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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97.140 分类号:Y80 备案号:41580-2013 QB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4451-2013 代替QB/T3915一1999 家具功能尺寸的标注 Indication of furniture function dimensions 2013-07-22发布 2013-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QB/T4451-2013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是对QBT3915一1999《家具功能尺寸的标注》的修订,与QB/T3915一1999相比,主要技 术变化如下: 一修改了角度标注符号; 增加了软凳面高度尺寸的标注; —增加了椅子座后宽、背上宽、背下宽、扶手前宽、扶手后宽、座前高、座后高、扶手前 高、扶手后高、扶手角度尺寸的标注; 一修改了座面与桌面高度差的定义; 修改了座面至扶手高的定义; 增加了“桌下容脚空间的最小深度”和“桌下容脚空间的最小高度”尺寸的标注.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家具标准化中心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南京林业大学、国家家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成都)、亚振家具股份有 限公司、中山市红古轩家具有限公司、中山市大涌镇东成家具厂、国家家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 东)、江苏省家具家饰产品设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联邦家私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关惠元、吴智慧、李隆平、曹永宏、曹新民、王红强、周山林.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10166-1988: -—QB/T39151999. 1 QB/T4451-2013 家具功能尺寸的标注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家具的主要尺寸标注用符号. 本标准适用于凳、椅、沙发、桌、床及柜类等家具主要尺寸符号的标注. 本标准不涉及尺寸和角度的具体数值. 2尺寸标注符号 家具功能尺寸标注符号见表1.当有2个及以上同类尺寸时,用数字足码区分,如B1、B2、B3. 表1尺寸标注符号 序号 符号 名称 含义 1 B 宽度 宽度方向的尺寸 2 H 高度 高度方向的尺寸 3 T 深度 深度方向的尺寸 4 L 长度 长度方向的尺寸 5 D 直径 圆的直径或椭圆形长轴、短轴尺寸 6 A 角度 角度尺寸 7 K 测量(标注)定位尺寸 测量(标注)某些功能尺寸时的定位尺寸 8 F 下沉量 按规定加载一定载荷后,加载点沿载荷方向上的位移 3常用家具尺寸标注示意 3.1凳类 凳类尺寸标注示意见图1. 清 说明: B—凳面宽度; T一凳面深度; H1—硬凳面高度: H2—软凳面受压时的凳面高度; F下沉量: D1—圆凳凳面直径; D2椭圆凳凳面长轴; D3—椭圆凳凳面短轴. 1 QB/T4451-2013 图1凳类 3.2椅类 椅类尺寸栋注示意见图2. B3 A2 A BA 5 K T A 说明: B1—座前宽度; B2—座庙宽度: B3—背上宽度 B4—背下宽度; B5扶手前内侧宽度; B6—扶手后内侧宽度; T座深; H—座高; H2—座前高度 H3—座后高度; H4一扶手前高度: H5一扶手后高度: L——背长度; A1座倾角; A2背倾角 A3扶手倾角; K坐骨结节点的位置尺寸(用于测量H1或H4和Hs的定位尺寸). 图2椅类 3.3软椅 软椅尺寸标注示意见图3. 2 QB/T4451-2013 B2 B 4 区 K T K3 A3 说明: B1座宽; B2扶手内侧宽度; T—座深; H1—受压时的座面高度; H2—受困时的扶手高度; H3一座前最高处的高度; H4—椅背顶边高度; H—受压时的扶手前高度 H6—受压时的扶手后高度 A1—座倾角; A2—背倾角: A3—座面前沿下部净空角; K1坐骨结节点的位置尺寸(用于测量T、Hs和H6的定位尺寸); K2—坐骨结节点的位置尺寸(用于测量B1或B2的定位尺寸): K3净空角A3的定位点尺寸. 图3软椅 3.4沙发 沙发尺寸标注示意见图4.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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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79.140 分类号:Y81 备案号:41579-2013 QB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4450-2013 代替QB/T3913一1999 家具用木制零件断面尺寸 Sectional sizes of wooden elements for furniture 2013-07-22发布 2013-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QB/T4450-2013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定起草. 本标准是对QB/T3913一1999《家具用木制零件断面尺寸》的修订,与QB/T3913一1999相比,主 要技术变化如下: 一一修改了范围(见第1章,1999版范围);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见第2章); 删除了“树种”(见1999版第1章); 修改了“断面尺寸”(第3章,1999版第2章); 删除了“其他”(见1999版第3章).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家具标准化中心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南京林业大学、国家家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成都)、中山市红古轩家 具有限公司、国家家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江苏省家具家饰产品设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广东联邦家私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钟世禄、关惠元、吴智慧、张永泽、曹新民、王红强、周山林.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3329-1982; ——QB/T3913-1999. QB/T4450-2013 家具用木制零件断面尺寸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家具用木制零件断面尺寸的术语和定义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家具用木制零件断面尺寸的选用.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家具用木制零件wooden elements for furniture 木材或木质材料制成的不可拆分的家具单元. 2.2 断面尺寸sectional sizes 垂直于零件纵向的剖切面外形尺寸. 3要求 家具用木制零件断面尺寸分为甲、乙两组,分别见表1、表2.推荐优先选用甲组. 表1甲组木制零件断面尺寸 单位为毫米 厚度 宽度 20 25 30 35 40 45 50 55 60 65 10 12 15 0 18 20 0 0 22 25 0 30 0 35 0 40 45 50 0 55 0 60 0 65 注:表中有“.”为可选用的木制零件断面尺寸. 1 QB/T4450-2013 表2乙组木制零件断面尺寸 单位为毫米 宽度 厚度 19 24 29 34 42 47 52 60 70 80 9 Q 13 16 19 24 0 29 34 42 45 52 注:表中有“.”为可选用的木制零件断面尺寸 2 中华人民共和国 轻工行业标准 家具用木制零件断面尺寸 QB/T4450-2013 *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地址:北京东长安街6号 邮政编码:100740 发行电话:(010)65241695 网址:.chlip..cn Email:club@chlip..cn 轻工业标准化编辑出版委员会编辑 地址:北京西城区下斜街29号 邮政编码:100053 电话:(010)68049923/24/25 关 书号:155019.4093 QB/T4450-2013 印数:1一200册定价:14.00元 BZ002102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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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97.140 分类号:Y80 备案号:41578-2013 QB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4449-2013 代替QB/T3656一1999 家具表面硬质覆面材料剥离强度的测定 Determination of peel strength of rigid overlaid materials in furniture surface 2013-07-22发布 2013-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QB/T4449-2013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是对QB/T3656一1999《家具表面硬质覆面材料剥离强度的测定》的修订,与QB/T3656一 1999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范围(见第1章,1999版第1章)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见第2章); 修改了“力学试验机”(见4.1 1999版3.1); 修改了“图1”(见图1 1999版图1); 增加了“钢直尺或钢卷尺”(见4.5): 修改了“试材取样”的陈放条件(见5.3 1999版4.4); 修改了试件陈放条件(见5.5 1999版4.10); 修改了“试验步骤”中的试验加载速度(见6.2 1999版5.2); 修改了附录A(见附录A 1999版附录A); 修改了附录B(见附录B 1999版附录B).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家具标准化中心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南京林业大学、汕头市宜华家具有限公司、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市汇达美装饰板有限公司、亚振家具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家具家饰产品设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广东联邦家私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智慧、徐伟、刘敏、黄琼涛、方德、曹永宏、施乃倩、王晨晨、周山林.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ZBY80003-1988; QB/T3656-1999. I QB/T4449一2013 家具表面硬质覆面材料剥离强度的测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用力学试验机测定家具表面硬质覆面材料与基材间剥离强度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以硬质覆面材料饰面的家具及其他木制品的零部件表面剥离强度试验.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刚度rigidity 构件抵抗变形的能力,其值为施加于构件上的载荷(力)与引起位移(形变)之比. 