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3490-2017 展览展示工程服务基本要求.pdf
ICS91.180 P00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雅 GB/T33490-2017 展览展示工程服务基本要求 Basic requirements for exhibition construction service 2017-02-28发布 2017-09-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33490-2017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全国会展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48)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华毅东方展览有限公司、北京国际展览中心、北京德士比形象策划有限责任 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安翔、张兰兰、陈峰、何春生、富荣沛、葛玉广、许力、张莉莉、马娜. I GB/T33490-2017 展览展示工程服务基本要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展览展示工程服务的基本要求、服务流程、服务岗位要求及服务质量改进等. 本标准适用于展览展示工程服务的规范管理,也可作为展览展示工程企业优化服务的依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6165一2010经济贸易展览会术语 3术语和定义 GB/T26165一2010中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展览展示工程exhibition construction project 在展览馆、博物馆和各类商业及公共场所,以展示传播为目的的装饰装修工程项目. 3.2 展览展示工程服务exhibition construction service 展览展示工程中包含的筹备、设计、制作、搭建、维护、拆除、协调等服务. 3.3 承建商contractor 提供展览展示工程服务的企业. 3.4 主场承建商official contractor 由主/承办单位指定并委托,承担主场设计、制作、标准展台搭建、搭建工作管理及现场服务的展览 展示工程企业. 3.5 特装承建商special design contractor 承担特装展台搭建的展览展示工程企业. 4基本要求 4.1具备与展览展示工程服务相关的合法资质,有能力完成合同约定的展览展示全部服务活动. 4.2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协调主承办单位、主场承建商、特装承建商、参展商、场馆运营商、物流服 务商等相关方的服务需求. 4.3建立健全服务质量管理体系,满足主承办单位、参展商的服务需求. 1 GB/T33490-2017 5服务流程 5.1总则 5.1.1展览展示工程项目可分为筹备、设计、制作、搭建、维护和拆除6个服务环节. 5.1.2展览展示工程企业应建立项目管理机构,统一运作展览展示工程项目各服务环节,制定覆盖各 服务环节的应急预案. 5.1.3坚持“谁搭建,谁拆除”的原则,制作、搭建、维护、拆除工作应由同一个承建商完成. 5.2筹备 5.2.1主场承建商在筹备阶段应: a)从主承办单位、参展商、场馆运营商获取展览会和场馆基本信息,掌握展览会主题和技术要素; b)提出展场平面图设计方案; c)参与参展商手册和安全应急预案的制定; d)确定主场承建商与主承办单位双方的项目负责人、项目小组成员,并制定项目进度表; e)根据展览会的要求,收集参展商相关资料及需求,包括: 1)楣板内容及规格; 2)水电气的用量; 3)配套家具、通讯网络、多媒体设备的规格及位置. 5.2.2特装承建商应与参展商沟通,明确参展意图,了解参展商对参展展品及展台布置等需求. 5.2.3主场承建商应对特装承建商所提交的展台结构图、效果图、平立面图、施工图、水电气安装图、材 质说明书、展台结构报告等相关文件进行审核,统一向展览场馆运营商申报并签订安全责任书. 5.2.4主场承建商应与展览场馆运营商、物流服务商、特装承建商等建立工作联系机制,负责与相关各 方的联络沟通,明确各方职责及联系人. 5.2.5主场承建商应办理法律要求的强制性保险. 5.3设计 5.3.1设计工作包括展览场馆平面图、展览会公共服务设施、标准展位、特装展台的设计. 5.3.2设计方案应包括展台结构图、效果图、平面图、施工图、水电气安装图、材质说明书、展台结构报 告等相关文件. 5.3.3展览场馆平面图应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标明消防设施、安全通道、导向标识系统. 5.4制作 5.4.1按照设计方案和项目进度要求,在进馆搭建之前完成展台搭建所需各部件的制作,并与物流服 务商及场馆运营商协调运输及进场计划. 5.4.2承建商应优先使用节能、环保、绿色材料,并符合消防要求. 5.5搭建 5.5.1按照展览会主承办单位的时间要求,完成展览会公共服务设施...
GB/T 33489-2017 展览会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规范.pdf
ICS03.080.30 A02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3489-2017 展览会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规范 Building specification for exhibition information management system 2017-02-28发布 2017-09-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标准 展览会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规范 GB/T33489—2017 关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 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甲2号(100029)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北街16号(100045) 网址:.spc.org.cn 服务热线:400-168-0010 2017年3月第一版 * 书号:1550661-52406 GB/T33489-2017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全国会展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48)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北京昆仑亿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国际展览中心、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 员会纺织行业分会、中邮国际展览广告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钢、陈峰、徐迎新、潘臻、顾君剑、周景龙、满艳茶. I GB/T33489—2017 展览会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展览会信息管理系统的术语和定义、建设基本要求、功能要求、安全保障等.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展览会信息管理系统的设计、构建及相关软件功能开发等活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6165一2010经济贸易展览会术语 GA/T708一2007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体系框架 3术语和定义 GB/T26165一201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展览信息管理系统exhibition information management system 基于现代展览管理理念,利用信息技术实现对展览会信息的全面管理,包括数据采集、数据库管理、 观众邀请、商务配对等功能的管理系统. 3.2 观众信息visitor information 观众的基本信息、行为信息和其他展览会主办单位需要收集和管理的信息. 注1:观众的基本信息包括观众名片、现场登记表等描述观众身份和联络方式的信息. 注2:观众行为信息包括观众入场、离场、参观展台、参加会议和活动等行为的信息. 3.3 参展商信息exhibitor information 参展商的基本信息、参展信息和其他展览会主办单位需要收集和管理的信息. 注1:参展商的基本信息包括企业名称、联络方式等. 注2:参展信息包括展位信息、会刊信息、楣板信息、胸卡信息、合同信息、付款记录和服务预订信息. 3.4 观众数据采集终端设备visitor information collection terminal 在展览会现场供主办单位和参展商识别、验证和记录观众信息的设备,包括门禁闸机或移动读卡设 备等. 3.5 商务配对系统match making system 为商务配对提供数据支持和管理的系统. 4建设基本要求 展览会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应满足展览会主办单位的需求,实现对观众和参展商等展览会重要信 GB/T33489-2017 息的收集、处理、存储、应用、维护等,信息收集途径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符合以下基本原则: a)收集信息准确、完整; b)系统运行快速、稳定; c)界面操作简便、易用; d)信息处理功能深入、全面; e)信息应用、存储和传输安全可靠. 5系统功能 5.1功能构成 展览会信息管理系统应包括观众信息管理、参展商信息管理、商务配对、邀请、数据库管理等功能. 5.2观众信息管理 5.2.1展前数据采集系统 展前数据采集系统应能够: a)提供各种来源数据的录入功能; b)提供网上预登记和管理功能,以实现: 1)个体观众预登记,包括:对首次预登记观众,登记观众信息,开展预登记调查等;对往届观 众和已预登记观众,提供观众信息和调查表的查看和更新等; 2)团体观众预登记:提供数据文件上传、数据批量导入等; 3)活动及会议参加者预登记:提供各类活动及会议信息的检索、下载、打印,提供活动及会 议的报名或取消报名等. 5.2.2现场信息管理 现场信息管理应具备现场观众登记功能,并根据需要实现观众行为管理功能: a)现场观众登记:为进入展览会参观的观众办理现场登记,根据需要收集名片、登记表等观众信 息,上传到观众数据库,为观众发放观众身份识别标识等; b)观众行为管理:根据展览会...
