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关于施工合同10.4.1变更估价问题-浙江结算



问题专业:结算,
  提问日期:2020-12-13 15:10:29


网友“秋风”提问内容:


老师们:施工合同10.4.1第三条: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其单价的确定, 按以下约定:按浙江省工程预算定额(2018 版)直接费(人工、材料、机械价格按照投 标口径计入)并仅计取规费与税金。意思是只取规费和税金,没有管理费利润和风险费是吗


业内专家“在水一方”回复:


我理解 应该依据“投标口径”即投标报价时费率标准计取之外,再计取规费与税金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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