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2021]16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铁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的办法的通知.pdf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文件 粤交〔202116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铁路工程 设计变更管理的办法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珠海、佛山、东莞市轨道交通局,省 交通运输工程造价事务中心、交通运输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省铁投资集团、广州地铁集团、深圳地铁 集团、惠州市交通投资集团: 为规范铁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合理控制工程投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建设工程勘 察设计管理条例》《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办法》等,我厅制 定了《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铁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的办法》,并 -1- 经省司法厅审查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东省交通运 2021年11月19日 -2 一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铁路工程 设计变更管理的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铁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和施 工安全,合理控制工程投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建 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办法》 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的城际铁路、地方 铁路、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及广东省审批核准的高速铁路等省 管铁路新建、改扩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变更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设计变更,是指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 图审核后对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和完善等活动. 第四条设计变更管理应当遵循“先批准、后实施,先设计、 后施工”的原则,坚持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在确保工程安全、 质量和使用功能的同时,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程序进行变 更设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规进行设计变更. 第五条省管铁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省管铁路工程设 计变更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铁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权限负责铁路工程设计 -3- ...
粤交[2021]11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办法的通知.pdf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文件 粤交〔202111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 竣工验收的办法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珠海、佛山、东莞市轨道交通局,省 航道事务中心、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事务中心、交通运输档案信 息管理中心、交通运输规划研究中心、交通运输建设工程质量检 测中心,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省铁投集团、广州地铁集团、深 圳地铁集团、惠州市交通投资集团: 为加强我省主导投资建设的铁路建设管理,规范铁路建设项 目竣工验收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建设工程 质量监督管理规定》《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接办法》《高速铁 -1- 路竣工验收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我厅制定了《广东省交通 运输厅关于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办法》,经省司法厅审查通 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东省交通运输 2021年7月31日 -2-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铁路建设项目 竣工验收的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铁路竣工验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铁路法》《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铁路建设项目 竣工验收交接办法》《高速铁路竣工验收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竣工验收是指铁路建设项目按批准的设 计文件建成后,由验收机构对其进行检查评价的过程.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广东省主导投资建设的城际铁路、地 方铁路、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及广东省审批核准的高速铁路等 省管铁路新建、改扩建工程的竣工验收活动. 第四条铁路建设和运营行政主管部门参与、指导或组织广 东省主导投资建设铁路项目工程验收等工作. 省管铁路建设和运营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由其批复初步 设计的铁路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工作. 县(区)级以上铁路建设和运营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由其或受 委托审批初步设计的铁路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工作. 第五条铁路工程竣工验收分为静态验收、动态验收、初步 -3- ...
粤交[2018]2号附件: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的管理办法.pdf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 的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我省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工作,促进公路设 计企业增强诚信履约和自律意识,进一步推动公路设计行业信用体 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 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公 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和《关于建立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的指导 意见》以及《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 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是指省交通运输 厅或其委托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合同文件等,按照 评定标准,通过量化方式对具有公路设计资质的企业在我省公路建 设市场从业行为所进行的评价. 第三条信用评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价结果实 行签认和公示、公告制度. 第四条信用评价主要内容由企业投标行为、履约行为和其他 行为构成,具体标准和评分计算方法见《广东省公路设计企业信用 评价评定标准》、《广东省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评分计算公式》. 第五条信用评价管理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一)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全省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工 -1- 作,主要职责是: 1.制定全省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并组 织实施. 2.指导、监督全省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工作. 3.组织对信用评价年度内在我省从业的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 级、或公路行业甲级、或公路各专业甲级资质的设计企业进行省级 综合评价;其具体负责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的范围包括: (1)在我省承担高速公路工程(新建、改扩建、大修)勘察 设计任务的设计企业. (2)在我省承担项目投资额2亿元以上(以批复或核准的投 资额为准,下同)国、省道干线公路新建、改扩建和大修工程勘察 设计任务的设计企业. (3)在我省承担由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批复初步设 计的新建独立公路特大桥、(特)长隧道等勘察设计任务的设计企 业. (4)无上述第(1)、(2)、(3)条从业项目,但自愿参 加评价的公路甲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企业. 上述第(1)、(2)、(3)条从业的设计企业指通过公开招 标方式(不含邀请招标、专业分包等)或政府确定的项目投资方形 式参与公路工程项目的设计企业. 4.发布我省信用评价结果等信息,并上报交通运输部. 一 2 一 (二)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要职责为: 1.负责对在本辖区内地市投资和建设管理的公路工程项目(属 于省交通运输厅负责评价范围)从业的设计企业的投标行为和履约 行为评价结果进行审核,对其他行为进行评价. 2.参照本办法的规定和评定标准具体组织实施省交通运输厅 负责评价范围以外公路项目上从业的公路设计企业的信用评价工 作,按规定时间将评价结果上报省交通运输厅. 3.协助省交通运输厅做好本辖区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的其他工 作. (三)工程...
