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征求意见稿)》范本.doc
GF-2022-XXX 合同编号: 商品房买卖合同 范本 (现售) 出卖人: 买受人: 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制定 哈尔滨市市场和监督管理局 二二二年月 目 录 特别提醒 一章合同当事人 二章商品房基本状况 第三章商品房价款 章商品房交付条件与交付手续 章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 第六章 不动产登记 第七章物 物业管理 第八章 其他事项 特别提醒 1.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住建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 本结合我市房地产销售领域实际情况制定的。合同条款为提示性条款,供买卖双方当事人约 定时采用 2.在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向买受人出示《哈尔滨市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或《哈尔滨 市商品房现售备案证》。真实性、合法性买受人可以在政府网站进行查阅(.harb in.gov.cn/col/co29939/index .html).涉及该商品房屋是否存在重复销售、被司法机关查 封、抵押等权利转移受限制的情况,购房人可到市不动产登记机构查阅。 3.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办理登记时,实行实名登记制。因此,购房人在签订本合同时,应 当填写真实姓名或名称;购房人为两个以上的,应当全部填写。 4.出卖人应当就合同重大事项对买受人尽到提示义务。买受人应当审慎签订合同,在签 订本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审阅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修改性的内容 注意防范潜在的市场风险和交易风险。 5.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内容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 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 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6.出卖人与买受人可以针对本合同文本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根据所售 项目的具体情况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7.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 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出卖人和买受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专业术语解释 -3- ...
SFQ-2017-02 深圳市市政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doc
SFQ-2017-02 合同编号: 工程编号: 深圳市市政工程设计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发包人: 设计人: 2017年版 说明 为规范市政工程设计合同当事人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合法权 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 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 例》《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市政公用工 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参照住房城乡建设 部、工商总局《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专业建设工程)》(GF- 2015-0210) 结合本市既有市政工程设计实践,特制订本合同(示范文 本). 一、合同(示范文本)的组成 本合同(示范文本)由说明、目录、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和附 加条款组成.其中: (一)说明.即本说明,是关于本合同(示范文本)全部文件的一 个概括说明. (二)目录.是关于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和附加条款的目次 排列. (三)协议书.协议书用以集中约定合同主要内容和合同当事人最 基本的权利义务. (四)通用条款.系指合同当事人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就市政工程 设计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于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它既考虑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市政工程设计管 理的特殊需要.它具有较强的普遍性和通用性,是通用于市政工程设计 的基础性合同条款. (五)专用条款.专用条款是对于通用条款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 或另行添加的条款.即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市政工程设计的不同特 点和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基于通用条款界定的范围和内容而制 订的专用的、个性化的条款. (六)附加条款.对于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未表达或表达不 够明确的,但又必不可少的合同内容,可采用附加条款呈现. 二、专用条款使用注意事项 (一)专用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通用条款的编号一致; (二)应保持通用条款的内容不变.即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细化、完 善专用条款的具体内容,以满足具体市政工程设计的特殊要求,从而避 免直接改动通用条款; (三)专用条款中划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基于相应通用 条款,填写有关实质性内容(也可声明某一条“通用条款”作废);如 不涉及此类内容,则填写“无”或划“/”; (四)专用条款中[√],属于本合同项目适用条款;[×]或[]则不 属于本合同项目适用条款. 三、合同(示范文本)的适用范围 本合同(示范文本)适用于深圳行政辖区内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简称 市政工程)的设计(可含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即关 于项目主体工程和配套工程以及与这二者相关的工艺、土木、建筑、环保、 节能、水保、消防、安全、抗震、卫生、防雷和照明工程等设计活动. 发包人与设计人结合项目具体情况,参考本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具 体的...
