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6006-2025代替GB16006-2008
碘缺乏病消除
Elimination ofiodine deficiency disorders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snc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GB16006-2008(碘缺乏病消除标准》.与GB16006-2008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删除了“碘盐覆盖率≥95%”的要求(见2008年版的3.1):增加了“无新发生的地方性克汀病病例"的要求[见4.1中的a)];更改了对儿童甲状腺肿大率的要求[见4.1中的b),2008年版的3.2];更改了合格碘盐食用率的名称和要求[见4.1中的c).2008年版的3.1]; 更改了对儿童尿碘的要求[见4.1中的d),2008年版的3.3];增加了对孕妇尿碾的要求[见4.1中的e)];删除了保障措施(见2008年版的第5章);增加了判定规则(见4.2):更改了检测及判定方法(见第5章,2008年版的第4章).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方病控制中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安徽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山西省地方病防治研究所、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 中心、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鹏、申红梅、张玲、李卫东、贾清珍、王健辉、李津蜀、陈志解、张碧云、范丽珺.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1996年首次发布为GB16006-1995,2008年第一次修订:
-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碘缺乏病消除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碘缺乏地区碘缺乏病的消除指标及判定规则,描述了消除指标的检测及判定方法.本文件适用于碘缺乏地区碘缺乏病消除状况的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本文件.
GB/T13025.7制盐工业通用试验方法碘的测定GB16005碘缺乏病病区划分GB2687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碾含量 WS/T104地方性克汀病和地方性亚临床克汀病诊断WS/T107.1尿中碘的测定第1部分:碑钟催化分光光度法WS/T10027地方性甲状腺肿诊断标准 WS/T669碘缺乏地区和适碘地区的划定
3术语和定义
GB16005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合格碘盐覆盖率proportion of households using adequately iodized salt
从用户采集食用盐样含碘量处于国家标准范围内的盐样份数占检测的盐样份数的百分比.
孕妇补磺率iodine supplementrate ofpregnant women
通过食用碘盐、补碘制剂(含碘油丸、碘片和含碘的复合维生素等)和富碘食物(海带、紫菜和海苔等)进行补碘的孕妇占全部调查孕妇的比例.
注:食用富碘食物是指每月食用1次及以上干重大于或等于50g(单次超过50g)的海带、紫菜和海苔等.
4消除指标及判定规则
4.1消除指标
在碘缺乏地区(按WS/T669划定)按下列指标评价调查地区是否达到消除状态:
a)无新发生的地方性克汀病病例;c)合格碘盐覆盖率(8周岁~10周岁儿童和孕妇家中盐样合计)>90%; b)8周岁~10周岁儿童超声诊断甲状腺肿大率<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