注:单位为N/m. 2.2 硬质覆面材料rigid overlaid materials 刚度大于或等于0.1N/m、厚度不大于3mm的各种片状覆面材料,如木质装饰单板、天然薄木、人 造薄木(重组装饰单板)、塑料贴面板(高压装饰板)、金属薄板等(各种常用硬质覆面材料的刚度参 见附录A). 2.3 剥离强度peel strength 使覆面(或饰面)层从接触面进行单位宽度或长度剥离时所需要的最大载荷. 注:单位为N/m. 3原理 利用力学试验机,将试件两端伸出的硬质覆面材料置于夹具的支承刀上,并在试件中心加以垂直向 下的压力,使硬质覆面材料与基材间产生不均匀分布的载荷,从而使覆面材料从基材上剥离下来或发生 破坏,观察并记录试件胶合面的破坏情况和最大破坏载荷. 4试验设备和测量仪器 4.1力学试验机 带有载荷图形自动记录装置的拉伸试验机,或能满足本试验要求的其他装置,相对误差不应超过士1%. 4.2夹具 用以放置试件,形状如图1所示.两个支承刀的刀刃应在同一水平面上,且互相平行.支承刀刃的 最小容许半径为0.1mm. 1 QB/T4449-2013 单位为毫米 10 25 1一试验机压头;2一试件;3一紧固螺钉;4一支承刀;5一底部为平面的支座;6-联接导杆:7一紧固螺钉 图1试件的安装方法与夹具的形状和尺寸 4.3游标卡尺 分度值为0.02mm 用于测量试件的宽度、厚度 4.4外径千分尺 分度值为0.01mm 用于测量覆面材料的厚度. 4.5钢直尺或钢卷尺 分度值为1mm 用于测量试件长度. 5试件 5.1试件尺寸规格 试件长度应为(50±0.5)mm 宽度为(20±0.1)mm 基材厚度(h)不应小于10mm 试件的形 状及尺寸如图2所示. 当测定用于封边的覆面材料与基材间的剥离强度时,试件的宽度应等于被封边部件的厚度. 单位为毫米 234 5 40±0.5 s 20101 1一硬质覆面材料(厚度8):2一胶层;3一基材(厚度h):4一供安装试验机压头用的试材中心线 图2试件的形状和尺寸 2 QB/T4449-2013 5.2试件数量 试件的数量不应少于16块. 5.3试材取样 试材直接取自被测家具或木制品零部件的不同部位,也可是家具或木制品生产中经胶合或封边后 的中间产品,或未经涂饰过的成品,还可采用相同材料,在相同的胶合条件下专门制作. 胶命后的试材,应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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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97.140 分类号:Y80 备案号:41577-2013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4448-2013 代替QB/T3655一1999 家具表面软质覆面材料剥离强度的测定 Determination of peel strength of flexible overlaid materials in furniture surface 2013-07-22发布 2013-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QB/T4448-2013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是对QB/T3655一1999《家具表面软质覆面材料剥离强度的测定》的修订,与QB/T3655一 1999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范围(见第1章,1999版第1章);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见第2章); 修改了“力学试验机”(见4.1 1999版3.1): 增加了“钢直尺或钢卷尺”(见4.5): 修改了“试件尺寸规格”(见5.1 1999版5.4); 修改了“试材取样”的陈放条件(见5.3 1999版4.4); 修改了“试件陈放”(见5.5 1999版的4.8): 修改了“开机剥离”的加载速度(本标准6.3 1999版的5.3); 修改了附录A(见附录A 1999版附录A).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家具标准化中心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南京林业大学、汕头市宜华家具有限公司、东莞市汇创美装饰板有限公司、 江苏省家具家饰产品设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联邦家私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智慧、徐伟、刘敏、黄琼涛、方德、王晨晨、施乃倩、周山林.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ZBY80002-1988; —QB/T3655-1999. I QB/T4448-2013 家具表面软质覆面材料剥离强度的测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采用力学试验机测定家具表面软质覆面材料与基材间剥离强度的术语和定义、原理、 试验设备和测量仪器、试件和试验步骤、试验结果计算. 本标准适用于软质覆面材料饰面的家具及其他木制品的零部件表面剥离强度试验.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软质覆面材料flexible overlaid materials 可卷曲且柔软性较强、厚度较薄的片状覆面材料,如聚氯乙烯(PVC)塑料薄膜、皮革、人造革(合 成革)、纺织物、无纺布微薄木、金属箔等. 2.2 剥离强度peel strength 使覆面(或饰面)层从接触面进行单位宽度或长度剥离时所需要的最大载荷. 注:单位为N/m. 3原理 利用力学试验机将软质覆面材料从基材表面呈180°剥离下来,观察并记录试件胶合面的破坏情况和 最大破坏载荷. 4试验设备和测量仪器 4.1力学试验机 应为带有载荷图形自动记录装置的拉伸试验机,或能满足本试验要求的其他装置.相对误差不应超 过±1%. 4.2夹具 分上、下夹具,用以固定试件,图1给出了软质覆面材料从基材表面呈180°剥离试验时试件的安装 方法. 1 QB/T4448-2013 3 1一上夹具:2 4—覆面材料:3-基材:5一下夹具 图1180°剥离试验时试件的安装方法 4.3游标卡尺 分度值为0.02mm 用于测量试件宽度、厚度. 4.4外径千分尺 分度值为0.01mm 用于测量覆面材料的厚度. 4.5钢直尺或钢卷尺 41 5话 5.1 如图 单位为毫米 2 QB/T4448-2013 5.2试件数量 试件的数量不应少于16块. 5.3试材取样 试材可直接取自被测家具或木制品零部件的不同部位,也可采用相同材料,在相同的胶合条件下专 门制作. 胶合后的试材,应在温度 (23±2) ℃、相对湿度(50±5)%的条件下陈放后方可制成试件.陈放 时间:热压试材不应少于48h:冷压试材不应少于72h. 5.4试件制作 由试材锯解成软质覆面材料试件时,可先沿基材木纹方向锯出宽度为25mm的长方形条.如果试材 太厚,则应再锯去部分基材,使试件厚度不大于12mm 然后参照图2的形状锯解成试件,最后,在距 离试件一端20mm处横锯一条锯口,锯切时锯齿不应触及覆面材料. 应锯切平整,并与侧面相垂直.如发现有1%的覆面材料脱胶,该试件应予作废. 在温度(23士2) ℃、相对湿度(50士5)%的条件下放置48h后方可进行试验. 重 应测量每块试件的宽度,宽度误差不应大于0.1mm:同时测量每块 应大于0.01mm 6试验步骤 6.1手工预先剥离 .沿锯口处将软质覆面材料反转180°,用手工剥离至试件末端40mm45mm处为止,如图3所示. 单位为毫米 A045 图3180°剥离试件手工预先剥离方法 6.2安装试件 按图1所示将试件夹紧在上、下夹具上,并且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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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39.060 分类号:Y88 备案号:39493-2013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4443-2012 铂、钯饰品合金成分 Composition of Platnium Palladium alloy adornments 2012-12-28发布 2013-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QB/T4443-2012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首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6)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深圳市吉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宝福珠宝首饰有限公司、深圳市百泰 珠宝首饰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深圳市卡尼珠宝首饰有限公司、深圳市金艺珠宝公司、深圳市宝怡珠宝首饰 有限公司、深圳市翠绿珠宝首饰有限公司、深圳市甘露珠宝首饰有限公司、深圳市星光达珠宝首饰实业 有限公司、贵金属及珠宝玉石饰品企业标准联盟.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肖平、刘庆华、李章平、高婷、黄钦坚、黄奕彬、余勇基、蔡卫东. I QB/T4443-2012 铂、钯饰品合金成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铂、钯饰品合金的术语和定义,及各自成分. 本标准适用于首饰行业生产销售的铂、钯饰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28480饰品有害元素限量的规定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合金alloy 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的金属或非金属所组成的具有金属特性的物质. 3.2 补口master alloy 为调节贵金属饰品中贵金属材料的含量和结构,并提高饰品的物理性能(包括改变颜色、增加或降 低硬度等)和加工性能,在主含量贵金属中添加的其他成分的单质或者合金材料. 3.3 焊料solder 用于焊接饰品零部件的合金材料. 4铂饰品合金成分 4.1铂饰品主体合金成分 4.1.1铂饰品主体合金成分包括铂及其补口. 4.1.2铂饰品主体合金可是下列合金类型之一(参见附录A): a)二元合金:铂-钯、铂-铜、铂-钉; b)三元合金:铂-铜-钴、铂-铜-镍、铂-铜-锌、铂-铜-钉、铂-铜-钯; c)四元合金:铂-铜-镍-锌、铂-钯-钉-铜. 4.1.3铂饰品主体合金成分的含量范围见表1. 1 QB/T4443-2012 表1铂饰品主体合金成分含量范围表 主成分及 合金 规格 补口成分及含量范围 含量范围 总量 类型 铂 铜 镍 锌 钴 钯 钉 微量成分 ≤50% 一 一 950 ≥950%0 一 一 ≤50% 一 一 ≤50% 二元 ≤10% 990 ≥990%0 一 ≤10%0 ≤10%o ≤45%o ≤10%0 ≤43%0 ≤15%0 一 950 ≥950%0 ≤47%o 一 ≤8%0 一 ≤1%0 1000%o ≤45%o ≤5%0 ≤45%o ≤5%0 三元 ≤9%0 ≤5% ≤7%o ≤5%o 990 ≥990%0 ≤9%o ≤3%0 ≤5%0 ≤5% ≤5%o ≤5%0 ≤35%o ≤10%o 10%0 四元 950 ≥950%0 ≤25%0 ≤20%0 ≤10%0 注1:P999(千足铂)饰品合金是用999.5%0铂原料直接生产加工. 注2:P900(铂900)素金饰品合金成分首选铂一铜合金. 注3:铂镶嵌饰品成分首选铂一钯合金,或铂一钉合金. 注4:有焊接和电镀工艺处理的铂饰品,在成分检测时还会有焊料成分和镀层成分. 注5:表中各补口成分的含量值为该元素的最大允许值,但各补口成分不会同时均取最大值,仅保证成分元 素含量总和为1000%. 4.1.4铂金类饰品可根据需要参照4.1.2和表1选择合适的合金类型配制. 4.2铂饰品配件合金成分 4.2.1一般配件的成分和纯度要求应与铂饰品主体合金成分一致. 4.2.2有强度和弹性需要的特殊配件成分:铂不小于900%,余量为铜. 注:有强度和弹性需要的饰品配件如手镯及耳饰等特殊配件. 4.3有害元素要求 铂饰品中有害元素的含量应符合GB28480的规定. 4.4铂饰品成分特殊要求 铂饰品中金含量应低于5%,铱含量应低于1%. 