GB/T 33459-2016 商贸托盘射频识别标签应用规范.pdf
ICS55.180.01 A85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3459-2016 商贸托盘射频识别标签应用规范 RFID tag application criteria for pallet units used in circulation industry 2016-12-30发布 2016-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33459-2016 目 次 前言 Ⅲ 引言 V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1 4一般要求 3 5功能和技术指标 3 6代码 7环境适应性15 8安全和管理 15 9操作流程15 10扩展应用 16 11异常情况处理 附录A(规范性附录)数据项代码编码规则17 附录B(规范性附录)用户区编码说明 23 附录C(资料性附录)用户区数据项编码示例 27 参考文献 29 I GB/T33459-2016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国际货运代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89)和全国物流信息管理标准化技术委 员会(SAC/TC267)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厦门英诺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坤鑫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国富通 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义乌市金隆义境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公安部第三研究所、北京中电华大电 子设计有限责任公司、上海众人网络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上海泓丰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兴华 洋海事服务有限公司、新疆农业大学机械交通学院、新疆高新技术项目开发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林忠、朱彤、王政、李金华、姚树红、刘嫩姗、谈剑峰、郭降朱、金旭峰、葛炬、 瞿甄泓、杨希江. Ⅲ GB/T 33459-2016 引言 托盘射频识别标签是物联网基础信息采集层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承担着所承载物品的信息采集、路 线监控、状态监控等功能,在物流应用中可优化供应链整体效率,降低物流成本,改善物流服务质量,提 升企业的竞争力. 随着托盘可能在不同的地理环境下流转,其射频识别标签可能会遭遇海运、铁路和公路运输的恶劣 环境,其表面有可能被沙子、灰尘、盐雾、油脂、雪、冰和尘垢所覆盖,在装卸、搬运和运输作业时会受到物 理冲击和振动,所处的环境温度经常变化,并可能会长时间暴露在太阳光和紫外线下.因此,托盘射频 识别标签应能在特定的低温、高温、机械冲击、随机振动、湿度、雨雪、盐雾、沙子和尘土等环境下正常 工作. 随着全球化供应链管理和托盘共用系统的发展,托盘将在不同业务模式、不同运输方式、不同的业 务环节、不同的作业安排以及不同的管理要求下流转,也将有不同参与方,不同的单证应用,不同的作业 时间和地点等,这与传统的业务大不相同,不仅要求与射频识别标签关联的数据随其不同而变化,也对 整个应用系统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 GB/T33459-2016 商贸托盘射频识别标签应用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商贸托盘射频识别标签作为信息载体时的一般要求、功能和技术指标、代码、环境适 应性、安全和管理、操作流程、扩展应用和异常情况处理等规范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商贸托盘及其共用系统等相关物流活动中对托盘的标识、使用和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934联运通用平托盘主要尺寸及公差 GB/T7407中国及世界主要海运贸易港口代码 GB/T12406表示货币和资金的代码 GB12904商品条码零售商品编码与条码表示 GB/T14945货物运输常用残损代码 GB/T15421国际贸易方式代码 GB/T15514中华人民共和国口岸及相关地点代码 GB/T16472乘客及货物类型、包装类型和包装材料类型代码 GB/T16962国际贸易付款方式分类与代码 GB/T17152运费代码(FCC)运费和其他费用的统一描述 GB/T18804运输工具类型代码 GB/T19425一2003防伪技术产品通用技术条件 GB/T26319国际货运代理单证标识符编码规则 GB/T26321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数据元 GB/T26934一2011集装箱电子标签技术规范 GB/T28530一2012国际...
GB/T 33457-2016 商业网点规划制图规范.pdf
ICS07.040 A75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雅 GB/T33457-2016 商业网点规划制图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drawing in mercial network planning 2016-12-30发布 2017-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33457-2016 目 次 前言 Ⅲ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总体要求 1 4图纸包括内容 1 5图幅规格 1 6图号顺序 2 7图纸数量 2 8图纸绘制基本要求 2 9图例与符号 参考文8 I GB/T33457-2016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商商业发展规划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贾世冬、王玑琨、罗杰含、申冬华、鲍希超. GB/T33457-2016 商业网点规划制图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商业网点规划制图的总体要求、图纸包含内容、图幅规格、图号顺序、图纸数量、图纸 绘制的基本要求、图例与符号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城乡商业网点规划以及城市分区商业网点规划的编制.其他商贸流通类规划制图可 参考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订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50001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 GB50137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CJJ/T97城市规划制图标准 3总体要求 3.1商业网点规划图纸所包含的要素应与城市总体规划一致,即商业网点规划图纸应有图题、图界、指 北针、比例、比例尺、规划期限、图例、编制日期、编制单位等. 3.2商业网点规划图应在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市域和城区用地规划图上绘制. 3.3本标准未规定的内容,可由制图者在本标准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但不得与本标准中的内容相矛盾. 3.4商业网点规划图纸应完整、准确、清晰、美观. 4图纸包括内容 4.1商业网点规划图纸应包括现状图和规划图. 4.2商业网点规划的现状图应是记录规划工作起始时规划范围内的商业网点发展状态的图纸,应包括 因规划需要研究而确定的一定规模以上的零售网点现状分布图、商品交易市场现状分布图和其他需要 研究的商业网点现状分布图. 4.3商业网点规划的规划图应是反映规划意图和各阶段规划范围内商业网点规划状态的图纸.应包 括各级商业中心规划布局图、商业街规划布局图、零售网点规划布局图、商品交易市场规划布局图和其 他商业网点规划布局图. 5图幅规格 5.1图幅规格可分为规格幅面图纸和特型幅面图纸.直接使用0号、1号、2号、3号、4号幅面绘制的 图纸为规格幅面图纸,不直接使用0号、1号、2号、3号、4号幅面绘制的图纸为特型幅面图纸. 5.2规格幅面宜符合表1的规定和图1的格式. 1 GB/T 33457-2016 5.3特型图幅的商业网点规划图尺寸不作规定. 5.4同一规划项目的图幅规格宜一致. 表1规格幅面 基本幅面 0号 1号 2号 3号 4号 BXL/mm 841×1189 594×841 420X594 297×420 210×297 c/mm 15 10 a/mm 30 25 B L 图1规格幅面图纸尺寸示意 6图号顺序 6.1图纸的顺序宜按分析图排在前,规划图排在后;现状图排在前,规划图排在后的原则进行编排. 6.2图纸缺省时,图纸编排顺序不空缺;图纸增加时,按照图纸性质插入到原图纸中,后面图纸应依次 更改顺序号. 7图纸数量 图纸的数量应根据规划对象的特点、规划内容的实际情况、规划工作需要表达的内容决定. 8图纸绘制基本要求 8.1图题 8.1.1图题是各类商业网点规划图纸的标题.商业网点规划图纸应书写图题. 8.1.2图题的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主题)和图名(副题).副题的字号应小于主题的字号. 2 ...
