其享有上海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称号。 广大施工企业在白玉兰奖创优活动中,组织工程技术质量人员不断开展质量攻关和技 术创新,从而有力促进了白玉兰奖工程质量水平不断得以提升,涌现了许许多多的质量 “亮点”,尤其在众多的普通保障性住宅工程上,施工企业认真做到“粗粮细作”,也有 许多让人刮目相看的质量“亮点”。为了推广施工企业创造的这些质量“亮点”,协会自 2011年起,在开展白玉兰奖工程的现场评审过程中,组织有关人员在专家的指导下,分成 3个小组全过程跟踪拍摄质量“亮点”,收集了二百多个各类工程的屋面、室内、外墙和 安装的各个分项工程细部节点的质量“亮点”,经过归类整理编著了这本手册。我们将这 本手册奉献给全体会员企业,目的就是供会员企业借鉴,在更多的工程上推广质量“亮点”, 从而不断促进提高全市工程质量的整体水平,促进白玉兰花花开叶茂、生生不息。 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 2013年6月8日 目录 一、室外工程 1、幕墙工程 (1)玻璃金属幕墙 (2)石材幕墙 2、彩钢板外墙 3、面砖饰面 4、涂刷饰面 5、建筑细部 6、变形缝 7、明沟 8、散水坡 9、台阶 10、沉降观测点 11、住宅工程施工铭牌 12、无障碍设施 13、防护栏杆 二、屋面工程 28 1、防水卷材、瓦屋面 28 2、板材面层 29 3、涂料面层 32 4、细石砼面层 5、防水金属压条 35 6、透气孔、透气管 7、排气孔 8、落水 9、支座 10、跨桥 11、变形缝 12、雨篷 13、爬梯 14、屋面外开门 ...
附件: 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 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施工现场人员管理,规范施工现场人员 在岗履职行为,维护企业和人员合法权益,保障工程质量 安全,防范工程建设领域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 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管理 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 程施工现场人员的实名制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是指对施工现场管 理人员和建筑工人(农民工)以真实身份信息认证方式进 行综合管理的制度。 本办法所称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是指施工单位的项目负 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和监理单位的总 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等。 本办法所称建筑工人(农民工),是指在施工现场从 事施工作业人员 第三条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遵循“谁主管、谁负责, 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全省统一应用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 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系统(原黑龙江省工程建 设项目施工现场信息化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实名制管理系 统)对施工现场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实名制管理系统与 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数据共享,互联互通。 第五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 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工作,制定实名制 管理制度;负责建立完善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 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系统;指导各地实施实名制管 理工作。 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 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的监督管理;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在施 工现场全面落实实名制管理工作的各项要求。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实名制管理责任和义务: (一)与施工、监理单位约定实施实名制管理的相关内容; (二)督促施工、监理单位落实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等 各项制度; (三)及时拨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并将施工现场 人员实名制管理所需考勤设备等费用列入其中; (四)及时跟进过程结算,将人工费用按月足额拨付 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五)监督施工总承包单位开立和撤销农民工工资专 用账户 (六)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 (七)依法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八)其他依法依规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第七条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实名制管理责任 和义务: (一)对所承接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 负总责。建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台账,真实完整记录 施工现场人员身份信息、工作岗位、劳动合同签订、考勤、工 资支付等从业信息 (二)在施工现场配备专职劳资专管员,对建筑工人 (农民工)进行实名制管理; (三)负责配置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相关硬件设施, 并与实名制管理系统进行联网对接; (四)负责监督分包单位的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 (五)负责开立...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 郑州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文件 郑州市城市管理局 郑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郑建文(2020)70号 关于印发《郑州市房屋建筑工程联合验收 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资源规划部门、城 市管理部门、人防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 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及《郑州市房屋建筑和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联合验收实施方案》(郑政办〔2019)46号) 文件要求,为了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 批制度改革工作要求,现将《郑州市房屋建筑工程联合验收实施 细则(暂行)》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 郑州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郑州市城市管理局 郑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0年4月8日 郑州市房屋建筑工程 联合验收实施细则(暂行) 第一章总体要求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放管服”改革决 策部署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 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及《郑州市房屋建筑和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联合验收实施方案》(郑政办(2019)46号) 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联合验收适用于我市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施工许可或依法办理开工报告的房屋建筑工程,各县(市、区) 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施工许可的房屋建筑工程可参照 本细则执行。 第三条联合验收牵头部门为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 下简称牵头部门)。参与联合验收部门包括自然资源规划、人防、 供水、供电、燃气、热力、城建档案等部门。 第四条建设工程项目已完工并符合下列条件,可以申请联 合验收: (一)建设工程规划核实验收应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联合验收的建(构)筑物及配套设施已按建设工程规 划许可证要求完成; 2.规划许可确定应当予以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和临时建筑 及设施均按要求拆除,施工场地清理完毕; ...