5钯饰品合金成分 5.1钯饰品主体合金成分 2 QB/T4443-2012 5.1.1钯饰品主体合金成分包括钯及其补口. 5.1.2钯饰品主体合金可是下列合金类型之一(参见附录A): a)二元合金:钯-铜、钯一镍; b)三元合金:钯-铜-钻、钯-铜-锌、钯-铜铁、钯-铜-镍; c)四元合金:钯-铜-镍-锌. 5.1.3钯饰品主体合金成分的含量范围见表2. 表2钯饰品主体合金成分含量范围表 主成分及 合金 规格 补口成分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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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39.060 分类号:Y88 备案号:39492-2013 QB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4442-2012 摆件 术语 Ornaments Term 2012-12-28发布 2013-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QB/T4442-2012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首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6)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福建省金得利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百泰珠宝首饰有限 公司、国家珠宝玉石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温利峰、万丽雯、郑新玉、吴丽芳、黎兴汉、兰延. I QB/T4442-2012 摆件术语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金属摆件的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适用于金属摆件的生产、销售及其他相关活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QB/T1689一2006贵金属饰品术语 QB/T4189一2011贵金属首饰工艺质量评价规范 3产品 3.1通用术语和定义 3.1.1 摆件ornaments 日用、工艺摆设品. 3.2分类术语和定义 3.2.1 手工摆件handmade ornaments 以手工技能制作为主制成的摆件. 3.2.2 浇铸摆件cast ornaments 以浇铸工艺为主制成的摆件. 3.2.3 电铸摆件electroformed ornaments 以电铸工艺为主制成的摆件. 3.2.4 贵金属摆件precious metal ornaments 贵金属材料制成的摆件. [QB/T1689一2006,定义3.1.3] 3.2.5 仿真摆件simulated ornaments 以非贵金属材料为基材,表面以贵金属为覆盖层的摆件. 3.2.6 素摆件plain ornaments 用金属材料制成未镶嵌任何珠宝玉石的摆件. 3.2.7 镶嵌摆件inlaid ornaments 用金属材料制成并镶嵌有珠宝玉石的摆件. 1 QB/T4442-2012 4工艺 4.1通用术语和定义 4.1.1 雕泥clay engraving 按设计要求,使用专用泥料雕刻出摆件或其零部件原型的工艺. 4.1.2 雕蜡wax engraving 按设计要求,使用专用蜡雕刻出摆件或其零部件原型的工艺. 4.1.3 制硅胶模(开硅胶模)make silicone mold 将液态硅胶涂敷在摆件或其零部件雕刻原型表面,待其固化后翻制出中空胶模的工艺. 4.1.4 倒蜡模(注蜡)wax ejecting 将液态蜡注入中空胶模,待蜡冷却凝固形成蜡模的工艺. 4.1.5 修蜡wax repairing 利用修蜡工具将蜡模上因倒蜡工艺不足所造成的瑕疵进行修补,使蜡模光滑、无变形和缺损的工艺. 4.1.6 烫底座base melting 将蜡模底部多余部分熔化,使其底座平整的工艺. 4.1.7 电镀plating 通过电解还原在镀件表面形成均匀、致密、结合良好的金属或合金覆盖层的工艺. 4.1.8 电铸、electroforming 通过电解还原使金属或合金沉积到铸模表面,电解完成后能将铸模和电铸件分开的工艺. 4.1.9 浇铸casting 将材料在高温下熔化成液态后注入型腔内冷却成型的工艺. 4.1.10 除湿dehumidiflcation 去除摆件腔内外水分的工艺. 4.1.11 整形shaping 将变形摆件通过修复作业,使其与原型结构相一致的工艺. 4.2分类术语和定义 4.2.1电铸类摆件 4.2.1.1 种针placed hanging 将金属物品(如金属棒、金属丝等)插入模具中起固定和导电作用的工艺. 4.2.1.2 上导电油spray electric oil 2 QB/T4442-2012 利用喷笔或涂油笔等工具将调好的导电油喷或涂于蜡模表面上的工艺. 4.2.1.3 除蜡wax removing 去除摆件内腔中蜡模的工艺. 4.2.1.4 除银silver removing 将摆件浸泡于硝酸等化学溶液,以清除摆件内腔中银的工艺(银摆件除外). 4.2.1.5 打磨(压光)buffing 利用钢压、玛瑙刀等工具对摆件中的线条轮廓进行磨亮的工艺. 4.2.2浇铸类摆件: 4.2.2.1 解剖dissection 按生产工艺要求将蜡模分解成两个或多个摆件分体的工艺. 4.2.2.2 制橡胶模make rubber mold 利用生胶模高温熟化、定型的原理,将金属模样翻版成熟胶模的工艺. 4.2.2.3 制石膏模make plaster m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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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29.140 分类号:K72 备案号:39490-2013 QB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4440-2012 代替QB/T3745一1999 民用机场跑道中线灯具 Runway centerline lights for civil airport 2012-12-28发布 2013-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QB/T4440-2012 前言 本标准根据GB/T1.1一2009的规定进行修订. 本标准代替QB/T3745一1999《跑道中线灯技术条件》. 与QBT3745一1999相比,本标准修改了标准名称,删除了产品分类、参数和主要尺寸和检验规则, 并根据《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十四》修改了跑道中线灯光强分布曲线要求的表述.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灯具分技术委员会(SAC/TC224/SC2)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航安机场设备有限公司、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 检验中心(上海)、上海时代之光照明电器检测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夏清明、施晓红、沈家钦、陈超中. 本标准1999年首次制定,本次是第1次修订. I QB/T4440-2012 民用机场跑道中线灯具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民用机场跑道中线使用的跑道中线灯具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要求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使用卤素灯光源的灯具. 本标准不适用于使用LED光源的灯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7000.1一2007灯具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IEC60598-1:2003 IDT) GB/T7256一2005民用机场灯具一般要求 3术语和定义 GB/T7256一2005第3章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跑道runway 陆地机场上供飞机着陆和起飞使用的一块长方形场地. 3.2 跑道入口threshold 飞机着陆方向跑道的起端. 3.3 跑道中线灯具runway centerline lights 从跑道入口到跑道末端沿跑道中线按规定间距设置的嵌入式灯具.根据所处的位置,灯具应为发出 可变白色光或发红色光的恒光灯,用于在夜间向航空器飞行员传递跑道剩余长度的信息. 注:当跑道长度达到1800m时,从跑道入口到距跑道末端900m处的跑道中线灯是发可变白光的恒光灯;从距跑道 末端900m到300m之间的跑道中线灯是交替地发可变白光和发红色光的恒光灯;从距跑道末端300m到跑道末 端是发红色光的恒光灯. 3.4 恒定发光灯具fixed light 从一个固定点观察时光强不变的灯具. 4一般要求 4.1灯具应能在GBT7256一2005中4.1规定的环境下为飞机着陆和起飞提供灯光引导信号. 4.2本标准的试验为型式试验,灯具应满足本标准的要求. 5技术要求 5.1标记和使用说明书 灯具上应标记灯具制造厂名称或商标、电源电流和功率. 灯具标记在灯具寿命期间应保持完好,字体应清晰易读. 灯具的使用说明书应符合GB/T7256一2005中5.2的要求. QB/T4440-2012 5.2结构 灯具的结构应符合GB/T7256一2005中6.2~6.4的要求. 5.3材料 灯具零部件的材料应符合GB/T7256一2005中6.5.1和6.5.2的要求. 灯具载流部件使用的材料应符合GB/T7256一2005中6.5.3的要求. 5.4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 应符合GB/T7256一2005第7章的要求. 5.5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 应符合GB7000.1一2007第5章的规定. 5.6防触电保护 应符合GB7000.1一2007第8章的规定. 5.7绝缘电阻 灯具应经受500V的绝缘电阻试验(电极与外壳).起始电阻至少应为50M 然后将灯具连同基 座以额定电流点燃1h 随即浸入饱和的食盐溶液中,仅引线末端不浸入.再重复测量绝缘电阻,至少 应为50M. 5.8灯具承受机械应力的能力 灯具应能承受正常工作时可能的机械应力,灯具应能承受下列试验: —GB/T7256一2005中6.6.1规定的静态承重试验; 一GB/T7256一2005中6.6.2规定的振动试验; —GB/T7256一2005中6.6.5规定的撞击试验; GB/T7256一2005中6.6.6规定的水平剪力试验; 一GB/T7256一2005中6.6.7规定的液力冲击试验. 5.9防泄漏能力 应符合GB/T7256一2005中10.3的要求. 5.10温度适宜性 灯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不应损坏,并能保持规定的特性.灯具上的橡胶和塑料零部件应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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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29.140 分类号:K72 备案号:39488-2013 QB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4438-2012 代替QB/T3744一1999 民用机场接地带灯具 Touchdown zone lights for civil airport 2012-12-28发布 2013-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QB/T4438-2012 前言 本标准根据GBT1.1一2009的规定进行修订. 本标准代替QB/T3744一1999《接地带灯技术条件》. 与QB/T3744一1999相比,本标准修改了标准名称,删除了产品分类、参数和主要尺寸和检验规则, 并根据《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十四》修改了接地带灯具光强分布曲线要求的表述.