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
JT/T1583-2026
Service specificationfor inland waterway service area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发布
目次
前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一般要求5服务要求6评价改进要求参考文献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全国内河船与水路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30)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湖州市港航管理中心、中铁长江交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邹伟宏、郭丹、桂立君、宋国琴、祖福兴、王学诗、杜珂、杨利、刘晓雷、王男、胡林建、赵洁婷、吴淑、陈茜、刘、张云宝、钟稽、李胤、曹占康、管宇豪、刘大壮、程诗祺、郭曙光、施梁、绕震远、李志琦、杨庆兵、黄雪、闵华.
内河水上服务区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内河水上服务区的一般要求、服务要求、评价改进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内河水上服务区的服务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 于本文件.
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16868商品经营服务质量管理规范GB/T17217公共厕所卫生规范GB/T17242处理规范 GB3165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T51305码头船舶岸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JT/T673船舶污染物接收和船舶清舱作业单位接收处理能力要求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内河水上服务区inlandwaterway service area注:包括有陆域的服务区、离岸布置的延船或固定平台式服务区. 布置在内河航道沿线特定区域,为船舶、船员提供综合服务的重要场所.
3.2
运行单位operation unit
承担内河水上服务区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等职责的主体.
4一般要求
4.1功能配置
4.1.1内河水上服务区(以下简称服务区)功能应根据航道自然条件、水路运输情况、总体布局、周边配套、船舶类型、船员需求等因素进行合理配置.
4.1.2服务区应提供船舶停泊、供水、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接收,船员生活物资补给、公共卫生间、水上交通及应急保障等服务,满足船舶、船员的基本需求,宜提供船舶岸电、能源补给、油污水接收、维修,船员餐饮、快递、基础医疗、航行信息、文化宣传、休闲及政务便利等服务,满足船舶、船员的多样化需求.
JT/T 1583-2026
4.2运行单位
4.2.1应建立健全服务区运行管理制度,加强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4.2.2应编制服务手册,通过现场发放或发送电子信息等方式提供使用.服务手册应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及处理等信息.4.2.3应在明显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涉及收费应明确收费标准.
4.3设备设施管理
4.3.1设备设施应具备有效合格证书,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满足服务要求.
4.3.2应建立设备设施台账,制定维护管理制度,定期实施检查.4.3.3宜使用智能化设备设施,提供在线化、便捷化服务. 4.3.4宜配备无障码设施.
4.4安全管理
4.4.1运行单位、项目经营企业应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台账,明确岗位职责, 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4.4.2运行单位应在必要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4.4.3运行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开展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4.5人员管理
4.5.1应按照服务区的规模、功能等情况,配备管理和服务人员,并加强岗位培训.4.5.2有从业资格要求的岗位,人员应持证上岗.
4.6日常管理
4.6.1应针对设备运维、安全管理和人员管理等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4.6.2应建立日常巡查机制,做好台账记录和分析.4.6.3宜采用无人机开展定时巡检.
5服务要求
5.1船舶服务
5.1.1停泊
5.1.1.1服务区应提供船舶停泊服务.5.1.1.2泊位应满足安全靠泊需求,划分清晰并编号.5.1.1.4泊位前沿水域应保持清洁,无油污及水生植物泛滥情况. 5.1.1.3靠泊泊位应保持整洁、无障碍物,接岸和系泊设施设备完好.5.1.1.5靠泊区域照明、监控设施应完好可用、无盲区,监控图像清晰完整、可回放.
应配备船舶生活供水装置,水质应符合GB5749的规定.
5.1.3岸电5.1.3.1宜配备与服务区规模相适应的岸电设施,提供船舶供电服务.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