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03.080 A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32933-2016 留学服务术语 Overseas educationservice terminology 2016-08-29发布 2017-03-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 32933-2016 目次 前言 1范围 2基本术语 3留学服务人员 4留学服务流程 5留学服务评价 索引
GB/T32933-2016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全国教育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43)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北京留学服务行业协会、金吉列出国留学咨询服务有限 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世杰、印凯、桑澎、朱燕民、冉维一、柴琳、胡烨。
GB/T 32933-2016 留学服务术语 1范围 本标准界定了留学服务的基本术语,以及与留学服务人员、流程、评价相关的术语。
本标准适用于留学服务相关的活动。
2基本术语 2.1 留学overseas education 赴中国境外的地区或国家接受教育的行为。
2.2 留学服务overseaseducation service 对有意向留学(2.1)的顾客开展留学规划(4.1.2)、留学申请(4.1.4)等一系列活动的过程和结果。
2.3 留学服务组织overseas education serviceprovider 为顾客提供留学服务(2.2)的社会组织。
示例:留学中介机构、留学工作室、设立在各类学校的留学服务办公室。
2.4 留学中介机构overseas education agency 通过与国(境)外高等院校、教育部门或其他教育机构合作,利用专业知识和服务能力,依法依规为 顾客提供留学服务(2.2)的法人单位。
2.5 申请人applicant 向留学目标院校或国(境)外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留学(2.1)请求的个人。
注:国(境)外出人境管理机构包括移民局、使领馆等。
2.6 留学服务协议overseaseducation serviceagreement 留学中介机构(2.4)与申请人(2.5)或法定代理人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契约类文书。
2.7 国(境)外合作方overseas partners 与留学中介机构(2.4)建立留学(2.1)合作关系的国(境)外教育或服务机构。
2.8 国(境)外办事处overseasoffices 在国(境)外开设的为成功人境的申请人(2.5)提供学习、生活等服务的机构。
GB/T 32933-2016 3留学服务人员 3.1 留学服务人员overseas education servicepersonnel 为申请人(2.5)提供留学服务(2.2)的工作者。
示例:咨询人员、申办人员、客服人员等。
4留学服务流程 4.1步骤 4.1.1 咨询consultation 顾客向留学服务组织(2.3)询问具体留学(2.1)事宜并得到答复的过程。
4.1.2 留学规划overseas educationplanning 根据申请人(2.5)的学术背景、经济实力和留学意向等条件,为其量身定制留学方案的过程。
4.1.3 协议签署signingofservice agreement 4.1.4 留学申请application 向留学目标院校或国(境)外出入境管理机构提交所需材料,以实现留学请求的过程。
4.1.5 延伸服务extended service 为申请人(2.5)提供留学申请(4.1.4)之外相关服务的行为。
示例:接机、住宿、行前指导等, 4.2状态 4.2.1 审理application being processed 留学目标院校或国(境)外出人境管理机构正在审查、处理申请的状态。
4.2.2 有条件录取conditionaladmission 留学目标院校对申请人(2.5)设定某种附加条件,符合条件者获得人读资格的录取状态。
4.2.3 无条件录取unconditionaladmission 没有附加条件,直接获得留学目标院校人读资格的录取状态。
4.2.4 候补录取onthewaitinglist 申请人(2.5)有机会在留学目标院校当季录取名额空缺时被录取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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