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考核表一(行为准则) 市(地)县(市): 项目名称: 检查日期: 序号类别 各方 考核要求 符合√/不 主体 符合× 1.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依法对工程质量安全负责。 1.2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应当依法取得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 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活动。施工单位应当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1.3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应当签署授权委托书, 明确各自工程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应当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法定代人和项目负责人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承担相应责任 1.4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在注册许可范围和聘用单位业务范围 内从业,对签署技术文件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依法承担质量安全责任 基本要求 1.5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安 管人员”)应当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1.6工程一线作业人员应当按照相关行业职业标准和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特种 作业人员应当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工程建设有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一 线作业人员的职业教育、培训制度,定期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1.7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等单位应当建立完善危险性较大的分 部分项工程管理责任制,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实施危险性较 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管理、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论证、现场安全管理等制度 1.8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应当加强工 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依法对安全生产事故和隐患承担相应责任。 1.9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 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 2.1按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2.2不得肢解发包工程。 2.3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2.4按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工作。 2.5对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审图机构审查,审查合格方可使用 建设单 2.对有里人修以、受的工图计又什应当里新进仃报甲,甲合万叮便 田 2.7提供给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 2.8组织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工作 合可约定田建文位木购的建巩材科、建巩构什和备的里应付合 金 2.10不得指定应由承包单位采购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指定生 产厂、供应商。 2.11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 2.12在工程施工前,就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向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作出 详细说明。 勘察设 计单位 2.13及时解决施工中发现的勘察、设计问题,参与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分析,并 对因勘察、设计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 2.14按规定参与施工验槽。 2.15不得违法分包、转包工程。 2.16项目经理资格符合要求,并到岗履职。 2.17设置项目质量...
深圳市工程建设技术规范制定程序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市工程建设技术规范的制定程序,保 障工程建设技术规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 法》《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深圳市行政机 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工程建设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技 术规范”),是指为实现一定的技术目的,有关主体在勘察、 设计、施工、验收及运营维护等工程建设过程中所应遵循的 技术标准或要求。 前款所称工程,包括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工 程、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涉及公民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落实 国家安全工作需要的技术规范,可依法编制特区技术规范。 第三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主管部 门”),负责技术规范的立项、专家评审和报批发布等工作。 经信、规划国土、交通、教育、公安消防、建设、水务、 城管等相关主管部门作为组织起草部门(以下简称“组织起 草部门”),负责组织本行业技术规范的立项申报、起草和征 求意见等工作。 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法制办”) 按照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负责特区技术规范的法律审查工 作。 第四条制定工程建设技术规范,应按照法定程序立项、 起草、征求意见、组织专家评审、报批发布。 前款所述程序采用信息化管理,从立项到报批发布全程 公开。 第二章立项 第五条市主管部门每年第三季度末发布公告,征集下 一年度全市工程建设技术规范的立项申报。 第六条技术规范的立项申报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尚未制定或者不够具体,有 必要在本行政区域内作出统一规定; (二)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强制性标准; (三)从本市实际需要出发,以工程建设实践经验和科 技发展为依据,体现本市环境、气候、技术等特点; (四)借鉴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高于国家标准或 行业标准; (五)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应通过 实验、试点验证,做到安全适用、经济合理、技术先进。 第七条企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可以提出工程建设技术 规范的制订或修订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见附件1)报组 织起草部门。组织起草部门审核汇总后,统一报送到市主管 部门(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 第八条市主管部门会同组织起草部门以及工程建设领 域的专家对立项申请进行审查,根据审查意见,确定该年度 的工程建设技术规范拟立项项目。 第九条市主管部门应将拟立项项目在其部门官网上公 示,公示时间不少于十日。 公示期间收到异议材料的,市主管部门会同组织起草部 门进行核查。经核查确实不宜立项的,不予立项,并说明理 由。 公示期间届满或经核查异议不成立的,对相关技术规范 予以立项,并在市主管部门官网上进行公布 第十条市主管部门对临时性技术规范的立项申请不予 受理。确有必要受理的,由组织起草部门提交立项必要性报 告,并填写《深圳市工程建设技术规...
