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37223-2018
亲权鉴定技术规范
Specification of parentage testing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目次
前言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缩略语.5基本要求6检验程序 6.1采样要求.6.2DNA提取和纯化6.3DNA定量分析6.4PCR扩增与PCR产物分型7亲权指数计算 7.1三联体亲权鉴定7.2二联体亲权鉴定8鉴定意见9鉴定文书.附录A(规范性附录)排除概率及累积排除概率计算附录B(规范性附录)累积亲权指数计算参考文献
表1符合孟德尔遗传定律的常染色体STR基因座亲权指数计算公式(三联体亲权鉴定)表2不符合孟德尔遗传定律的常染色体STR基因座亲权指数计算实例(三联体亲权鉴定)4 表3符合孟德尔遗传定律的常染色体STR基因座亲权指数计算公式(二联体亲权鉴定)表4不符合孟德尔遗传定律的常染色体STR基因座亲权指数计算实例(二联体亲权鉴定)5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四川大学华西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北京市公安局、中山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成涛、侯一平、李莉、张素华、刘雅诚、孙宏钰.
亲权鉴定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亲权鉴定的基本要求、检验程序、亲权指数计算、鉴定意见和鉴定文书.本标准适用于亲权鉴定机构开展三联体亲权鉴定或二联体亲权鉴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GA/T383-2014法庭科学DNA实验室检验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亲权鉴定parentage testing
通过对人类遗传标记的检测,根据遗传规律分析,对个体之间的血缘关系进行判断的活动.
被检测男子、孩子生母与孩子或者被检测女子、孩子生父与孩子的亲权鉴定.
3.3 二联体亲权鉴定parentage testing of duos
被检测男子与孩子或被检测女子与孩子的亲权鉴定.
3.4遗传标记geneticmarker
具有可遗传性和可识别性的DNA片段、基因产物和遗传性状等.
3.5 排除概率power ofexclusion:PE
不是孩子生父或生母的随机个体,能够被遗传标记排除血缘关系的概率.
亲权指数parentage index:PI
判断亲权关系所需的两个条件概率的似然比率.
注:PI计算依据如下:P[= 概率(检测到当事人的遗传表型|假设一个随机个体是孩子的生物学父亲或母亲) 概率(检测到当事人的遗传表型|假设被检测个体是孩子的生物学父亲或母亲)
4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GB/T 37223-2018
CPE:累积排除概率(cumulative probability of exclusion)CPI:累积亲权指数(bined parentage index)DNA:脱氧核糖核酸(deoxyribonucleic acid)HWE:哈迪-温伯格平衡定律(Hardy-Weinberg equilibrium)PCR:聚合酵链式反应(polymerase chain reaction) PE:排除概率(power of exclusion)PI:亲权指数(parentage index)STR:短中联重复序列(short tandem repeat)X-STR:X染色体短中联重复序列(Xchromosome short tandem repeat) Y-STR:Y染色体短申联重复序列(Ychromosome short tandem repeat)
5基本要求
5.1鉴定机构应具有从事亲权鉴定的执业范围,且应满足如下要求:
a)定期参加亲权鉴定能力验证计划并考核合格;b)对影响鉴定结果的人员岗位规定相应的能力要求,包括教育、资质、培训、专业知识、技能等,并保留相关记录:制定适宜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c)依据鉴定方法和要求对鉴定人以及参与鉴定工作的人员进行监督,以评价其鉴定工作的符合 性和满意程度;监督的结果应作为培训需求评价的依据之一:d)具有能识别样本的标识系统,并确保样本在鉴定过程期间能得到持续的识别:e)建立样本的运输、接收、处置、保护、存储、保留和/或清理的规定,应对接收、内部传递、处置、保留、返还和清理等过程进行记录,确保记录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5.2鉴定人应具有法医物证鉴定执业资格,熟悉并掌握亲权鉴定的方法和原理,并能正确评价结果.
5.3亲权鉴定活动应包括检验(采样、DNA提取和纯化、DNA定量分析、PCR扩增与PCR产物分型)、亲权指数计算、鉴定意见判断、鉴定文书撰写等环节.亲权鉴定活动完毕后,应将各个环节的记录进行归档.
6检验程序
6.1采样要求
样本的采集、包装及保存应按照以下要点:
a)对于三联体亲权鉴定,应采集被检测男子、孩子生母与孩子或者被检测女子、孩子生父与孩子检验: 的样本用于检验:对于二联体亲权鉴定,应采集被检测男子(或被检测女子)与孩子的样本用于b)样本可以是血液(斑)或口腔拭子(唾液斑),也可以是其他人体生物学样本,如精液(斑)、带毛囊毛发、羊水、组织块等;c)对于接受了外周血干细胞移植的被鉴定人,应避免采集其血样作为检验样本,宜取其口腔拭子d)样本应分别包装,注明被鉴定人姓名、编号、采样日期等: (唾液斑)或毛发进行检验:e)样本采集后应冷藏或冷冻保存:)采样时,需要填写采样单,写明委托方名称、采样日期、样本类型、被鉴定人姓名、性别、称谓、出生日期、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等,并拍摄被鉴定人照片.采样单须在案件鉴定完毕后同其他原始技术记录一并存人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