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施工规程结构工程施工培训课件.pdf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施工规程 结构工程施工概述 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T/CCIAT0001-2017 1、编制背景 2、一般规定 3、原材料 》 4、施工准备 5、构件进场 6、构件安装与连接
国家政策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力争用10年左右时间,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根据《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纲要》的要求,到2020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20%以上,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50%以上。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GB/T51231-2016)等三项装配>2017年1月10日,技术标准发布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2017年2月21日,《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十三五”规划》发布2017年3月1日,2017年3月2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十三五”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管理办法》、《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管理办法》2017年04月11日,《装配式劲性柱混合梁框结构技术规程》(JGJ/T400-2017)发布2017年8月17日,《住房城乡建设科技创新“十三五”专项规划》2017年9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
GB/T 43686-2024 电化学储能电站后评价导则.pdf
ICS27.180 CCS F19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43686—2024 电化学储能电站后评价导则 Guide for post evaluation of electrochemical energy storage station 2024-03-15及布 2024-10-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43686-2024 目 次 前言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总体要求 2 5评价资料 2 6评价方法 2 7技术评价 3 8安全评价 5 9环境影响评价 5 5210 10效益评价 6 11后评价结论 6 附录A(资料性)电化学储能电站后评价资料7 附录B(资料性)电化学储能电站作用效果评价方法 9 附录C(资料性)电化学储能电站后评价报告框架结构10 GB/T43686—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储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50)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南方 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华为数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南方电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上海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云南国际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鹏、张雪松、胡娟、马瑜涵、刘敏、林达、钟国斌、孔飘红、赵波、许守平、任畅翔、 汪湘晋、杨帆、方宏苗、王超、李巍、张宇、刘慧军、韩倩、白浩、王淑超、王强杰、陈满、彭鹏、张丽梅. SAC I ...
GB/T 17049-2024 全玻璃真空太阳集热管.pdf
ICS27.160 CCS F12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7049—2024 代替GB/T17049一2005 全玻璃真空太阳集热管 All-glass evacuated solar collector tubes 2024-03-15发布 2024-10-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17049—2024 目 次 前言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中中中中中中中中中中 1 4结构和命名 2 4.1结构 2 4.2命名 3 5技术要求 4 5.1材料 4 5.2 空晒性能参数 4 5.3 闷晒太阳辐照量 4 5.4 平均热损系数 4 5.5真空性能 4 5.6耐热冲击性能 5 5.7耐压强 5 5.8抗机械冲击 5 5.9外观与尺寸 5 6试验方法 5 6.1材料检查 6.2 空晒性能参数测定 6 6.3 闷晒太阳辐照量测定7 6.4平均热损系数测定 7 6.5真空性能试验 9 6.6耐热冲击性能试验 9 6.7 耐压强试验 9 6.8抗机械冲击试验 6.9外观与尺寸检查 9 7检验规则 .10 7.1检验类别 10 7.2出厂检验 10 7.3型式检验 10 8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11 8.1标志 11 8.2包装 11 8.3运输 11 8.4贮存 11 GB/T17049—2024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17049一2005《全玻璃真空太阳集热管》,与GB/T17049一2005相比,除结构调 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更改了第3章引导语(见第3章,2005年版的第3章); b)删除了常用太阳选择性吸收涂层命名中涂层分类(见2005年版的4.2.2和附录D); c)增加了罩玻璃管壁厚要求及试验方法的引用标准[见5.1.1的a)和6.1.1]; d)删除了理化性能引用标准(见2005年版的5.1.1.1、附录B); e)更改了玻璃管结石与玻璃管节瘤的关键性能指标要求[见5.1.1的c)和d) 2005年版的 5.1.1.2和5.1.1.3]; f)更改了太阳选择性吸收涂层的太阳吸收比(AM1.5)的限值(见5.1.2 2005年版的5.1.2); g)更改了太阳选择性吸收涂层的半球发射比的限值(见5.1.3 2005年版的5.1.3); h)更改了空晒性能参数的限值(见5.2 2005年版的5.2); i)更改了集热管的闷晒太阳辐照量限值(见5.3 2005年版的5.3); j)更改了平均热损系数的限值(见5.4 2005年版的5.4); k)更改了真空品质要求及试验(见5.5.2和6.5.2 2005年版的5.5.2和6.5.2); )更改了罩玻璃管直径允差的引用标准,增加了罩玻璃管直径允差试验方法和判定规则(见 5.9.7、6.9.7、7.2.3和7.3.5 2005年版的5.9.6); ...