SFQ-2017-01 深圳市市政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doc
SFQ-2017-01 合同编号: 工程编号: 深圳市市政工程设计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发包人: 设计人: 2017年版 说明 为规范市政工程设计合同当事人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合法权 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 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 例》《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市政公用工 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参照住房城乡建设 部、工商总局《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专业建设工程)》(GF- 2015-0210) 结合本市既有市政工程设计实践,特制订本合同(示范文 本). 一、合同(示范文本)的组成 本合同(示范文本)由说明、目录、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和附 加条款组成.其中: (一)说明.即本说明,是关于本合同(示范文本)全部文件的一 个概括说明. (二)目录.是关于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和附加条款的目次 排列. (三)协议书.协议书用以集中约定合同主要内容和合同当事人最 基本的权利义务. (四)通用条款.系指合同当事人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就市政工程 设计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于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它既考虑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市政工程设计管 理的特殊需要.它具有较强的普遍性和通用性,是通用于市政工程设计 的基础性合同条款. (五)专用条款.专用条款是对于通用条款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 或另行添加的条款.即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市政工程设计的不同特 点和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基于通用条款界定的范围和内容而制 订的专用的、个性化的条款. (六)附加条款.对于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未表达或表达不 够明确的,但又必不可少的合同内容,可采用附加条款呈现. 二、专用条款使用注意事项 (一)专用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通用条款的编号一致; (二)应保持通用条款的内容不变.即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细化、完 善专用条款的具体内容,以满足具体市政工程设计的特殊要求,从而避 免直接改动通用条款; (三)专用条款中划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基于相应通用 条款,填写有关实质性内容(也可声明某一条“通用条款”作废);如 不涉及此类内容,则填写“无”或划“/”; (四)专用条款中[√],属于本合同项目适用条款;[×]或[]则不 属于本合同项目适用条款. 三、合同(示范文本)的适用范围 本合同(示范文本)适用于深圳行政辖区内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简称 市政工程)的设计(可含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即关 于项目主体工程和配套工程以及与这二者相关的工艺、土木、建筑、环保、 节能、水保、消防、安全、抗震、卫生、防雷和照明工程等设计活动. 发包人与设计人结合项目具体情况,参考本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具 体的...
SFP-2017-02 深圳市建筑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doc
fP-2017-02 工程编号: 合同编号: 深圳市建筑工程设计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发包人: 设计人: 2017年版 说明 为规范建筑工程设计合同当事人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合 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设计资质 标准》《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参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 建筑工程)》(GF-2015-0209),结合本市既有建筑工程设计实践, 特制订本合同(示范文本)。 一、合同(示范文本)的组成 本合同(示范文本)由说明、目录、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 和附加条款组成。其中: 一)说明即本说明,是关于本合同示范文本)全部文件 的一个概括说明。 (二)目录。是关于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和附加条款的 目次排列。 (三)协议书。协议书用以集中约定合同主要内容和合同当事 人最基本的权利义务。 (四)通用条款。系指合同当事人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就建筑 工程设计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于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 则性约定。它既考虑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 建筑工程设计管理的特殊需要。它具有较强的普遍性和通用性,是 通用于房屋建筑工程设计的基础性合同条款。 (五)专用条款。专用条款是对于通用条款的细化、完善、补充、 修改,或另行添加的条款。即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筑工程设 计的不同特点和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基于通用条款界定的 范围和内容而制订的专用的、个性化的条款。 (六)附加条款。对于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未表达或表 达不够明确的,但又必不可少的合同内容,可采用附加条款呈现。 二、专用条款使用注意事项 (一)专用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通用条款的编号一致; )应保持通用条款的内容不变。即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细化 完善专用条款的具体内容,以满足具体房屋建筑工程设计的特殊要 求,从而避免直接改动通用条款; (三)专用条款中划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基于相应 通用条款,填写有关实质性内容(也可声明某一条“通用条款”作 废);如不涉及此类内容,则填写“无”或划“/”; (四)专用条款中[√],属于本合同项目适用条款;[]或[ 则不属于本合同项目适用条款。 三、合同(示范文本)的适用范围 本合同(示范文本)适用于深圳行政辖区内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 (可含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即适用于约定建设 用地规划许可证范围内的建筑物(含地下室)本体及构筑物设计和 室外工程设计。通常包括关于建筑本体的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 通风空调等专业设计和总平面图设计(含机电管线),也可以包括 对于建筑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轻型...
