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
河北省地方标 示准
DB13/T614-2005
苗木质量分级 樟子松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前言
本标准苗木质量分级条款、检测条款为强制性条款;苗木密度、产量条款,起苗、包装、运输和贮藏条款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由河北省林业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河北省林木种苗管理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鸿景、杨俊明、王印肖、李秀文、顾新庆、尤建民、袁德水、刘金武.
樟子松苗木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樟子松苗木的分级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和起苗、包装、运输、贮藏技术要点.
本标准适用于露地培育的樟子松裸根苗.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6000-1999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樟子松
樟子松(PinussylvestrisL),松科,松属,乔木,喜光、深根性树种,能适应土壤水分较少的山脊及向阳山坡,以及较干旱的沙地及沙砾地区.
3.2苗木种类
依繁殖材料和培育方法划分的苗木群体,如播种苗、插条苗、插根苗、移植苗、嫁接苗等.本标准含播种苗、移植苗.
3.3苗龄
从播种到出圃,苗木实际生长的年龄.以经历1个生长周期作为1个苗龄单位.苗龄用阿拉伯数字表示,第1个数字表示播种苗在原地的年龄;第2个数字表示第一次移植后培育的年数,数字间用短横线间隔,各数字之和为苗木的年龄.示例1:1-1表示2年生移植苗,移植一次,移植后继续培育一年.示例2:2-0表示2年生播种苗,未经移植.
3.4一批苗木
在同一苗画,用同一种繁殖材料,采用基本相同的育苗技术培育的同龄苗木,称为一批苗木(简称苗批).
3.5地径
苗木地际直径,播种苗、移植苗苗干基部土痕处的粗度.
自地径至顶芽基部的苗干长度.
3.6苗高
3.7根系长度
起苗修根后应保留的根系长度.
3.8I级侧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