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报批总平面图绘制及输出规定(试行)》甬规字[2008]121号

附件大小:6.32MB
附件格式:1个直链文件,格式为zip
所属分类:设计资料
分享会员:
分享时间:
最后更新:
资源简介/截图:

建筑报批,总平面图,甬规字[2008]121号,绘制要求,《建筑报批总平面图绘制及输出规定(试行)》甬规字[2008]121号

建筑报批总平面图绘制及输出规定(试行)
第一条为更好地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范宁波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阶段的建筑报批总平面图绘制及输出,确保其清晰、准确,便于规划审核,根据《总图制图标准》(GB/T50103-2001)《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版)《建筑工程设计编制深度实例范本-建筑》等标准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建筑报批总平面图应绘制在由规划局提供的1:500或1:1000地形图上并在白纸上彩色输出,绘制比例与规划局提供的地形图比例一致.
第三条建筑报批总平面图电子文件采用 AutoCAD2004版本的 DWG文件(今后文件格式版本如有升级,将另行规定)第四条DMG文件的图层命名不得为“mp0012、NBRIYER、NBROADROAD、NBROADRODESIDB、RALL、CHELIANGDUAN、BIANDIANSUO”(上述图层命名为规划局地形图保留图层专用)
第五条 建筑报批总平面图上应标明下列内容;
(一)现状地形地貌;
(二)用地红线及建筑控制线位置(坐标)
(三)拟建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包括地上和地下)及其名称或编号、出入口位置、层数、设计标高、定位尺寸《主要坐标或定位尺寸)、建筑物外轮廊尺寸等;

资源链接请先登录(扫码可直接登录、免注册)
十年老网站,真实资源、每天更新、会员免费畅享!
高速直链,非网盘分享!浏览器直接下载、拒绝套路!
本站已在工信部及公安备案,真实可信!
手机扫码一键登录、无需填写资料及验证,支持QQ/微信/微博(建议QQ,支持手机快捷登录)
①升级会员方法:一键登录后->用户中心(右上角)->升级会员菜单
②注册登录、单独下载/升级会员、下载失败处理等任何问题,请加客服微信
不会操作?点此查看“会员注册登录方法”

投稿会员:匿名用户
我的头像

报歉!评论已关闭.

手机扫码、免注册、直接登录

 注意:QQ登录支持手机端浏览器一键登录及扫码登录
微信仅支持手机扫码一键登录

账号密码登录(仅适用于原老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