SFP-2017-01 深圳市建筑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doc
SFP-2017-01 工程编号: 合同编号: 深圳市建筑工程设计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发包人: 设计人: 2017年版 说明 为规范建筑工程设计合同当事人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合 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设计资质 标准》《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参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 建筑工程)》(GF-2015-0209) 结合本市既有建筑工程设计实践, 特制订本合同(示范文本). 一、合同(示范文本)的组成 本合同(示范文本)由说明、目录、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 和附加条款组成.其中: (一)说明.即本说明,是关于本合同(示范文本)全部文件 的一个概括说明. (二)目录.是关于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和附加条款的 目次排列. (三)协议书.协议书用以集中约定合同主要内容和合同当事 人最基本的权利义务. (四)通用条款.系指合同当事人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就建筑 工程设计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于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 则性约定.它既考虑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 建筑工程设计管理的特殊需要.它具有较强的普遍性和通用性,是 通用于房屋建筑工程设计的基础性合同条款. (五)专用条款.专用条款是对于通用条款的细化、完善、补充、 修改,或另行添加的条款.即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筑工程设 计的不同特点和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基于通用条款界定的 范围和内容而制订的专用的、个性化的条款. (六)附加条款.对于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未表达或表 达不够明确的,但又必不可少的合同内容,可采用附加条款呈现. 二、专用条款使用注意事项 (一)专用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通用条款的编号一致; (二)应保持通用条款的内容不变.即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细化 完善专用条款的具体内容,以满足具体房屋建筑工程设计的特殊要 求,从而避免直接改动通用条款; (三)专用条款中划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基于相应 通用条款,填写有关实质性内容(也可声明某一条“通用条款”作 废);如不涉及此类内容,则填写“无”或划“/”; (四)专用条款中[√],属于本合同项目适用条款;[×]或[] 则不属于本合同项目适用条款. 三、合同(示范文本)的适用范围 本合同(示范文本)适用于深圳行政辖区内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 (可含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即适用于约定建设 用地规划许可证范围内的建筑物(含地下室)本体及构筑物设计和 室外工程设计.通常包括关于建筑本体的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 通风空调等专业设计和总平面图设计(含机电管线),也可以包括 对于建筑装饰工程、建...
SFO-2017-01 深圳市工程监测合同(示范文本).doc
S-2017-01 工程编号: 合同编号: 深圳市工程监测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发包人: 勘察人: 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编印 2017年版 说明 为了指导深圳市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 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 定《深圳市工程监测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示范文本》为推荐性使用文本。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工程具体情况, 根据《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 权利义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示范文本》适用于各类工程监测活动。 《示范文本》使用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或不明之处请及时向专 业人士咨询 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同意,不得以任 何形式销售本合同(示范文本)及其中的任何部分。 本次印发版次为SF0-2017-01,即2017年第一版。 SF0-201701 深圳 范本 监测合同 2017版 首次编制 深圳市工程监测合同 发包人(甲方): 勘察人(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监测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 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实现工程监 测任务目标,经甲方、乙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项目概况: 2监测任务和技术要求、工作量 2.1监测范围 2.2监测内容: 具体监测指标:[]变形[]位移[]围岩压力[]土压力[]支护 力[]支撑轴力[]周边环境、建筑物[]地下管线[]边坡应力[]地下水位 []孔隙水压力[]其他: 2.3技术要求:详见[]甲方或设计单位提供的相关技术要求/监测任务书 []其他 2.4监测工作量 2.4.1监测周期:[]监测周期以工程实际需要为准[]固定周期 2.4.2监测频率:根据设计单位和甲方要求进行;可根据变形速率调整监测 间隔时间,当出现险情时应加强监测;若出现异常情况,应适当加大监测频率。 2.4.3[]工程监测面积 平方米;[]监测 米,监测点 暂定 个;[]监测次数暂定 次;[]其他: 3合同文件及优先解释次序 3.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的合同条件; (2)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3)招标文件及补遗(如果有); (4)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如果有); (5)双方有关工程的治商等其他书面文件或协议。 ...