GB/T 33455-2016 公共事务活动风险管理指南.pdf
ICS03.100.01 A02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3455-2016 公共事务活动风险管理指南 Guidelines on risk management in public affairs activity 2016-12-30发布 2017-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 33455-2016 目 次 前言 I 引言 Ⅱ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4公共事务活动风险管理原则 5公共事务活动风险管理过程 2 6公共事务活动风险管理的实施10 附录A(资料性附录)公共事务活动风险示例12 附录B(资料性附录)公共事务活动风险清单示例 13 参考文献 14 GB/T33455-2016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全国风险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10)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人民大学、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研究中心、国 家行政学院、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晓红、崔艳武、唐钧、游志斌、支东生、李莹、刘霞、许应成、信春华、周莉. GB/T 33455-2016 引言 随着内外公共环境快速变化,以及公众风险意识的提升,影响公共部门目标实现的各种不确定性因 素显著增加.公共事务领域的风险事件可能导致危机或连锁反应,轻者影响公共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重者甚至影响经济发展、社会安全和政府公信力等.尤其是在制定重大政策、审批重大事项、实施重大 项目,以及与公众利益相关的事项时,开展风险管理,进行应对准备,至关重要. 风险管理是公共部门的基本要求.本标准是在GB/T24353一2009的指导下,结合我国公共事务 活动的特点和实际编制而成的,以通过明确公共事务管理组织内外环境信息,运用系统的方法和工具识 别、分析、评价和应对潜在风险,帮助公共事务管理组织和人员有效管理公共事务活动中可能面临的风 险,并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 Ⅱ GB/T33455-2016 公共事务活动风险管理指南 1范围 本标准给出了公共事务活动风险管理的原则、过程和实施指南. 本标准适用于依据法律法规承担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在进行公共事务活动时实施风险管理. 也可为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活动或组织在开展风险管理时提供参考.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3694风险管理术语 GB/T27921风险管理风险评估技术 3术语和定义 GB/T23694界定的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公共事务活动public affairs activity 依据法律法规,对涉及公共利益的事务进行管理的活动. 3.2 公共事务管理组织public affairs management organization 依据法律法规承担公共事务活动管理职能的组织. 3.3 公共事务活动风险public affairs activity risk 不确定性对公共事务管理组织及其活动目标的实现可能产生的影响. 3.4 公共事务活动风险管理public affairs activity risk management 指导和控制与公共事务活动风险相关问题的协调活动. 4公共事务活动风险管理原则 4.1突出风险意识 随着社会公众参与公共事务活动能力的提升和外部监督机制的健全,公共事务管理组织和人员需 增强风险意识,深化对公共事务活动风险的认知和理解,有效做好风险防范. 4.2防范突发事件 公共事务管理组织要加强突发事件的源头治理,建立突发事件防范机制,将管理关口前移,建立应 急预案,以有效应对可能的突发事件. 1 ...
GB/T 33450-2016 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指南.pdf
ICS01.020 A20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3450-2016 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指南 Guideline for the transformation from scientific and technical achievement to standard 2016-12-30发布 2017-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33450-2016 目 次 前言 Ⅲ 引言 V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1 4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需求分析2 5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可行性分析 2 5.1科技成果的标准特性分析2 5.2科技成果的技术成熟度分析2 5.3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前景分析 .2 5.4与同领域现有标准的协调性分析 3 6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的类型与内容确定 6.1确定标准类型考虑的因素 3 6.2标准核心内容的确定 4 7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的编写要求 7.1程序要求 4 7.2文本要求 4 7.3标准中涉及专利问题的处理 .5 I GB/T33450—2016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全国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64)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涵、曹俐莉、杨朔、曾毅、侯非、万福军、张雨辰. Ⅲ GB/T 33450-2016 引言 标准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桥梁和纽带.《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对强化 标准化工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提出了要求. 当前,标准研发和科技创新同步趋势明显,标准研制逐步嵌入到科技活动各个环节中,为科技成果 快速进入市场、形成产业提供了重要支撑和保障.本标准提出了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的通用路径, 为指导各行业、各类组织将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提供总体指导. GB/T33450-2016 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指南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的需求分析、可行性分析、标准类型与内容的确定,以及标准编 写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基于科技成果研制我国标准的活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 GB/T16733国家标准制定程序的阶段划分及代码 GB/T20000.1标准化工作指南第1部分:标准化和相关活动的通用术语 GB/T20001.1标准编写规则第1部分:术语 GB/T20001.2标准编写规则第2部分:符号标准 GB/T20001.3标准编写规则第3部分:分类标准 GB/T20001.4标准编写规则第4部分:试验方法标准 GB/T20001.10标准编写规则第10部分:产品标准 GB/T20003.1标准制定的特殊程序第1部分:涉及专利的标准 GB/T28222服务标准编写通则 3术语和定义 GB/T20000.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科技成果scientific and technical achievement 在科学技术活动中通过智力劳动所得出的具有实用价值的知识产品. 3.2 标准standard 通过标准化活动,按照规定的程序经协商一致制定,为各种活动或其结果提供规则、指南或特性,供 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文件. 注1:标准宜以科学、技术和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 注2:规定的程序指制定标准的机构颁布的标准制定程序. 注3:诸如国际标准、区域标准、国家标准等,由于它们可以公开获得以及必要时通过修正或修订保持与最新技术 水平同步,因此它们被视为构成了公认的技术规则.其他层次上通过的标准,诸如专业协(学)会标准、企业 标准等,在地域上可影响几个国家. [GB/T20000.1一2014,定义5.3] ...
GB/T 33358-2016 政府热线服务规范.pdf
A 12 ICS03.08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3358-2016 政府热线服务规范 Specificationforgovernmenthotlineservice 2016-12-13发布 2017-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33358-2016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全国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64)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济南市政府12345市民服务热线、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 济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北京市非紧急救助服务中心、上海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广州12345政府服 务热线、昆明市人民政府市长热线、太原市政府12345便民服务热线、山东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山东省广播电视台、中共济南市委党校、济南市政府研究室、济南市报业集团、济南市广播电视台、中国 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济南市分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胜利、郭大雷、张鲁军、孙元文、赵国钧、王涛、赵琳、马晓鸥、赵红红、原静、 邵建忠、商黎、曹现强、邓相超、宋传杰、乔远征、王志、张宝军、昌业云、吕洪涛、刘英峰、程新民、王欢、 李开森、徐苏东、张勇、石玮、李经发、马利、刘庆需、王国波、李艳、胡磊、韩龙斌、郝磊、郑婷婷。
GB/T 33358-2016 政府热线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政府热线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服务内容与要求、服务质量控制、服务评价与 改进。
本标准适用于政府热线的运行、管理与服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33357政府热线服务评价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政府热线governmenthotline 由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设立的非紧急公共服务呼叫系统。
3.2 政府热线服务governmenthotlineservice 依托政府热线(3.1),通过电话、短信、信箱、网站及其他媒体等方式,为组织或个人参与社会治理、 获取公共服务提供政策信息咨询、诉求受理与回访等公共服务。
3.3 政府热线服务提供者governmenthotline serviceprovider 实施政府热线服务(3.2)的机构或部门。
3.4 服务对象serviceobjects 向政府热线(3.1)咨询信息、反映诉求、提出意见建议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3.5 知识库knowledge base 政府热线服务提供者对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部门职责、业务事项等政府政务公开与公共服务 的信息,进行搜集、整理,形成可存储、可维护、可查询的信息集合。
3.6 工单workflow sheet 记录服务对象基本信息、事项内容、办理情况、督办、回访结果等热线服务运行全过程的工作流 转单。
3.7 三方通话tripartitetelephoneconversation 政府热线服务人员、服务对象、事项涉及的部门或单位工作人员,采取三方同时通话的方式解答服 1
GB/T33358-2016 务对象诉求的服务过程。
3.8 呼叫接通率callpletionrate 接通的来电数量与来电总量之比。
4基本要求 4.1机构设置 4.1.1政府热线服务提供者可根据职能需要设立管理机构和受理机构。
4.1.2管理机构应区别于同级别政府其他职能部门,履行组织协调、督查评价等管理职能。
4.1.3受理机构可由政府自建,也可委托社会组织建设,履行事项受理等服务职能。
4.1.4政府热线服务提供者应与事项承办部门或单位建立整体运行的工作机制。
4.2工作场所与设施设备 4.2.1政府热线应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并在显著位置设立政府热线识别标识。
工作环境应安全、整 洁,照明、温湿度等应符合工作要求。
4.2.2工作场所可根据工作需要划分受理、转办、回访等工作区域。
4.2.3座席设置宜满足以下要求: -一单个座席工作面积不小于3㎡²; 座席前后有0.5m~1m的间距; -根据实际需求设置方言座席、少数民族语言座席或外语座席。
4.2.4办公及信息系统宜满足以下要求: 一实现电话录音、跟踪考核等功能; 一实现服务对象档案管理、来电回访、电子监察、协调办公、满意度调查等; 支持语音、网络、多媒体等多种信息的接人; 一配备必要的计算机网络设备、数据存储设备、网络安全设备、通讯设备、容灾备份设备等。
4.2.5知识库内容应准确、规范、...