粤交[2018]2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2018-02-14.pdf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文件 粤交〔2018]2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公路设计企业信用 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委),省公路事务中心,省交通运输工 程造价事务中心、规划研究中心,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公路建设信用体系,规范我省公路工程建 设市场秩序,促进公路设计企业增强诚信自律意识,规范从业行 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厅制定了《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 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的管理办法》,经省法制办审查同意,现 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1一 附件: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的管理 办法 东省交通运输 2018年2月14日 -2-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交通运输部公路局.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18年2月14日印发 -3- ...
粤交[2018]12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高速公路改扩建管理的办法》的通知2018-11-12.pdf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文件 粤交〔2018〕12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交通 运输厅关于高速公路改护建 管理的办法》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高速公路 改扩建管理的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15年3月23 日印发《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速公路改扩建管 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交规〔2015]359号)已于2018 年3月23日失效. 风交通 长省交通运 2018年11月2 日 一1-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高速公路 改护建管理的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我省高速公路改扩建行为,维护市场公平正 义,保障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提高公共产品和服务质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是指为满足交通 量增长和经济、社会发展等需要,在原有高速公路基础上主要通 过加宽路基(桥隧),包括局部新建分离式路基、桥隧,以扩大 通行能力而实施的公路工程项目. 第三条本省境内已批准收费的高速公路,具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改扩建项目,适用本办法: (一)2004年11月1日前在建或已投入运营的收费高速公 路的全线改扩建工程; (二)改扩建连续里程达到30公里及以上. (三)经省人民政府确认的其他改扩建项目. 第四条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规划建设应遵循“统筹规划、 注重实效、节约资源、安全实施”的原则,统筹研究高速公路在 综合运输网中的功能作用以及与区域路网和其他交通运输方式的 衔接和协调,制定经济、适用、安全、耐久的工程方案,确保行 -2- 车和施工安全. 第五条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应执行国家、广东省现行基本 建设程序.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由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结合交通 运输需求、区域路网分流能力、建设条件等因素提出,并报省人 民政府确定.经营性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可由原高速公路投资人 实施,项目法人应在改扩建项目核准后六十日内与原特许经营协 议甲方签订特许经营补充协议.政府还贷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原 则上由原高速公路投资建设主体实施. 第六条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的开工时机,应根据项目所在 区域路网交通流量分配情况、交通组织保障条件等因素确定,出 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及时实施改扩建: (一)年平均日交通量与设计通行能力之比达到80%(含 80%)以上,且无直接可替代线路规划的; (二)由于相关路网建设,将导致拟改建项目交通量急剧增 长,现有公路明显不适应的. 第七条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应在充分考虑路网交通条件、 原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条件以及对区域交通影响等的基础上,制定 行之有效的综合性交通保障方案,尽量减少对原路及区域路网的 交通干扰. 第八条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完成后,项目业主应根据国家 和省有关规定,按照改扩建后的技术...