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灯具分技术委员会(SAC/TC224/SC2)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航安机场设备有限公司、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 检验中心(上海)、上海时代之光照明电器检测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晔、施晓红、沈家钦、陈超中. 本标准1999年首次制定,本次是第1次修订. I QB/T4438-2012 民用机场接地带灯具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民用机场接地带区域使用的接地带灯具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要求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使用卤素灯光源的灯具. 本标准不适用于使用LED光源的灯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7000.1一2007灯具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EC60598-1:2003 DT) GB/T7256一2005民用机场灯具一般要求 3术语和定义 GB/T7256一2005第3章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接地带touchdown zone 飞机着陆时首先接触的跑道入口内的跑道区域.它供飞机正常着陆. 3.2 跑道入口threshold 飞机着陆方向跑道的起端. 3.3 接地带灯具touchdown zone lights 在接地带区域对称于跑道中线、并按规定的横向和纵向间距短排成对设置、恒定发光的嵌入式灯 具.它朝进近方向发出单向可变白光,用于飞机着陆时向飞行员传递跑道接地位置的信息. 注:短排的灯具是指由近似点光源组成一定长度的排灯,例如3m或4m. 3.4 排灯barrette 紧密地排在一条横线上的3个或3个以上的航空地面灯具.其从远处看似一条短光线条. 3.5 恒定发光灯具fixed light 从一个固定点观察时光强不变的灯具. 4一般要求 4.1灯具应能在GB/T7256一2005中4.1规定的环境下为飞机着陆提供灯光引导信号. 4.2本标准的试验为型式试验,灯具应满足本标准要求. 5技术要求 5.1标记和使用说明书 灯具上应标记灯具制造厂名称或商标、电源电流和功率. 灯具标记在灯具寿命期间应保持完好,字体应清晰易读. QB/T4438-2012 灯具的使用说明书应符合GB/T7256一2005中5.2的要求. 5.2结构 灯具的结构应符合GBT7256一2005中6.2~6.4的要求. 5.3材料 灯具零部件的材料应符合GB/T7256一2005中6.5.1和6.5.2的要求. 灯具载流部件使用的材料应符合GB/T7256一2005中6.5.3的要求. 5.4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 应符合GB7000.1一2007第5章的规定. 5.5防触电保护 应符合GB7000.1一2007第8章的规定. 5.6绝缘电阻 灯具应经受500V的绝缘电阻试验(极与壳).起始电阻至少应为50M 然后将灯具连同基座以额定 电流点燃1 随即浸入饱和的食盐溶液中,仅引线末端不浸入.再次测量绝缘电阻,至少应为50M. 5.7灯具承受机械应力的能力 灯具应能承受正常工作时可能的机械应力,灯具应满足下述试验要求: 一GB/T7256一2005中6.6.1规定的静态承重试验; :GB/T7256一2005中6.6.2规定的振动试验; GB/T7256一2005中6.6.5规定的撞击试验; 一一-GB/T7256一2005中6.6.6规定的水平剪力试验; -GB/T7256一2005中6.6.7规定的液力冲击试验. 5.8防泄漏能力 应符合GB/T7256一2005中10.3的要求. 5.9温度适宜性 灯具在正常使用的条件下不应损坏,并保持规定的特性.灯具上的橡胶和塑料零部件应能耐受环境 低温、日晒以及灯具点燃所产生的高温,并满足下述试验的要求: 一GB/T7256一2005中12.2:1规定的加速寿命试验; —GB/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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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如果您对本资料有版权申诉,请及时联系我方进行处理(联系方式详见页脚)。
②由于网络或浏览器兼容性等问题导致下载失败,请加客服微信处理(详见下载弹窗提示),感谢理解。
③本资料由其他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数量等令人满意,若存在资料虚假不完整,请及时联系客服投诉处理。
④本站仅收取资料上传人设置的下载费中的一部分分成,用以平摊存储及运营成本。本站仅为用户提供资料分享平台,且会员之间资料免费共享(平台无费用分成),不提供其他经营性业务。

ICS71.100.60 分类号:Y41 备案号:39476-2013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4426-2012 愈创木酚 Guaiacol 2012-12-28发布 2013-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QB/T4426-2012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7)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嘉兴市中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香料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毛海舫、周永军、曹怡. QB/T4426-2012 愈创木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愈创木酚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对以邻氨基苯甲醚等为原料经化学反应制得的愈创木酚的质量进行分析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1538一2006精油毛细管柱气相色谱分析通用法(ISO7609:1985 DT) GB/T14454.2香料香气评定法 GB/T14454.7香料冻点的测定(GB/T14454.7一2008,ISO1041:1973 MOD) 3产品化学名称、CAS号、分子式、结构式、相对分子质量 化学名称:邻甲氧基苯酚 CAS号:90-05-1 分子式:C7HgO2 结构式: 0 H 0 相对分子质量:124.14 4要求 4.1色状:无色至微黄色液体或凝固体. 4.2香气:具有强烈的烟熏样、稍带药香香气. 4.3凝固点:不低于27.5℃. 4.4含量(GC):不小于99.0%. 5试验方法 5.1色状的检定 将试样置于比色管内,用目测法观察. 5.2香气的评定 按GB/T14454.2的规定进行. 5.3凝固点的测定 按GB/T14454.7的规定进行. 5.4含量的测定 5.4.1仪器 5.4.1.1气相色谱仪:按GB/T11538一2006中第5章的规定. 5.4.1.2柱:毛细管柱. 5.4.1.3检测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 1 QB/T4426-2012 5.4.2测定方法 面积归一化法:按GB/T11538一2006中10.4指定的方法测定愈创木酚含量. 5.4.3重复性及结果表示 按GB/T11538一2006中11.4的规定进行. 愈创木酚典型气相色谱图(面积归-一化法)参见附录A.. 6检验规则 6.1愈创木酚应由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负责检验,生产厂应保证出厂产品都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每批 出厂产品都应附有质量合格证书.色状、香气、含量为出厂检验项目,型式检验为全项目检验,每季度 进行1次. 6.2验收单位有权按照本标准的各项规定检验所收到的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每一批号做 一次验收,不同批号分别验收. 6.3抽样方法:每批的包装单位1个~2个,全抽;3个~100个抽取2个;100个以上增加部分再抽 取3%.用取样器从每个包装单位中均匀抽取试样50g~100g 将所抽取的试样全部置于混样器内充分 混匀,分别装入两个清洁、干燥、密闭的惰性容器中,避光保存.容器上贴标签,注明:生产厂名、产 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数量及取样口期,一瓶作检验用,月瓶留存备查. 6.4如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可会同生产重新加倍抽取试样复验.如复验结果 仍有指标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6.5当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异议时,可由双方协议解决或由法定检验机构进行仲裁. 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7.1标志 产品包装外应注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地址、商标、批号、净含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准 编号及相关标志,并应符合有关部门的规定.用户如有特殊要求,可与生产厂另订协议. 7.2包装 愈创木酚应装于清洁无杂味的高密度聚乙烯塑料桶内,或按用户要求包装. 7.3运输 在运输过程中应轻装轻卸,防止日晒雨淋,不应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装、混运,并应符合有关部门 的规定. 7.4贮存 本产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仓库内,避免杂气污染,远离火源. 7.5保质期 在符合规定的贮运条件、包装完整、未经启封的情况下,本产品保质期不应小于1年. 2 QBT4426-2012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愈创木酚典型气相色谱图 (面积归一化法) A.1操作条件 a)柱:毛细管柱,长30m 内径0.32mm; b)固定相:聚二甲基硅氧烷; c)膜厚:0.25um; d)色谱炉温度:110℃; e)进样口温度:250℃; f)检测器温度:250℃; g)检测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 h)载气:氮气; i)载气流速:1.2mL/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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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71.100.60 分类号:Y41 备案号:39475-2013 QB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4425-2012 新铃兰醛 Lyral 2012-12-28发布 2013-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QB/T4425-2012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7)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际香料香精(浙江)有限公司、格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香料研究所、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施松林、王盈华、徐易、徐晓宇、胡芳、范宇鹏、曹怡、谢海英. I QB/T4425-2012 新铃兰醛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新铃兰醛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对以月桂烯或月桂醇和丙烯醛为原料经化学反应制得的新铃兰醛的质量进行分析评 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1538一2006精油毛细管柱气相色谱分析通用法(ISO7609:1985 DT) GB/T11540香料相对密度的测定(GB/T11540一2008,ISO279:1998 MOD) GB/T14454.2香料香气评定法 GB/T14454.4香料折光指数的测定(GB/T14454.4一2008,ISO280:1998 M0D) GB/T14455.5香料酸值或含酸量的测定(GB/T14455.5一2008,ISO1242:1999 MOD) 3产品化学名称、CAS号、分子式、结构式、相对分子质量 化学名称:4(3)-(4-羟基-4-甲基戊基)-3-环己烯-1-甲醛 CAS号:31906-04-4、51414-25-6 分子式:C13H2202 结构式: OH OH CHO CHO 相对分子质量:210.31 4要求 4.1色状:无色至浅黄色液体. 