SFN-2017-02 深圳市岩土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doc
sfn-2017-02 工程编号: 合同编号: 深圳市岩土工程设计合同 Error :Reference source not found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发包人: 设计人: 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编印 2017年版 说明 为了指导深圳市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 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 定《深圳市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示范文本》为推荐性使用文本。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工程具体情况, 根据《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 权利义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示范文本》适用于基坑工程、边坡工程和地基处理工程等岩土工 程设计活动。 《示范文本》使用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或不明之处,请及时向专 业人士咨询 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同意,不得以任 何形式销售本合同(示范文本)及其中的任何部分。 本次印发版次为SFN-2017-02,即2017年第二版 SFN201702 深圳 范本 岩土工程设计合同 2017版 第二次修订 深圳市岩土工程设计合同 发包人(甲方): 设计人(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岩土工程设计任务。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实现岩 土工程设计任务目标,经甲方、乙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1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 1.2项目地点: 2设计范围、内容及阶段 2.1设计范围: 2.2设计内容:[]基坑设计[]边坡设计[]场地处理设计[]其他: BIM实施应用:[]不要求[]要求:对BIM实施应用的要求为 2.3设计阶段:[]方案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不分设计阶段 3合同文件及优先解释次序 3.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的合同条件; (2)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3)招标文件及补遗(如果有); (4)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如果有); (5)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等其他书面文件或协议。 上述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 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3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作正常进行的情 况下,由甲方和乙方协商解决。 4设计依据 4.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项目委托书[]中标通知书以及相关文件[]其他: 4.2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文件编号 份数 提交日期 备注 ...
SFN-2017-01 深圳市岩土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doc
Sn-2017-01 工程编号: 合同编号: 深圳市岩土工程设计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发包人 设计人: 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编印 2017年版 说明 为了指导深圳市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 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 定《深圳市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示范文本》为推荐性使用文本。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工程具体情况, 根据《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 权利义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示范文本》适用于基坑工程、边坡工程和地基处理工程等岩土工 程设计活动。 《示范文本》使用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或不明之处,请及时向专 业人士咨询 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同意,不得以任 何形式销售本合同(示范文本)及其中的任何部分。 本次印发版次为SFN-2017-01,即2017年第一版 SFN-201701 深圳 范本 岩土工程设计合同 2017版 首次编制 深圳市岩土工程设计合同 发包人(甲方): 设计人(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岩土工程设计任务。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实现岩 土工程设计任务目标,经甲方、乙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1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 1.2项目地点: 2设计范围、内容及阶段 2.1设计范围: 2.2设计内容:[]基坑设计[]边坡设计[]场地处理设计[]其他: 2.3设计阶段:[]方案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不分设计阶段 3合同文件及优先解释次序 3.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的合同条件; (2)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3)招标文件及补遗(如果有); (4)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如果有); (5)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等其他书面文件或协议。 上述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 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3.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作正常进行的情 况下,由甲方和乙方协商解决。 4设计依据 4.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项目委托书[]中标通知书以及相关文件[]其他: 4.2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文件编号 份数 提交日期 备注 1 2 ...
SFM-2017-02 深圳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doc
sfm-2017-02 工程编号: 合同编号: 深圳市建设工程勘察合同 Error :Reference source not found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发包人: 勘察人: 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编印 2017年版 说明 为了指导深圳市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 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 定《深圳市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示范文本》为推荐性使用文本。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工程具体情况, 根据《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 权利义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示范文本》适用于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水文 地质勘察及工程测量等工程勘察活动 《示范文本》使用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或不明之处,请及时向专 业人士咨询 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同意,不得以任 何形式销售本合同(示范文本)及其中的任何部分。 本次印发版次为SFM-2017-02,即2017年第二版 SFM2017-02 深圳 范本 勘察合同通用版 2017版 第二次修订 ...
