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条件
编 号:SC-25-041期:2022-09-04日
污染跑道飞行性能
本专用条件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合格审定规定》(CCAR-21)颌发.
1.生效日期
自颁发之日起生效.
2.背景
依据中国民用航空局《航空承运人湿跑道和污染跑道运行管理规定》(AC-121-FS-2009-33)中的定义,污染跑道是指飞机起降需用距离的表面可用部分的长和宽内超过25%的面积(单块或多块区域之和)被超过3毫米深的积水,或者被当量厚度超过3毫米水深的融雪、湿雪、干雪,或者压紧的雪和冰等污染物污染的跑道.如果跑道的重要区域,包括起飞滑跑的高速段或起飞拾轮和离地段的跑道表面被上述污染物覆盖,也应该算作污染跑道.
国内外污染跑道着陆冲出和偏出跑道的事故和事故征候时有发生,因此在污染跑道中断起飞或着陆接地后要将飞机在所要求的距离内停住,而不让飞机冲出或偏出跑道是需要考虑的安全要求.C919型飞机设计在污染跑道上进行起降,而现行有效的《运输类飞机适航标准》(CCAR-25-R4)中未对飞机在污染跑道上的起降性能提出足够的安全要
求.
根据《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合格审定规定》CCAR-21-R4)第21.16条的要求制定专用条件,明确补充安全要求以提供与C919型飞机适用的适航规章等效的安全水平.
3.适用范围
C919型飞机.
4.专用条件
1)申请人可自行选择提供适用于飞机在受积水、融雪、雪或冰污染的跑道上运行的补充性能资料.如果提供,该资料应包括飞机在覆盖了这些污染物的硬质道面上起降的预期的性能资料.如果没有提供在某一种或多种污染类型的跑道的性能资料,则必须在飞行手册中包含对禁止在未提供资料的污染道面上运行的声明.除了上述资料以外,申请人还可以选择提供其它在污染跑道上运行所需的资料.
2)飞行手册中必须包括申请人提供的性能资料.这些资料可用于帮助承运人制定供机组在污染跑道上运行时所需的运行数据和操作指南.这些资料可以通过试验或计算的方法来确定.
3)飞行手册必须清晰给出制定污染跑道性能数据中所用的每一种污染物的条件和范围.同时还必须声明实际条件可能导致不同的性能数据,该实际条件不同于那些用于制定污染跑道性能资料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