4.2香气:具有铃兰样花香、醛香香气. 4.3相对密度(20℃/20℃):0.988~0.996. 4.4折光指数(20℃):1.4860~1.4920. 4.5酸值:不犬于1. 4.6含量(GC):不小于98.0%(对位、间位异构体之和). 5试验方法 5.1色状的检定 将试样置于比色管内,用目测法观察. 5.2香气的评定 按GB/T14454.2的规定进行. 1 QB/T4425-2012 5.3相对密度的测定 按GB/T11540的规定进行. 5.4折光指数的测定 按GBT14454.4的规定进行. 5.5酸值的测定 按GB/T14455.5的规定进行. 5.6含量的测定 5.6.1仪器 5.6.1.1气相色谱仪:按GB/T11538一2006中第5章的规定. 5.6.1.2柱:毛细管柱. 5.6.1.3检测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 5.6.2测定方法 面积归一化法:按GB/T11538一2006中10.4指定的方法测定新铃兰醛含量. 5.6.3重复性及结果表示 按GB/T11538一2006中11.4的规定进行. 新铃兰醛典型气相色谱图(面积归一化法)参见附录A. 6检验规则 6.1新铃兰醛应由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负责检验,生产厂应保证出厂产品都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每批 出厂产品都应附有质量合格证书.色状、香气、含量为出厂检验的检验项目,型式检验为全项目检验, 每季度进行1次. 6.2验收单位有权按照本标准的各项规定检验所收到的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每一批号做 一次验收,不同批号分别验收. 6.3抽样方法:每批的包装单位1个~2个,全抽;3个~100个抽取2个;100个以上增加部分再抽 取3%.用取样器从每个包装单位中均匀抽取试样50mL~100mL 将所抽取的试样全部置于混样器内 充分混匀,分别装入两个清洁、干燥、密闭的惰性容器中,避光保存.容器上贴标签,注明:生产厂名、 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数量及取样日期,一瓶作检验用,另一瓶留存备查. 6.4如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可会同生产厂重新加倍抽取试样复验.如复验结果 仍有指标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6.5当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异议时,可由双方协议解决或由法定检验机构进行仲裁. 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7.1标志 产品包装外应注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地址、商标、批号、净含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准 编号及相关标志,并应符合有关部门的规定.用户如有特殊要求,可与生产厂另订协议. 7.2包装 新铃兰醛应装于清洁无杂味的内涂树脂铁桶内,或按用户要求包装. 7.3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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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71.100.60 分类号:Y41 备案号:39474-2013 QB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4424-2012 龙涎酮 Longxian ketone 2012-12-28发布 2013-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QB/T4424-2012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7)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际香料香精(浙江)有限公司、上海香料研究所、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黄山科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淮安万邦香料工业有限公司、安徽省三环纸业集团香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施松林、金其璋、徐晓宇、程存照、王宇、严加友、黄静. QB/T4424-2012 龙涎酮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涎酮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对以丁酮和乙醛为原料经化学反应制得的龙涎酮的质量进行分析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1538一2006精油毛细管柱气相色谱分析通用法(ISO7609:1985 DT) GB/T11540香料相对密度的测定(GB/T11540一2008,ISO279:1998 M0D) GB/T14454.2香料香气评定法 GB/T14454.4香料折光指数的测定(GB/T14454.4一2008,ISO280:1998 M0D) 3产品化学名称、CAS号、分子式、结构式、相对分子质量 化学名称:2 3 8 8-四甲基-2-乙酰基八氢萘混合物 CAS号:54464-57-2、68155-66-8、68155-67-9 分子式:C16H260 结构式: a-异构体 B-异构体 y异构体 相对分子质量:234.38 4要求 4.1色状:无色至浅黄色液体. 4.2香气:具有木香、琥珀样香气. 4.3相对密度(20℃/20℃):0.962~0.969. 4.4折光指数(20℃):1.4960~1.5020. 4.5含量(GC):不小于90.0%(6个异构体之和,其中-异构体含量为8%~16%). 5试验方法 5.1色状的检定 将试样置于比色管内,用目测法观察. 5.2香气的评定 按GB/T14454.2的规定进行. 5.3相对密度的测定 按GB/T11540的规定进行. 5.4折光指数的测定 按GB/T14454.4的规定进行. QB/T4424-2012 5.5含量的测定 5.5.1仪器 5.5.1.1气相色谱仪:按GB/T11538一2006中第5章的规定. 5.5.1.2柱:毛细管柱. 5.5.1.3检测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 5.5.2测定方法 面积归一化法:按GB/T11538一2006中10.4指定的方法测定龙涎酮含量. 5.5.3重复性及结果表示 按GB/T11538一2006中11.4的规定进行. 龙涎酮典型气相色谱图(面积归一化法)参见附录A. 6检验规则 6.1龙涎酮应由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负责检验,生产厂应保证出厂产品都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每批出 厂产品都应附有质量合格证书.色状、香气、含量为出厂检验的检验项目,型式检验为全项目检验,每 季度进行1次. 6.2验收单位有权按照本标准的各项规定检验所收到的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每一批号做 一次验收,不同批号分别验收. 6.3抽样方法:每批的包装单位1个~2个,全抽;3个~100个抽取2个;100个以上增加部分再抽 取3%.用取样器从每个包装单位中均匀抽取试样50L~100mL 将所抽取的试样全部置于混样器内 充分混匀,分别装入两个清洁、干燥、密闭的惰性容器中,避光保存.容器上贴标签,注明:生产厂名、 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数量及取样日期,一瓶作检验用,另一瓶留存备查. 6.4如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可会同生产厂重新加倍抽取试样复验.如复验结果 仍有指标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6.5当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异议时,可由双方协议解决或由法定检验机构进行仲裁. 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7.1标志 产品包装外应注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地址、商标、批号、净含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准 编号及相关标志,并应符合有关部门的规定.用户如有特殊要求,可与生产厂另订协议. 7.2包装 龙涎酮应装于清洁无杂味的内涂树脂铁桶内,或按用户要求包装. 7.3运输 在运输过程中应轻装轻卸,防止日晒雨淋,不应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装、混运,并应符合有关部门 的规定. 7.4贮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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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71.100.60 分类号:Y41 备案号:39472-2013 QB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4422-2012 格蓬酯 Allyl amylglycolate 2012-12-28发布 2013-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QB/T4422-2012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7)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际香料香精(浙江)有限公司、昆山市亚香日用香料有限公司、上海香料研究 所、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施松林、刘天进、曹怡、徐晓宇、胡芳、刘鹏、徐易、谢海英. I QB/T4422-2012 格蓬酯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格蓬酯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对以异戊醇、氯乙酸及烯丙醇为原料经化学反应制得的格蓬酯的质量进行分析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1538一2006精油毛细管柱气相色谱分析通用法(ISO7609:1985 IDT) GB/T11540香料相对密度的测定(GB/T11540一2008,ISO279:1998 M0D) GB/T14454.2香料香气评定法 GB/T14454.4香料折光指数的测定(GB/T14454.4一2008,ISO280:1998 MOD) GB/T14455.5香料酸值或含酸量的测定(GB/T14455.5一2008,ISO1242:1999 MOD) 3产品化学名称、CAS号、分子式、结构式、相对分子质量 化学名称;异戊氧基乙酸烯丙酯 CAS号:67634-00-8 分子式:C10H18O3 结构式: 相对分子质量:186.25 4要求 4.1色状:无色液体. 4.2香气:具有浓烈的果香,略带菠萝样香气. 