SFM-2017-01 深圳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doc
sfm-2017-01 工程编号: 合同编号: 深圳市建设工程勘察合同 Error :Reference source not found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发包人: 勘察人: 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编印 2017年版 说明 为了指导深圳市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 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 定《深圳市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示范文本》为推荐性使用文本。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工程具体情况, 根据《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 权利义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示范文本》适用于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水文 地质勘察及工程测量等工程勘察活动 《示范文本》使用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或不明之处请及时向专业 人士咨询。 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同意,不得以任 何形式销售本合同(示范文本)及其中的任何部分。 本次印发版次为SFM-2017-01,即2017年第一版 SFM2017-01 深圳 范本 勘察合同通用版 2017版 首次编制 ...
SFL-2017-01 深圳市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docx
SFL-2017-01 工程编号: 合同编号: 深圳市建设工程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合同 (适用于“EPC工程总承包”模式招标项目)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发包人: 承包人: 2017版 编制说明 本合同(示范文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 筑法(2011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以及深圳市相关 的法规,借鉴国际通用的EPC合同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 定的《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11-0216)、《建设 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一2017-0201),结合深圳市EPC项目实施情况,由 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编制而成. 一、《示范文本》的组成 本合同(示范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和“补充 条款”四部分组成.其中: 1.“协议书”作为合同文本的第一部分,是发包人与承包人就合同内容协商 达成一致意见后,相互承诺履行合同而签署的协议.《协议书》包括工程概况、 工程承包范围、合同工期、质量标准和要求、签约合同价等合同主要内容,明确 了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并约定了合同生效的方式及合同订立的时间、地点, 集中约定了承发包双方的基本权利义务. 2.“通用条款”是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 及相关事项,对发包人与承包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既考虑了现行 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实际需要,具 有较强的普遍性和通用性,是通用于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的基础性合同条款. 3.“专用条款”是指对通用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 另行约定的条款.发包人与承包人可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具体 工程实际,经过双方的谈判、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对应通用条款的内容,对不 明确的条款作出具体约定;对不适用的条款作出修改;对缺少的内容作出补充; 使合同更具可操作性,便于理解和履行. 4.“补充条款”是对合同中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内 容进行补充约定的条款. 二、专用条款使用注意事项 1.专用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条款的编号一致. 1 ...
SFK-2022-01《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2022).docx
SFK-2022-01 工程编号: 合同编号: 深圳市建设工程 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人: 劳务分包人: 2022年版 说明 本合同(示范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筑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市相关规定,结合 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市场的实际情况,由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编制而成. 本合同(示范文本)适用于深圳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 承包人与劳务分包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参考本合同(示范文本)订立 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 《示范文本》使用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或不明之处,请及时 向专业人士咨询. 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同意,不得以 任何形式销售本合同(示范文本)及其中的任何部分. 本次印发版次为SFK-2022-01 即2022版第一版. ...
SFJ-2018-01 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示范文本).docx
SFJ-2018-01 工程编号: 合同编号: 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委托单位: 咨询单位: 2018年版 说明 为了指导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 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 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以及深圳市相关法规, 借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造价 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15-0212) 结合深圳市现行造价咨询 合同的实践情况,由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编制而成.为了便于合 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示范文本》的组成 《示范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补充条款和附录组 成. (一)协议书 协议书是合同当事人双方就合同内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相互承 诺履行合同而签署的协议.《协议书》包括了工程概况、服务范围及工 作内容、服务期限、质量标准、合同价格等合同主要内容,明确了组成 合同的所有文件,并约定了合同订立时间及生效方式.集中约定了合同 当事人双方基本的权利义务. (二)通用条款 通用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造价咨询 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既考 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发承包计价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工程造价咨 询管理的特殊需要,是通用于工程造价咨询的基础性合同条款. (三)专用条款 专用条款是对通用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 行约定的条件.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发承包计价 的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条款进行修改;“补 充条款”则是对“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中缺少的内容作出补充. 在使用专用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
SFI-2018-01 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总价)合同(示范文本).doc
SFI-2018-01 工程编号: 合同编号: 深圳市建设工程 施工(总价)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发包人: 承包人: 2018年版 说明 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1修正)》、《中华人民 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以及深圳市相关的法规,借鉴国际通用的工程施工合同、以 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一2017-0201)等成 果文件,结合深圳市现行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近几年的实践情况,由深圳市建设工程 造价管理机构编制而成.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 下: 一、《示范文本》的组成 《示范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和补充条款四部分组成. (一)协议书 《示范文本》协议书共计10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工程承包范围、合同工期、 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包干范围、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词语含义、承 诺以及合同订立与生效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合 同当事人可以结合本工程实际,在协议书有横道线的地方,对承发包双方约定的具 体内容进行相应描述;或在协议书有可选项的地方,作单项或多项勾选进行相应确 定,其中,对工程承包范围、合同价格包干范围等条款,关于工程承包范围,合同当 事人可在有横道线中作相应功能描述,指出本工程所需要实现的功能,或作相应分 部分项工程项目与工程量描述,或勾选相应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填写对应工程量;关 于包干范围及包干风险范围以外的内容,合同当事人可在有横道线中作相应描述, 或勾选相应选项进行确定. (二)通用条款 通用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法》等法律以及深圳市相关法规的规定,参考国际通用合同以及国家和地方相关合同 范本,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 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 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 1 ...