粤交[2017]5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2017-07-04.pdf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文件 粤交〔2017]5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 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和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委)、公路局,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 局,广州、珠海、汕头、惠州市港务(口)局,省公路管理局、 省航道局,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港珠澳大桥管理局: 为进一步做好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 作,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 标投标管理办法》(2015年第24号令)、《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 投标管理办法》(2012年第11号令)和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市场秩 -1- 序专项治理和廉政建设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 步加强我省公路水运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招标文件的编制 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招标文件的备案工作.公 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招标文件的编制应严格 按照交通运输部和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 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广东省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资格 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范本》和《广东省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资 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范本》等规定编制.报备的资审文件和招 标文件仅对招标公告、前附表、专用条款等项目专用文本内容进 行报备.修改范本条款的,应在报备意见中作出说明.水运工程 招标文件的编制应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和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 《水运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水运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 件》、《水运工程标准施工监理招标文件》等要求编制.项目工程 技术复杂难度大、对范本条款有修改的,可由招标人或负责备案 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讨论. 招标人编制的招标文件应保证招标内容在招标文件、设计图 纸、招标预算等构成文件中表述准确、保持一致.招标人对已发 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内容涉及招标内 容、强制性要求、合同调价或变更约定、评标办法等内容的,应 及时进行备案.招标人应合理编制招标控制价,在招标阶段做好 招标清单预算与批复初步设计概算或批复施工图预算的对比分析 -2- 和控制,无特殊情况不得超出经批准的设计概算或者施工图预算 相对应部分. 二、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交易行为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以及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 位的省属或中央委托省管的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包括省交通集团 有限公司及二级单位、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参与投资的 高速公路项目等)、水运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按规定进入相 应公共资源交易场所进行招标,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公共资源交易场所推行“电子见证”活动的,各招标人要积 极支持配合.资格预审评审工作可在公共资源交易场所进行评审, 评标工作应在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的评标区内完成,招标人可根据 评标(评审)工作量大小,安排不超过5名工作人员协助评标...
粤交[2017]10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工程造价管理的实施细则》的通知2017-12-06.pdf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文件 粤交〔2017〕10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交通运输 厅关于公路工程造价管理的 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委),省公路管理局,省交通运输工程 质量监督站、造价管理站、规划研究中心,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港珠澳大桥管理局: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工程造价管理的实施细则》业 -1- 经省政府法制办审查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东省交通运 2017年12月6日 -2-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工程 造价管理的实施细则州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公路工程造价管理,规范造价行为,合 理控制建设成本,保证公路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路法》、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和《广东 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公路新建、改建、扩建、大 修工程(以下通称公路工程)的造价活动,适用本细则. 本细则所称公路工程造价活动,是指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从筹 建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所需全部费用的确定与控制,包括投资估 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标底或者最高投标限价、合同价、 变更费用、工程结算、竣工决算等费用的确定与控制. 第三条公路工程造价活动应当遵循客观科学、公平合理、 诚实信用、厉行节约的原则. 第四条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全省行政区域内公路工程造价 的监督管理工作. 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工程 造价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造价依据 -3- ...
福建省河道岸线及河岸生态保护蓝线规划技术大纲2016-12.pdf
福建省河道岸线及河岸生态保护蓝线规划 技术大纲 20年612 录 1规划总则 1 11目的意义…… 1 12专业名词术语… 2 13指导思想…… 3 14 目标任务…… 3 15规划范围. 4 16规划水平年.…… 4 1了规划原则.…… 4 18规划依据. 5 2流域基本情况 8 21 基本资料收集整理…… 8 22 10 23社会经济.……. 10 24洪涝灾害.… 10 25 河流水质与生态环境…… 11 26河道岸线开发利用现状 11 27河道岸线开发利用规划 11 1 3水文分析计算…12 31准备工作…… 12 32 设升洪水…… 12 33 河段水面线…… 13 4河势稳定分析 5岸线规划 .....16 51防洪岸线.…… 16 52河岸生态保护蓝线 17 53 规划岸线画法示例…… 19 54 规划成果提交…… 25 6进度计划 … 25 7保障措施 ………… 71加强组织领导、分级落实职责 26 72加强技术力量、精心组织编制 26 73加强奥论宣传、创造良好氛围 26 附录A:X×流域河道岸线及河岸生态保护蓝线规划报告目录 ….28 2 ...