GB/T 33357-2016 政府热线服务评价.pdf
A 12 ICS 03.08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3357-2016 政府热线服务评价 Assessmentofgovernmenthotline service 2016-12-13发布 2017-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 33357-2016 目次 前言 1范围 2术语和定义 3评价原则 3.1公正性 3.2有效性 3.3可靠性 3.4规范性 4评价要素 4.1服务平台与环境 4.2服务人员 4.3运行管理 4.4服务效率 4.5服务结果 5评价流程 5.1评价准备 5.2评价实施 5.3形成评价结果 5 6评价方法 6.1权重测算方法 6.2数据采集方法 6.3数据加工方法 6.4分数计算方法 7评价结果 7.1内容 7.2形式 6 参考文献
GB/T33357-2016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全国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64)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苏州市便民服务中心、常州市标准计量技术情报研究所、江苏 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苏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北京市门头沟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北京市门头沟区为 民服务中心、张家港市便民服务中心、常熟市便民服务中心、呼和浩特市政务服务中心、呼和浩特市赛罕 区市民服务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侯非、周旭东、曹俐莉、喻晓筠、侯月丽、李平、闫明、马忠华、胡家瑾、钱亮、 许健儿、曾毅、鲁娟、易飞、胡娟、钱荣富、李涵、郝林、鲍俊斐、陈冬兰、江建胜、张西浩、刘庆雅、汪东华、 戴建东、王凤生、王亚娜、温艳。
GB/T 33357-2016 政府热线服务评价 1范围 本标准给出了政府热线服务评价的评价原则、评价要素、评价流程、评价方法和评价结果的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政府热线服务评价活动。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政府热线governmenthotline 由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设立的非紧急公共服务呼叫系统。
[GB/T33358-2016,定义3.1] 2.2 政府热线服务governmenthotlineservice 依托政府热线(2.1),通过电话、短信、信箱、网站及其他媒体等方式,为组织或个人参与社会治理、 获取公共服务提供政策信息咨询、诉求受理与回访等公共服务。
[GB/T33358-2016,定义3.2] 2.3 政府热线服务提供者governmenthotlineserviceprovider 实施政府热线服务(2.2)的机构或部门。
[GB/T33358-2016,定义3.3] 2.4 服务对象serviceobjects 向政府热线(2.1)咨询信息、反映诉求、提出意见建议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GB/T33358-2016,定义3.4] 2.5 评价对象assessmentparticipant 接受评价的政府热线服务提供者(2.3)。
2.6 评价者assessor 对评价对象(2.5)在评价活动中的表现进行评价的组织。
3评价原则 3.1公正性 评价者应独立、客观、公平地实施评价活动,评价结果不应受实施难度、是否收费等因素影响。
3.2有效性 评价者应制定科学的评价方案并有效实施,使评价活动能够准确评价政府热线服务真实水平,查找 1
GB/T 33357-2016 出实际问题。
3.3可靠性 评价者应采集、使用真实、客观的数据;评价结果应客观、准确地反映评价活动情况,无差错、可 信赖。
3.4规范性 评价者应按照评价方案实施评价活动,评价行为应符合评价方案要求,避免错误、减少误差。
4评价要素 4.1服务平台与环境 4.1.1信息化平台 信息化平台的稳定性、便捷性、安全性、功能性、实用性等对于政府热线服务的满足程度。
4.1.2知识库 知识库的全面性、准确性、通俗性、时效性等对于政府热线服务的满足程度。
如知识库对于服务对 象诉求的覆盖程度,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以服务对象能够理解的语言表述,信息是否滞后、陈旧。
4.1.3服务环境 通话环境、网络环境等对于政府热线服务的满足程度。
示例:热线通话受周围噪声或电磁干扰的程度,座席环境功能布局、空间密度对于热线通话清晰度、准确度的影响。
4.1.4其他 座席等其他服务设备及环境要素的容量、充足性、功能性对于政府热线服务的满足程度。
4.2服务人员 4.2.1基本要求 4.2.1.1业务掌握水平 服务人员对于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政策文件或相关业务规定的理解把握水平,为服务对象介绍政 策、规定、要求的准确性、明确性、针对性。
4.2.1.2专业技...
GB/T 33268-2016 科技奖励评价分类单元.pdf
A 14 ICS 35.240.30 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3268-2016 科技奖励评价分类单元 Evaluating and classifyingunit forreward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2016-12-13发布 2017-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 33268-2016 目次 前言.. 引言 IV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评价范围设置原则 5评价范围设置依据 6评价范围设置排序 7评价组代码编制原则 7.1科学性 7.2规范性 7.3扩延性 7.4唯一性 7.5实用性 7.6简明性 8科技奖励评价分类单元编码方法 9评价组评价范围表 9.1国家自然科学奖学科评价组网评组组别代码及评价范围简表 9.2国家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专业评价组网评组组别代码及评价范围简表 附录A(规范性附录)本标准使用说明
GB/T33268-2016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全国信息与文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武汉大学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华中师范大学信息管理学院、国家科技奖 励工作办公室、中南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邱均平、谭春辉、赵蓉英、袁建湘、吴晓、李冰、龙军、姚昆仑、田晓宇、李小涛、 姚远。
GB/T33268-2016 引言 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已在逐渐完善科技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从中央到地方 的科技管理体系,有效地促进了我国科学技术的发展。
与此同时,我国也相继颁布了一系列科技奖励的 政策、制度和法律法规文件,建立了一个包含多层次和多种形式相结合的国家科技奖励体系。
但当前, 公众以及科学技术工作者对国家科学技术奖学科专业评价范围设置还不太了解,导致申报奖项归类不 准或选择专家不对口现象发生。
为推动科技奖励工作的规范化与信息化,统一规范申报国家科学技术 奖励的学科、专业评价归类,促进评价专家库的建设和相关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标准。
为了提高科技 奖励评价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促进科技成果的开发和利用,科技管理部门、高等学校和企事业等在拟定 有关科技奖励评价规定或开发有关科技奖励评价软件时,建议采用本标准,以促进科技奖励评价工作的 规范化与科学化。
本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将对提高科学技术奖励评价工作的规范化水平,指导公众以及科学技术工作 者申报科学技术奖励以及加强科学技术奖励工作的管理和协调起到积极的作用。
GB/T33268-2016 科技奖励评价分类单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自然科学与技术领域(民用)内的科技奖励的各学科、专业评价组评价范围设置原则、 依据及对应学科。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科技管理机构进行科技奖励(民用部分)各学科、专业评价组评价范围的划分,亦 适用于国家科学技术政策和科技发展规划以及科技项目、科技成果等宏观管理和部门应用。
本标准适用于支持各级科技奖励智能化评价数据系统。
本标准所称国家科学技术奖,系指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版)适用于本文件。
GB/T13745-2009学科分类与代码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国家自然科学奖NationalScienceReward 针对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做出重大科学发现的公民而设立的 国家科学技术奖。
注:重大科学发现,包括:1)前人尚未发现或尚未闸明;2)具有重大科学价值;3)得到国内外多国自然科学界公认。
3.2 国家技术发明奖NationalTechnologyInventionReward 针对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重大技术发明的公民而设立的国家科学技 术奖。
注:重大技术发明,包括:1)前人尚未发明或尚未公开;2)具有先进性和创造性;3)经实施,创造显著经济效益或者 社会效益。
3.3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Rewardof NationalScience and TechnologyProgress 针对在应用推广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工程、计划、项目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公 民、组织而设立的国家科学技术奖。
注1: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1)在实施技术开发项目中,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的; 显著社会效益的;...
