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Code for seismic design of electrical installations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化1民廿和国国宝质县收督验检疗总局
联合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632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电力设施抗震设计规范》的公告
GB50260-2013,自2013年9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0.3、 现批准(电力设施抗藏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1.0.7、1.0.8、1.0.10、3.0.6、3.0.8、3.0.9、5.0.1、5.0.3、5.0.4 7.1.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额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电力设练抗震设计规范GB50260-96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八日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子印发(2004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4)67号)的要求,由 中国电方工程额向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
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修订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经广泛征求意见和多次讨论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8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场地,选址与总体布置,电气设施地震作用,电气设施,火力发电厂和变电站的建(构)筑物,送电线路杆塔及微波塔,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
1.增加了术语和符号章节:
2.修订了规范的适用范围;
3.按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一2010确定场地划分,修改了地震影响系数:
4.对动力设计方法、支架动力放大系数、荷载效应组合以及地震试验等提出了更明确的要求:
5.增加了电气设备的隔震与消能减震设计:
6.适度增加了主厂房钢筋混凝土结构布置的要求,对特别不规财布置提出了限制条件:补充了栈桥与相邻建(构)筑物间在高抗震设防要求时的连接方式等内容:明确了抗震验算杆塔的设计原财:
7.吸收了汶川大地震电力设施及电力设备受提情况的经验和教调,适当提高了电力设施的抗震设计标准:
8.增加了强制性条文,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产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电力工程顾问编团西北电力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将意见和建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团结南路22号:部政编码:710075).以供今后 议反德给中国电力工程额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地址:秀安市高修订时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参编单位: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研究所郑州机械研究所 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同济大学中国电力工程题间集团华北电力设计院工程 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工程额间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重庆大学西安西开高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张晓江 刘明秋朱小利林娜李小军周正华 刘玉民 代泽兵谢强张玉明卢智成 马团生 赵纪生刘启方潘炎根 何丽婷 余明星 唐先明陈正伦 史东 周爽 李英民 朴昌吉主要审查人:贾成 童建国 张蜂资 刘锡荟姚德康刘率建 曹枚根 尤红兵赵风新杜继平刘开华 陈峥包永忠刘晓瑞陈其春
目次
1总 (1)
2术语和符号 (4)
2.1求语2.2 号 (5) (4)
3 场 (S)
4 选址与总体布置 (10)
5 电气设施地震作用
6 电气设施 (18)
7.1一般规定 (82)7.2 销第派泰十主厂房结构布置和构造要求 (06)7.3 钢结构主厂房结构布置和构造拼施 (0)7.4 集中控制楼、配电装置楼 (34)7.5 7.6 变电站建(构)筑物 运媒廊道 (34) (35)
8送电线路杆塔及微波塔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