正式版 DL/T 1476-2023 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pdf
ICS 27.100 CCSF25 DL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DL/T1476-2023 代替DL/T1476-2015 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 Preventive testcodeforelectricsafety toolsanddevices 2023-10-11发布 2024-04-11实施 国家能源局 发布
DL/T1476-2023 目次 前言.. 引言. IV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总体要求 2 5试验要求 6试验报告和合格证 23 附录A(规范性)海拔校正 24 附录B(规范性)安全帽试验要求 25 附录C(资料性)机械试验示意图 27 附录D(资料性)电气试验接线图 33 参考文献 36
DL/T1476-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DL/T1476-2015《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与DL/T1476一2015相比,除 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一增加了基本绝缘安全工器具、带电作业绝缘安全工器具、辅助绝缘安全工器具的定义(见第 3章): -增加了安全带预防性试验的方法(见5.1.2.2和5.1.2.3.2); 增加了连接器、梯凳的预防性试验(见5.1.3和5.4.4); 一增加了个人保安线工频耐压试验要求(见5.1.9); -增加了绝缘杆、携带型短路接地线、电容型验电器0.4kV、土1100kV电压等级的试验要求 (见表11、表12、表17、表18和表19); 一增加了绝缘杆分段试验方法(见5.2.1.3); 一增加了绝缘绳静负荷试验要求(见5.2.2); 增加了核相器、绝缘夹钳20kV电压等级的试验要求(见表21、表22、表23和表26); 增加了硬梯预防性试验的方法(见5.4.3.2和5.4.3.3); 增加了试验报告和合格证的要求(见第6章); 增加了海拔校正的方法(见附录A); 一修改了文件的适用范围(见第1章,2015年版的第1章); 修改了安全帽的试验要求(见5.1.1,2015年版的6.1.1),增加了安全帽预防性试验的抽样比 例(见附录B); 修改了绝缘杆、携带型短路接地线、电容型验电器20kV电压等级的试验要求(见表11、表 17和表19,2015年版的表7、表8和表9); 一修改了绝缘罩、绝缘隔板的试验要求(见表24和表25,2015年版的表11和表12); 删除了绝缘杆、携带型短路接地线土400kV电压等级的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见2015年版 的表7和表8)。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高压电气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26)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福 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 司、广州市恒力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圣耀(集团)有限公司、广东朗固实业有限公司、武汉瑞九电力 科技有限公司、保定市汇邦电气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帅伟、李洪斌、陈刚、刘宝升、顾燕苏、吴俊杰、万保权、陈江波、刘庭、 邓威、何妍、郑秋玮、邱进、张雄、黄博、班国邦、何成彬、陈剑峰、王春胜、黄春花、宁丽梅、 路利军。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II
DL/T1476-2023 2015年首次发布为DL/T1476-2015; 一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本文件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至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管理中心(北京市白广路二 条一号,100761)。
CHINA ⅢI
DL/T1476-2023 引言 DL/T1476一2015作为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重要的参考文件,对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 的开展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
在文件的实施过程中,电力安全工器具的预防性试验受到越来越广泛 的重视,相关的研究不断深入。
随着新标准、新技术、新产品的不断出现,新的需求与建议不断产 生。
本文件从预防性试验的实际出发,结合已有的研究和应用,参考新颁布的电力安全工器具相关标 准,对DL/T1476一2015进行修订完善,增加了预防性试验的产品种类,扩展了试验的电压等级,改 进了试验方法和技术要求,进一步提高了文件的科学性和适用性。
IV...
正式版 GB/T 51033-2024 水利泵站施工及验收标准(附条文说明).pdf