GB/T 33260.1-2016 检出能力 第1部分:术语和定义.pdf
GB/T 33251-2016 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pdf
ICS03.100.01 A00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3251-2016 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 Intellectual property management for higher education institutions 2016-12-13发布 2017-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T33251-2016 目 次 前言 引言 V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文件管理 2 4.1文件类型 2 4.2文件控制 2 5组织管理2 5.1校长 2 5.2管理委员会 2 5.3管理机构 2 5.4服务支撑机构 3 5.5学院(系) 3 5.6项目组 3 5.7知识产权顾间 .4 6资源管理 4 6.1人力资源 *4 6.2财务资源 4 6.3资源保障 5 6.4基础设施 5 6.5信息资源 5 7知识产权获取 7.1自然科学类科研项目 5 7.2人文社会科学类科研项目 6 7.3其他 6 8知识产权运用 7 8.1分级管理 .7 8.2策划推广 .7 8.3许可和转让 7 8.4作价投资 7 9知识产权保护 .7 10检查和改进 8 10.1检查监督 8 10.2绩效评价 8 10.3改进提高 8 I GB/T33251-2016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知识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54)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贺化、马维野、雷筱云、周静、马鸿雅、陈明媛、徐俊峰、张立、李昶、王欣、王燕、 唐恒、岳高峰. ...
GB/T 33250-2016 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pdf
ICS03.100.01 A00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3250-2016 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 Intellectual property management for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organizations 2016-12-13发布 2017-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33250-2016 目 次 前言 Ⅲ 引言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1 4总体要求 2 4.1总则 2 4.2知识产权方针和目标 2 4.3知识产权手册 2 4.4文件管理 3 5组织管理 3 5.1最高管理者 3 5.2管理者代表 3 5.3知识产权管理机构 .3 5.4知识产权服务支撑机构 4 5.5研究中心 5.6项目组 4 6基础管理 4 6.1人力资源管理 6.2科研设施管理 5 6.3合同管理 6 6.4信息管理 6 7科研项目管理 6 7.1分类 6 7.2立项 .6 7.3执行 .6 7.4结题验收 6 8知识产权运用 7 8.1评估与分级管理 7 8.2实施和运营 7 8.3许可和转让 .7 8.4作价投资 .7 9知识产权保护 .7 10资源保障 8 10.1条件保障 .8 I GB/T33250-2016 10.2财务保障 8 11检查和改进 .8 11.1检查监督 8 11.2评审改进 8 Ⅱ ...
GB/T 33169-2016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设施设备配置.pdf
ICS03.080 A20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3169-2016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设施设备配置 Configuration of facilities and equipment for munity day-care centers for the elderly 2016-10-13发布 2017-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33169—2016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社会福利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15)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康复辅具研究中心、民政部社会福利中心、河南好佳老年服务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凤领、刘俊玲、杨德慧、雷洋、李明杰、陶静、邹华、杨雪、蔡玉霞. I GB/T331692016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设施设备配置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设施设备配置的原则、基本要求、基本配置和适宜配置.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社区从事老年人日间照料的场所.养老机构和农村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0016一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T50340一2003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 GB50763一2012无障碍设计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休息位lounge chair 休息用的座位,有坐具、卧具或坐卧一体的座具. 3.2 就餐位dining table 就餐用的桌椅,有多人饭桌、单人饭桌或简易餐台. 4原则 4.1配置分为基本配置和适宜配置,基本配置是基础性要求,适宜配置是提倡性配置. 4.2除卫生间、备餐间、浴室外,其他功能区宜一区多用,即可换用、兼用. 5基本要求 5.1各种设施设备应无尖角、锐边、毛刺. 5.2配置室内温度控制设施设备. 5.3配置监控系统,监控范围应覆盖公共区域.在醒目位置设置视频监控提示标志. 5.4公共区域设紧急呼叫装置,装置距地面高度为1.1m. 5.5消防要求应满足GB50016一2014的规定. 5.6坡道、台阶、扶手的设置应符合GB50763一2012和GB/T50340一2003的相关要求. 5.7卫生间、浴室应符合GB50763一2012中3.9、3.10的相关要求. 、 ...
GB/T 33168-2016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基本要求.pdf
ICS03.080.99 A20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3168-2016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基本要求 Basic requirements for services of munity day-care centers for the elderly 2016-10-13发布 2017-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33168—2016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社会福利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15)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康复辅具研究中心、民政部社会福利中心、中国社会福利协会、北京市老 龄办.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俞建良、甄炳亮、马凤领、冯晓丽、雷洋、王习宇、刘俊玲、陈锦山、李明杰、 杨德慧. I GB/T33168—2016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基本要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的总则、基本服务和适宜服务.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养老机构中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社区老年 人日间照料中心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493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 建标143一2010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munity day-care centers for the elderly 日间照料中心day-care centers 为社区内自理老年人、半自理老年人提供膳食供应、个人照料、保健康复、精神文化、休闲娱乐、教育 咨询等日间服务的养老服务设施. 注:改写建标143一2010第一章总则的第三条. 4总则 4.1应具有相对独立、固定、专用的场所,保证服务活动环境的安全、整洁、卫生.除卫生间、备餐间、浴 室外,其他功能区可一区多用,即可换用、兼用. 4.2应定期检查设施设备的安全性,保证完好并能正常使用. 4.3应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日常服务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人员管理制度等. 4.4应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应急预案应包括但不限于: 一老年人意外伤害应急预案; —一老年人突发疾病应急预案; —火灾应急预案. 4.5应建立服务档案,包括但不限于: —一老年人基本信息登记表(参见附录A); 一日间照料中心服务申请表(参见附录B); 一日间照料中心每日老年人出人登记表(参见附录C); ——老年人当日状况记录表(参见附录D). 1 ...
GB/T 32933-2016 留学服务术语.pdf
ICS03.080 A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32933-2016 留学服务术语 Overseas educationservice terminology 2016-08-29发布 2017-03-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 32933-2016 目次 前言 1范围 2基本术语 3留学服务人员 4留学服务流程 5留学服务评价 索引
GB/T32933-2016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全国教育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43)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北京留学服务行业协会、金吉列出国留学咨询服务有限 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世杰、印凯、桑澎、朱燕民、冉维一、柴琳、胡烨。