2020年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表(一) 受检工程基本情况表 工程所在市(县):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施工许可证号 开工日期 建设规模 和形象进度 m2(或 万元) 市场各方主体情况 单位 单位名称 单位资质 项目负责人姓 项目负责人资格 名 建设单位 施工总承包 单位 专业承包单位 2020年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表(一) 分包单位 监理单位 备注: 检查人员: 检查日期: 年月 2020年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表(二) 各方主体项目现场须提供材料清单 类别序 材料名称 检查情况 招标公告(复印件) 招标文件 3 投标文件 标通知书 施工总承包合同 建设单位 专业承包合同 施工许可证 建设工程款支付凭证 农民工工资专户支付凭证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相关内容的合同或协议 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名册 项目经理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注册证书、工资发放单 技术负责人劳动合同、社保证明、职称证书、工资发放单 质量负责人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岗位证书、工资发放单 16 安全负责人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岗位证书、工资发放单 17 专(兼)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人员任职文件、劳动合同 、社保证明、工资发放单 18 建筑工人劳动合同 19 专业分包合同 劳务分包合同 总包单位 材料设备采购合同 材料设备租赁合同 专业分包工程款支付凭证 劳务分包款支付凭证 25 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及建筑工人工资支付凭证 材料设备采购台帐、支付凭证 材料设备租赁台帐、支付凭证 自有机构设备、周转材料的证明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 ...
哈尔滨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 承灾体(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 质量控制与质检核查实施方案 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0月 目录 一、工作依据 二、适用范围和定义 (一)适用范围 (二)相关定义 三、实施主体和责任分工 四、工作要求 (一)基本要求 (二)县(区)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工作 (三)市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工作 五、工作平台和方式方法 (一)工作平台 (二)方式方法 六、全过程质量控制 (一)县(区)质量控制 (二)市级质量控制 七、报告的撰写和提交 (一)房屋建筑调查数据成果质检核查报告 18 ニ)市政设施调查数据成果质检核查报告 、工作依据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 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号)、《第一 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总体方案》(国灾险普办发 2020]2号),根据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第一次 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承灾体普查 工作进度安排的通知》和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 第一次全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哈减办 2020]52号),以及黑龙江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 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黑龙江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 综合风险普查总体方案》(黑灾险普发[20216号)、黑龙江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 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建灾险普办〔2020]6号)和《关于印发哈尔滨市第一次全 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细则的通知》(哈灾险普发 20212号),结合住建部制定的《城镇房屋建筑调查技术导 则》《农村房屋建筑调查技术导则》《市政设施承灾体普查技 术导则》技术要求,以及《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 房屋建筑调查数据成果质检核查方案(试行)》和《第一次全国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市政设施调查数据成果质检核查方案 (试行)》,为进一步强化落实质量控制与质检核查工作,特制 ...