4.3相对密度(20℃/20℃):0.937~0.944. 4.4折光指数(20℃):1.4270~1.4330. 4.5酸值:不大于1. 4.6格蓬酯含量(GC):不小于98.0%(两个异构体之和). 4.7烯丙醇含量(GC):不大于0.1%. 5试验方法 5.1色状的检定 将试样置于比色管内,用目测法观察. 5.2香气的评定 按GB/T14454.2的规定进行. 5.3相对密度的测定 按GB/T11540的规定进行. 1 QB/T4422-2012 5.4折光指数的测定 按GB/T14454.4的规定进行. 5.5酸值的测定 .按GB/T14455.5的规定进行. 5.6含量的测定 5.6.1仪器 5.6.1.1气相色谱仪:按GB/T11538一2006中第5章的规定. 5.6.1.2柱:毛细管柱. 5.6.1.3检测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 5.6.2测定方法 面积归一化法:按GB/T11538一2006中10.4指定的方法测定格蓬酯和烯丙醇含量. 5.6.3重复性及结果表示 按GB/T11538一2006中11.4的规定进行. 格蓬酯典型气相色谱图(面积归一化法)参见附录A. 6检验规则 6.1格蓬酯应由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负责检验,生产厂应保证出厂产品都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每批出 厂产品都应附有质量合格证书.色状、香气、含量为出厂检验的检验项目,型式检验为全项目检验,每 季度进行1次. 6.2验收单位有权按照本标准的各项规定检验所收到的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每一批号做 一次验收,不同批号分别验收. 6.3抽样方法:每批的包装单位1个~2个,全抽;3个~100个抽取2个;100个以上增加部分再抽 取3%.用取样器从每个包装单位中均匀抽取试样50mL~100mL 将所抽取的试样全部置于混样器内 充分混匀,分别装入两个清洁、干燥、密闭的惰性容器中,避光保存.容器上贴标签,注明:生产厂名、 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数量及取样日期,一瓶作检验用,另一瓶留存备查. 6.4如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可会同生产厂重新加倍抽取试样复验.如复验结果 仍有指标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6.5当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异议时,可由双方协议解决或由法定检验机构进行仲裁. 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7.1标志 产品包装外应注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地址、商标、批号、净含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准 编号及相关标志,并应符合有关部门的规定.用户如有特殊要求,可与生产厂另订协议. 7.2包装 格蓬酯应装于清洁无杂味的内涂树脂铁桶内,或按用户要求包装. 7.3运输 在运输过程中应轻装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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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71.100.60 分类号:Y41 备案号:39471-2013 QB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4421-2012 巴西酸乙二醇二酯(麝香-T) Ethylene brassylate [CAC(JECFA 626) Ethylene brassylate MOD] 2012-12-28发布 2013-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QB/T4421-2012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使用重新起草法修改采用食品法典委员会(CAC)下属的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 (JECFA)制定的《巴西酸乙二醇二酯》(代号为JECFA626). 本标准与CAC(JECFA626)相比,主要技术差异如下: 一含量(GC)由“≥95.0%”改为“不小于97.0%”(见4.7); 删除了凝固点要求.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7)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际香料香精(杭州)有限公司、上海香料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钱晨阳、金其璋、裘永明、倪晋昭. I QB/T4421-2012 巴西酸乙二醇二酯(麝香-T)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巴西酸乙二醇二酯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对以巴西二酸与乙二醇为原料经化学反应制得的巴西酸乙二醇二酯的质量进行分析 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1538一2006精油毛细管柱气相色谱分析通用法(ISO7609:1985 DT) GB/T11540香料相对密度的测定(GB/T11540一2008,ISO279:1998 M0D) GB/T14454.2香料香气评定法 GB/T14454.4香料折光指数的测定(GB/T14454.4一2008,ISO280:1998 MOD) GB/T14455.3香料乙醇中溶解(混)度的评估(GB/T14455.3一2008,ISO875:1999 M0D) GB/T14455.5香料酸值或含酸量的测定(GB/T14455.5一2008,ISO1242:1999 M0D) 3产品化学名称、CAS号、分子式、结构式、相对分子质量 化学名称:十三碳二酸乙二醇二酯,1 4-二氧杂环十七烷-5 17-二酮 CAS号:105-95-3 分子式:C15H2604 结构式: 相对分子质量:270.37 4要求 4.1色状:无色至苍黄色液体. 4.2香气:具有麝香样香气. 4.3相对密度(25℃/25℃):1.040~1.045. 4.4折光指数(20℃):1.4680~1.4740. 4.5溶解度(25℃):1mL试样全溶于1mL95%(体积分数)乙醇中. 4.6酸值:不大于1. 4.7含量(GC):不小于97.0%. 5试验方法 5.1色状的检定 将试样置于比色管内,用目测法观察. 1 QB/T4421-2012 5.2香气的评定 按GB/T14454.2的规定进行. 5.3相对密度的测定 按GB/T11540的规定进行. 5.4折光指数的测定 按GB/T14454.4的规定进行. 5.5溶解度的测定 按GB/T14455.3的规定进行. 5.6酸值的测定 按GB/T14455.5的规定进行. 5.7含量的测定 5.7.1仪器 5.7.1.1气相色谱仪:按GB/T11538一2006中第5章的规定. 5.7.1.2柱:毛细管柱. 5.7.1.3检测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 5.7.2测定方法 面积归一化法:按GB/T11538一2006中10.4指定的方法测定巴西酸乙二醇:二酯含量. 5.7.3重复性及结果表示 按GB/T11538一2006中11.4的规定进行. 巴西酸乙二醇二酯典型气相色谱图(面积归一化法)参见附录A. 6检验规则 6.1巴西酸乙二醇二酯应由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负责检验,生产厂应保证出厂产品都符合本标准的要 求,每批出厂产品都应附有质量合格证书.色状、香气、含量为出厂检验的检验项目,型式检验为全项 目检验,每季度进行1次. 6.2验收单位有权按照本标准的各项规定检验所收到的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每一批号做 一次验收,不同批号分别验收. 6.3抽样方法:每批的包装单位1个~2个,全抽;3个~100个抽取2个;100个以上增加部分再抽 取3%.用取样器从每个包装单位中均匀抽取试样50mL~100mL 将所抽取的试样全部置于混样器内 充分混匀,分别装入两个清洁、于燥、密闭的惰性容器中,避光保存.容器上贴标签,注明:生产厂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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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71.100.60 分类号:Y41 备案号:39470-2013 QB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4420-2012 N-乙基-2-异丙基-5-甲基环己烷甲酰胺 N-Ethyl-2-isopropyl-5-methylcyclohexane carboxamide 2012-12-28发布 2013-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QB/T4420-2012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7)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安徽丰乐香料有限责任公司、昆山市亚香日用香料有限公司、爱普香料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上海香料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东晨、刘天进、胡勇成、徐易、汤文、刘鹏、黄健、金其璋. I QB/T4420-2012 N-乙基-2-异丙基-5-甲基环己烷甲酰胺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N-乙基-2-异丙基-5-甲基环己烷甲酰胺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 输、贮存、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对以1-薄荷脑为原料经化学反应制得的-乙基-2-异丙基-5-甲基环己烷甲酰胺的质量 进行分析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1538一2006精油毛细管柱气相色谱分析通用法(ISO7609:1985 IDT) GB/T14454.2香料香气评定法 GB/T14457.3单离及合成香料熔点测定法 3产品化学名称、CAS号、分子式、结构式、相对分子质量 化学名称:N-乙基-2-异丙基-5-甲基环己烷甲酰胺 CAS号:39711-79-0 分子式:C13H25ON 结构式: N H 相对分子质量:211.35 4要求 4.1色状:白色结晶性固体. 4.2香气:轻微的薄荷样凉味. 4.3熔点:91℃~98℃. 4.4含量(GC):不小于99.0%. 5试验方法 5.1色状的检定 将试样置于一洁净白纸上,用目测法观察. 5.2香气的评定 按GB/T14454.2的规定进行. 5.3熔点的测定 按GB/T14457.3的规定进行. 5.4含量的测定 5.4.1仪器 1 QB/T4420-2012 5.4.1.1气相色谱仪:按GB/T11538一2006中第5章的规定. 5.4.1.2柱:毛细管柱. 5.4.1.3检测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 5.4.2测定方法 面积归一化法:按GB/T11538一2006中10.4指定的方法测定N-乙基-2-异丙基-5-甲基环己烷甲酰胺含 量. 