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园林工程估算指标 SHA2-12-20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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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SHA2-12-2025
上海市园林工程估算指标
SHA212-2025
主编单位: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
参编单位:上海市绿化和市容(林业)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站上海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市园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上海徐汇园林发展有限公司
主要编制人员:孙晓东康元鸣彭磊田洁莹吴玉春蒋宏彦王立中俞鸿志陈映伶陶圣洁郭凯莹徐忠汪崇庆董亮朱振清罗小艳张寅媛周永晟徐宾周艺烽董崇天褚伟良王晓莉张冬陆雯静陈飞军陈磊钱款跃韩蒙蒙潘怡宁居文彦张洁敏顾宁宁王冬冬李娟张忻源高佳鸣王珺王剑王昀姚剑峰金瑾
审查专家:傅徽楠张东海马军周慧安林珏管珊珊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文件
沪建标定〔2025〕202号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准发布《上海市园林工程估算指标(SHA2-12-2025)》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满足园林工程建设的计价需求,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2021年度上海市工程建设及城市基础设施养护维修定额编制计划》(沪建标定[2020〕490号)及《上海市建设工程定额体系表(2020版)》(沪建标定(2020】794号),已完成编写并通过专家评审,现予以批准发布,自2025年9月1日起实施.
责组织实施和解释. 本次发布的定额由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负责管理,由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负
特此通知.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2025年4月8日
总说明
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上海市园林工程投资,进一步推进上海市园林工程建设,编制《上海市园林工程估算指标》(以下简称“《估算指标》”).
一、《估算指标》适用于上海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扩建的园林工程.
设计的参考依据,是项目决策阶段评价项目投资可行性、分析投资效益的主要经济指标. 二、《估算指标》可作为上海市园林工程建设前期编制估算、确定项目投资额、多方案比选和优化
三、《估算指标》表现形式为分项指标.分项指标费用范围为建筑安装工程费,不含设备工器具费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等.
直接费由人工费、材科费、施工机具使用费组成. 1.建筑安装工程费由直接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安全文明施工费、施工措施费和增值税组成.
2.《估算指标》中分项指标基价为基准期的技术经济指标,包括了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安全文明施工费、施工措施费和增值税.同时,在分项指标中列出了主要工程数量和主要人材机数量.
四、本指标的人工(含规费)、材料、施工机具(机械)台班基准期单价采用上海市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2023年10月信息价(不含进项税)及市场价格.
五、估算费用计算顺序,如表1所示.
表1估算费用计算顺序表
序号 项目 取费基数及计算式 备注() 直接费 工、料、机费 按估算指标规定计算 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其中:人工费 估算指标人工费(三) 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二)×费率 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四) 安全文明施工费 (-)×费率 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五) 施工措施费 (-)x费率 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六) 小计 ()(三) (四)(五)(七) 增值税(六)×税率(八) 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费用) (六)(七)
六、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安全文明施工费、施工措施费和增值税的费率可参照《估算指标》确定,费率如有更新应按上海市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费率调整.
1.《估算指标》中园林绿化工程(种植)的企业管理费和利润费率为40.73%,仿古建筑工程(含通用安装工程的企业管理费和利润费率为30.95%:给水管道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费率为28.45%;排 小品)的企业管理费和利润费率为30.60%,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的企业管理费和利润费率为24.70%,水管造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费率为27.81%;安全文明措施费率为1.60%;施工措施费为0.72%;增值税税率为9%.
2.《估算指标》的施工措施费内容包含夜同施工,二次搬运,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临时保护设施和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如园林工程申涉及其他的施工措施费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补充.
七、《估算指标》费用其他说明
1.包含材料场内规定的运输距离,超过规定的运输距离另行计算:
(1)水平距离:包括自施工单位现场仓库或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运输距离.
(2)苗木运输:包括至苗木裁植穴50m以内的水平运输距离.
2.包含中、小型机具进出场费用,未包含大型机具进出场费用,如需可另行计算.
3.未包含场外运输费用,如有发生可另行计算.
4.未包含土壤改良费用,如有发生可另行计算
费用. 5.未包含自然灾害造成的抢救费用及重大节日、庆典或专题展览会等活动所发生的绿化建设
八、《估算指标》使用时可按分项指标消耗量及调整期上海市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信息价或市场价格调整指标的人工费、主要材料费和主要施工机具使用费,并相应计算人工费、材料费和施工机具使用费,再按照规定的计算顺序和调整方法计算估算费用.
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1.人工费调整公式:
调整后的人工费=指标人工工日数×调整期人工单价
2.材料费调整公式:
调整后的主要材料费=指标主要材料消耗量×调整期材料单价
调整后的材料费=指标材料费× 调整后的主要材料费指标主要材料费
3.施工机具使用费公式:
调整后的主要施工机具使用费=指标主要施工机具使用消耗量×调整期施工机具使用单价
调整后的主要施工机具使用费调整后的施工机其使用费=指标施工机具使用费× 指标主要施工机具使用费
九、《估算指标》的计算尺寸以设计资料表示的尺寸为准.除另有规定外,《估算指标》的计量单位应按下列规定计算:
1.以体积计算的为立方米(m):
2.以面积计算的为平方米(m²):
3.以长度计算的为米(m);
4.以重量计算的为吨或千克(t或kg).
十、《估算指标》中指标编号采用三级端码,编码形式为“GYL一XX一XX×”,除注明英文字母表示外,均采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其中:
1.第1位字母G代表估算指标,第2、3位字母YL代表园林专业简称.
2.“-”线前都分×X表示分章序号,01为栽植工程,02为园林小品工程,03为室外安装工程,04为普通建筑工程,05为仿古建筑工程.
3.“-”线后部分XXX表示分项指标序号,同一部分顺序编号.
×XYYX中《》或“XX以下”者则包括×X本身.
十二、凡本说明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说明和其他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