哈尔滨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流程图 1、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 业主自行协商达成一致,选定申请人(总 房屋安全鉴定 包单位),签订前期委托协议。 2、组织设计单位制定初 前期谋划 步设计方案; 3、查询规划五线图; 4、确认地下管线位置; 向街道办事处提交申请,办事处对业主意 5、确定工程预算。 见征集情况核实后,将核实情况及电梯初 6、签订电梯维保方案。 步设计方案在单元及小区内公示,并调解 纠纷。经调解无法达成一致的,相关业主 可依法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 1.经街道办事处盖章确 项目申报 认的加装电梯申请表; 对于具备实施条件的,签订正式协议,进 2.相关业主与申请人签 行详细设计,并向区住建局提交书面申请。 订的正式委托协议; 3.加装电梯设计方案、 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工 程预算)及施工图审查 意见; 区住建局审查 区住建局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齐 全,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设计单位、施工 4.申请人与其委托的施 图审查机构以及施工、安装、监理单位是 工、安装和监理单位签 否具备相应资格或资质进行审查。 订的书面合同; 5.电梯管理协议 6.具体经办人的授权委 托书、身份证明。 申请人对加装电梯项目的工程质量和安全 负总责;施工和安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质 量安全、文明施工负责;监理单位履行监 工程施工监管 管责任;钢结构工程应当出具材料检测文 件,并由原设计单位对土建及钢结构工程 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矛 是否符合设计方案要求进行认定;监理单 盾纠纷,由街道办事处 位对于土建及钢结构工程是否按要求规范 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 施工进行确认。区住建局应加强对施工现 做好调解维稳工作;经 场的安全监管。 调解后,仍无法化解矛 盾的,相关业主可依法 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 竣工验收 电梯设备检验合格并取得合格证后,申请 人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安装、监理单位 区住建局将备案的竣工 对加装电梯项目进行竣工验收,并出具书 验收资料移交城建档案 面竣工意见;加装电梯相关业主签字确认; 管理部门归档。 施工和安装单位向业主出具质量承诺书 申请人将竣工验收相关资料提报区住建局 备案。 补助资金发放 区住建局牵头制定本区补助资金发放程序, 每年5月31日、10月31日分两批报送至 市住建局;市住建局汇总审核并报市财政 局确认后,由市财政局将市级补助资金拨 付至各区财政局;区住建局会同街道办事 处按程序将补助资金发放给业主。 ...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规范性文件 附件3: 现场评定具体项目清单 场评定具 体项目包括 、建筑 类别与 耐火等级 平面布局,应当包括 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车登 高面、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等项 目 三、平面布置,应当包括消 防控制 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等建设工 星消防用房的布置国 工程建 消防技术标准中有位 置要求场 所( 〒(如儿童活动场所、展 等)的设置位置等项目 四建筑外墙屋面保温和 建筑外墙装饰 五建筑内部装修防火应 当包括装修情况纺织织物木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发布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规范性文件 质材 料 高 分 子 成材料 合成 材料及 其 他 材 料 的 防 性能 ,用 电装置 发 热 情 况 和 周 围 材料的火 尧性能和 防 隔 热 散热 措施 对消防 设 施 的 影 响 对疏散 的影响等项目 六、防火分隔应当包括防 火分区,防火墙防火门窗 竖向管道井其他有防火分隔要 求的部位等项目 七防爆应当包括泄压设 施,以及防静电、防积聚防流 散等措施 八、安全疏散应当包括安 全出口疏散门疏散走道、避 难层(间)、消防应急照明和疏 散指示标志等项目 九、消防电梯。 消火栓系统应当包括 供水水源消防水池消防水泵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发布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规范性文件 管网、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功能 等项目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应当包括供水水源消防水池 应 消防水泵报警阀组、喷头、系 统功能等项目 十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应当包括系统形式火灾探测器 的报警功能系统功能以 灾报警控制器、联动设备和消防 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等项目 十三、防烟排烟系统及通风 空调 空调系统防火包括系统设置 排烟风机管道、系统功能等项 排烟 目 十四、消防电气,应当包括 消防电源、柴油发电机房变配 电房、消防配电、用电设施等项 目。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发布 ...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规范性文件 附件2: 合肥市建设工程消防查验报告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制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发布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规范性文件 说 明 1、 比报台 此 由 单 建设单 建 设 计 监 理 施 工 消 防专 业 分 包 及技 术 服 单 务单 位对 工 程消 防设 计 及合 同 约 定的 项 内 容 进 行全 数 查验后 填 写 并加 盖 公 章 。 填写 前 青仔细阅 阅 读 《 中华 人 民共和 , 国消 防法》 《建 设 工 程 消 防 设计 查验收管 理 暂 行 见定 》 ( 住建 和 成乡建 设 部 令 第 51 号 等法律 规规章及政策文件 、各单位应如实填写各项内 2、 对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负 不得虚构伪造或编造查验情 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填写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 期 保存字迹的墨水或打印 ,字迹 晰,文面整洁,不得涂改 4、表格设定的栏目应逐项 2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发布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规范性文件 填写 ,应划去。建 ;不需填写的,应划去 的 设单亻 去 定 单位的法定代 表 代 人 项 目负责 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必 人、 和联系 填写。 5、表格中的“”,表示可供 选择在选中内容的内画 √ 6、查验结论应明确是否合格 对不合格项应说明理由 7、应同步提交消防设施性能 系统功能联调联试检测报告 8、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 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 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 有相应 设计方案 一、工程基本情况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发布 ...