试样制备:称取本品1g溶于2mL无水乙醇中,摇匀备用. 5.4.3重复性及结果表示 按GBT11538-2006中11.4的规定进行. N-乙基-2-异丙基-5-甲基环己烷甲酰胺典型气相色谱图(面积归一化法)参见附录A. 6检验规则 6.1N-乙基-2-异丙基-5-甲基环己烷甲酰胺应由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负责检验,生产厂应保证出厂产品 都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每批出厂产品都应附有质量合格证书.色状、香气、含量为出厂检验的检验项目, 型式检验为全项目检验,每季度进行1次. 6.2验收单位有权按照本标准的各项规定检验所收到的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每一批号做 一次验收,不同批号分别验收. 6.3抽样方法:每批的包装单位1个~2个,全抽:3个~100个抽取2个;100个以上增加部分再抽 取3%.用取样器从每个包装单位中均匀抽取试样50g~100g 将所抽取的试样全部置于混样器内充分 混匀,分别装入两个清洁、干燥、密闭的惰性容器中,避光保存.容器上贴标签,注明:生产厂名、产 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数量及取样日期,一瓶作检验用,另一瓶留存备查. 6.4如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可会同生产厂重新加倍抽取试样复验.如复验结果 仍有指标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6.5当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异议时,可由双方协议解决或由法定检验机构进行仲裁. 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7.1标志 产品包装外应注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地址、商标、批号、净含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准 编号及相关标志,并应符合有关部门的规定.用户如有特殊要求,可与生产厂另订协议. 7.2包装 N-乙基-2-异丙基-5-甲基环己烷甲酰胺应装于清洁无杂味的衬有聚乙烯袋的纸板桶或马口铁听内,或 按用户要求包装. 7.3运输 在运输过程中应轻装轻卸,防止日晒雨淋,不应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装、混运,并应符合有关部门 的规定. 7.4贮存 本产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仓库内,避免杂气污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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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97.170 分类号:Y64 备案号:39464-2013 48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4414-2012 循环运动按摩机 Circulation movement massager 2012-12-28发布 2013-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QB/T4414-2012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6)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上海荣泰健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福州嘉威电子有限公司、中国家用电器研 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林琪、舒小红、陈不丰、陈伟. QB/T4414-2012 循环运动按摩机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循环运动按摩机(简称“按摩机”)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与型号 命名、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使用说明、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循环运动按摩机.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191一2008,ISO780:1997 MOD) GB/T1019家用电器包装通则 GB/T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T 2828.1-2003 ISO2859-1:1999 IDT) GB/T2829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 GBT4214.1一2000声学家用电器及类似用途器具噪声测试方法第1部分:通用要求(IEC 60704-1:1997 EQV) GB4343.1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第1部分:发射(GB4343.1一2009, CISPR 14-1:2005 IDT) GB4343.2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第2部分:抗扰度[GB4343.2一2009, CISPR14-2(Ed.1.2):2008 IDT] GB4706.1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4706.1一2005,EC60335-1: 2004(Ed.4.1) IDT] GB4706.10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按摩器具的特殊要求(GB4706.10一2008,EC 60335-2-32:2005 DT) GB5296.2消费品使用说明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使用说明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循环运动按摩机Circulation movement massager 由电能驱动按摩机芯,以及增加其他辅助功能通过对人体脚部的按摩以实现局部或全身血液循环、 肌肉运动的器具. 3.2 旋转式循环运动按摩机Rotary circulation movement massager 由电能驱动按摩机芯产生旋转式螺旋升举力的循环运动按摩机. 3.3 翘动式循环运动按摩机Seesaw circulation mcvement massager 由电能驱动按摩机芯产生翘动式作用力的循环运动按摩机. 3.4 按摩机芯Massage assembly 1 QBT4414-2012 由偏心部件、振动部件或传动机构等组成的按摩装置. 3.5 螺旋升举高度Height of spiral lifting 通过旋转运动产生的呈螺旋状态的上升高度. 4产品分类与型号命名 4.1产品分类 按运动方式,按摩机可分为: a)旋转式循环运动按摩机,用汉语“转”的拼音字母Z表示; b)翘动式循环运动按摩机,用汉语“动”的拼音字母D表示. 4.2型号命名 X口口-口 —其他代号:用汉语拼音字母和数字表示,如功能、设计顺序等,由制造 商自定 规格代号:以W为单位的额定功率,用2位~3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类型代号:按4.1的规定表示 产品代号:用“循环”汉语拼音的第1个字母“X”表示, 示例1: XZ60-RT2050 “XZ”表示旋转式循环运动按摩机,“60”表示额定功率为60W “RT2050”表示制造商设计代 号. 举例2: XD110-RT5010 “XD”表示翘式循环运动按摩机,“110”表示额定功率为110W “RT5010”表示制造商设计 代号. 5要求 5.1使用环境 循环运动按摩机应在下列条件下使用: a)环境温度为0℃~35℃; b)环境相对湿度:不大于90%; c)大气压力:86kPa~106kPa. 5.2安全 循环运动按摩机的安全应符合GB4706.1和GB4706.10的要求. 5.3结构 用于站立使用的按摩机应配置扶手或等同扶手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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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53.120 分类号:P96 备案号:39437-2013 QB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4401-2012 柜式工具箱柜 Tool chest and cabinet 2012-12-28发布 2013-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QB/T4401-2012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五金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具五金分技术委员(SAC/TC174/SC2)归口. 本标准由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塞尔翔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上海市工具工业研究 所负责起草,宁波市杰杰工具有限公司、金华市精工工具制造有限公司、苏州新大地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丹纳赫工具(上海)有限公司、力易得格林利工具(上海)有限公司、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 波安拓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埃米顿工具有限公司嘉兴分公司等单位参加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雪良、潘文杰、王庭焰、吴祖训、付先念、潘俊、曹志祥、徐鸿、朱垂馨、 王伟毅、詹朝晖、杨野、顾青. I QB/T4401-2012 柜式工具箱柜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柜式工具箱柜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用钢板制作的柜式工具箱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0357.4家具力学性能试验柜类稳定性(GB/T10357.4一1989,ISO7171:1988 M0D) GB/T10357.5家具力学性能试验柜类强度和耐久性(GB/T10357.5一2011,ISO7170:2005 MOD) GB/T11253碳素结构钢冷轧薄钢板及钢带(GB/T11253一2007,ISO4997:1999 NEQ) QB/T3006工具箱柜通用技术条件 3产品分类 3.1产品型式 柜式工具箱柜的产品型式分为台式(T型)、挂式(E型)、立式(F型),如图1所示. 注:本标准的图示仅是示例,并不影响对产品的设计. 1 1 心 0 0 w a)台式(T型) b)挂式(E型) c)立式(F型) 图1产品型式 3.2基本尺寸 柜式工具箱柜的基本尺寸应符合表1的规定. 1 QB/T4401-2012 表1柜式工具箱柜的基本尺寸 单位为毫米 产品型式 箱体长度 箱体宽度w 箱体高度h 350~650 200~460 200~500 台式 >650~1400 250~750 200~700 >1400 450~800 400~800 350~650 100~400 300~700 挂式 >650~1400 100~400 400~800 >1400 100~400 500~1000 350~650 260~750 450~1800 立式 >650~1400 350~750 600~2000 >1400 400~800 700~2000 注1:尺寸不包括拉手、防撤条等附件. 