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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工程建设技术规范制定程序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市工程建设技术规范的制定程序,保 障工程建设技术规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 法》《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深圳市行政机 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工程建设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技 术规范”),是指为实现一定的技术目的,有关主体在勘察、 设计、施工、验收及运营维护等工程建设过程中所应遵循的 技术标准或要求。 前款所称工程,包括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工 程、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涉及公民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落实 国家安全工作需要的技术规范,可依法编制特区技术规范。 第三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主管部 门”),负责技术规范的立项、专家评审和报批发布等工作。 经信、规划国土、交通、教育、公安消防、建设、水务、 城管等相关主管部门作为组织起草部门(以下简称“组织起 草部门”),负责组织本行业技术规范的立项申报、起草和征 求意见等工作。 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法制办”) 按照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负责特区技术规范的法律审查工 作。 第四条制定工程建设技术规范,应按照法定程序立项、 起草、征求意见、组织专家评审、报批发布。 前款所述程序采用信息化管理,从立项到报批发布全程 公开。 第二章立项 第五条市主管部门每年第三季度末发布公告,征集下 一年度全市工程建设技术规范的立项申报。 第六条技术规范的立项申报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尚未制定或者不够具体,有 必要在本行政区域内作出统一规定; (二)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强制性标准; (三)从本市实际需要出发,以工程建设实践经验和科 技发展为依据,体现本市环境、气候、技术等特点; (四)借鉴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高于国家标准或 行业标准; (五)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应通过 实验、试点验证,做到安全适用、经济合理、技术先进。 第七条企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可以提出工程建设技术 规范的制订或修订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见附件1)报组 织起草部门。组织起草部门审核汇总后,统一报送到市主管 部门(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 第八条市主管部门会同组织起草部门以及工程建设领 域的专家对立项申请进行审查,根据审查意见,确定该年度 的工程建设技术规范拟立项项目。 第九条市主管部门应将拟立项项目在其部门官网上公 示,公示时间不少于十日。 公示期间收到异议材料的,市主管部门会同组织起草部 门进行核查。经核查确实不宜立项的,不予立项,并说明理 由。 公示期间届满或经核查异议不成立的,对相关技术规范 予以立项,并在市主管部门官网上进行公布 第十条市主管部门对临时性技术规范的立项申请不予 受理。确有必要受理的,由组织起草部门提交立项必要性报 告,并填写《深圳市工程建设技术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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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表(一) 受检工程基本情况表 工程所在市(县):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施工许可证号 开工日期 建设规模 和形象进度 m2(或 万元) 市场各方主体情况 单位 单位名称 单位资质 项目负责人姓 项目负责人资格 名 建设单位 施工总承包 单位 专业承包单位 2020年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表(一) 分包单位 监理单位 备注: 检查人员: 检查日期: 年月 2020年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表(二) 各方主体项目现场须提供材料清单 类别序 材料名称 检查情况 招标公告(复印件) 招标文件 3 投标文件 标通知书 施工总承包合同 建设单位 专业承包合同 施工许可证 建设工程款支付凭证 农民工工资专户支付凭证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相关内容的合同或协议 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名册 项目经理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注册证书、工资发放单 技术负责人劳动合同、社保证明、职称证书、工资发放单 质量负责人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岗位证书、工资发放单 16 安全负责人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岗位证书、工资发放单 17 专(兼)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人员任职文件、劳动合同 、社保证明、工资发放单 18 建筑工人劳动合同 19 专业分包合同 劳务分包合同 总包单位 材料设备采购合同 材料设备租赁合同 专业分包工程款支付凭证 劳务分包款支付凭证 25 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及建筑工人工资支付凭证 材料设备采购台帐、支付凭证 材料设备租赁台帐、支付凭证 自有机构设备、周转材料的证明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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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 承灾体(房屋建筑市政设施)调查 质量控制与质检核查实施方案 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0月 目录 一、工作依据 二、适用范围和定义 (一)适用范围 (二)相关定义 三、实施主体和责任分工 四、工作要求 (一)基本要求 (二)县(区)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工作 (三)市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工作 五、工作平台和方式方法 (一)工作平台 (二)方式方法 六、全过程质量控制 (一)县(区)质量控制 (二)市级质量控制 七、报告的撰写和提交 (一)房屋建筑调查数据成果质检核查报告 18 ニ)市政设施调查数据成果质检核查报告 、工作依据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 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号)、《第一 