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规范性文件 附件4: 合肥市建设工程消防工程文件清 单 一、管理文件资料 1建设工程施工图消防设计技术性审查意见书; 2消防设计变更一览表; 3合肥市建设工程消防查验报告; 4消防系统联动调试记录报告; 5消防系统检测报告; 6消防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二、消防工程原材料构配件 设备进场质量验收证明资料 ()消防原材料构配件 1材料的出厂检验报告及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2材料的消防自愿性认证报告; 3材料的进场验收记录。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发布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规范性文件 ()消防设备 1消防设备的出厂检验报告及合格证明文件; 2消防产品的强制认证证书或自愿性认证证书; 3消防设备的进场验收记录。 (三)装饰、装修材料、外 墙保温材料 装饰装修材料外墙保温 材料的出厂检验报告及产品合格 证明文件 三、消防工程过程质量控制 资料 ()建筑防火 1消防用电、用水负荷及周边市政道路建设情况说明; 2钢结构工程防火涂料施工及验收记录。 (二)建筑装修、保温材料 1外墙保温工程的施工方案、施工验收记录; 2关于装饰、装修材料的各部位的装饰装修材料燃烧性能 的文件; 3.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及验收记 录。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发布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规范性文件 (三)建筑消防设施 1.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等防火分隔安装过程检查记 录、隐蔽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调试过程检查记录及质量验收记 录 2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施 工过程质量检查记录、系统试压记录、管网冲洗记录、系统联 锁试验记录以及系统工程验收及评定记录;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施工过 程质量检查记录、系统试压记录、管网冲洗记录、系统联锁试 验记录以及系统工程验收及评定记录; 4泡沫灭火系统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施工过程质 量检查记录、系统试压记录、管网冲洗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 录、系统联锁试验记录以及系统工程验收及评定记录; 5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 记录、隐蔽验收记录、系统线路检查记录、系统安装质量检查 记录、系统部件现场设置情况检查记录、应急照明控制器联动 控制编程检查记录、系统调试及验收评定记录; 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系统线 路检查记录、隐蔽验收记录、系统施工过程检查记录、系统调 试记录及验收评定记录;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发布 ...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文件 合建〔2020〕109号 关于印发《合肥市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为贯彻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关于重点行业 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文件 精神,现将《合肥市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 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18日 合肥市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关于重点行业 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和省住建厅《关于印发ㄑ全省房 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 案〉的通知》(皖建扫黑组2020)1号)及《关于印发ㄑ安徽省 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建市函(2020)741 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 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 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围绕市委、市 政府的工作要求,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恶 意竞标、强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贪污腐败等突出问题,开 展专项整治,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构建长效常治工作机制, 不断优化市场环境,切实维护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合法权益,促进 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整治重点 在持续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 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聚焦下列问题: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 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 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 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 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 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 (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 招标投标正常秩序。 (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 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 (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 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三、具体措施 (一)全面摸排招投标环节违规乱象及问题线索 1.对正在开展招投标活动的项目全面调查摸底。招标代理 机构对目前正在开展招投标活动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 程项目开展自查,重点对照招标文件是否违法设置限制、排斥投 标人投标的条款,是否设定明显超出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实际需 要和质量标准的资质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或者业绩、奖项要求, 是否将特定行政区域...