注2:特制柜式工具箱柜的基本尺寸不受本表限制. 3.3产品标记 产品标记由产品名称、标准编号、产品代号、分类代号、系列号组成. 口 QB/T4401 -TBG口口 一系列号 分类代号:台式一T;挂式一E;立式一F 产品代号 标准编号 产品名称 注:系列号由企业自行选择一个或数个英文字母或数字表示. 示例1: 台式工具箱柜的标记为:柜式工具箱柜QB/T4401-TBGT 示例2: 挂式工具箱柜的标记为:柜式工具箱柜QB/T4401-TBGE 示例3: 立式工具箱柜的标记为:柜式工具箱柜QB/T4401-TBGF 4要求 4.1材料 柜式工具箱柜所使用钢板和钢带的性能应符合GB/T11253的要求,或使用不低于同等性能的其他钢 板材料. 4.2产品外形尺寸、形状和位置公差、分缝 外形尺寸、形状和位置公差、分缝应符合QBT3006的规定. 2 QB/T4401-2012 4.3外观质量 外观质量应符合QB/T3006的规定. 4.4操作性能 工具箱柜的箱盖、门、抽屉等活动部件应开关灵活,锁紧安全、可靠,无紧涩和卡死现象;折叠式 的应折叠方便,不应有自行折叠现象. 4.5手柄 配有手柄的柜式工具箱柜,手柄安装应牢固、安全. 4.6表面处理 表面处理应符合QB/T3006的规定. 4.7配件 4.7.1产品使用的塑料件应完好牢固、色泽一致,无尖棱和明显飞边. 4.7.2产品使用的电镀件的电镀层应色泽均匀,不应有烧焦、起泡、露底、针孔、裂纹、花斑、明显 划痕和毛刺. 4.7.3电镀配件经24h盐雾试验,保护评级不应低于6级. 4.8强度和耐久性 4.8.1柜式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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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53.120 分类号:P96 备案号:39436-2013 QB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4400-2012 车式工具箱柜 Mobile tool cabinet 2012-12-28发布 2013-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QB/T4400-2012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五金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具五金分技术委员会(SAC/TC174/SC2)归口. 本标准由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杰杰工具有限公司、上海市工具工业研究所负责 起草,金华市精工工具制造有限公司、宁波塞尔翔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苏州新大地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丹纳赫工具(上海)有限公司、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力易得格林利工具(上海)有限公司、宁 波安拓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埃米顿工具有限公司嘉兴分公司等单位参加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雪良、潘文杰、付先念、吴祖训、潘俊、王庭焰、曹志祥、徐鸿、王伟毅、 朱垂馨、詹朝晖、杨野、顾青. I QB/T4400-2012 车式工具箱柜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车式工具箱柜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用钢板制作的车式工具箱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0357.4家具力学性能试验柜类稳定性(GB/T10357.4一1989,ISO7171:1988 MOD) GB/T10357.5家具力学性能试验柜类强度和耐久性(GB/T10357.5一2011,ISO7170:2005 MOD) GB/T11253碳素结构钢冷轧薄钢板及钢带(GB/T11253一2007,ISO4997:1999 NEQ) GB/T14688工业脚轮 QB/T3006工具箱柜通用技术条件 3产品分类 3.1产品型式 车式工具箱柜的产品型式分为敞开型(C型)、封闭型(R型),如图1所示. 注:本标准的图示仅是示例,并不影响对产品的设计. w w 二 a)敞开型(C型) b)封闭型(R型) 图1产品型式 3.2基本尺寸 车式工具箱柜的基本尺寸应符合表1的规定. 1 QB/T4400-2012 表1车式工具箱柜的基本尺寸 单位为毫米 产品型式 箱体长度 箱体宽度w 箱体高度h 550~800 300~550 ≤950 敞开型 >800 450~800 700~1 200 350~650 260~460 450~800 封闭型 650~1400 350~750 600~1800 >1400 500~800 700~1800 注1:尺寸不包括拉手、防撞条、 脚轮等附件, 注2:特制车式工具箱柜的基本尺寸不受本表限制. 3.3产品标记 产品标记由产品名称、标准编号、产品代号、分类代号、系列号组成 QB/T 4400 -TBCO 系列号 分类代号:敞开型C;封闭型—R 产品代号 标准编号 产品名称 注:系列号由企业自行选择一个或数个英文字母或数字表示 示例1: 敞开型车式工具箱柜的标记为:车式工具箱柜QB/T4400一TBCC 示例2: 封闭型车式工具箱柜的标记为:车式工具籍柜QB/T4400一TBCR 4要求 4.1材料 车式工具箱柜所使用钢板和钢带的性能应符合GB/T11253的要求,或使用不低于同等性能的其他钢 板材料. 4.2外形尺寸、形状和位置公差、分缝 外形尺寸、形状和位置公差、分缝应符合0B/T3006的规定. 4.3外观质量 外观质量应符合QB/T3006的规定 4.4操作性能 车式工具箱柜的箱盖、门、抽屉等活动部件应开关灵活,锁紧安全、可靠,无紧涩和卡死现象;折 叠式的应折叠方便,不应有自行折叠现象;移动应方便、平稳. 2 QB/T4400-2012 4.5手柄 配有手柄的车式工具箱柜,手柄安装应牢固、安全. 4.6表面处理 .表面处理应符合QB/T3006的规定. 4.7配件 4.7.1产品使用的塑料件应完好牢固、色泽一致,无尖棱和明显飞边. 4.7.2产品使用的电镀件的电镀层应色泽均匀,不应有烧焦、起泡、露底、针孔、裂纹、花斑、明显 划痕和毛刺. 4.7.3电镀配件经24h盐雾试验,保护评级不应低于6级. 4.8强度和耐久性 4.8.1车式工具箱柜的产品使用说明书中应有额定载荷的表示. 4.8.2车式工具箱柜的搁板、顶板、底板、面板、门、抽屉轨道和抽屉结构要进行强度和耐久性试验. 试验后,零部件不应开裂和断裂,固定部件、零件不应松动,任何零部件不应有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磨 损或变形,活动零部件应灵活自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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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53.120 分类号:P96 备案号:39435-2013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4399-2012 手提式工具箱 Portable tool box 2012-12-28发布 2013-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QB/T4399-2012 前 言 本标准按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五金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具五金分技术委员会(SAC/TC174/SC2)归口. 本标准由苏州新大地五金制品有限公司、金华市精工工具制造有限公司、上海市工具工业研究所负 责起草,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杰杰工具有限公司、宁波塞尔翔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力易得格林利工具(上海)有限公司、丹纳赫工具(上海)有限公司、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 波长城精工实业有限公司、浙江新蓝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参加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曹志祥、潘俊、吴祖训、王雪良、潘文杰、付先念、王庭焰、朱垂馨、徐鸿、 王伟毅、陈立海、沈建明、顾青. I QB/T4399-2012 手提式工具箱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手提式工具箱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用钢板制作的手提式工具箱.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0357.5家具力学性能试验柜类强度和耐久性(GB/T10357.5一2011,ISO7170:2005 MOD) GB/T11253碳素结构钢冷轧薄钢板及钢带(GB/T11253一2007,ISO4997:1999 NEQ) QB/T3006工具箱柜通用技术条件 3产品分类 3.1产品型式 手提式工具箱的产品型式分为简易型(H型)、翻斗型(C型)、抽屉型(D型)、托盘型(P型), 如图1所示. 注:本标准的图示仅是示例,并不影响对产品的设计. w a)简易型(H型) b)翻斗型(C型) 图1产品型式 1 QB/T4399-2012 明 3 心 w c)抽屉型(D型) d)托盘型(P型) 图1产品型式 3.2基本尺寸 手提式工具箱的基本尺寸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手提式工具箱的基本尺寸 单位为毫米 产品型式 箱体长度1 箱体宽度w 箱体高度h 561~660 200~400 100~450 简易型 401~560 100~300 45~400 200~400 80~250 35~300 561~660 150÷270 150~350 翻斗型 451~560 150~270 100~350 300~450 150~250 100~250 561~660 200~280 220~400 抽屉型 461~560 200~280 200~400 360~460 180~250 .150~300 561~660 150~300 200~450 托盘型 461~560 150~250 150~400 360~460 150~250 120~300 注:特制手提式工具箱的基本尺寸不受本表限制. 2 QB/T4399-2012 3.3产品标记 手提式工具箱产品标记由产品名称、标准编号、产品代号、分类代号、系列号组成. 口 QB/T4399 -TBS 口口 系列号 分类代号:简易型一H;翻斗型一C;抽屉型一D; 托盘型一P 产品代号 标准编号 产品名称 注:系列号由企业自行选择一个或数个英文字母或数字表示. 示例1: 简易型手提式工具箱的标记为:手提式工具箱QB/T4399-TBSH 示例2: 翻斗型手提式工具箱的标记为:手提式工具箱QB/T4399-TBSC 示例3: 抽屉型手提式工具箱的标记为:手提式工具箱QB/T4399-TBSD 示例4: 托盘型手提式工具箱的标记为:手提式工具箱QB/T4399一TBSP 4要求 4.1材料 手提式工具箱所使用钢板和钢带的性能应符合GB/T11253的规定,或使用不低于同等性能的其他钢 板材料. 4.2外形尺寸、形状和位置公差、分缝 外形尺寸、形状和位置公差、分缝应符合QB/T3006的规定. 4.3外观质量 外观质量应符合QB/T3006的规定. 4.4操作性能 手提式工具箱的箱盖、抽屉和翻斗等活动部件应开关灵活,锁紧安全、可靠,无紧涩和卡死现象; 托盘提取方便. 4.5手柄和搭扣 配有手柄和搭扣的手提式工具箱,手柄和搭扣应安装牢固、安全. 4.6表面处理 表面处理应符合QB/T3006的规定. 4.7配件 4.7.1产品使用的塑料件应完好牢固、色泽一致,无尖棱和明显飞边. 4.7.2产品使用的电镀件的电镀层应色泽均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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