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总体方案》(国灾险普办发 2020]2号),根据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第一次 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承灾体普查 工作进度安排的通知》和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 第一次全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哈减办 2020]52号),以及黑龙江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 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黑龙江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 综合风险普查总体方案》(黑灾险普发[20216号)、黑龙江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 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建灾险普办〔2020]6号)和《关于印发哈尔滨市第一次全 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细则的通知》(哈灾险普发 20212号),结合住建部制定的《城镇房屋建筑调查技术导 则》《农村房屋建筑调查技术导则》《市政设施承灾体普查技导则》技术要求,以及《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 房屋建筑调查数据成果质检核查方案(试行)》和《第一次全国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市政设施调查数据成果质检核查方案 (试行)》,为进一步强化落实质量控制与质检核查工作,特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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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流程图 1、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 业主自行协商达成一致,选定申请人(总 房屋安全鉴定 包单位),签订前期委托协议。 2、组织设计单位制定初 前期谋划 步设计方案; 3、查询规划五线图; 4、确认地下管线位置; 向街道办事处提交申请,办事处对业主意 5、确定工程预算。 见征集情况核实后,将核实情况及电梯初 6、签订电梯维保方案。 步设计方案在单元及小区内公示,并调解 纠纷。经调解无法达成一致的,相关业主 可依法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 1.经街道办事处盖章确 项目申报 认的加装电梯申请表; 对于具备实施条件的,签订正式协议,进 2.相关业主与申请人签 行详细设计,并向区住建局提交书面申请。 订的正式委托协议; 3.加装电梯设计方案、 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工 程预算)及施工图审查 意见; 区住建局审查 区住建局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齐 全,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设计单位、施工 4.申请人与其委托的施 图审查机构以及施工、安装、监理单位是 工、安装和监理单位签 否具备相应资格或资质进行审查。 订的书面合同; 5.电梯管理协议 6.具体经办人的授权委 托书、身份证明。 申请人对加装电梯项目的工程质量和安全 负总责;施工和安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质 量安全、文明施工负责;监理单位履行监 工程施工监管 管责任;钢结构工程应当出具材料检测文 件,并由原设计单位对土建及钢结构工程 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矛 是否符合设计方案要求进行认定;监理单 盾纠纷,由街道办事处 位对于土建及钢结构工程是否按要求规范 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 施工进行确认。区住建局应加强对施工现 做好调解维稳工作;经 场的安全监管。 调解后,仍无法化解矛 盾的,相关业主可依法 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 竣工验收 电梯设备检验合格并取得合格证后,申请 人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安装、监理单位 区住建局将备案的竣工 对加装电梯项目进行竣工验收,并出具书 验收资料移交城建档案 面竣工意见;加装电梯相关业主签字确认; 管理部门归档。 施工和安装单位向业主出具质量承诺书 申请人将竣工验收相关资料提报区住建局 备案。 补助资金发放 区住建局牵头制定本区补助资金发放程序, 每年5月31日、10月31日分两批报送至 市住建局;市住建局汇总审核并报市财政 局确认后,由市财政局将市级补助资金拨 付至各区财政局;区住建局会同街道办事 处按程序将补助资金发放给业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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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城乡建设局规范性文件 附件3: 现场评定具体项目清单 场评定具 体项目包括 、建筑 类别与 耐火等级 平面布局,应当包括 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车登 高面、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等项 目 三、平面布置,应当包括消 防控制 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等建设工 星消防用房的布置国 工程建 消防技术标准中有位 置要求场 所( 〒(如儿童活动场所、展 等)的设置位置等项目 四建筑外墙屋面保温和 建筑外墙装饰 五建筑内部装修防火应 当包括装修情况纺织织物木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发布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规范性文件 质材 料 高 分 子 成材料 合成 材料及 其 他 材 料 的 防 性能 ,用 电装置 发 热 情 况 和 周 围 材料的火 尧性能和 防 隔 热 散热 措施 对消防 设 施 的 影 响 对疏散 的影响等项目 六、防火分隔应当包括防 火分区,防火墙防火门窗 竖向管道井其他有防火分隔要 求的部位等项目 七防爆应当包括泄压设 施,以及防静电、防积聚防流 散等措施 八、安全疏散应当包括安 全出口疏散门疏散走道、避 难层(间)、消防应急照明和疏 散指示标志等项目 九、消防电梯。 消火栓系统应当包括 供水水源消防水池消防水泵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发布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规范性文件 管网、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功能 等项目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应当包括供水水源消防水池 应 消防水泵报警阀组、喷头、系 统功能等项目 十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应当包括系统形式火灾探测器 的报警功能系统功能以 灾报警控制器、联动设备和消防 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等项目 十三、防烟排烟系统及通风 空调 空调系统防火包括系统设置 排烟风机管道、系统功能等项 排烟 目 十四、消防电气,应当包括 消防电源、柴油发电机房变配 电房、消防配电、用电设施等项 目。