合肥市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为解决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 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最基本的住房安全需求,实现脱 贫攻坚目标,根据“两不愁、三保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 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完成2019年省级下达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数。 二、补助对象与标准 (一)补助对象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 象。 (二)政府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 筹集改造资金。政府分类补助标准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 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和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2.2万元;修 缮加固户0.7万元。 三、改造方式与时限 (一)改造方式 各地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农村危房改造方 式,努力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益。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应在建档立 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 重点对象中根据住房危险程度确定。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依 据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提供的4类重点对象名单组织开展房屋 危险性鉴定,要制定简单易行的鉴定办法,明确鉴定单位,避免 出现将安全农房鉴定为C级、D级危房或C级危房鉴定为D级危 房等过度鉴定现象 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体危险(D级)的,原则上应拆除重建; 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要优先选择加固方式对危 房进行改造,原则上C级危房必须采用加固方式改造。危房改造 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地方政府 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坚 持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在同等条件下传统村落和危房较集中的 村庄优先安排,已有搬迁计划的村庄不予安排,不得借危房改造 名义推进村庄整体迁并。 (二)完成时限 2019年11月底全面完成全市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四、实施管理要求 (一)明确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各县(市)人民政府是农村危房改造 的责任主体,要加强领导,整合各方资源,调动积极因素,形成 工作合力县级住房城乡建设、财政等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是农村 危房改造工作的具体组织者,要加强组织,做好服务,引导群众 积极、主动建设美好家园。农户是危房改造的具体承担者,要发挥 互帮互建的主体作用,自主开展房屋建设工作。 2公平公正、阳光操作。各县(市)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制定 的危房改造政策,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栏和“政策明白 卡”等多种形式宣传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公开危房等级评定标准 程序和评定结果,公开申请条件和程序,公平公正确定危房改造 补助对象,实行村、镇、县三级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3.实事求是、务求实效。农村危房改造严格执行有关标准,既 不能脱离实际、拔高标准、吊高胃口,也不能降低标准、影响质量 要围绕年度任务,精准对象...
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 宁建村字(2022)39号 关于印发《南京市2022年村镇建设计划》的 通知 各区建设局: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乡村建设行动,贯彻落实乡村振 兴战略、城乡融合发展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现将《南京市2022 年村镇建设计划》印发给你们。请各区围绕计划,认真做好各项 工作的细化和分解,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保质保量地完成村镇 建设各项目标任务。 附件:1.南京市2022年村镇建设计划 2.南京市2022年小城镇建设项目计划表 乡建设 南京市城建设委员会 2022年2月21日 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2月21日印发 附件1 南京市2022年村镇建设计划 2022年,是南京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思想和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的重要时期,也是深 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南京城乡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突破的 关键之年。为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决策部署,现拟订南京市 2022年村镇建设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 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 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江苏省 “十四五”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南 京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2018-2022年)》《南京市“十四五” 城乡建设规划》等文件要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紧紧围 绕乡村振兴战略,落实城乡融合发展要求,结合南京实际,切 实履行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光荣使命,坚决 扛起“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的省会担当,突出抓好美丽 宜居小城镇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农村住房条件改善等工 作,持续推进区域协调、城乡融合的南京实践,不断提升南京 城乡功能品质,让南京村镇建设走在全省全国前列。 ...
