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行业标准
TB/T3130-2017代替TB/T3130-2006
铁路通信业务分类
Service category of railway munication
国家铁路局发布
目次
前言1范围.3铁路通信业务分类 2缩略语4话音通信业务5图像通信业务6数据通信业务 7铁路电报业务8其他通信业务附录A(资料性附录)铁路通信业务与通信主要设备对应表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通信业务分类的数量(见第3章,2006年版的第2章);一修改了话音通信业务分类的内容(见4.1,2006年版的第3章);-修改了“普通电话业务”的定义(见4.2.1 2006年版的3.1);修改了“固定电话业务“的分类及定义(见4.2.2,2006年版的3.1.1);增加了“电话查号、接转业务”的定义(见4.24);修改了调度电话业务”的分类(见4.3.2.1 2006年版的3.2.1);-修改了“客运调度电话“的定义(见4.3.2.5 2006年版的3.2.1.2);-修改了“机车调度电话“的定义(见4.3.2.6.2006年版的3.2.1.4);修改了“牵引供电调度电话“的定义(见4.3.2.3,2006年版的3.2.1.5);-增加了“车辆调度电话”的定义(见4.3.2.7):增加了“动车调度电话”的定义(见4.3.2.8):-增加了“综合维修调度电话“的定义(见4.3.2.9); -增加了“工务调度电话“的定义(见4.3.2.10);-增加了“电务调度电话"的定义(见4.3.2.11):-修改了“其他调度电话的定义(见4.3.2.12 2006年版的3.2.1.6);修改了“车站值班员电话“的定义(见4.3.3.2 2006年版的3.2.2.1): -修改了“站场调度电话的定义(见4.3.3.3 2006年版的3.2.2.2):修改了扳道(清扫)电话“的定义(见4.3.3.4.2006年版的3.2.2.3):修改了“货运电话”的定义(见4.3.3.6.2006年版的3.2.2.5);一修改了“列检电话”的定义(见4.3.3.7 2006年版的3.2.2.6);删除了“商检电话的定义(见2006年版的3.2.2.8);增加了“货检电话”的定义(见4.3.3.9);()()删除了“电务电话”的定义(见2006年版的3.2.4.1); -修改了“站间行车电话业务”的定义(见4.3.4.2006年版的3.2.3);删除了“车务电话”的定义(见2006年版的3.2.4.3);-删除了“供电(水电)电话”的定义(见2006年版的3.2.4.4);
-修改了“桥守护电话”的定义(见4.3.5.1 2006年版的3.2.4.6):-修改了“区间电话"的定义(见4.3.5.2.2006年版的3.2.4.7);增加了“隧道应急电话”的定义(见4.3.5.3):修改了“道口电话”的定义(见4.3.5.4 2006年版的3.2.4.8); 修改了“列车乘务电话”的定义(见4.3.5.5 2006年版的3.2.4.9);-删除了“公安电话”的定义(见2006年版的3.2.4.10);删除了“站场广播”的定义(见2006年版的3.4.2);增加了图像通信业务分类(见5.1);修改“监视图像传送业务”为“视频监控业务”,并修改了其定义(见5.2.2006年版的5.2); 一修改了数据通信业务分类(见6.1 2006年版的4):修改“数据承载业务”的名称为“数据传送业务”,并修改了其定义(见6.2,2006年版的4.1);一修改了“车次号校核信息无线传送”的定义(见6.3.4.2006年版的4.2.4);一修改了“铁路电报业务”的定义(见7.2006年版的4.2.1);一修改了“应急通信业务“的定义(见8.2 2006年版的6.1): 修改了其他通信业务分类(见8.1 2006年版的6);修改了“战备通信业务”的定义(见8.3.2006年版的6.2);-增加了“时间同步业务”的定义(见8.4):一修改了铁路通信业务与通信主要设备对应表的内容(见附录A,2006年版的附录A):删除了铁路通信业务的中英文对照表的内容(见2006年版的附录B).本标准由北京全路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全路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总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邱萍、闫水利、岳铭凯、陈梅、汤蓓.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TB/T3130-2006.
铁路通信业务分类
1范围
及定义. 本标准规定了话音通信业务、图像通信业务、数据通信业务、铁路电报业务和其他通信业务的分类
本标准适用于铁路相关技术标准和管理规章的制定,也适用于通信网络规划、工程设计、通信技术业务管理等.
2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CTC:调度集中系统(Centralized Traffic Control system)CTCS:中国列车运行控制系统(ChineseTrain Control System)GPRS:通用分组无线业务(General Packet Radio Service)IP:互联网协议(Internet Protocol) GSM-R:铁路数字移动通信系统(GSM-Railway)RBC:无线闭塞中心(Radio Block Center)TDCS:列车调度指挥系统(Train operation Dispatching Command System)VPN:虚拟专用网(Virtual Private Network)
3铁路通信业务分类
铁路通信业务是指铁路运输生产和经营管理等活动中所使用的通信业务,主要包括话音通信业务、图像通信业务、数据通信业务、铁路电报业务和其他通信业务.
铁路通信业务与通信主要设备的对应表参见附录A.
4话音通信业务
4.1话音通信业务分类
话音通信业务分类见图1.
4.2普通电话业务
4.2.1普通电话业务分类
在铁路运输生产、指挥中所使用的公众电话业务.普通电话具有公众性,普通电话用户分固定用户和移动用户两类.
普通电话业务包括固定电话业务、移动电话业务和电话查号、接转业务.
4.2.2固定电话业务
4.2.2.1固定电话业务分类
固定电话业务包括本地电话业务、国内长途电话业务和国际长途电话业务.
至少有一方用户在电话网内,并在一个长途区号内完成接续过程的电话业务.
4.2.2.3国内长途电话业务
至少有一方用户在电话网内,使用电话网长途区号完成接续过程的电话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