前言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21年工程建设规范标准 编制及相关工作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21]11号)的要求,编制 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 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施工布置、施工测量、地基与 基础、泵房施工、进出水建筑物施工.、其他形式泵站施工、特殊气候 条件下的施工、观测设施安装和施工期观测、金属结构安装及调 试、质量控制、泵站施工验收等。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增加了水利泵站施工管理、更新改造工程建筑物拆除与环 境修复、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要求; 2.修改了施工控制网测量、施工放样等要求,并增加了竣工 测量的要求; 3.修改了地基处理、特殊土地基处理等要求; 4.增加了特殊气候条件下施工的一般规定、灾害性天气施 工,以及竖井式泵站、潜水泵站施工等要求; 5.修改了启闭机、清污机安装与调试、泵站施工验收等要求; 6.修改了质量控制的一般规定、混凝土质量检验及缺陷处理 等要求,删除了施工安全、施工期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等要求。
本标准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地址:北京市 西城区广安门南街60号,邮政编码: 100054) 安徽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有 1
限公司 武汉大学 甘肃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 责任公司 湖北省水利水电规划勘测设计院 湖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北京润华农水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李端明骆克斌石自堂陈华堂 孙江河吴传惠王龙华杨捷 程启明李娜许建中刘路广 荣光龚诗雯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段世超易忠有杨晋营张仁田 陈武春杨铁荣朱东新
2
目次
1总则 2施工布置(2) 2.1一般规定(2) 2.2布置方法与要求(2) 3施工测量(5) 3.1一般规定(5) 3.2施工控制网测量(6) 3.3施工放样(10) 3.4峻工测量(12) 4地基与基础(14) 4.1-般规定(14) 4.2基坑排水(14) 4.3基坑开挖(16) 4.4地基处理(18) 4.5特殊土地基处理(19) 4.6地基加固(21) 5泵房施工(23) 5.1一般规定(23) 5.2泵房底板(23) 5.3流道(24) 5.4泵房结构(26) 5.5泵房建筑与装修(28) 5.6泵房加固改造(29) 6进出水建筑物施工(32)
6.1一般规定(32) 6.2引渠(32) 6.3前池及进水池(33) 6.4出水管道管床及构筑物(34) 6.5出水池及压力水箱(35) 6.6进出水建筑物加固改造(38) 7其他形式泵站施工(41) 7.1竖井式泵站(41) 7.2缆车式泵站(42) 7.3浮船式泵站(43) 7.4潜水泵站(44) 8特殊气候条件下的施工(46) 8.1一般规定(46) 8.2低温季节施T.(46) 8.3高温季节施工.(47) 8.4雨季施工(48) 8.5灾害性天气施工(49) 9观测设施安装和施工期观测(50) 9.1观测设施安装(50) 9.2施工期观测(51) 10金属结构安装及调试(55) 10.1一般规定(55) 10.2埋件安装(56) 10.3平面闸门和拍门安装(57) 10.4拦污栅和清污机安装(59) 10.5启闭机安装(61) 10.6金属结构设备调试(65) 10.7金属结构加固改造(71) 11质量控制(73) 2.
11.1一般规定(73) 11.2混凝土质量检验及缺陷处理(75) 12泵站施工验收(81) 附录A换填土层法(82) 附录B搅拌桩法(84) 附录C灌浆法(87) 附录D桩基础(91) 附录E强夯法和挤密法(100) 附录F沉井基础(103) 附录G砌石工程(106) 附录H平面闸门埋件安装允许偏差(111) 附录J移动式启闭机部分部件安装允许偏差(116) 本标准用词说明(120) 引用标准名录(121)...
提问日期:2024-05-13 23:32:27
提问网友:Wakby

2024-05-13 23:33:15 补充
然后工程量乘上厚度就好了?
解答网友:
可以 ,
提问日期:2024-05-13 21:28:44
提问网友:JIAYOU

解答网友:
不需要五金安装的子目了
答疑:施工图预算
提问日期:2024-05-13 21:11:55
提问网友:琥珀
施工图预算的编制主体是谁?
解答网友:
要看那个阶段
招投标阶段是业主或者是业主委托的第三方
结算阶段是施工单位
提问日期:2024-05-13 21:04:36
提问网友:黎好好

解答网友:
要按你当地定额的计算规则进行计算的。
中建EPC工程物资验收操作指引(安装篇).pdf
EPC工程物资验收操作指引 (安装篇)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CHINA CONSTRUCTION EIGHTH ENGINEERING DIVISION CORP. LTD 二O二一年八月 中建八局EPC工程物资验收操作指引(安装篇) 目录 第一章给排水专业材料 1 铸铁管及管件 1 2 塑料管及管件 .3 3 钢塑复合管 .11 4 薄壁不锈钢管 .14 5 卫生洁具 .17 6 给水水箱. .22 7 水表 24 第二章电气专业材料 27 8 电缆桥架 27 9 电线电缆 .30 10 灯具 .33 11 母线 34 12 开关、插座、面板 36 13 阻火包防火板 38 第三章采暖通风空调 41 14 塑料管 41 15 成品风管 .45 16 风口 51 17 风阀 .53 18 消声器、静压箱 .............56 19 散热器 .58 第四章通用材料 ...621 20 焊接钢管、镀锌刚管 .....62 21 无缝钢管 .63 22 螺旋钢管 .66 23 型材 .68 24 薄钢板 .71 25 PVC穿线管 73 26 保温材料 .75 27 通用阀门 .77 第五章设备 89 28 水泵 89 中建八局EPC工程物资验收操作指引(安装篇) 29 冷水机组 93 30 板式换热器 31 冷却塔 32 锅炉 .98 33 风机 34 风机盘管 ....103 35 空调新风机组 .....104 36 柴油发电机组 .....106 37 变压器 ......107 38 配电箱(柜). 39 电梯 ....111 2 ...