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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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城乡建设局规范性文件 附件2: 合肥市建设工程消防查验报告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制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发布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规范性文件 说 明 1、 比报台 此 由 单 建设单 建 设 计 监 理 施 工 消 防专 业 分 包 及技 术 服 单 务单 位对 工 程消 防设 计 及合 同 约 定的 项 内 容 进 行全 数 查验后 填 写 并加 盖 公 章 。 填写 前 青仔细阅 阅 读 《 中华 人 民共和 , 国消 防法》 《建 设 工 程 消 防 设计 查验收管 理 暂 行 见定 》 ( 住建 和 成乡建 设 部 令 第 51 号 等法律 规规章及政策文件 、各单位应如实填写各项内 2、 对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负 不得虚构伪造或编造查验情 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填写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 期 保存字迹的墨水或打印 ,字迹 晰,文面整洁,不得涂改 4、表格设定的栏目应逐项 2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发布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规范性文件 填写 ,应划去。建 ;不需填写的,应划去 的 设单亻 去 定 单位的法定代 表 代 人 项 目负责 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必 人、 和联系 填写。 5、表格中的“”,表示可供 选择在选中内容的内画 √ 6、查验结论应明确是否合格 对不合格项应说明理由 7、应同步提交消防设施性能 系统功能联调联试检测报告 8、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 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 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 有相应 设计方案 一、工程基本情况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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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城乡建设局规范性文件 附件4: 合肥市建设工程消防工程文件清 单 一、管理文件资料 1建设工程施工图消防设计技术性审查意见书; 2消防设计变更一览表; 3合肥市建设工程消防查验报告; 4消防系统联动调试记录报告; 5消防系统检测报告; 6消防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二、消防工程原材料构配件 设备进场质量验收证明资料 ()消防原材料构配件 1材料的出厂检验报告及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2材料的消防自愿性认证报告; 3材料的进场验收记录。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发布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规范性文件 ()消防设备 1消防设备的出厂检验报告及合格证明文件; 2消防产品强制认证证书或自愿性认证证书; 3消防设备的进场验收记录。 (三)装饰、装修材料、外 墙保温材料 装饰装修材料外墙保温 材料的出厂检验报告及产品合格 证明文件 三、消防工程过程质量控制 资料 ()建筑防火 1消防用电、用水负荷及周边市政道路建设情况说明; 2钢结构工程防火涂料施工及验收记录。 (二)建筑装修、保温材料 1外墙保温工程的施工方案、施工验收记录; 2关于装饰、装修材料的各部位的装饰装修材料燃烧性能 的文件; 3.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及验收记 录。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发布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规范性文件 (三)建筑消防设施 1.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等防火分隔安装过程检查记 录、隐蔽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调试过程检查记录及质量验收记 录 2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施 工过程质量检查记录、系统试压记录、管网冲洗记录、系统联 锁试验记录以及系统工程验收及评定记录;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施工过 程质量检查记录、系统试压记录、管网冲洗记录、系统联锁试 验记录以及系统工程验收及评定记录; 4泡沫灭火系统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施工过程质 量检查记录、系统试压记录、管网冲洗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 录、系统联锁试验记录以及系统工程验收及评定记录; 5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 记录、隐蔽验收记录、系统线路检查记录、系统安装质量检查 记录、系统部件现场设置情况检查记录、应急照明控制器联动 控制编程检查记录、系统调试及验收评定记录; 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系统线 路检查记录、隐蔽验收记录、系统施工过程检查记录、系统调 试记录及验收评定记录;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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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城乡建设局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文件 合建〔2020〕109号 关于印发《合肥市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为贯彻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关于重点行业 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文件 精神,现将《合肥市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 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18日 合肥市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关于重点行业 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和省住建厅《关于印发ㄑ全省房 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 案〉的通知》(建扫黑组2020)1号)及《关于印发ㄑ安徽省 