GB/T 32933-2016 留学服务术语 1范围 本标准界定了留学服务的基本术语,以及与留学服务人员、流程、评价相关的术语。
本标准适用于留学服务相关的活动。
2基本术语 2.1 留学overseas education 赴中国境外的地区或国家接受教育的行为。
2.2 留学服务overseaseducation service 对有意向留学(2.1)的顾客开展留学规划(4.1.2)、留学申请(4.1.4)等一系列活动的过程和结果。
2.3 留学服务组织overseas education serviceprovider 为顾客提供留学服务(2.2)的社会组织。
示例:留学中介机构、留学工作室、设立在各类学校的留学服务办公室。
2.4 留学中介机构overseas education agency 通过与国(境)外高等院校、教育部门或其他教育机构合作,利用专业知识和服务能力,依法依规为 顾客提供留学服务(2.2)的法人单位。
2.5 申请人applicant 向留学目标院校或国(境)外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留学(2.1)请求的个人。
注:国(境)外出人境管理机构包括移民局、使领馆等。
2.6 留学服务协议overseaseducation serviceagreement 留学中介机构(2.4)与申请人(2.5)或法定代理人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契约类文书。
2.7 国(境)外合作方overseas partners 与留学中介机构(2.4)建立留学(2.1)合作关系的国(境)外教育或服务机构。
2.8 国(境)外办事处overseasoffices 在国(境)外开设的为成功人境的申请人(2.5)提供学习、生活等服务的机构。
GB/T 32933-2016 3留学服务人员 3.1 留学服务人员overseas education servicepersonnel 为申请人(2.5)提供留学服务(2.2)的工作者。
示例:咨询人员、申办人员、客服人员等。
4留学服务流程 4.1步骤 4.1.1 咨询consultation 顾客向留学服务组织(2.3)询问具体留学(2.1)事宜并得到答复的过程。
4.1.2 留学规划overseas educationplanning 根据申请人(2.5)的学术背景、经济实力和留学意向等条件,为其量身定制留学方案的过程。
4.1.3 协议签署signingofservice agreement 4.1.4 留学申请application 向留学目标院校或国(境)外出入境管理机构提交所需材料,以实现留学请求的过程。
4.1.5 延伸服务extended service 为申请人(2.5)提供留学申请(4.1.4)之外相关服务的行为。
示例:接机、住宿、行前指导等, 4.2状态 4.2.1 审理application being processed 留学目标院校或国(境)外出人境管理机构正在审查、处理申请的状态。
4.2.2 有条件录取conditionaladmission 留学目标院校对申请人(2.5)设定某种附加条件,符合条件者获得人读资格的录取状态。
4.2.3 无条件录取unconditionaladmission 没有附加条件,直接获得留学目标院校人读资格的录取状态。
4.2.4 候补录取onthewaitinglist 申请人(2.5)有机会在留学目标院校当季录取名额空缺时被录取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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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22年版).pdf
附件4 麻醉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 (2022年版) 一、麻醉科医护比(AQI-DNR-01) 定义:麻醉科护士人数与麻醉科医师人数之比. 计算公式: 麻醉科医护比 麻醉科护士总数 麻醉科医师总数 说明:麻醉科护士是指专职配合麻醉医师开展麻醉宣教、 心理护理、物品准备、信息核对、体位摆放、管路护理、仪 器设备管理等护理工作的护士,不包括其他由麻醉科统一管 理的手术室护士. 意义:反映麻醉科人员配备情况. 二、麻醉医师人均年麻醉例次数(AQ1-ACC-02) 定义:单位时间内,麻醉科固定在岗医师平均完成的麻 醉例次数. 计算公式: 麻醉医师人均年麻醉例次数三 麻醉科年麻醉总例次数 同期麻醉科固定在岗医师总数 说明:麻醉科固定在岗医师总数是指在医疗机构内参与 临床麻醉工作的本院麻醉科医师,不包含规培住院医师(外 院)、进修生、支援医师及多点执业医师. 意义:反映麻醉医师工作负荷. 三、手术室外麻醉占比(AQ1-PA0-03) 定义:单位时间内,手术室(含日间手术室)外实施的 麻醉例次数占同期麻醉总例次数的比例. 计算公式: 手术室外麻醉占比 单位时间内手术室外实施的麻醉例次数 ×100% 同期麻醉总例次数 说明:手术室外麻醉是指由麻醉医生实施的凡不是在手 术室和日间手术室内的各类型麻醉. 意义:反映医疗机构麻醉医疗工作的结构组成. 四、择期手术麻醉前访视率(AQ1-PVR-04) 定义:单位时间内,择期手术患者在进入手术室(含麻 醉操作单元)前完成麻醉前访视(不等同于麻醉前签字)的 例次数占同期麻醉科完成择期手术麻醉总例次数的比例. 计算公式: 择期手术麻醉前访视 单位时间内择期手术患者进入手术室前完成麻醉前访视的例次数 ×100% 同期麻醉科完成择期手术麻醉总例次数 意义:反映医疗机构择期手术麻醉质量. 五、入室后手术麻醉取消率(AQ1-CRB-05) 定义:单位时间内,患者入室后至麻醉开始前,手术麻 醉取消的例次数占同期入室后拟手术麻醉总例次数的比例. 计算公式: 入室后手术麻醉取消率 单位时间内患者入室后至麻醉开始前手术麻醉取消的例次数 二 ×1000% 同期入室后拟手术麻醉总例次数 说明: 1.入室是指患者进入手术室(包括术前等待区)或手术 室外麻醉单元准备实施麻醉. 2.入室后拟手术麻醉总例次数包括取消和已施手术麻 醉的总例次数(同一患者多次手术,以多例次计). 意义:体现术前准备和麻醉访视的质量、手术科室和麻 醉科的管理水平. 六、麻醉开始后手术取消率(AQ1-CRA-06) 定义:单位时间内,麻醉开始后手术开始前手术取消的 例次数占同期麻醉总例次数的比例. 计算公式: 麻醉开始后手术取消率 单位时间内麻醉开始后手术开始前手术取消的例次数 = ×1000% 同期麻醉总例次数 说明:麻醉开始是指麻醉医师开始给予患者麻醉药物. 意义:反映医疗机构麻醉质量. 七、全身麻醉术中体温监测率(AQ1-TMR-07) 定义:单位时间内,手术麻醉期间接受体温监测(连续 监测或间断监测)的全身麻醉(以下简称全麻)例次数占同 期全麻总例次数的比例. 计算公式: 全身麻醉术中体温监测率 单位时间内手术麻醉期间接受体温监测的全麻例次数 ×100% 同期全麻总例次数 意义:术中体温监测有助于早期发现低体温、恶性高热 等并发症,可以显著改善患者预后. 八、术中主动保温率(AQ1-AWR-08) 定义:单位时间内,手术麻醉期间采取主动保温措施(全 程连续主动保温或间断主动保温)全麻例次数占同期全麻总 例次数的比例. 计算公式: 术中主动保温率 单位时间内手术麻醉期间采取主动保温措施全麻例次数 ×100% 同期全麻总例次数 说明:主动保温措施包括:使用充气升温装置等加温设 备进行体温保护;使用输血输液加温装置加温至37℃后再输 注. 意义:术中主动保温有助于降低手术麻醉期间低体温发 生率,可以显著改善患者预后. 九、术中自体血输注率(AQ1-ATR-09) 定义:单位时间内,手术麻醉中接受自体血(包括自体 全血及自体血红细胞)输注患者数占同期麻醉中接受输血治 疗患者总数的比例. 计算公式: 术中自体血输注率 单位时间内手术麻醉中接受自体血输注患者数 二 ×100% 同期麻醉中接受输血治疗患者总数 意义:反映医疗机构医疗质量. 十、手术麻醉期间低体温发生率(AQ1-1HT-10) 定义:单位时间内,手术麻醉期间低体温患者数(医疗 目的的控制性降温除外)占同期接受体温监测的麻醉患者总 数的比例. 计算公式: 手术麻醉期间低体温发生率 单位时间内手术麻醉期间低体温患者数(医疗目的的控制性降温除外) 二 同期接受体温监测的麻醉患者总数 100% 说明:手术麻醉期间低体温是指患者进入手术间开始至 患者自手术间或麻醉后监测治疗室(PACU)返回病房前核心 体温低于...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23年版).pdf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 (2023年版) 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目录 第一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1疾控主管部门和卫生健康主管部门. -1 2疾控机构.-1 3医疗机构......-4 第二章接种单位建设和管理.-5 1接种单位定义...... 5 2接种单位指定与备案. .-5 3接种单位工作内容........ ...-5- 4接种单位人员基本要求-6- 5接种单位建设-7- 6接种单位分级管理-8- 第三章疫苗使用管理-9一 1疫苗分类..... -9- 2免疫规划疫苗使用计划制定和报告-10- 3非免疫规划疫苗使用计划制定和报告一11- 4疫苗招标采购-11- 5疫苗供应和配送.-12- 6疫苗储存和运输............ .-14- 7疫苗召回.... .-15- 8疫苗定期检查....... -15- 9疫苗电子追溯..... .-15- 10疫苗储运温度异常现场评估原则一15- 第四章冷链系统管理 -17- 1冷链系统概述........ .-17- 2冷链设备装备和更新-17一 3冷链系统管理....,.. .-18- 4冷链设备验收和安装-18- 5常用冷链设备使用和维护.-19- 6冷链温度监测-20 一 第五章预防接种实施.. .-21- 1预防接种组织形式...... .............-21- 2预防接种证办理和管理.... .-21- 3预防接种档案建立和管理............... .-22- 4疫苗同时接种及补种原则-23- 5预防接种前准备....... .-23- 6预防接种流程-24 7安全注射 26 8接种后受种者留观.. ....-26- 9预防接种记录和免疫规划信息系统记录 .-27- 10预防接种后处理... .-27- 11儿童预防接种管理. .-28- 12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 .-29- 第六章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置 ...-30- 1定义, ..-30- 2报告.. .-30- 3调查诊断.. .-30- 4鉴定. .-30- 5补偿.. ...-30- 6处置原则.. ...-31 7沟通交流.. “ ....-31 第七章接种率监测. .-32 1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和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数报告..-32 2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出生队列接种率统计.. .-34- 3群体性预防接种和应急接种接种率报告-34- 4接种率调查 .-35- 第八章监督管理、指导和评价. .-36- 1监督管理.. .-36- 2指导.. -36- 3评价..... .....-37- 附件2-1接种单位分级管理综合评估参考标准........ ........-38- 附件3-1免疫规划疫苗使用计划报表(参考格式)....... ...-39 附件3-2非免疫规划疫苗使用计划报表(参考格式)一40- 附件3-3疫苗出入库登记表(参考格式)一41一 附件4-1冷链设备档案表(参考格式)一42- 附件4-2疫苗运输温度记录表(参考格式)-43- 附件5-1临时接种单位基本建设要求一44- 附件5-2预防接种证格式和印刷样式一45- 附件5-3预防接种凭证. .-50- 附件5-4预防接种档案(参考格式) .-51- 附件5-5健康状况询问与接种禁忌核查表(参考格式).-53- 附件5-6疫苗接种方法 .-54- 附件7-1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时段)接种率月报表(各级通用)........-59- 附件7-2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数月报表(各级通用) ...
