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6116-2018
村镇光伏发电站集群控制系统功能要求
Requirements for the control system function of the rural photovoltaic powerstation cluster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目次
前言 m1范图.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基本规定5村镇光伏发电站集群控制系统架构7村镇光伏发电站监控终端功能配置 6村镇光伏发电站集群监控主站功能配置8通信附录A(资料性附录)村镇光伏发电站集群分层控制架构附录B(规范性附录)村镇光伏发电站集群监控主站功能配置表附录C(规范性附录)村镇光伏发电站集群监控主站性能要求附录D(规范性附录)村镇光伏发电站监控终端功能配置表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微电网与分布式电源并网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64)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嘉兴供电公司、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安微省电力有限公司、清华大学、南京绿新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盛万兴、季宇、吴鸣、刘海涛、金炜、于辉、董国伦、寇凌峰、侯义明、吴文传、杨春波、胡世骏、焦震、徐琐、陈其、刘维亮、罗韬、郑楠、张巍、.雄、丁保迪、邱欣杰、凌松.
村镇光伏发电站集群控制系统功能要求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接人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电网的村镇光伏扶贫发电站集群控制系统. 本标准规定了村镇光伏发电站集群控制系统架构、功能配置、通信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9319光伏发电系统接人配电网技术规定DL/T634.5-101远动设备及系统第5-101部分:传输规约基本远动任务配套标准DL/T634.5-104远动设备及系统第5-104部分:传输规约采用标准传输协议集的IEC60870-5-
101网络访问
NB/T32016并网光伏发电监控系统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村镇光伏发电站ruralphotovoltaicpower station
光伏并网逆变器PVinverter
将太阳能电池发出的直流电转换成交流电后馈人电网的电气设备.
3.3
并网点point of interconnection
对于有升压站的光伏发电站,指升压站高压侧母线或节点:对于无升压站的光伏发电站,指光伏发电站的输出汇总点.
3.4
村镇光伏发电站集群ruralphotovoltaicpower station cluster
地理位置上毗连,且通过配电线路汇集到同一个35kV或110(66)kV变电站的多个光伏发电站的集合.
3.5
光伏发电站集群控制cluster controlof photovoltaic power station
以电气距离接近、集中管控便捷为原则,实现多个光伏发电站的一体化整合和集中协调控制.
4基本规定
4.1村镇光伏发电站集群控制系统应由光伏发电站监控终端、村镇光伏发电站集群监控主站和通信系
统等组成.
4.2村镇光伏发电站集群控制系统的通信网可选用光纤专网、无线公网、无线专网、电力线载波等多种通信方式,因地制宜的选择具备可扩展性的通信方式.4.3村镇光伏发电站集群监控系统的信息安全防护应符合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相关要求.4.4村镇区域光伏发电站集群控制系统应采用开放式体系结构、具备标准软件接口和良好的可扩展 性,并要求稳定性强、抗干扰能力强.4.5村镇区城光伏发电站集群控制系统监控服务器、远动通信装置、网络交换机及通信通道宜余配置.
4.6村镇区城光伏发电站监控系统防雷接地应满足NB/T32016相关规定.
5村镇光伏发电站集群控制系统架构
5.1村镇光伏发电站集群控制系统架构应包含光伏发电站集群控制层与光伏发电站控制层,架构层次5.2光伏发电站集群控制层应包括村镇光伏发电站集群监控主站及相关信息通信设备, 关系参见附录A5.3光伏发电站控制层应包括集群监控终端、光伏并网递变器及光伏发电站内通信与控制保护设备.
6村镇光伏发电站集群监控主站功能配置
6.1一般要求
村镇光伏发电站集群监控主站(以下简称集群监控主站)功能配置应满足附录B相关规定.
6.2基本功能
6.2.1数据采集
集群监控主站(以下简称集群监控主站)应采集光伏发电站并网点的电流、电压、有功功率、无功功率、光伏发电量,10kV接人光伏发电站应上送并网点开关状态信息.
6.2.2数据处理
集群监控主站应具备数据处理功能,对采集数据进行合理性检查、越限告警、数据备份、计算分析和处理.
6.2.3信息交互
集群监控主站应具备与外部系统的信息交互功能,交互数据应至少包括并网点的电压、电流、频率、有功功率、无功功率、开关设备状态、光伏发电量.
6.2.4遥控功能
集群监控主站应具备对可控的光伏发电站并网点开关进行分合控制的功能.
6.2.5电压/无功控制
集群监控主站应执行上级调度系统下发到光伏发电站集群的无功功率控制指令,优化分配集群内的可控光伏发电站无功出力,下发相应的电压/无功调节指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