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建市函(2020)741 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 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 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围绕市委、市 政府的工作要求,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恶 意竞标、强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贪污腐败等突出问题,开 展专项整治,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构建长效常治工作机制, 不断优化市场环境,切实维护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合法权益,促进 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整治重点 在持续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 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聚焦下列问题: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 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 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 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 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 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 (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 招标投标正常秩序。 (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 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 (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 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三、具体措施 (一)全面摸排招投标环节违规乱象及问题线索 1.对正在开展招投标活动的项目全面调查摸底。招标代理 机构对目前正在开展招投标活动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 程项目开展自查,重点对照招标文件是否违法设置限制、排斥投 标人投标的条款,是否设定明显超出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实际需 要和质量标准的资质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或者业绩、奖项要求, 是否将特定行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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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为解决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 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最基本的住房安全需求,实现脱 贫攻坚目标,根据“两不愁、三保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 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完成2019年省级下达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数。 二、补助对象与标准 (一)补助对象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 象。 (二)政府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 筹集改造资金。政府分类补助标准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 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和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2.2万元;修 缮加固户0.7万元。 三、改造方式与时限 (一)改造方式 各地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农村危房改造方 式,努力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益。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应在建档立 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 重点对象中根据住房危险程度确定。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依 据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提供的4类重点对象名单组织开展房屋 危险性鉴定,要制定简单易行的鉴定办法,明确鉴定单位,避免 出现将安全农房鉴定为C级、D级危房或C级危房鉴定为D级危 房等过度鉴定现象 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体危险(D级)的,原则上应拆除重建; 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要优先选择加固方式对危 房进行改造,原则上C级危房必须采用加固方式改造。危房改造 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地方政府 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坚 持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在同等条件下传统村落和危房较集中的 村庄优先安排,已有搬迁计划的村庄不予安排,不得借危房改造 名义推进村庄整体迁并。 (二)完成时限 2019年11月底全面完成全市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四、实施管理要求 (一)明确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各县(市)人民政府是农村危房改造 的责任主体,要加强领导,整合各方资源,调动积极因素,形成 工作合力县级住房城乡建设、财政等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是农村 危房改造工作的具体组织者,要加强组织,做好服务,引导群众 积极、主动建设美好家园。农户是危房改造的具体承担者,要发挥 互帮互建的主体作用,自主开展房屋建设工作。 2公平公正、阳光操作。各县(市)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制定 的危房改造政策,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栏和“政策明白 卡”等多种形式宣传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公开危房等级评定标准 程序和评定结果,公开申请条件和程序,公平公正确定危房改造 补助对象,实行村、镇、县三级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3.