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P GB50261-2017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Codeforinstallationandmissioning ofsprinklersystems
2017-05-27发布2018-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577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 号为GB50261一2017,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 3.2.7、5.2.1、5.2.2、5.2.3、6.1.1、8.0.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 严格执行。
原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用验收规范》 GB50261-2005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 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7年5月27日
前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 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8]102号)的要求, 本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 意见的基础上,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1-2005进行了修订。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供水设施 安装与施工、管网及系统组件安装、系统试压和冲洗、系统调试、系 统验收、维护管理以及相关附录。
本次修订主要内容有: 1.增加了英文目录; 2.增加了早期抑制快速响应喷头(ESFR)的安装要求; 3.增加了铜管、不锈钢管、涂覆钢管、氯化聚氯乙烯(PVC-C) 管、消防洒水软管的安装要求; 4.对流量压力检测装置的设置要求进行了修订; 5.修订了干式和预作用系统管道充水时间的要求; 6.对规范附录的表格进行修订,使其可操作性更强; 7.增加了维护管理的检查方法的内容; 8.修改规范中不便操作的一些条款; 9.取消了原第3.1.2条,把原第8.0.13条的强制性条文改为 非强制性条文; 10.协调了与其他规范、标准的关系。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 释,由公安部负责日常管理,由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负责具体技 1
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公安部四川 消防研究所《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管理组(地址:四 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科南路69号;邮政编码:610036),以供今后 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 参编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 山东省公安消防总队 大连市消防局 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 深圳捷星工程实业有限公司 北京利华消防工程公司 安泛工程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中国中安消防安全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卢国建宋波张文华马恒冯小军 杨琦杨丙杰杨庆陈兵张兴权 姜冯辉黄琦王炯刘国祝黄晓家 刘方 主要审查人:方汝清谢树俊姜文源赵力军刘志 崔长起赵锂姜宁张兆宪钟尔俊 孔祥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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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1总则 2术语 3基本规定(3) 3.1质量管理(3) 3.2材料、设备管理(4) 4供水设施安装与施工(8) 4.1一般规定(8) 4.2消防水泵安装(8) 4.3消防水箱安装和消防水池施工(9) 4.4消防气压给水设备和稳压泵安装.(11) 4.5消防水泵接合器安装(12) 5管网及系统组件安装(14) 5.1管网安装(14) 5.2喷头安装(22) 5.3报警阀组安装(31) 5.4其他组件安装(34) 6系统试压和冲洗(39) 6.1一般规定(39) 6.2水压试验(41) 6.3气压试验(42) 6.4冲洗(42) 7系统调试(44) 7.1一般规定(44) 7.2调试内容和要求(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