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S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化工行业标准
SH/T3007-2014代替SH/T3007-2007
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范
Design specification for tank farms of storage andtransportation system in petrochemical industry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
目次
前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基本规定4储罐选用4.1储罐容量. 4.2储罐选型4.3储罐个数 55常压和低压储罐区5.1储罐附件选用5.2储罐附件布置与安装 105.3管道布置与安装. -105.5储罐内液体加热设计原则 5.4仪表选用与安装 -116压力储罐区6.1储罐附件选用及安装 126.2管道布置与安装 126.3储罐仪表选用和安装 .126.4储罐安全防护.7储罐防腐及其他本规范用词说明 14附:条文说明.
Contents
Foreword..1Scope.2Normative references.3 Basic requiremen..4Tank selection4.2 Tank type selction 4.1Tank capability*4.3 Tank number5 Atmospheric storage tank farm and low-pressure storage tank5.1Tank accessories selection.5.2Tank accessories arrangement and installaton -105. 3 Pipeline arrangement and installaton.. 01..5.5Design principle of the nside-tank liqusd heating 5. 4 Instruments selection and installaton -116Pressurized storage tank farm* -116.1Tank accessories selection and installaton6.2 Pipeline arrangement and installaton...6.3 Instruments selection and installaton.*6.4 Tank safety....7Tank anticorrosion and others issues .-13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pecification *14Add: Explanation of articles.** *15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2012年工业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工信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规范. 厅科[2012]119号文)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
本规范共分7章.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储罐选用、常压和低压储罐区、压力储罐区、储罐防腐及其他等.
本规范是在SH/T3007一2007《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范》的基础上修订而成.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增加了可燃液体储罐的操作压力确定原则:
增加了储罐的设计储存低液位规定;
细化了储罐选型要求:
一对储存毒性程度为极度危害(1级)和高度危害(级)的甲B、乙A类液体储罐提出了史严
格的安全防护要求:
一修改了安全阀设置规定;
提高了对可燃液体储罐的安全监控要求.
本规范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负责管理,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储运设计技术中心站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 日常管理单位和主编单位.
本规范日常管理单位: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储运设计技术中心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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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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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100101
本规范参编单位:中石化洛阳工程有限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韩钧何跃华王惠勤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何龙辉葛春玉戴杰孟庆海李津周红儿张玉海杨森唐洁
王育富王金良童伟东罗武平莫崇伟柳林桂孙新字夏喜林
本规范1988年首次发布,1999年第1次修订,2007年第2次修订,本次为第3次修订.
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范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储罐的选用和常压、低压、压力储罐区的设计原则及技术要求.
储运系统储罐区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不适用于液化烃和液氨的低温常压储罐区、液化天然 本规范适用于石油化工和煤化工企业的液体物料(包括原料、中间原料、成品及辅助生产物料)气储罐区设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范.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范. 下列文件对于本规范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
GB150压力容器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493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SH/T3022石油化工设备和管道涂料防腐蚀设计规范 SH/T3074石油化工钢制压力容器SH3136液化经球形储罐安全设计规范TSGR0004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3基本规定
3.1罐区应结合液体物料的流向布置,宜利用地形使液体物料自流输送.储罐的分组和布置应符合GB50160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下列原则:
a)原料罐区和中间原料罐区宜靠近相应的加工装置:c)性质和近的液体物料储罐宜集中布置; b)成品罐区宜靠近装车台或装船码头;d)连接管道根数较多或管径较大的储罐,宜布置在靠近罐组管道进出口处.
3.2储罐罐底标高应符合下列要求:
a)满足泵的吸入要求; b)满足罐前支管道与主管道连接所需安装尺寸的要求.
3.3可燃液体的储存温度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a)应高于可燃液体的凝固点(或结晶点),低于初馏点;b)应保证可燃液体质量,减少损耗:e)应保证可燃液体的正常输送: d)应满足可燃液体沉降脱水的要求;e)加有添加剂的可燃液体,其储存温度尚应满足添加剂的特殊要求:f)应考虑热能的合理利用:g)需加热储存的可燃液体储存温度应低于其自燃点,并宜低于其闪点: h)对一些性质特殊的液体化工品,确定的储存温度应能避免自聚物和氧化物的产生.
3.4可燃液体的储存温度宜按表3.4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