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TheCompulsoryProvisions of EngineeringConstructionStandards
铁道工程部分:RailwayEngineering
2013年版
Edition2013
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
责任编辑:王健 编辑部电话:010-51873065封面设计:崔丽劳 责任校对:胡明峰
资任印制:郭向伟
出版发行:中国铁道出版社(100054,北京市西城区右安门西街8号)
址:http :/. tdpress. 印 网 刷:三河市华丰印刷厂版 次:2013年5月第1版2013年5月第1次印刷开 本:880mm×1230m1/16印张:27字数:507千 号:ISBN 978-7-113-16501-7定 书 价:2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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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2013年版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铁道工程部分)的通知
建标[2013]34号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原建设部令第81号)的有关规定,铁道部组织有关单位对2000年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铁道工程部分)进行了修订,形成2013年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铁道工程部分)(以下简称《强制性条文》).经审查,现予批准,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原2000年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铁道工程部分)同时废止.
《强制性条文》的内容,是现行工程建设国家和行业标准中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的条文,同时考虑了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的要求.列入《强制性条文》的条文都必须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是参与建设活动各方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政府对执行情况实施监督的依据.
今后新批准发布的工程建设标准,凡有强制性条文的,均在文本中以黑体字标志,并适时编入《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2013年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铁道工程部分)由铁道部负责具体管理、解释和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七日
前言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确保铁路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满足建设和管理的需要,铁道部组织有关单位对2000年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铁道工程部分)(建标[2000)235号)进行了修订,完成了2013年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铁道工程部分)(以下简称《强制性条文》)的编制通过规定审查程序,由住
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发布(建标(2013)34号).
《强制性条文》包括铁路工程建设中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等必须严格执行的内容,考虑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政策性要求,体现铁路工程建设标准的系统性、协调性和稳定性.
《强制性条文》以现行铁路工程建设标准中强制性条文为基础进行编制,主要包括勘察设计、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施工安全等四篇.
在执行过程中,各单位应系统掌握现行相关标准,全面准确理解强制性条文内涵,避免断章取义.
《强制性条文》由铁道部经济规划研究院主编.执行中所遇具体问题,请及时向该院(北京:100038).
编制组成员:吴明友、倪光斌、薛吉岗、王哲浩、桑翠江、尹福康、周诗广、付建斌、杨全亮、刘华、朱飞雄、林传年、陈军、杨鹏健、刘瑚、高策、吴歆彦、杨常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