采集第三方提供的智能仪表,需要满足以下技术要求: 1、智能水表: 接口:RS-485 通信协议:CJ/T188-200 2、智能电表: 接口:RS-485 通信协议:DL/T645-2007 备注:为确保能耗系统正常读取第三方提供的仪表,建议水表、电表每样提供 一只样品给能耗系统厂家测试。 ...
电表接口协议 1、直读式智能电表的电气参数及使用 1)接口类型:RS-485型一接口遵循RS-485通讯标准,2线制。 2)通讯参数 特率:2400bps(可选1200、480 校验方式:偶校验(可选无校验) 数据位:8位 停止位:1位 4)表地址:在表盘标注 5)通讯协议 符合DL/T645-2007规约。 2、协议解析样例 ①读取电表数据 仪表地址:150384959760 通过艾科串口调试助手读取电表数据 发送:6860979584031568110433333433da16 Byte 该位含义 数据包头 仪表地址 帧起始符 控制码 数据长度域 标识符 CS校验 结束码 报文 68 6097958403 68 11 04 333334 da 33 返回:FE FEFE 6860979584031568910833333433633333335A16 Byte 5 该位含义 数据包头 仪表地址 起始 控制 数据域数据 有效数据 CS校验 结束码 符 码 长度标识 报文 FE FE FE 609795 3333 91 08 63333333 5A 16 68 840315 3433 数据解析 据解析其中,633333为电表读数,倒序减33得0000030,即读数0.30kwh,要与实表0.30kwh一致 ...
AKE 水表通讯接口参数 1、直读式智能水表的电气参数及使用 1)接口类型:RS-485型-接口遵循RS-485通讯标准,四线制 2)电源电压:支持12VDC长期供电 3)通讯参数 波特率:2400bps(可选1200、4800、9600) 校验方式:偶校验(可选无校验 数据位:8位 停止位:1位 4)表地址可在表盘标注 5)通讯协议 符合CJT188-2004《户用计量仪表数据传输技术条件》 协议需符合: 表地址由7个字节组成,每个字节为2位BCD码格式,低地址在前,高地址在后。厂商 代码可根据不同厂家定义包含在地址里。 表当前读数-由4个字节组成,每个字节为2位BCD码格式,第1个字节为小数位,后3个 字节为整数位,低位在前,高位在后。 数据长度表示从数据标识开始到校验码之前的所有字节数 校验码从帧起始符开始到校验码之前的所有字节进行二进制算术累加,不计超过FFH的 溢出值。 计量单位吨,用2CH表示 tel:+86757-88361111 Httpi //.ake ..cn AKE ()、读表数据(例如表地址:12345678,表盘示数:123456)数据格式如下: 下发给表计数据格式: FE FE 68 819 34 5634 00 33780103 1F9001F4 说明:fEFE-引导字符;68-帧起始符;19-表类型;7856341200-表地址;3378- 厂商代码;01-读表数据控制码;03-数据长度;1F90-数据标识;01-序列号;F4-校 验码;16-帧结束符。 表计上传数据格式: FE681 78563 12 00 33 7881 16 9001 00 56 12 34 00 00 00 2C 00 00 00 00 00 00 000 7B 007 00 16 说明:FFE-引导字符;68-帧起始符;19-表类型;7856341200-表地址;3378 -厂商代码;81-读表数据应答控制码;16-数据长度;1F90-数据标识;01-序列号; 00563412-表当前读数;2C-单位;00000000-结算日累积流量;0000000000 0000-实时时间0000-表计状态;7B-校验码;16-结束符。 2、详细协议解析样例 ①读取水表数据 仪表地址:4235720 通过单片机多功能调试助手读取水表数据 发送:68192057230400337801031F90017E16 Byte 该位含义 数据包头 表类型 仪表地址 商代码 指令 数据长度 数据标识 序列号 校验码 结束码 报文 68 19 572304331 01 03 1F90 01 TE 16 tel:+86757-88361111 Http2 /.ake ..cn AKE 返回:FEFE681920572304003378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