福建省河道保护管理条例2016-01-01.pdf
福建省河道保护管理条例 《福建省河道保护管理条例》经2015年11月27日福建省十二届人大常委 会第19次会议通过.该《条例》分总则、河道规划、保护范围划定、河道整治 维护、涉河建设、河道采砂、法律责任、附则8章49条,自2016年1月1日 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河道保护管理,保障防洪安全,维护河道生态环境,发挥河 道综合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河道(包括江河入海河口、水库库区、 湖泊、行洪区、蓄滞洪区)的规划、保护、整治、利用、监督管理等活动.河 道内的航道,同时适用有关航道管理的法律、法规. 第三条河道保护管理应当遵循全面规划、保护优先、统筹兼顾、综合治理、 合理利用的原则,并服从防洪的总体安排.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河道保护管理工作的领导,将河道 保护管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河道规划、保护、管理所需经费纳入 同级财政预算;加强监督检查,建立河道保护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河 道保护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1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河道的保护、 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 围内做好河道保护管理的相关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 规定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河道保护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做好本区域内河道的保洁和清淤疏浚工作. 村(居)民会议可以制定村规民约,引导村(居)民自觉维护河道整洁. 第七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河道依据国家等级标准划分为五级,并按照下列规 定,实行分级管理: (一)一级河道闽江(南平至入海口)由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 管理; (二)二级河道沙溪(永安市西门桥至南平西溪口)、九龙江下游(北溪从浦 南水文站至入海口、西溪从郑店水文站至汇流口)、晋江(双溪口至晋江口)、 富屯溪(光泽东西溪汇合口至富屯溪口)、建溪干流(南浦溪、崇阳溪汇合口 至南平东溪口)以及三级河道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 理; (三)四级河道、五级河道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 管理.三级、四级、五级河道具体名录由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公布. 河道名录,应当包括河道名称、起止点、河段长度以及流域面积等内容. 第八条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以出资、捐资、科学研究、环保志愿行动等方式 参与河道保护与治理.对在河道保护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2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破坏河道 的行为. 第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 处应当加强河道保护管理的宣传教育,普及河道保护的...
琼交规财[2009]74号 海南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省养公路危桥改造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63 全 宗号 年 29 56 机构成间然保管票 馆编件号 30 海南省交通厅文件 琼交规财〔2009]74号 海南省交通厅 关于印发《海南省省养公路危桥改造管理 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省公路危桥改造项目的管理,根据交通运输部 《公路路网结构改造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交公路发 [2006]410号)、《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H11-2004)和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D60-2004) 结合近几年我 省进行危桥改造的实际,我厅制定了《海南省省养公路危桥 改造管理办法(试行)》,现予印发施行.执行中有何建议, 请及时我厅. 附件:《海南省省养公路危桥改造管理办法(试行)》 二O九年三月三日 海南省省养公路危桥改造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省省养公路危桥改造工作,确保公路 桥梁安全运行,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路网结构改造工程项 目管理办法(试行)》(交公路发[2006]410号)、《公路桥 涵养护规范》(JTGH11-2004)、《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2004)和《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特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省公路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省养公路危桥改造 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省养公路危桥.本办法所指危桥是 指经全桥总体技术状况等级评定,确定为三类、四类、五类 的桥梁. 第二章危桥检查鉴定 第四条省公路管理局根据《公路桥涵养护规范》要求 对省养公路桥梁进行检查与评定,制定定期检查计划,每年 至少组织一次桥梁全面检查,收集桥梁技术状态的动态数 据,并根据需要和计划安排组织应急检查和专门检查,及时 对受到灾害性损伤或需进一步判明损坏原因、缺损程度或使 用能力的危桥进行详细检测和评定. 公路养护部门要加强对公路桥梁的检查和保养、维修与 加固工作,使其经常处于完好的技术状态,延长其使用寿命. 第五条桥梁检查结果应按桥梁实际技术状况进行评 定.根据《公路桥涵养护规范》,桥梁技术状况评定分为五 类.一类桥梁进行正常保养;二类桥梁进行小修;三类桥梁 进行中修,酌情进行交通管制;四类桥梁进行大修或改造, 及时进行交通管制,当缺损严重时应关闭交通;五类桥梁进 行改造或重建,及时关闭交通. 第六条省公路管理局负责组织公路养护单位根据《公 路桥涵养护规范》对省养公路桥梁建立桥梁基本状况卡片, 并根据桥梁评定结果建立危桥项目库,加强观测.每半年向 省公路管理局汇报一次最新的项目库情况.三类、四类和五 类桥梁应列入危桥项目库,加强观测. 省公路管理局对危桥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最近一 次检查结果对危桥项目库进行更新维护,每年向省厅汇报一 次最新的项目库情况. 第七条根据《公路桥涵养护规范》,省公路管理局负责 对管养范围内有必要做专门检查的病害桥梁列出危桥检测 计划,报省厅批准后,由设计单位根据危桥改...
