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35447-2017
服装定制通用技术规范
General technical criterion for garment customization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服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19)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服装协会、上海纺织集团检测标准有限公司、浙江理工大学、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青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罗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耶莉娅服装集团总公司、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NO.1实业有限公司、宜禾股份有限公司、圣凯诺服饰有限公司、老合兴洋服(杭州)有限公司、际华三五零二职业装有限公司、卡尔丹顿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杜岩冰、杨秀月、张代理、刘正、陈兆波、周双喜、李海滨、李赵雪、黄益品、盛志飞、袁文坤、陈智彬、陈笑英、马金芳、朱建龙、吴国英、李维民、徐海岚、赵颖.
引言
服装定制的起源可以追溯到人类产生之初,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经历了自给自足的手工制作、社会化分工后的裁缝店和仅为极少数人服务的定制等阶段.目前,服装作为生活必需品的刚性需求特点正逐步弱化,个性化、多元化的弹性需求正在成为新的消费特征,并且可以预见地愈加明显.定制可以定制将越来越容易实现. 更好地满足个性化、多元化的消费需求,随着技术进步和产业化应用的不断推进,大规模的工业化服装
与此同时,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与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形成历史性交汇,服装行业也正处于转型升级发展的关键时期.我国制造强国战略的第一个十年行动纲领一《中国制造2025》中数次提及发展“定制”,定制化发展可以解决原有制造服务模式下的诸多问题,将颠覆性地改变现有商 业运营模式和竞争态势,极有可能给行业企业带来新的竞争优势,已经成为服装企业转型升级发展的方向之一.加强服装定制领域的相关研究和规范,对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服装定制消费、推进相关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引导服装定制产业持续键康发展,进而推动行业企业转型升级发展、增强行业企业竞争力都具有重要意义.
的内容.本标准结合服装行业的特点,仅对服装定制的必要程序和关键环节,以及服装定制的分类及要 考虑到不同品种、类型的服装定制的复杂性,本标准不过多涉及具体服装产品,也不涉及有关评价求给出建议,对服装定制相关方均具有一定的参考性和通用性.
服装定制通用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化服装(及配饰)定制,其他类型的服装定制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服装定制的分类、程序及分类型服装定制的技术要求等.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335(部分)服装号型GB/T16160服装用人体测量的尺寸定义与方法 GB/T15557服装术语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 GB/T30548服装用人体数据验证方法用三维测量仪获取的数据
3术语和定义
GB/T1555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服装定制garment customization
以满足顾客需求为目标,顾客参与服装产品的设计与制作,获得差异化、个性化服装产品的过程.
通过分工、协作、流水作业的工业化生产方式组织生产的服装定制.
服装定制方案scheme ofgarmentcustomization
服装定制企业与顾客共同确认的、为定制某一服装产品制定的计划,包括设计、材料、工艺和服务等内容,是服装定制产品制作和交付的依据.
4服装定制的分类
注:3种类型服装定制的要求见5.3. 服装定制按照定制过程的完整性及其复杂程度分为简定制、全定制、高级定制3种类型.
5要求
5.1通用要求
5.1.1服装定制企业应建立较完善的管理制度,建立达到GB/T19001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服装
兑现服务承诺. 定制的服务体系,保证企业正常运行和服装定制过程的顺利实施,确保产品质量水平处于稳定状态,并
5.1.2服装定制企业应建立可靠的信息沟通渠道,保证与顾客在服装定制全过程中有关信息得到及时、有效地传递和确认,并保存清晰、完整、可追溯的记录.服装定制企业应采取有效的个人信息保护措施,未经顾客本人许可,不允许向其他个人或机构披露、提供顾客个人信息.
5.1.3服装定制企业应具备提供服装定制产品的技术能力,应拥有人体测量、服装设计、服装制版、着装指导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拥有满足工业化服装定制的生产设备、原材料供应和生产制造能力.
5.1.4根据顾客的不同要求,服装定制企业应具备对原材料供应、生产计划和工艺流程等进行实时调整的能力:宜通过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发展,建立顾客与定制企业交互平台和柔性制造系统,实现产品模块化设计和快速反应,以更好地满足顾客需求.
5.2程序要求
5.2.1总则
服装定制应包括且不限于以下程序:
a)顾客需求调查:b)定制方案编制与确定:c)人体数据获取;e)生产组织; d)样版制作;f)产品交付与确认;g)服务,
5.2.2顾客需求调查
式装饰、穿着偏好等信息,确保提供满足顾客需要的产品和服务. 通过面对面交谈、电话、互联网等方式了解顾客定制服装的需求,包括服装使用场合、穿着季节、款
5.2.3定制方案编制与确定
定制方案应在顾客和服装定制企业充分沟通、平等协商下确定,确定的定制方案至少应包括设计或款式效果图、面辅材料、人体数据获取方法、主要工艺、定制类别、交货和确认的方式及时间、服务项目、价格等相关内容.
5.2.4人体数据获取
人体数据包括基础数据(如年龄、体重等)、人体尺寸、人体角度和体型特征等.其中,人体尺寸的获取可采用手工测量、三维扫描测量或其他技术手段(以定制方案确认的方法为准),测量部位按GB/T16160执行;采用非手工测量获取的人体尺寸数据应符合GB/T30548规定的数据可靠性和可用性要求;测量项 目至少应包括定制服装产品控制部位(见GB/T1335)对应的人体尺寸,且能满足服装定制的需要.
5.2.5样板制作
服装定制企业应按照服装定制方案中设计或款式效果图进行定制服装的结构设计和样版制作.样版制作应充分考虑顾客穿着偏好、面辅材料的特性、版型、工艺等因素,并符合服装定制方案中定制分类的相关要求(见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