实事求是、务求实效。农村危房改造严格执行有关标准,既 不能脱离实际、拔高标准、吊高胃口,也不能降低标准、影响质量 要围绕年度任务,精准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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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 宁建村字(2022)39号 关于印发《南京市2022年村镇建设计划》的 通知 各区建设局: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乡村建设行动,贯彻落实乡村振 兴战略、城乡融合发展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现将《南京市2022 年村镇建设计划》印发给你们。请各区围绕计划,认真做好各项 工作的细化和分解,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保质保量地完成村镇 建设各项目标任务。 附件:1.南京市2022年村镇建设计划 2.南京市2022年小城镇建设项目计划表 乡建设 南京市城建设委员会 2022年2月21日 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2月21日印发 附件1 南京市2022年村镇建设计划 2022年,是南京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思想和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的重要时期,也是深 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南京城乡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突破的 关键之年。为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决策部署,现拟订南京市 2022年村镇建设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 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 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江苏省 “十四五”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南 京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2018-2022年)》《南京市“十四五” 城乡建设规划》等文件要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紧紧围 绕乡村振兴战略,落实城乡融合发展要求,结合南京实际,切 实履行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光荣使命,坚决 扛起“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的省会担当,突出抓好美丽 宜居小城镇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农村住房条件改善等工 作,持续推进区域协调、城乡融合的南京实践,不断提升南京 城乡功能品质,让南京村镇建设走在全省全国前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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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集第三方提供的智能仪表,需要满足以下技术要求: 1、智能水表: 接口:RS-485 通信协议:CJ/T188-200 2、智能电表: 接口:RS-485 通信协议:DL/T645-2007 备注:为确保能耗系统正常读取第三方提供的仪表,建议水表、电表每样提供 一只样品给能耗系统厂家测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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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表接口协议 1、直读式智能电表的电气参数及使用 1)接口类型:RS-485型一接口遵循RS-485通讯标准,2线制。 2)通讯参数 特率:2400bps(可选1200、480 校验方式:偶校验(可选无校验) 数据位:8位 停止位:1位 4)表地址:在表盘标注 5)通讯协议 符合DL/T645-2007规约。 2、协议解析样例 ①读取电表数据 仪表地址:150384959760 通过艾科串口调试助手读取电表数据 发送:6860979584031568110433333433da16 Byte 该位含义 数据包头 仪表地址 帧起始符 控制码 数据长度域 标识符 CS校验 结束码 报文 68 6097958403 68 11 04 333334 da 33 返回:FE FEFE 6860979584031568910833333433633333335A16 Byte 5 该位含义 数据包头 仪表地址 起始 控制 数据域数据 有效数据 CS校验 结束码 符 码 长度标识 报文 FE FE FE 609795 3333 91 08 63333333 5A 16 68 840315 3433 数据解析 据解析其中,633333为电表读数,倒序减33得0000030,即读数0.30kwh,要与实表0.30kwh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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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KE 水表通讯接口参数 1、直读式智能水表的电气参数及使用 1)接口类型:RS-485型-接口遵循RS-485通讯标准,四线制 2)电源电压:支持12VDC长期供电 3)通讯参数 波特率:2400bps(可选1200、4800、9600) 校验方式:偶校验(可选无校验 数据位:8位 停止位:1位 4)表地址可在表盘标注 5)通讯协议 符合CJT188-2004《户用计量仪表数据传输技术条件》 协议需符合: 表地址由7个字节组成,每个字节为2位BCD码格式,低地址在前,高地址在后。厂商 代码可根据不同厂家定义包含在地址里。 表当前读数-由4个字节组成,每个字节为2位BCD码格式,第1个字节为小数位,后3个 字节为整数位,低位在前,高位在后。 数据长度表示从数据标识开始到校验码之前的所有字节数 校验码从帧起始符开始到校验码之前的所有字节进行二进制算术累加,不计超过FFH的 溢出值。 计量单位吨,用2CH表示 tel:+86757-88361111 Httpi //.ake ..cn AKE ()、读表数据(例如表地址:12345678,表盘示数:123456)数据格式如下: 下发给表计数据格式: FE FE 68 819 34 5634 00 33780103 1F9001F4 说明:fEFE-引导字符;68-帧起始符;19-表类型;7856341200-表地址;3378- 厂商代码;01-读表数据控制码;03-数据长度;1F90-数据标识;01-序列号;F4-校 验码;16-帧结束符。 表计上传数据格式: FE681 78563 12 00 33 7881 16 9001 00 56 12 34 00 00 00 2C 00 00 00 00 00 00 000 7B 007 00 16 说明:FFE-引导字符;68-帧起始符;19-表类型;7856341200-表地址;3378 -厂商代码;81-读表数据应答控制码;16-数据长度;1F90-数据标识;01-序列号; 00563412-表当前读数;2C-单位;00000000-结算日累积流量;0000000000 0000-实时时间0000-表计状态;7B-校验码;16-结束符。 