渝建质量[2021]47号 关于启用《建设工程五方责任主体法人授权书和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2021版)的通知(重庆市).pdf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程质量总站 渝建质量〔2021]47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程质量总站 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总站 关于启用《建设工程五方责任主体法人授权书 和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2021版)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首要责任,深化“放管服” 改革,着力推进房屋市政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按照《建筑工 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重 庆市建设工程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首要责任管理规定》等规定, 结合我市实际,市质量总站、市安全总站联合对建设工程五方 责任主体法人授权书、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及安全生产责任书 进行了修订和整合. 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新建项目应签订 1 一 《建设工程五方责任主体法人授权书和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 (2021版),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进行备案. 特此通知. 附件:1、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法人授权书及项目负责人质量 安全责任承诺书 2、建设工程勘察单位法人授权书及项目负责人质量 安全责任承诺书 3、建设工程设计单位法人授权书及项目负责人质量 安全责任承诺书 4、建设工程施工单位法人授权书及项目负责人质量 安全责任承诺书 5、建设工程监理单位法人授权书及项目负责人质量 安全责任承诺书 城乡建设 程薄工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辐质量总站重庆市建设 节程施工安全 管理总站 2021年9月26日 2021年9月26日 抄报:吴主任 抄送:质安处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程质量总站办公室 2021年9月26日印 2 附件1 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法人授权书汲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 (2021版) 工程名称 单位名称 承诺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注册师类别 证书号码 签字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质量负责人 单位安全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质量专职人员 安全专职人员 (其他责任人) (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姓名)代表本单位授权 法人 (被授权人姓名)为本单位 (工程项目名称)的建设项目负责人,该项目负责人在该建设工程中 授权 代表本单位全权履行相应的工程建设职贵,并对工程质量承担全面责任. (如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在此添加) 1.对建设工程质量承担第一责任和全面贵任,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 担首要责任. 2.在本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贯彻和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法 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严格按照审查合格的 勘察设计文件进行建设. 3.按规定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 承诺事项 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 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 整. 4.不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法 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 5、按建设工程监理...
渝交规[2021]22号 重庆市交通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普通国省道建设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2021-11.pdf
重庆市交通局 关于印发《重庆市普通国省道建设工程管理 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交通局、两江新区城市管理局、万盛经开区交 通局、高新区城市建设事务中心,局属各单位: 修订后的《重庆市普通国省道建设工程管理办法》已经我局 2021年第13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 行. 重庆市交通局 2021年11月17日 重庆市普通国省道建设工程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全市普通国道和省道建设工程管理,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重庆市公路 管理条例》和《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5 年第1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重庆市行政辖区内除高速公路以外 的国道和省道建设工程. 国道和省道建设工程是指新建或在现有国道、省道公路的基 础上,为提高技术等级、通行能力或改善技术指标而进行的公路 建设工程,包括公路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 第三条国省道建设工程实行分级管理. (一)重庆市交通局(以下简称“市交通局”)负责指导全 市国省道建设行业管理工作;重庆市公路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市 公路中心”)负责全市国省道建设行业管理事务性工作;重庆市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以下简称“市交通执法总队”)负 责指导全市国省道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和相关执法工作;重庆 市交通工程造价站负责市级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造价管理事务 性工作. (二)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是本行政辖区内国省道建 设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国省道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资金 筹集和属地监督;各区县(自治县)交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区 县交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辖区内的国省道建设行业监管和组 织实施.市政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国省道建设应当符合国家批复的国家公路网规划 和市政府批复的省道网规划.建设过程涉及公路线位重大调整 的,应当开展专题论证并取得同意.涉及控制点变更的应当报有 规划审批权限的部门同意.不涉及控制点变更、经论证原路线确 无法实施的,原线路已纳入城市建成区(或规划区)并拟采用城 市道路标准实施的,改线线位经同意并依法办理用地手续后方可 实施改线工程. 区县交通主管部门提出规划或年度建设计划申请后,报送市 交通局并抄送市公路中心.市公路中心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市交 通局统筹编制全市国省道建设规划或年度计划. 第五条国省道建设应当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前期工作 和行政审批的法定要件和完成时限,应符合国家及重庆市有关规 定.鼓励通过内部流转、信息化采集等多种方式直接获取服务对 象提供的要件,缩短审批时限. 第六条国省道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审 ...