广东省绿色建筑计价指引(2023年).pdf
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广东省 绿色建筑计价指引 (2023年)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O二三年嚨月 《广东省绿色建筑计价指引》 主要编审单位 主编单位: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广东工程造价协会 副主编单位: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 广州翔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第1章 总 说 明
1.1 编制指引的目的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加强绿色建筑计价依据体系建设,根据住建部《关于加快绿色建筑和建筑产业现代化计价依据编制工作的通知》(建办标函〔2015〕1179 号)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现编制广东省绿色建筑工程计价标准文件《广东省绿色建筑计价指引》(以下简称本指引),为绿色建筑工程投资提供参考和依据。
1.2 编制指引的作用
本指引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我省绿色建筑现行标准规范文件的基础上,规范绿色建筑全寿命期成本效益内容构成,确定计算及分级计价办法,适用于绿色建筑计价文件编制,通过完善绿色建筑计价文件的编制办法、组成内容、计算标准,达到完善绿色建筑项目全过程管理,提高投资效益的目的。
1.3 编制指引的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新建、改建、扩建的绿色建筑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审核。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可参照本指引,开展绿色建筑建设工程计价活动。
绿色建筑是在全寿命期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最大限度地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建筑。本指引所称建设工程包括建筑装饰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传统建筑保护修复工程、南粤古驿道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园林建筑绿化工程、市政维修与房屋修缮工程、环卫工程等。
绿色施工并不是完全独立于传统施工的施工体系,它是在传统施工的基础上按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和环境宜居等方面要求对传统施工体系进行创新和提升,具有一定的要求和标准。现行已颁布的《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适用于绿色建筑建设工程,应执行现行定额相应子目,价格基期与现行定额相同,与省现行工程计价依据配套使用,定额缺项的可根据具体情况重新组价或换算调整。
1.4 绿色建筑造价
绿色建筑造价是指绿色建筑项目的全寿命期造价,在建设期与运维期分别包括了以下内容。
1.4.1 建设期总投资
建设期包括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建设期造价为建设项目总投资,包括建设投资(含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以及预备费)、资金筹集费用和铺底流动资金。
绿色建筑的建设投资包含了在建设期中所发生的各项建设费用,包括绿色建筑的前期咨询与设计费用、绿色施工与绿色建筑的材料设备采购费用、绿色建筑验收检测费用、绿色金融的资金筹集费用等。施工阶段是绿色建筑最为重要的阶段,在本质上影响着绿色建筑的质量,施工阶段所花费的成本也是最高的,在建筑施工阶段,存在物料的消耗、设备的消耗、人工成本和税费的摊销。在这个阶段,国家政策、设备价格、物料的价格波动以及绿色金融市场需求等都影响着绿色建筑的全寿命周期成本。
1.4.2 运维期费用与效益评价
运维期包括维护运营阶段和拆除回收阶段,运维期费用包括运行、改造和回收处理的费用。
绿色建筑的运行、改造费用即绿色建筑在后期的使用过程中,使用者需要付出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包括建筑中的设备维护成本、能源消耗成本、管理成本、财务成本等多方面。
一般情况下,绿色建筑的使用周期相对较长,其运行、改造成本在整个全寿命周期成本中占比较大。
当绿色建筑在使用过程中达到使用年限后,就需要对其废弃的物料进行处理,这个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就是绿色建筑的回收处理费用。废弃物料处理手段不同,对环境以及社会产生的影响不同,所产生的成本也不同。
绿色建筑的效益包括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可以通过计算相关的财务指标对其进行评价。
1.5 绿色建筑增量造价指标与增项清单
绿色建筑增量成本是指为满足绿色建筑的评价标准,以传统建筑达到强制性规定和标准的成本为基准成本,为了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而多付出的成本。
绿色建筑增量经济指标,是指在一定时间和条件下,反映绿色建筑工程项目因建设标准不同所对应的建设投资数值之差。
绿色建筑增量经济指标有两种表现形式,即绿色建筑工程增量成本综合参考指标和绿色建筑技术增量成本单项参考指标。两种指标分别适用于投资估算和概算阶段。
绿色建筑增项清单,是区别于现行国标清单的反映绿色建筑独特技术与措施的工程量清单。
第2章 绿色建筑设计
2.1 设计单位应按照《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 、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开展绿色建筑设计相应工作,违反条例规定的应改正并承担相应罚款、赔偿、或法律责任。
2.2 绿色建筑设计附加费指在现行《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 号)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基础上,单独计算的附加费用。
2.3 绿色建筑设计附加费建筑面积≤2 万平方米的,按系数计算,附加费上限规定详备
注;建筑面积>2 万平方米的,按建筑面积计算附加费。
表2.3 绿色建筑设计附加费计算表

目 录
第 1 章 总说明 ............................................................ 1
1.1 编制指引的目的 .............................................................1
1.2 编制指引的作用 .............................................................1
1.3 编制指引的适用范围 .........................................................1
1.4 绿色建筑造价 ...............................................................2
1.5 绿色建筑增量造价指标与增项清单 .............................................3
第 2 章 绿色建筑设计 ...................................................... 4
第 3 章 建筑与装饰专业 .................................................... 5
3.1 说明 .......................................................................5
3.2 工程量计算规则 .............................................................7
3.3 墙体工程 ...................................................................9
3.4 楼地面工程 ................................................................12
3.5 墙、柱面装饰工程 ..........................................................14
3.6 天棚工程 ..................................................................17
3.7 屋面工程 ..................................................................21
第 4 章 结构专业 ......................................................... 22
4.1 说明 .......................................................................22
4.2 工程量计算规则 .............................................................23
4.3 免支模构造柱、圈梁模壳 .....................................................24
4.4 GRF 装配式边坡 ............................................................. 25
第 5 章 暖通空调与给排水专业 ............................................. 26
5.1 说明 ......................................................................26
5.2 工程量计算规则 ............................................................27
5.3 高效冷热源设备 ............................................................29
5.4 能量综合利用 ..............................................................42