2、详细协议解析样例 ①读取水表数据 仪表地址:4235720 通过单片机多功能调试助手读取水表数据 发送:68192057230400337801031F90017E16 Byte 该位含义 数据包头 表类型 仪表地址 商代码 指令 数据长度 数据标识 序列号 校验码 结束码 报文 68 19 572304331 01 03 1F90 01 TE 16 tel:+86757-88361111 Http2 /.ake ..cn AKE 返回:FEFE681920572304003378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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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重庆市绿色生态住宅小区标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我市住宅小区高品质高质量发展,规范绿色 生态住宅小区标识管理,强化社会监督,根据《国家发展改革 委关于印发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发改环 资2019]1696号)和《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建标 2020]6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绿色生态住宅小区(以下简称 “生态小区”)标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生态小区标识,是指对已通过竣工验收 并取得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且自愿申请进行生态小区认定的住 宅小区,按照本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要求,经认定后授予的证书。 第四条市住房和城乡建委负责制定并完善生态小区标识制 度,对本市范围内的生态小区进行认定并授予标识。 第五条生态小区标识认定采用《绿色生态住宅(绿色建 筑)小区建设技术标准》DBJ50/T-039(以下简称《生态小区标 准》)。 第六条全市范围内生态小区应达到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 要求,市住房和城乡建委通过重庆市绿色建筑标识管理信息系 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对生态小区项目入库和标识认 定进行管理。 第七条生态小区标识申报遵循自愿原则,分为项目入库和 标识认定两个阶段,由项目建设单位、运营单位或业主单位提 出,鼓励设计、施工、咨询和物业管理等相关单位共同参与申 报。 具备生态小区标识认定申报条件的项目可不经过项目入库 阶段直接申报标识认定。 第八条生态小区标识项目可按有关规定享受国家和我市有 关激励政策 第二章项目入库申报和管理 第九条生态小区项目入库是指采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对符合承诺条件的项目纳入生态小区项目库管理的活动,项目 入库申报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按照《生态小区标准》完成施工图设计,项目用地 面积不小于2万平方米; (二)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并完成施工图审查备案; 三)申报单位无相关不良诚信记录。 第十条申报入库的生态小区项目,申报单位应通过信息系 统,向市住房和城乡建委提交入库申报材料。 第十一条生态小区项目入库申报单位应向市住房和城乡建 委提供入库申报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 责。申报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申报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项目入库承诺书。 (附件1) (二)项目入库申请书和立项审批等相关文件; (三)符合申报技术要求的项目自评报告及通过施工图审 查的图纸等技术文件; (四)申报单位资质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等; 第十二条对具备项目入库申报条件且申报材料齐全的项目, 市住房和城乡建委应将相应项目纳入生态小区项目库并通过信 息系统向社会公开。 第十三条纳入生态小区项目库管理的项目,接受社会监督。 在入库管理期,经核查发现申报单位提交的资料存在弄虚作假 行为或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相符的,市住房和城乡建委将其 申报项目移出生态小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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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重庆市绿色低碳建筑示范项目和资金 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城乡建设绿色发展 和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决策部署,推进我市建筑高质量发展, 规范示范项目认定流程和补助资金管理,发挥示范项目在我市的 引领和示范作用,促进建设领域低碳发展,根据《关于完整准确 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中发 202136号)、《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中办 发〔202137号)、《重庆市建筑节能条例》等文件要求,结合 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绿色低碳建筑示范项目”包含绿色建 筑示范项目、近零能耗建筑示范项目、可再生能源区域集中供冷 供热示范项目及既有公共建筑绿色化改造示范项目四类。 “绿色建筑示范项目”,是指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取得绿色 建筑标识并获得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的项目。 “近零能耗建筑示范项目”,是指满足国家和我市现行标准 有关要求,并列入我市近零能耗建筑示范实施计划的建设工程项 目,包含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零能耗建筑。 “可再生能源区域集中供冷供热示范项目”,是指在供冷量 大于10MW或供暖空调建筑面积大于10万m2的集中供冷供热建 筑中利用水源热泵技术(以长江嘉陵江乌江、市内其他河流、 PAGE MERGEFORMAT21 湖泊、水库、污水等水体作为冷热源)进行供冷供热以及提供生 活热水、利用土壤源热泵技术进行供冷供热以及提供生活热水, 并列入我市可再生能源区域集中供冷供热示范实施计划的建设工 程项目。 “既有公共建筑绿色化改造示范项目”,是指列入我市既有 公共建筑绿色化改造示范实施计划,改造后实现单位建筑面积碳 减排率达到15%及以上目标的项目。 本办法所称“专项补助资金”,是指市级财政安排专项用于 支持绿色低碳建筑示范项目的财政补助资金 第三条市住房城乡建委、市财政局负责对申请补助资金的 示范项目进行统筹指导和监督管理。 市住房城乡建委、市财政局委托市建筑节能中心开展绿色低 碳示范项目和资金申报资料审核、资料归档和统计、配合监督检 查及技术指导等日常管理工作。 市住房城乡建委、市财政局委托绿色化改造效果核定机构对 既有公共建筑绿色化改造示范项目开展资料审查、现场查勘、性 能测试以及计算分析等核定工作。 第二章示范项目申报和组织实施 第一节绿色建筑示范项目 第四条申报绿色建筑示范的项目,在获得全国绿色建筑创 新奖一年内,由建设单位或业主单位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提出绿 色建筑示范项目申请。 