门诊管理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24年版).pdf
附件5 门诊管理医疗质量控制指标 (2024年版) 指标一、门诊电子病历使用率(0Q1-EMR-01) 定义:门诊电子病历份数与同期门诊总人次数的比例. 计算公式: 门诊电子病历份数 门诊电子病历使用率三 ×100% 同期门诊总人次数 意义:反映医疗机构门诊信息化建设情况. 指标二、门诊标准诊断使用率(0Q1-SD-02) 定义:使用标准诊断的门诊病历份数占同期门诊病历总 份数的比例. 计算公式: 使用标准诊断的门诊病历份数 门诊标准诊断使用率 ×100% 同期门诊病历总份数 说明:本指标中标准诊断是指符合《疾病分类与代码国 家临床版》中规范的诊断. 意义:反映门诊病历书写规范性. 指标三、门诊准时出诊率(0Q1-0C-03) 定义:医务人员准时出诊的门诊单元数占同期出诊门诊 单元总数的比例. 计算公式: 医务人员准时出诊的门诊单元数 门诊准时出诊率 ×100% 同期出诊门诊单元总数 说明:本指标中的出诊单元是指医务人员一次出诊时所 在的半个工作日. 意义:反映门诊医务人员准时出诊情况. 指标四、门诊停诊率(0Q1-0C-04) 定义:停诊的门诊单元数占同期计划门诊单元数的比例. 计算公式: 停诊的门诊单元数 门诊停诊率= ×100% 同期计划门诊单元数 说明:本指标中的停诊单元是指按计划应当出诊,但开 放预约号源后因各种原因未出诊,同时未安排同专业、同级 别及以上医师代替出诊的单元数. 意义:反映门诊医疗资源利用和管理情况. 指标五、门诊化疗病历记录完整率(0Q1-CTH-05) 定义:记录完整的门诊化疗病历份数占同期门诊化疗病 历总份数的比例. 计算公式: 门诊化疗病历记录完整率 记录完整的门诊化疗病历份数 ×100% 同期门诊化疗病历总份数 说明:门诊化疗病历记录应当包括但不限于:1.化疗前 TNM分期;2.化疗方案(包括化疗方案名称、药物剂量等); 3.化疗反应;4.各类知情同意书;5.相关辅助检验检查结果; 6.随访建议等. 意义:反映门诊化疗病历书写质量. 指标六、门诊化疗严重不良反应发生率(0Q1-CTH-06) 定义: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门诊化疗患者人次数占同期 门诊化疗患者总人次数的比例. 计算公式: 门诊化疗严重不良反应发生率 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门诊化疗患者人次数 ×100% 同期门诊化疗患者总人次数 说明:本指标中门诊化疗严重不良反应是指在化疗期间 和随访中出现≥3级的治疗相关不良反应,具体参考《常见 不良反应术语评定标准(CTCAE)5.0版》. 意义:反映门诊化疗质量. 指标七、门诊化疗患者静脉治疗相关不良事件发生率 (0QI-CTH-07) 定义:发生静脉治疗相关不良事件的门诊化疗患者人 次数占同期行静脉治疗的门诊化疗患者总人次数的比例. 计算公式: 门诊化疗患者静脉治疗相关不良事件发生率 发生静脉治疗相关不良事件的门诊化疗患者人次数 ×100% 同期行静脉治疗的门诊化疗患者总人次数 说明:本指标中静脉治疗相关不良事件是指给药错误、 药物外渗、由药物引发的2级及以上静脉炎(具体参考INS 静脉炎分级标准). 意义:反映门诊化疗患者静脉治疗质量安全管理情况. 指标八、门诊危急值30分钟内通报完成率(0Q1-AE-08) 定义:30分钟内完成通报的门诊危急值例数占同期门诊 危急值总例数的比例. 计算公式: 门诊危急值30分钟内通报完成率 30分钟内完成通报的门诊危急值例数 ×100% 同期全部门诊危急值例数 说明:1.本指标中门诊危急值是指门诊患者在各项检查、 检验中发现的危急值.30分钟内完成通报指发现危急值30 分钟内通知到患者或家属. 意义:反映对门诊危急值通报的及时性. 指标九、门诊静脉采血相关差错发生率(0Q1-AE-09) 定义:门诊静脉采血相关差错发生例数占同期门诊静脉 采血总例数的比例. 计算公式: 门诊静脉采血相关差错发生率 门诊静脉采血相关差错发生例数 ×100% 同期门诊静脉采血总例数 说明:本指标中静脉采血相关差错是指标本类型错误、 标本容器错误、采集量不足或过多等,具体参考《临床实验 室质量指标(WS/T496-2017)》. 意义:反映门诊静脉采血质量. 指标十、门诊手术并发症发生率(0Q1-AE-10) 定义:门诊患者手术发生并发症的例数占同期门诊患者 手术总例数的比例. 计算公式: 门诊手术并发症发生率 门诊患者手术发生并发症的例数 ×100% 同期门诊患者手术总例数 说明:本指标中手术并发症是指出现的与手术相关的感 染、出血、伤口裂开、神经肌肉或器官组织损伤. 意义:反映门诊手术质量. ...
