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4693-2017
塑料 氯化聚氯乙烯树脂
Plastic-Chlorinated poly(vinyl chloride)resins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塑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聚氯乙烯树脂产品分会(SAC/TC15/SC7)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杭州电化新材料有限公司、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高信化学股份有限公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沛云、李富荣、周杰、王朔、金胜波、缪汉叶、侯顺祥、王建英.
塑料氯化聚氯乙烯树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氯化聚氯乙烯树脂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由聚氯乙烯树脂经氯化制得的氯化聚氯乙烯树脂.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914塑料氯乙烯均聚和共聚树脂挥发物(包括水)的测定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6679-2003固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GB/T8170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T9348塑料聚氯乙烯树脂杂质和外来粒子数的测定GB/T20022塑料氯乙烯均聚和共聚树脂表观密度的测定GB/T34694塑料氯化聚氯乙烯树脂中残余氯含量的测定电位滴定法 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3要求
3.1外观:白色粉末.
3.2物化性能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物化性能要求
型号项目 挤出型 模塑型楷标氯含量/% > 65 0杂质粒子数/个 30表观密度/(g/ml) 0 50~0 70 0 55~0.73残余氧/(xg/g) 150挥发物(包括水)/% 0 40
4试验方法
4.1外观
自然光下目视观察.
GB/T 34693-2017
4.2氯含量的测定
按GB/T7139规定进行.
4.3杂质粒子数的测定按GB/T9348规定进行.
4.4表观密度的测定按GB/T20022规定进行
4.5残余氯的测定按GB/T34694规定进行.
4.6挥发物(包括水)的测定按GB/T2914规定进行.
5检验规则
5.1组批
以单釜所得产品或同反应条件的数釜产品经混合均匀为一批.
5.2采样
5.2.1从该批总袋数中按规定的采样单元数进行随机采样.总袋数小于500时,按表2确定:总袋数大于500时,按公式n=3XN(N为总袋数)确定,如遇小数进为整数.
表2采样袋数的规定
总袋数(N) 1~10 采样袋数(n) 全部 总袋数(N) 采样袋数(x)11~49 11 182~216 217-~254 18 1950~64 12 967~-997 2065~81 13 297~343 2182~101 14 344~394 22102~123 15 395 ~450 23124~151 16 451~512 2152~181 17
5.2.2采样时,用采样探子(GB/T6679-2003附录A或附录C或相似探子)自包装袋的中心垂直插人深度的3/4采取样品.生产企业可在包装线上设置适宜的时间间隔,用自动取样装置(或人工)采取有代表性的样品进行检验.当对产品质量有异议时,应按规定的采样单元数用采样探子采样为准.
5.2.3采样量不少于2kg,混匀后装于洁净干燥的容器(或塑料袋)中封严,并注明:生产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型号、批号或生产日期、采样量、采样日期等.
5.3检验项目
本标准规定的全部检验项目为出厂检验项目,应逐批检验.
5.4判定和复验规则
5.4.1判定规则
5.4.1.1产品质量指标采用GB/T8170中规定的"修约值比较法”进行判定. 5.4.1.2产品应由生产企业的质量检验部门按本标准规定进行检验,依据检验结果与标准要求对产品做出质量判定,并提供质量证明.5.4.1.3产品出厂时,每批产品应附有质量证明,内容包括:生产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型号、批号或生产日期、批量、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证明、执行标准号,并加盖质检章.
5.4.2复验规则
检验结果如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应重新自该批产品中以双倍采样单元数采样进行复验.复验结果即使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6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6.1标志
出厂产品的外包装上应有牢固明显的标志,内容包括:生产企业名称、地址、产品名称、型号、净含量、批号或生产日期、本标准编号.包装物上还应有GB/T191规定的"怕雨"标志.
6.2包装
产品包装用内衬塑料薄膜袋的牛皮纸袋、聚丙烯编织袋或牛皮纸与聚丙烯编织物复合袋包装,每袋净含量25kg.产品用聚丙烯编织物复合袋包装,每袋净含量500kg或1000kg.亦可根据供需双方商定,采用适宜的其他包装方式和包装量.净含量的计量要求应按JJF1070规定执行.
产品在贮运中应防止包装破损,产品不被污染,不泄漏.
6.3运输
产品运输时应用洁净的运输工具,防止雨淋.产品为非危险品,可按一般货物运输.
6.4贮存
产品应存放在干燥通风的仓库内,按批分开存放,不得露天堆放,防止日晒和受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