PAGE MERGEFORMAT21 第五条符合申请条件的项目申报绿色建筑示范项目时,应 按照附件1提供相关申报材料,由市建筑节能中心进行核查并出 具专项补助资金审查意见,市住房城乡建委会同财政局审核后按 相关规定将专项补助资金一次性拨付给示范项目申报单位 第二节近零能耗建筑示范项目 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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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社区活动场地建设示范图集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12月 社区活动场地既是居住社区的重要公共空间,也是社区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区服务、提高服务水平的有关部署,重庆市结合城市更 新、老旧小区改造等具体工作,开展了一批社区活动场地建设,切实提升了居民的幸福感、 青 获得感。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满足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休闲、游乐 和健身需求,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居住社区补短板 行动、完整社区建设等相关要求,结合实际编写本图集。图集梳理总结相关基础理论、 规范标准,聚焦“门前楼下、小区集中、社区集中”3类活动场地,收纳了大量优秀案例 为社区活动场地建设工作提供参考,推动我市社区活动场地高品质建设。 本图集包括7部分内容:1.总则;2.社区活动场地建设要点;3.门前楼下活动场地; 4.小区集中活动场地;5.社区集中活动场地;6.管理维护要点;7.附则。 本图集由重庆市城市管线综合管理事务中心负责管理,由重庆市设计院有限公 司、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西部分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使用中的意见或建 议,请随时反馈给重庆市设计院有限公司(重庆市渝中区人和街31号,邮政编码: 400015),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图集中部分内容及图片源自网络,如有侵犯版权,请 与编制组联系。 主编单位:重庆市城市管线综合管理事务中心 重庆市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西部分院 参编单位:北京林业大学 重庆交通大学 西南大学 重庆大学建筑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重庆纬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 编写人员杨治洪吴耿莫天柱褚竹肖礼军方小桃蔡鹏程蒋智 钱云朱涛宋剑王倩倩张健婷何奥杨滨源彭浩 周静秦朗廖涛唐田杨舒舒吴祎晗薛皓余浩文 李甘甜王茜刘茜茜王怡赵丽莎孙松林丛慧芳钱政 审查专家秦砚瑶黄耘黄瓴徐翔安淳 CONTENTS 3门前楼下活动场地 17 目录 Type :Building Courtyard 31总体策略 32一般空间 33台地空间 34不规则空间 4小区集中活动场地 39 Type :Residential Community Plaza 41总体策略 42一般空间 43台地空间 4.4不规则空间 1总则 01 5社区集中活动场地 71 General Principles Type :Community Center 11编制目的 51总体策略 12适用对象 52一般空间 13适用范围 5.3坡坎崖空间 14基本概念 5.4不规则空间 15基本原则 g 16人群特征 6管理维护要点 121 2社区活动场地建设要点 11 Operation and Management of Community Activity Space Key Concepts of Comm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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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绿岸工程实施效果评估 技术指南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二二年十一月 前言 河流作为人类最重要的环境资源之一,其健康动态已经成为区域和城市 可持续发展的焦点。河流是城市景观的线性要素,是重要的生态基础设施, 及文化、旅游和休闲游憩活动空间。重庆市主城中心城区及主城新区的河流 网络体系是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的有机组成部分。为响应全国黑臭水体治 理示范城市要求,巩固黑臭水体整治成效,为实现习近平总书记“还给老百姓 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景象”的美好愿景,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 印发的《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结合“重庆市城市提升行动计 划”,2018年12月26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重庆市主城区“清 水绿岸”治理提升实施方案》(渝府办(2018)27号),启动了黑臭水体治理 2.0版本,即“清水绿岸”治理提升工作,推进全流域水体整治,提升水质,修 复水生态,改善水环境,把黑臭水体变成市民喜爱的亲水空间。 为进一步评估“清水绿岸”工程实施效果,巩固“清水绿岸”治理提升工作成 效,提升城市水环境质量,优化城市水生态系统,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 障,还给老百姓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景象,增强市民获得感、幸福感、安 全感,在全面收集“清水绿岸”涉及河流相关资料,在摸清城市河流水体及岸 线存在的主要共性问题的基础上,借鉴国内外城市河流健康评价方面的先进 经验,充分咨询业内专家意见,同时开展问卷调查,获取市民最直观的感受 和最关切的指标,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重点结合清水系统建设和 生态绿岸建设,从水资源、水安全、水环境、水生态等多角度提出清水绿岸 建设成效评价指标体系和综合评估方法,形成了科学、系统、可量化的清水 绿岸工程实施效果评估技术指南。 本指南由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由重庆大学景观与生 态修复研究团队编制并负责技术解释。 目录 1总则 1.1使用范围及使用说明 .2评估原则 1.3评估技术流程 2评估指标体系 2.1河道生态环境需水量 2.2径污比(选测指标) 2.3水资源开发利用率(选测指标) 2.4水质优劣程度 2.5河流纵向连通指数 2.6河道固化指数 2.7河流底质质量 28河道蜿蜒度 29河道生境多样性 .10河岸带宽度指数 .11河岸带固化指 2.12 河岸带稳定性 河岸植被带宽度指数 2.13 .14河岸带植被连续性 15河岸带违规开发利用指数 .16防洪达标率(选测指标) .17河岸植物多样性 2.18河岸鸟类多样性 2.19公众满意度 3清水绿岸工程实施效果评估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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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工业化内装修技术导则 Technical guideline for industrialized interior decoration 2022-08-08发布 222-11-01实施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 重庆市工业化内装修技术导则 Technical guideline for industrialized interior decoration 主编单位: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施行日期:2022年11月01日 2022重庆 前言 根据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下达2021年度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制定修订 项目立项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2021)31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 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内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 础上,编制了本导则。 