浙江省涉河桥梁水利技术规定.pdf
浙江省涉河桥梁水利技术规定 (试行) 浙江省水利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00八年一月 前言 随着涉河桥梁建设的增多,建桥不当引起河道行洪不畅的情况时有发生,但 国家有关部门尚未制定涉河桥梁的水利技术规定,为防止建桥不当对水利的负面 影响,统一我省涉河桥梁的有关技术参数标准,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共5章和1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涉河桥梁布置、涉 河桥梁控制参数、其它. 本规定对涉河桥梁布置、涉河桥梁控制参数作了技术规定. 本规定批准部门: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本规定主编单位:浙江省河道管理总站、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郑月芳、黄世昌、李若华、郜会彩、何斐、周骥、王敏、 纪生花、许志良 目录 1总则.. 1 2术语… 2 3涉河桥梁布置...... 3 3.1桥位.. 3 3.2桥梁防洪标准 3 3.3桥轴线 3 3.4梁底标高…… 3 3.5桥墩布置 4 3.6桥梁承台…. 4 3.7桥面集中排水… 4 4涉河桥梁控制参数…… 5 4.1阻水面积百分比…… 5 4.2最大壅水高度 5 4.3壅水叠加 …… 6 4.4流态变化…… 6 4.5堤脚冲刷… 6 4.6观测设施…. 6 5其它. 7 附录A. 8 1桥前壅水.… 8 1.1最大壅水高度计算… 8 1.2桥下壅水高度… 10 1.3壅水曲线 10 2冲刷计算. ....11 2.1一般冲刷计算……. .11 2.2墩台局部冲刷计算…… .15 2.3一般冲刷后墩前行进流速计算公式…16 附件1:条文说明...… ..18 附件2:浙江省省级河道一览表.…26 ...
浙交[2019]184号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浙江省小型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ZJSP17-2019-0014 ZJSP17-2019-0015 ZJSP17-2019-0016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文件 浙交(2019)184号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路工程 竣(交)工验收办法》《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 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浙江省小型交通 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交通运输局、义乌市交通运输局,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 台州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交通建设工程管理,切实提升工程质量和 安全管理水平,根据《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 条例》要求,省厅制定了《浙江省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 1 (ZJSP17-2019-0014)《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 行)》(ZJSP17-2019-0015)《浙江省小型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 生产管理办法》(ZJSP17-2019-0016)等三个行政规范性文件,现 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19年9月30日 一 2 一 浙江省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政府投资条例》《浙江省交通建 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竣(交) 工验收办法》《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和改建的公路工 程竣(交)工验收活动. 交通运输部负责或委托省交通运输厅组织竣工验收的公路项 目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公路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交工验收阶段主要工作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 质量,对各参建单位工作进行初步评价. 竣工验收阶段主要工作是:对工程质量、参建单位和建设项 目进行综合评价,并对工程建设项目作出整体性综合评价. 第四条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的依据是: 3 一 ...
河南省普通干线公路建设标准化究管理指南(试行)(最终版)2014-12.pdf
鉴定文件之八 河南省普通干线公路建设管理标准化体系研究 附件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 中交国通公路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 附件1:河南省普通干线公路建设标准化管理指南 附件2:河南省普通干线公路建设管理标准化活动实施方案 附件3:河南省普通干线公路建设管理标准化专项检查表 附件1:河南省普通干线公路建设标准化管理指南 河南省普通干线公路建设标准化管理指南 河南省普通干线公路建设 标准化管理指南 (试行)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 ...
河南省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整理规范2011-12-09.pdf
河南省公路建设项目 文件材料立卷归档整理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省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 保证工程项目档案质量,更好地为我省公路建设事业服务,根 据国家《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一 2008)、《交通档案管理办法》、《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 求与档案整理规范》、《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 法》(交办发[2010]382号)、《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公路 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1一2004)等有关规定,结合我 省公路工程建设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简称)适用用于我省新建、改建和扩建公 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及整理工作. 第三条本规范所称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是指自项目立 项审批(核准)直至竣工验收全过程产生的,反映项目质量、 进度、费用和安全管理基本情况,对建成后工程管理、维护、 改建和扩建具有保存、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历史 记录. 本规范所称公路建设项目档案,是指按照项目档案组卷要 求,经系统整理并归档的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 一 1 第二章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 立卷归档工作组织与职责 第四条各项目法人单位应根据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 则,依法对本建设项目档案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管理,同时接受 本行业档案主管部门、项目所在地及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 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公路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项目 法人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形成的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的收 集、整理、归档工作,承担各参建单位项目文件材料收集归档 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等管理职责;将项目文件材料 立卷归档工作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程序、纳入招标投标制,与工 程建设同步收集、同步管理、同步归档,保证项目文件材料收 集、立卷、归档的及时、准确、完整、系统和安全. 第六条项目竣工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应纳入工程合同 管理,纳入监理工作内容,按照“谁形成谁负责”的原则,由 文件材料的形成单位或部门负责,不得委托他人. 项目监理单位应负责对施工单位竣工文件材料形成、收集 和整理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在交工验收前向项目法人单 位提交项目档案质量审核意见. 第七条各参建单位应配备具有相关工程专业知识和档案 管理专业知识的专职档案管理人员,并保持其稳定性,明确本 一 2 一 单位有关岗位和档案人员的岗位职责和要求,按规定做好项目 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和移交工作. 第三章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的收集 第八条凡是反映与公路建设项目有关的重要活动,形成具 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门类载体的文件材料,都应收集齐全,归 入公路工程成套档案,其具体归档范围按本规范附件1、2要求 执行. 第九条已经实行计算机辅助项目管理的,电子文件须与纸 质文件同步归档;在与设计单位签订合同时,应对电子版设计 文件归档提出明确要求;如无...