SFE-2015-06 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单价合同(适用于非招标工程固定单价施工合同).doc
SFE-2015-06 工程编号: 合同编号: 深圳市建设工程 施工(单价)合同 (适用于非招标工程固定单价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发包人: 承包人: 2015年版 说明 本合同(示范文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 法》等法律以及深圳市相关的法规,借鉴国际通用的工程施工合同和住房城乡建 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一2017- 0201) 结合深圳市现行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近几年的实践情况,由深圳市建设 工程造价管理站编制而成. 一、《示范文本》的组成 本合同(示范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和“补充条 款”四部分组成.其中: 1.“协议书”作为合同文本的第一部分,是发包人与承包人就合同内容协商 达成一致意见后,相互承诺履行合同而签署的协议.《协议书》包括工程概况、工 程承包范围、合同工期、质量标准、合同价格等合同主要内容,明确了组成合同的 所有文件,并约定了合同生效的方式及合同订立的时间、地点,集中约定了承发 包双方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2.“通用条款”是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 相关事项,对发包人与承包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既考虑了现行法律 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实际需要,具有较 强的普遍性和通用性,是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基础性合同条款. 3.“专用条款”是指对通用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 行约定的条款.发包人与承包人可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 实际,经过双方的谈判、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对应通用条款的内容,对不明确的 条款作出具体约定;对不适用的条款作出修改;对缺少的内容作出补充;使合 同更具可操作性,便于理解和履行. 4.“补充条款”是对合同中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内 容进行补充约定的条款. 二、专用条款使用注意事项 1.专用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条款的编号一致. 2.在专用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承发包双方可针对相应的通用条款进行 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 ...
SFE-2015-05 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单价合同(适用于非招标工程固定单价施工合同).doc
SFE-2015-05 工程编号: 合同编号: 深圳市建设工程 施工(单价)合同 (适用于非招标工程固定单价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发包人: 承包人: 2015年版 ...
SFE-2015-04 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单价合同(适用于非招标工程固定单价施工合同).doc
SFE-2015-04 工程编号: 合同编号: 深圳市建设工程 施工(单价)合同 (适用于非招标工程固定单价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发包人: 承包人: 2015年版 ...
SFE-2015-03 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单价合同(适用于非招标工程固定单价施工合同).doc
SFE-2015-03 工程编号: 合同编号: 深圳市建设工程 施工(单价)合同 (适用于非招标工程固定单价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发包人: 承包人: 2015年版 ...
SFD-2015-06 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单价合同(适用于招标工程固定单价施工合同).doc
SFD-2015-06 工程编号: 合同编号: 深圳市建设工程 施工(单价)合同 (适用于招标工程固定单价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发包人: 承包人: 2015年版 ...
SFD-2015-05 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单价合同(适用于招标工程固定单价施工合同).doc
SFD-2015-05 工程编号: 合同编号: 深圳市建设工程 施工(单价)合同 (适用于招标工程固定单价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发包人: 承包人: 2015年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