本导则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设计;5.施工安装;6. 质量验收;7使用维护 本导则由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由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具体 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地址:重 庆市渝州路17#,邮政编码:400039,邮箱jiangyu @cmcu.cn) 本导则主编单位: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本导则参编单位: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技术发展中心 重庆山吾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市绿色建筑建筑产业化协会工业化装修分会 重庆市勘察设计协会 渝建建筑工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国标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镁晶建筑科技(重庆)有限公司 万科(重庆)企业有限公司 重庆龙湖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重庆大学建筑规划研究设计总院有限公司 重庆港庆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导则主要起草人员:肖基成蒋煜安浩亮谢天李怀玉 郑阳向渊明张兴清杨元华姚 余国潮潘国锋代世清张波肖云凤 刘应秋何晓微唐毅刘浩邓高峰 李毅董连勇金然张长周余周 陈相臣邓理军 本导则主要审查人员:邹建魏素巍龙张俊贺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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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市河流 清水绿岸 建设指南 CLEAR WATER RIVER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Chongqing Municipal of and trban-Hural 工程建设过程中理念不明确、工作流程不清晰、技术了解不全面等问题为主要目 标,对重庆市城市河流“清水绿岸”建设的理念导向、主要任务、工作路径及重 难点、建设方案中可能涉及的河流污染整治、生态修复、滨水空间管控及业态引 导、洪涝防控等方面的主要技术措施、实施保障等进行了系统性介绍。主要内容 分为理念、操作、技术、保障四个篇章,以期在实践中指导重庆市城市河流“清 水绿岸”建设实现科学规划、高效推进、有效保障、长治久清。 本指南由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由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 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大学、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技术解释。 2022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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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 普查技术指南 (试行)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年八月 前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建城(2020) 111号)和《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建(2021)4号)的文件精神,编制组经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已有 工程实践经验,参考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 本指南。 本指南共分9章,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代号、基本规定、技术准备、数据采集、数 据处理与建库、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成果提交、安全管理以及相关附录。 本指南由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由重庆市城市管线综合管理事务中心 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至重庆市城市管线综合管理 事务中心(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邮编400014,电话:023-63672135,传 真:023-63852661,电子邮箱:cqdxss @163.) 主编单位:重庆市城市管线综合管理事务中心 参编单位:正元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西部分院 重庆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编制人员:杨治洪晏伟汤旭刘进陈涛 罗驿黄琳 贾华峰杨皓 邓声波 李红亮 刘凯强 熊鑫赵德 贾敦新 孙建政 张书侨 曾宪鹏 伟杰郑 牟翔罗 许兰森 罗智勇 长寒 安庸东 艺田丽安 目录 1总则 2术语和代号 2.1 术语 2.2 代号 基本规定 3.1 定位基准、比例尺和数学精度 3.2 普查范围、对象与内容 3.3 普查工作流程 技术准备 4.1 普查单元划分与调查 4.2 资料调绘 4.3 现场踏勘 4.4 仪器校验与方法试验 4.5 技术设计与审批 5 数据采集 5.1 控制测量. 5.2 城市地下管线数据采集 5.3 城市地下交通设施数据采集 5.4 城市地下其他工程数据采集 数据处理与建库 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7.1 般规定 7.2 成果质量检查 7.3 成果质量验收 成果提交 安全管理 9.1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 9.2 安全保障措施 9.3 安全生产危险源辨识及控制措施 附录A普查单元基本信息表 表A.1道路普查单元基本信息表 表A.2其他(河道、公共空间)普查单元基本信息表 附录B各类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信息表 表B.1给水、再生水管线及其附属设施普查信息表 表B.2排水(雨水、污水、合流)管线及其附属设施普查信息表 表B.3燃气管线及其附属设施普查信息表 表B.4电力、照明、广播电视、通信管线及其附属设施普查信息表 表B.5工业管线及其附属设施普查信息表 表B.6综合管廊普查信息表 表B.7人行地下通道普查信息表 表B.8地下道路普查信息表 表B.9地下轨道交通普查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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