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工程部分) 水利部水总[2014]4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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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工程分类和工程概算组成
1.水利工程按工程性质划分为三大类,具体划分如下:
大型泵站、大型拦河水闸的工程等别划分标准参见附录 1。
灌溉工程(1)指设计流量≥5m3
/s 的灌溉工程(工程等级标准参见附录 1),
灌溉工程(2)指设计流量<5m3
/s 的灌溉工程和田间工程。
第一章 编制方法及计算标准
第一节 基础单价编制 一、人工预算单价
人工预算单价按表 1 标准计算。 表 1 人工预算单价计算标准

注 1. 艰苦边远地区划分执行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61 号)及各省(市、区)关于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意见。一至六类地区的类别划分参见附录 7,执行时应根据最新文件进行调整。一般地区指附录 7 之外的地区。
2.西藏地区的类别执行西藏特殊津贴制度相关文件规定,其二至四类划分的具体内容见附录 7。
3.跨地区建设项目的人工预算单价可按主要建筑物所在地确定,也可按工程规模或投资比例进行综合确定。 二、材料预算价格
1.主要材料预算价格
对于用量多、影响工程投资大的主要材料,如钢材、木材、水泥、粉煤灰、油料、火工产品、电缆及母线等,一般需编制材料预算价格。
计算公式为:
材料预算价格=(材料原价+运杂费) (1+采购及保管费率) +运输保险费(1)材料原价。按工程所在地区就近大型物资供应公司、材料交易中心的市场成交价或设计选定的生产厂家的出厂价计算。 (2)运杂费。铁路运输按铁道部现行《铁路货物运价规则》及有关规定计算其运杂费。
公路及水路运输,按工程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部门现行规定或市场价计算。(3)运输保险费。按工程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
有关规定计算。 (4)采购及保管费。按材料运到工地仓库价格(不包括运输保险费)计算。 表 2 采购及保管费率表序号 材料名称 费率(%) 1 水泥、碎(砾)石、砂 3 2 钢材 2
3 油料 2 4 其他材料 2.5
2.其他材料预算价格
可参考工程所在地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安装工程材料预算价格或信息价格。
3.材料补差
主要材料预算价格超过表 3 规定的材料基价时,应按基价计入工程单价参加取费,预算价与基价的差值以材料补差形式计算,列入单价表中并计取税金。
主要材料预算价格低于基价时,按预算价计入工程单价。
计算施工电、风、水价格时,按预算价参与计算。 表 3 主要材料基价表

三、施工电、风、水预算价格
1.施工用电价格
施工用电价格由基本电价、电能损耗摊销费和供电设施维修摊销费组成,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供电方式以及不同电源的电量所占比例,按国家或工程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电网电价和规定的加价进行计算。
电价计算公式:
电网供电价格=基本电价(1高压输电线路损耗率) (135kV 以下变配电设备及配电线路损耗率)供电设施维修摊销费
柴油发电机供电价格(自设水泵供冷却水)
柴油发电机供电如采用循环冷却水,不用水泵,电价计算公式为:
柴油发电机供电价格
( 变配电设备及配电线路损耗率) 供电设施维修摊销费( 厂用电率)
柴油发电机额定容量之和
柴油发电机组(台)时总费用 水泵组(台)时总费用
        1 1 K ( 变配电设备及配电线路损耗率) 单位循环冷却水费 供电设施维修摊销费
柴油发电机额定容量之和 ( 厂用电率)
柴油发电机组(台)时总费用
        1 K 1
式中 K-发电机出力系数,一般取 0.8~0.85
厂用电率取 3%~5%
高压输电线路损耗率取 3%~5%
变配电设备及配电线路损耗率取 4%~7%
供电设施维修摊销费取 0.04 ~0.05 元/(kW.h)
单位循环冷却水费取 0.05 ~0.07 元/(kW.h)
2.施工用水价格
施工用水价格由基本水价、供水损耗和供水设施维修摊销费组成,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所配置的供水系统设备组(台)时总费用和组(台)时总有效供水量计算。
水价计算公式:
式中 K-能量利用系数,取 0.75~0.85
供水损耗率取 6%~10%
供水设施维修摊销费取 0.04 ~0.05 元/m3 注:①施工用水为多级提水并中间有分流时,要逐级计算水价。 ②施工用水有循环用水时,水价要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供水工艺流程计算。
3.施工用风价格
施工用风价格由基本风价、供风损耗和供风设施维修摊销费组成,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所配置的空气压缩机系统设备组(台) 时总费用和组(台)时总有效供风量计算。
风价计算公式:
空气压缩机系统如采用循环冷却水,不用水泵,则风价计算公式为
式中 K-能量利用系数,取 0.70~0.85
供风损耗率取 6%~10%
( 供水损耗率) 供水设施维修摊销费 水泵额定容量之和
水泵组(台)时总费用 施工用水价格      1 K ( 供风损耗率) 供风设施维修摊销费空气压缩机额定容量之和 分钟
空气压缩机组(台)时总费用 水泵组(台)时总费用 施工用风价格       1
60 K ( 供风损耗率) 单位循环冷却水费 供风设施维修摊销费空气压缩机额定容量之和 分钟
空气压缩机组(台)时总费用 施工用风价格
       1
60 K
单位循环冷却水费 0.007 元/m3
供风设施维修摊销费 0.004~0.005 元/m3 四、施工机械使用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应根据《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及有关规定计算。
对于定额缺项的施工机械,可补充编制台时费定额。 五、砂石料单价水利工程砂石料由施工企业自行采备时,砂石料单价应根据料源情况、开采条件和工艺流程计算,并计取间接费、利润及税金。 砂、碎石(砾石)、块石、料石等预算价格较高时,应按基价 70 元/m3计入工程单价参加取费,预算价格与基价的差额以材料补差形式进行计算,列入单价表中并计取税金。 六、混凝土材料单价
根据设计确定的不同工程部位的混凝土标号、级配和龄期,分别计算出每立方米混凝土材料单价,计入相应的混凝土工程概算单价内。其混凝土配合比的各项材料用量,应根据工程试验提供的资料计算,若无试验资料时,也可参照《水利建筑工程概算定额》附录混凝土材料配合表计算。
当采用商品混凝土时,其材料单价应按基价 200 元/m3计入工程单价参加取费,预算价格与基价的差额以材料补差形式进行计算,列入单价表中并计取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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