河南省人防工程平战转换管理办法(试行)2017-04.pdf
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平战转换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条为适应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战备需 要,有效提高人防工程平战转换效能,根据国家有关规范、标 准、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扩)建的 抗力级别为核5级、常5级及以下的甲、乙类人防工程(不包括 指挥工程). 第三条人防主管部门应加强人防工程平战转换管理工作, 建设单位、使用单位、管理单位以及物业服务企业、防护防化设 备生产安装企业、中介机构按相关规定做好各自工作. 第四条平战转换设备设施的平时维护,应按照国家和省有 关管理规定和技术规程进行,维护管理责任人还应履行下列任务: (一)制定维护管理制度,履行保养责任; (二)落实平战转换方案,明确管理责任人; (三)平战转换设备设施及标识标牌完好有效; (四)定期对平战转换设备设施检测维修. 第五条人防主管部门根据平战转换方案及时统计汇总人 工程平战转换工程量,建立平战转换基础数据库.组织编制城 2 人防工程平战转换总体方案,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定期开 展人防工程平战转换演练和检验评估. 第六条人防主管部门组建人防工程平战转换专业队伍,大 力发展平战转换志愿者队伍.定期举办平战转换技术培训. 第七条平时开发利用人防工程不得影响战时防护效能,不 得影响平战转换.进排风机房、除尘滤毒室、电站等人防专用房 间不得安排它用. 第八条 平战转换设计应采用标准化、通用化、定型化的防 护设备和构件.平战转换措施应符合不使用大、中型机械和不需 要熟练工人,能在规定的转换期限内完成并达到相应防护标准、 质量标准的原则.在项目审查及设计条件批复中,应明确战时和平 时功能,确保平战转换可行性,最大限度地控制平战转换工程量. 第九条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有平战转换方案,一并报送施 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平战转换方案列入竣工验收及备案条件. 平战转换方案应详细列明转换内容、转换工作量、转换时间 及所需的设备、材料、人工数量等,并附有平战转换总平面图和 各转换部位转换详图(不得以标注或引用标准图集代替详图). 施工图审查机构对转换项目内容超出相关规定或虽符合规定 但操作上难以实施的平战转换方案,不得通过技术审查. 第十条下列项目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施工或者安装到位, 不得预留平战转换内容: (一)现浇钢筋混凝土或混凝土结构、构件; 3 (二)战时使用的出入口、连通口、通风口、排烟口的防护 设施,包括防护密闭门、密闭门、防爆波活门、扩散箱、密闭观 察窗等; (三)进排风系统:战时使用的除尘滤毒设备、空调设备、 超压排气活门、密闭阀门、战时进排风机、增压管、风量调节 阀、测压装置、气密测量管、压差测量管、放射性监测取样管、 尾气监测取样管、通风穿墙预埋短管等; (四)给水排水系统:战时使用的给水引入管、排水出户管、 防护阀门、防爆波地漏、防爆波...