超声诊断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22年版).pdf
附件1 超声诊断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 (2022年版) 一、超声医师月均工作量(US-HR-01) 定义:单位时间内,每名超声医师每月平均承担的工作 量. 计算公式: 超声医师月均工作量= 超声科年总工作量 超声医师数×12个月 说明: 1.超声科年总工作量是指超声科医师发出的超声报告 单总数量. 2.超声医师是指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在本机构专职 从事超声诊疗工作且每年工作天数不少于6个月的医师. 意义:反映超声医师的工作负荷水平. 二、超声仪器质检率(US-EQ-01) 定义:单位时间内,完成质检的超声仪器数占同期本机 构在用超声仪器总数的比例. 计算公式: 超声仪器质检率三 单位时间内完成质检的超声仪器数 ×100% 同期本机构在用超声仪器总数 说明:超声仪器质检是指每年由国家认定的计量检测机 构对超声仪器进行计量和成像质量质检. 意义:反映超声仪器质量安全的重要指标. 三、住院超声检查48小时内完成率(US-TL-01) 定义:单位时间内,在临床开具住院超声检查申请48 小时内完成检查并出具超声检查报告的例数,占同期临床开 具住院超声检查申请单总数的比例. 计算公式: 住院超声检查48小时内完成率 单位时间内在临床开具住院超声检查申请48h内完成检查并出具超声检查报告的例数 同期临床开具住院超声检查申请单总数 100% 意义:反映住院超声检查的及时性、合理性. 四、超声危急值10分钟内通报完成率(US-CV-01) 定义:单位时间内,10分钟内完成通报的超声危急值例 数占同期超声危急值总例数的比例. 计算公式: 超声危急值10分钟内通报完成率 单位时间内10分钟内完成通报的超声危急值例数 ×100% 同期超声危急值总例数 说明:1.超声检查危急值是指超声检查影像提示以下超 声诊断:疑似肝脏、脾脏、肾脏破裂出血;疑似宫外孕破裂 并腹腔内出血;急性胆囊炎考虑胆囊化脓并急性穿孔;晚期 妊娠出现羊水过少并胎儿心率过快(>160次/min)或过慢 (<110次/min);子宫破裂;胎盘早剥、前置胎盘并活动性 出血;首次发现心功能减退(LVEF<35%);心包积液合并心 脏压塞;主动脉夹层;主动脉瘤破裂;心脏破裂;心脏游离 血栓;急性上下肢动脉栓塞;瓣膜置换术后卡瓣. 2.超声检查结束并出具报告后,需将危急值检查结果10 分钟内通报给临床医生. 意义:反映超声危急值通报的及时性. 五、超声报告书写合格率(US-RE-01) 定义:单位时间内,超声检查报告书写合格的数量占同 期超声检查报告总数的比例. 计算公式: 超声报告书写合格率 单位时间内超声检查报告书写合格的数量 ×100% 同期超声检查报告总数 说明: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不合格报告: 1.报告单无具有资质医生签名的; 2.未包含申请单开具项目检查的; 3.报告单中的描述与结论不一致的; 4.报告单存在明显错误的,包括:所查脏器缺如但报告 为正常;报告描述检查器官、部位、病变的方位(左右、上 下、前后)、单位、数据错误;未删除与超声报告有歧义的 模板文字;报告单患者姓名、性别、住院号(就诊号)与实际 不符或缺失. 意义:反映超声检查报告书写质量. 六、乳腺病变超声报告进行乳腺影像报告和数据系统 (BI-RADS)分类率(US-RE-BR-O1) 定义:单位时间内,进行BI-RADS分类的乳腺病变超声 报告数,占同期乳腺病变超声报告总数的比例. 计算公式: 乳腺病变超声报告进行BI-RADS分类率 单位时间内进行BI-RADS分类的乳腺病变超声报告数 ×100% 同期乳腺病变超声报告总数 意义:反映乳腺超声报告规范性. 七、门急诊超声报告阳性率(US-DR-01) 定义:单位时间内,门急诊超声报告中有异常发现的报 告数,占同期门急诊超声报告总数的比例. 计算公式: 门急诊超声报告阳性率 单位时间内门急诊超声报告中有异常发现的报告数 ×100% 同期门急诊超声报告总数 说明: 1.指标按照报告份数统计,如果一份报告中含有多个检 查部位,有一项阳性或多项阳性结果,按1例阳性报告统计. 2.该指标不包括健康体检相关超声报告. 意义:反映临床医生开具超声检查的合理性和超声检查 结果的准确性. 八、住院超声报告阳性率(US-DR-02) 定义:单位时间内,住院超声报告中有异常发现的报告 数,占同期住院超声报告总数的比例. 计算公式: 住院超声报告阳性率 单位时间内住院超声报告中有异常发现的报告数 ×100% 同期住院超声报告总数 说明:指标按照报告份数统计,如果一份报告中含有多 个检查部位,有一项阳性或多项阳性结果,按1例阳性报告 统计. 意义:反映临床医生开具超声检查的合理性和超声检查 结果的准确性. 九、超声筛查中胎儿重大致死性畸形的检出率 (US-DR-OB-01) 定义:单位时...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2022年7月1日起施行.doc
附件 临床试验用药品(试行) 第一章范围 第一条本附录适用于临床试验用药品(包 括试验药物、安慰剂)的制备.已上市药品作为 对照药品或试验药物时,其更改包装、标签等也 适用本附录. 第二章原则 第二条临床试验用药品的制备和质量控制 应当遵循《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相关基本 原则以及数据可靠性要求,最大限度降低制备环 节污染、交叉污染、混淆和差错的风险,确保临 床试验用药品质量,保障受试者安全. 第三条临床试验用药品的制备和质量控制 具有以下特殊性: (一)在新药早期临床试验阶段,通常尚未 形成成熟的制备工艺,尚不具备充分确认和验证 -1- 的条件; (二)对新药的特性、潜在作用及毒性的了 解不够充分,对试验药物关键质量属性的识别, 对质量控制指标和方法的研究还需进一步深入; (三)临床试验用药品制备过程可能同时涉 及试验药物制备、安慰剂制备、对照药品和试验 药物更改包装标签等不同活动,随机和盲法的要 求也增加了临床试验用药品制备过程混淆和差错 的风险. 应当基于以上的特殊性,以及其不同研发阶 段的特点和临床试验设计的要求等,对临床试验 用药品进行相应的控制. 第四条在保证受试者安全且不影响临床试 验质量的前提下,临床试验用药品的质量风险 管理策略可根据研发规律进行相应调整.防控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急需的药物研发,应当根 据应急需要按照安全可靠、科学可行的原则进 行临床试验用药品制备. 第三章质量管理 2 第五条临床试验用药品制备单位应当基于 风险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该体系应当涵盖影响临 床试验用药品质量的必要因素,并建立文件系统, 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第六条申请人对临床试验用药品的质量承 担责任.如临床试验用药品委托制备,申请人应 当对受托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审计和确认,并 签订委托协议和质量协议,明确规定各方责任, 确保临床试验用药品符合预定用途和质量要求. 第七条临床试验用药品制备场地、处方工 艺、批量规模、质量标准、关键原辅料和包装材 料等发生变更,以及进行技术转移时,应当对可 能影响临床试验用药品安全性的变更进行评估, 变更和评估情况应当有记录,确保相关活动可以 追溯.应当对偏离制备工艺、质量标准的情况, 以及其它可能影响临床试验用药品质量的偏差进 行调查评估,并有相应记录. 第四章人员 第八条参与临床试验用药品制备的人员应 当具有适当的资质并经培训,具备履行相应职责 -3- 的能力.负责制备和质量管理的人员不得互相兼 任. 第九条申请人应当配备放行责任人,负责 临床试验用药品的放行. (一)资质: 放行责任人应当至少具有药学或相关专业本 科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药师资格), 具有至少五年从事药品研发或药品生产质量管理 工作的实践经验,其中至少有一年的药品质量管 理经验.放行责任人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理论知 识,并经过与放行有关的培训. (二)主要职责: 放行责任人承担临床试验用药品放行的职责, 确保放行的每批临床试验用药品的制备均符合相 关法规和质量标准,并出具放行审核记录. 第五章厂房、设施和设备 第十条制备临床试验用药品的厂房、设施 和设备应当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相 关附录的基本要求.厂房、设施、设备的确认范 —4— 围应当基于风险评估确定. 第十一条应当根据临床试验用药品的毒性、 药理活性与潜在致敏性等特性,结合品种的适用 人群、给药途径、受试者的风险等因素,进行临 床试验用药品与其它临床试验用药品或已上市药 品等共线生产的可行性评估.共线生产时,应当 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如阶段性生产方式等), 最大限度地降低制备过程中污染与交叉污染的风 险. 在早期临床试验阶段,如对试验药物毒性、 药理活性等的认识不充分,试验药物的制备宜使 用专用或独立的设施、设备. 第六章物料管理 第十二条应当建立原辅料及包装材料质量 标准,其内容的详细程度应当与药物研发所处阶 段相适应,并适时进行再评估和更新. 制备单位应当对临床试验用药品制备所用 原辅料及包装材料进行相应的检查、检验,合 格后方可放行使用.对于早期临床试验用药品所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