5.5 节水卫生器具 ..............................................................51
5.6 节水灌溉 ..................................................................53
5.7 雨水及中水收集处理设备 ....................................................57
第 6 章 电气专业 ......................................................... 62
6.1 说明 ......................................................................62
6.2 工程量计算规则 ............................................................62
6.3 LED 红外、声光感应吸顶灯、感应灯 .......................................... 63
6.4 非晶合金变压器、成套低压无功自动补偿装置安装 ..............................64
6.5 充电桩 ....................................................................66
6.6 自然采光系统装置 ..........................................................67
第 7 章 智能化专业 ....................................................... 71
7.1 说明 ......................................................................71
7.2 工程量计算规则 ............................................................71
7.3 空调节能智能控制 ..........................................................72
7.4 控制器编程调试 ............................................................73
7.5 环境智能化监测 ............................................................74
第 8 章 景观专业 ......................................................... 75
8.1 说明 ......................................................................75
8.2 工程量计算规则 ............................................................77
8.3 透水道路(广场)基层 ......................................................78
8.4 透水道路(地坪、广场)面层 ................................................81
第 9 章 绿色建筑评价与检测 ............................................... 95
9.1 绿色建筑评价收费标准 ......................................................95
9.2 绿色建筑工程涉及到的检测项及费用 ..........................................96
2
第 10 章 运维期费用与经济评价 ............................................ 97
10.1 运维期工作内容 ...........................................................97
10.2 运维期费用 ...............................................................97
10.3 绿色建筑增量效益 ........................................................100
10.4 全生命周期增量成本与效益的经济评价 ......................................104
第 11 章 绿色金融的运用 ................................................. 105
11.1 绿色金融概述 ............................................................105
11.2 绿色金融工具 ............................................................106
11.3 建设期资金筹措费用 ......................................................109
11.4 运营期资金筹措费用 ......................................................109
第 12 章 绿色建筑增量经济指标(建设投资)与增项清单 ..................... 110
12.1 绿色建筑增量经济指标概述 ................................................110
12.2 绿色建筑工程增量成本参考指标 ............................................111
12.3 绿色建筑增项清单 ........................................................119
湖南省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细则 湘建建〔2023〕161号.pdf
HNPR—2023—14016 湘建建(2023)161号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 《湖南省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细则》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湘江新区开发建设局: 现将《湖南省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 真遵照执行.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2月26日 1- 湖南省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省建筑工程预拌混凝土的质量管理,确 保建设工程的质量和使用安全,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 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2019年修订)、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7 号)、《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业 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 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GB55008)、《混 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预拌混凝土》 (GB/T149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等规范标准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我省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 下简称建筑工程)预拌混凝土的生产、使用等有关活动及相关质 量监督管理,适用本细则. 自拌自用混凝土质量管理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三条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指导全省预拌混 凝土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预拌混 凝土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2 第四条 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按照相关规定实现绿色 环保生产. 鼓励相关行业协会建立和完善预拌混凝土行业自律机制,加 强诚信建设,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第五条 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取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 部门核定的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并在资质范围内开展预拌 混凝土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章采购管理 第六条 采购单位应当向取得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 的生产企业采购预拌混凝土. 建设单位采购的预拌混凝土,施工单位应当在预拌混凝土进 场以前查验生产企业的资质证书,严禁无相应资质或处于停业整 顿期内的生产企业生产的预拌混凝土进入建筑工程施工现场. 第七条采购单位应当与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签订预拌 混凝土采购合同,采购合同中应当按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有关规范 标准载明以下技术和质量内容: 1.工程名称、工程地址、浇筑部位、浇筑方式、用量、强 度等级、坍落度等要求; 2.对原材料品种、规格的要求;对外加剂和掺合料品种的 要求;对混凝土性能的特殊技术要求(如抗冻、抗渗、抗折、氯 盐含量、缓凝、早强、无收缩等); 3 ...