江西省公路危桥改造工程管理暂行办法.pdf
江西省公路危桥改造工程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路危桥改造工程管理、规范工作程 序、提高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杜绝桥梁垮塌、伤人事 件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部颁规范、技术标 准及省交通厅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危桥改造工程管理工作实行规范程序、分级 负责、科学管理、提高效益”的原则.受省交通厅委托,省 公路管理局负责全省危桥改造工程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各设 区市交通局、公路局,根据职责分工,分别负责辖区内所管 养公路危桥改造工程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三条危桥改造工作基本方针:防治结合,预防养护为 主,深入持久地把危桥改造工作抓好,尽可能消除桥梁结构上 的一切安全隐患,坚决杜绝因桥梁技术状况原因引起的桥梁垮 塌安全事故. 第四条危桥改造工作目标:通过三年集中改造,到 2010年年底,全面完成国省道公路现有危桥改造任务;基本 完成县道上中桥、乡道上大桥及以上跨径现有危桥改造任 务. 第五条各级交通、公路管理机构必须加强现有桥梁的 检查、保养、维护和加固、改造工作,使其经常处于完好的 技术状态,延长其使用寿命. 第六条危桥改造实施范围为按照现行规范,技术状况 评定为四、五类的桥梁,原则上为省危桥项目摩中的桥梁. 第七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公路桥梁的危桥改造工程 项目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划分 第八条省公路管理局负责全省公路危桥改造工程的 管理和监督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对全省公路危桥改造工作进行行业指导和技术服 务. (二)审批设区市公路局上报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以及 审批设区市交通局上报的大桥以上(含大桥)的危桥重建项 目初步设计文件. (三)汇总、核定、上报、下达公路危桥改造工程计划. (四)监督、检查全省公路危桥改造工程实施情况. (五)拨付专项补助资金,检查资金使用情况. 第九条各设区市交通局负责本辖区内所管养公路危 桥改造工程的管理工作. 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审核县(市、区)交通局编制的公路危桥改 造工程建议计划,并报省公路局. (二)负责上报大桥以上(含大桥)的公路危桥重建项 目初步设计文件. (三)负责公路危桥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审 批,并报省公路管理局备案. (四)各设区市交通局所属质量监督机构具体负责公路 危桥改造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 (五)组织公路危桥改造工程的竣工验收. 第十条各设区市公路局负责所管养公路危桥改造工 程组织和管理工作,职责如下: (一)负责所管养公路危桥改造工程具体管理工作. (二)负责组织编制公路危桥改造工程计划,并报省公 路管理局. (三)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公路危桥改造工 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大桥以上重建工程应进行两阶段设计) 并报省公路管理局审批. (四)负责公路危桥改造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五)组织公路危桥改造工程的竣工验收. 第十一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
武汉市深厚软土区域市政与建筑工程地面沉降防控技术导则2015.pdf
武汉市深厚软土区域市政与建筑工程 地面沉降防控技术导则 2015年1月8日发布 2015年3月1日实施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 武城建〔2015]2号 市城建委关于发布《武汉市深厚软土区域 市政与建筑工程地面沉降防控 技术导则》的通知 各建设、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各区勘察设计质量监督 管理部门: 为了更好地防控武汉市深厚软土区域地面沉降,减小地面沉 降对市政和房屋建筑工程的不利影响,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加强全市地面沉降处置和防控管理工作的通知》(武政办 [2014]157号)要求,我委组织编写了《武汉市深厚软土区域市 政与房屋建筑工程地面沉降防控技术导则》,现予以发布,自2015 年3月1日起在我市施行.在执行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 时向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常青路45号; 邮编:430023),以供修订时参考 武汉市城乡建委员会 孤 2015年1月8日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月8日印发 -2- ...
武汉市城市道路建设及运营维护全要素技术规定(武汉市城乡建设局)(评审后最终整合版)2019-10-17.pdf
武汉市城市道路建设及运营维护 全要素技术规定 武汉市城乡建设局 2019武汉 前言 本技术规定由武汉市城乡建设局、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会 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经过广泛调研,开展专题研究,借鉴 国内外先进科研成果和实践经验,并在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 逐步完善,最后审查定稿. 本技术规定共分7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 基本规定;4路面系统;5地下管线;6综合杆、综合箱;7城市家 具. 本《导则》由武汉市城乡建设局负责发布.执行过程中,如 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至. 主编单位:武汉市城乡建设局 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员: 主要审查人员: 1 目录 1总则 2术语…… .2 3基本规定… 4 4路面系统 5 4.1一般规定 5 4.2机动车道……. 4.3非机动车道 8 4.4人行道… 11 4.5路缘石 17 4.6无障碍设计 18 4.7路内停车 24 4.8非机动车停放区.… 25 4.9公交停靠站 …… 26 4.10分隔设施 30 4.11路面运营维护 32 5地下管线 41 5.1一般规定 41 5.2缆线通道 42 5.3排水管道 … 45 5.4给水管道 46 5.5燃气管线 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