湖南省限额以下居民自建房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试行) 湘建村〔2023〕104号.pdf
HNPR—2023—14008 湘建村〔2023)104号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印发《湖南省限额以下居民自建房工程 竣工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湖南省限额以下居民自建房工程 竣工验收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9月8日 一1- 湖南省限额以下居民自建房工程竣工验收 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限额以下居民自建房工程竣工验收,确保居 民自建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 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5部门关于加强经 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湖南省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若干 规定》《湖南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实施工作的意见》 (湘政办发(2023)7号)等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省建设的限额以下居民自建房,包括异地新 建、改(扩)建、原址重建工程的验收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三层及以上的居民自建房,且工程投资额在30万 元以上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简称为限额以上居民自建 房;其他居民自建房简称为限额以下居民自建房. 第四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本行政区域内居民自 建房工程竣工验收属地管理的牵头单位,实施居民自建房工程竣 工验收统筹、协调、服务工作.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并参与居民自建房工程竣工验 收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 一2— 内居民自建房工程竣工验收的业务指导工作. 第六条居民自建房工程竣工验收由建房居民负责组织实 施. 第七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委托不少于1名工程 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居民自建房建设关键节点的巡查,并按照六到 场”要求实施现场踏勘检查、监督分项、分部工程验收. 第二章竣工验收程序和内容 第八条居民自建房工程完工后,由建房居民确定好验收的 时间、地点、竣工验收小组名单,书面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 办事处. 第九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收到告知后,查验居民 自建房工程是否符合下列条件.符合的,可派出相关人员参与竣 工验收工作;不符合的,须及时向建房居民提出整改建议: (一)已办理规划、用地审批手续,并通过了用地规划验收; (二)因选址困难需要实施切坡建房的,在乡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指导下,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做好了坡体防护,并确认 符合相关标准; (三)承揽居民自建房工程的乡村建设工匠或者施工企业 (以下统称“施工方”)已完成经审查批准的设计图纸(标准图 集)、地基基础设计(如有)和施工合同(协议)包括的各项建设 内容.并与建房居民签订了《湖南省限额以下居民自建房工程质 量保修书》(附件1); 3 ...
湖南省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工作导则 湘建建〔2023〕166号.pdf
HNPR—2023—14018 湘建建(2023)166号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 《湖南省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 管理工作导则》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湘江新区开发建设局: 现将《湖南省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工作 导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2月29日 -1- 湖南省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 管理工作导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我省装配式建筑健康发展,规范装配式混凝 土建筑结构工程参建各方质量行为,保障工程质量,根据《建筑 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国务 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 〔2016)71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制 定本导则. 第二条本导则所称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结构工程,是指主体 结构全部或部分采用预制混凝土构件装配而成的钢筋混凝土房 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三条湖南省行政区域内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结构工程的 建设及相关质量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导则. 第四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指导全省装配式混凝土 建筑结构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 区域内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结构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 第五条鼓励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结构工程实行设计、构件生 2 产、施工一体化的总承包和全装修模式;鼓励通过信息化系统实 现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结构工程全过程质量管理和质量责任可追 溯;鼓励相关单位通过购买工程质量保险等方式降低装配式混凝 土建筑结构工程质量安全风险. 第二章基本规定 第六条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结构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 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预制构件及部品生产、工程质量检测 等相关单位应当遵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建立健全质量保 证体系,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依法对工程质量负责. 第七条实施首批预制构件生产驻厂监造制度,项目建设单 位(监理单位)应组织施工单位对首批预制构件生产过程进行驻 厂监造. 第八条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结构工程预制构件安装,宜在施 工现场以首层或首个有代表性施工段为样板,按试拼装方案进行 试拼装,根据试拼装情况研究确定后续施工方案、明确质量控制 措施及其关键控制点后方可进行批量生产. 第三章质量责任 第九条建设单位 (一)应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含预制构件深 化设计)、施工等单位. (二)应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涉及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 建筑节能、装配率等方面的重大变更委托原施工图审查机构重新 -3- ...
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 湘建监督〔2021〕234号(含附件).pdf
HNPR—2022—14004 湘建监督(2021)234号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 《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 招标评标办法》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 活动,维护招投标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湖南省建设 工程监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我厅制定了《湖南省房屋建 -1- 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 真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我厅建设监督处. 联系电话:0731—88950171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23日 一 2 一 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监理招标投标活动,维护招投标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建设工程监理条例》《湖南省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湘政办发 (2019)31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 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标活动(以下简称“评标活动”), 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工程监理是指施工阶段的监理服务. 第三条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诚信、择优的原 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第四条评标办法包括综合评估法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 他评标办法. 第五条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一 般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专业素养和能力应当 满足招标项目的评标要求. 3 ...
湖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概算消耗量标准.PDF
目录 . 1 第一章机械土石方工程 说明... ......11 一、机械土方工程..,,,,,....,,,,..,,,,,.13 第二章地基处理工程 五、砂石桩... 第三章基坑支护与边坡工程 一、土钉错杆 ........28 二、挂网喷护及支护梁,31 四、基坑高喷注浆止水帷幕.....................35 第四章桩及基础工程 2.灌注桩........ 二、基础工程,.,...,....,,.,,.,,.,,.,.,,.,,.,,.51 第五章砌体结构工程 一、砖外墙.... 二、砖内墙,,,,, . . . 70 .............76 五、泄爆及抗爆墙..,,,,,....,,,,,.....,,,,,,,.78 第六章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 说明,.,,,,, . . 82 一、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83 1.现浇钢筋混凝土工程...................83 (1)钢筋混凝土柱.,,,.,.,.,.,,,,.83 (2)钢筋混凝土外墙... ..........95 (3)钢筋混凝土地下室外墙................105 (4)钢筋混凝土内墙,,, 123 (5)钢筋混凝土楼盖......................133 (6)其他钢筋混凝土构件...........141 2 预制钢筋混凝土工程..,,,..,.,.147 3.装配式钢筋混凝土工程..............151 二、钢筋工程.................................166 第七章钢结构工程 一、钢结构,,,..,.,.,.,.,...,.,,,,.,.,,.173 2.钢梁...... 3 钢吊车梁,....,.,,.,,...,,,,.,,.,187 4.钢桁架、钢屋架.....................193 5.钢檩条........ ...............199 6 钢支撑、墙架、系杆...,...,,..,,,..201 8.天沟...... .........212 三、钢构件防腐,,.......................218 四、钢构围护结构..,,,,..,,,.220 五、钢结构构件运输.................231 第八章钢-混组合结构工程 一勤性混凝土结工程 二、钢-混楼板工程...........................244 第九章屋面工程 说明............................................246 2.平瓦坡屋面...............................249 3.沥青瓦坡屋面..............................252 4.彩色水泥瓦屋面.,.,.,,.,.,,..,.254 二、平屋面... ....................255 1.地砖保护层屋面............................255 2混凝土板保护层屋面,..,,..,,,..,,,.,257 3.细石混凝土保护层屋面.......
湖南省房屋安全鉴定暂行管理办法 湘建房〔2022〕122号.pdf
HNPR-2022-14020 湘建房〔2022)122号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 《湖南省房屋安全鉴定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进一步理顺我省房屋安全鉴定管理职能职责,加强房屋 安全鉴定管理,我厅组织编制了《湖南省房屋安全鉴定暂行管 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7月1日 一 1- 湖南省房屋安全鉴定暂行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屋安全鉴定活动,加强房屋 安全鉴定管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 量检测管理办法》(原建设部令第141号)《城市危险房屋管 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12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 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建成并投入使用的 房屋安全和建筑幕墙安全(以下统称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工作.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房屋安全鉴定指导管 理工作. 市、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 屋安全鉴定监督管理工作. 房屋权人或其法定委托管理使用者,以及房屋权属不 清或房屋权人、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当事人(管理人)下落 不明的实际使用人为房屋安全责任人. 第四条房屋安全鉴定应按以下原则确定鉴定类别: (一)房屋安全鉴定一般应依据《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 准》(GB50292)选择包含安全性鉴定和使用性鉴定的可靠性 鉴定.进行安全性鉴定的,应同时进行抗震鉴定.抗震鉴定、 可靠性鉴定应按相应技术标准分别进行.下列情况可进行单项 2 鉴定: 1.应急鉴定、国家法规规定的房屋安全性统一检查、临时 性房屋需延长使用期限、使用性鉴定中发现安全问题等情形, 可以依据《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仅选择安 全性鉴定; 2.使用维护的常规检查、有较高舒适性要求时可以依据 《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仅选择使用性鉴定; 3.结构维修改造有专门要求、耐久性损伤影响耐久年限、 存在明显振动影响、需进行长期监测时,应依据《民用建筑可 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进行专项鉴定; 4.原设计未考虑抗震设防或抗震设防要求提高的房屋、需 要改变建筑用途和使用环境的房屋,应当依据《建筑抗震鉴定 标准》(GB50023)进行抗震鉴定. (二)对有明显危险构件或整体危险迹象的房屋,可以依 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选择危险性鉴定,但危险 性鉴定不得作为判定房屋结构安全的依据. (三)生产经营类房屋开业前进行鉴定的,应进行可靠性 鉴定,严禁仅进行使用性鉴定,使用性鉴定不得作为判定房屋 结构安全的依据. 第五条房屋安全责任人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委托房屋安全 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 (一)房屋明显倾斜、变形,或者房屋基础、梁、柱、楼 -3- ...
湖南省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导则(试行)湘建建〔2022〕190号.pdf
湖南省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导则 (试行)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8月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落实《建设工程消防 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建科规〔2020)5号)等 规章,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有关单位经过调查研究,结合我 省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实际情况,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 定了本导则. 本导则的主要技术内容有: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特 殊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5.其他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6. 建设工程局部消防验收;7.档案管理. 本导则由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和解释.本导则执行 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管理处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高升路266号,邮政编码:410114). 在本导则编制起草以及消防验收辅助系统研发过程中,得到了得 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关宏、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周 乐、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幸超群、长沙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 监督站冯昱熹、邵阳市消防工程质量监督站伍平、湖南裕锦消防科技 有限公司王毅夫、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赵思亮、中建五局第 三建设有限公司杨松松等单位和个人的大力支持.在此,对他们的大 力支持和辛勤付出表示衷心感谢! 编制组 2022年8月 目录 .3 2 术语........ .5 3 基本规定. .6 4 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Error!Bookmark not defined. 4.1申请.......... .12 4.2受理............. ..13 4.3消防验收的组织与现场评定...............14 4.4出具消防验收意见...................17 5其他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19 5.1申请............ ......19 5.2备案与抽查......... ..............19 6建设工程局部消防验收.....21 7档案管理.... 附录A:消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附录B: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28 附录C: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受理凭证............31 附录D: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不予受理凭证.........32 附录E: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工作方案.............33 附件1消防设备、产品资料查验名录................37 附件2现场查验工机具常用名录....40 附件3常用消防验收规范规程名录...............42 附录F: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现场评定报告........43 附表1现场评定配合人员签字表.......44 附表2现场评定查验人员签字表...................45 附表3消防验收现场单项评定结论汇总表............46 1 ...
湖南省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管理办法 湘建建〔2023〕22号.pdf
HNPR—2023—14003 湘建建(2023)22号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 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的动态管理,适应市场 经济发展的需要,服务市场主体,我厅制定了《湖南省建设工程 材料价格信息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办法实施之日前,已发出招标文件并公示招标控制价的工 -1- 程或已签订施工合同的工程,仍按原招标文件的规定或合同约定 执行,合同约定不明确的,由承发包双方协商处理. 附件:材料价格组成及参考计算方法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2月8日 一 2 一 湖南省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的动态管理, 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 作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 设施项目工程计价的材料价格信息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材料价格,是指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根据工程造价计价要求,测算发布的材料市场综合价格.按时效 分为基期市场价和当期市场价两类. 基期市场价是指计价依据编制时采用的材料价格,是编制建 设工程投资估算指标、概(预)算消耗量标准子目基价的依据. 当期市场价是指根据材料市场行情变化,定期发布的各地区 建设工程材料当期材料价格,是工程造价计价的参考.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材料价格信息,包括材料编码、材料名 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材料价格(材料价格组成及参考计算 方法见附件)等相关内容.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材料价格信息管理,是指对材料价格信 息的采集、整理、发布、报送、使用等环节实施管理. 第六条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建设工程材料价 格信息管理,实施全省材料价格信息采集目录和基期市场价的发 布工作;委托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以下简称省造价总 -3- ...
湖南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湘建建〔2021〕208号.pdf
湖南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范和遏 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建 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湖 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 监督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166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 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建 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建质(2008)76号)等有关规定, 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租赁、安 装、拆卸、检验检测及安装验收、使用登记、运行使用、维护保 养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筑起重机械,是指纳入特种设备目录,在房屋 建筑和市政工程工地安装、拆卸、使用的起重机械,如塔式起重 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门式起重机等. 第三条工程项目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对建 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全面负责.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 2 本行政区域内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租赁、安装、拆卸、检验检 测及安装验收、使用登记、运行使用、维护保养实施监督管理, 具体事务性工作可以委托相应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实施.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起重机械,不得出租、使用: (一)属国家和地方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 (二)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制造厂家规定的使用年限的; (三)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 (四)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 (五)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 第六条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安装、拆卸、使用单位应当按 规定提交建筑起重机械备案、使用登记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 真实性负责. 第七条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建 筑起重信号司索工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经住房城 乡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应建筑施工特种作业资格证 书.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应采用“人和三证合一”的方式进 行核查(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身份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资 格证书及网络查询证明).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建筑 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在作业中有权拒绝违章 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有权在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立 即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3 第二章备案 第八条建筑起重机械的产权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首次出 租或安装前,应当向本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 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设备备案机关”)办理备案. 第九条产权单位办理建筑起重机械备案时,应向设备备案 机关提交以下资料: (一)《湖南省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申请表》一式2份(见附 件1); (二)产权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三)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四)产品合格证、产品整机铭牌(固定在建筑起重机械的 显著位置的照片)、关键零部件清单及相应照片; (五)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购销合同、发票或购机证明等有效 凭证; (六)设备备案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资料应提供原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可提供加盖生产 厂家公章的复印件)和复印件,原件当场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加 盖产权单位公章,由设备备案机关保存. 第十条设备备案机关在收到产权单位提交的备案资料之日 起7个工作日内,应当对实物进行现场查验并拍照确认,重点核查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