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次
前言.1适用范围 Ⅱ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填报内容. 5产排污环节对应排放口及许可排放限值. .29 t6污染防治可行技术.. .367自行监测方案. .378环境管理台账 .389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及合规判定方法. 10实际排放量核算方法 .41 .42附录A(资料性附录) 基本情况及生产设施填报表 .49附录B(资料性附录) 实际排放量核算参数表 .53附录C(资料性附录) 附录D(资料性附录) 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表 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表 .55 .58
前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其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完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体系,指导和规范汽车制造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制造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的基本情况填报内容、许可排放限值确定、实际排放量核算和合规判定方法,以及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与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等环境管理技术内容.本标准首次发布于2018年,本次为第一次修订.本次修订主要内容有:
-增加和修订相关术语和定义:优化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填报内容:一增加废水、废气一般排放口和无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许可排放量和实际排放量核算方法:一优化环境管理台账和执行报告编制内容.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汽车制造业》(HI971-2018)废止.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D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大气环境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26年7月31日批准. 本标准自2027年1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汽车制造业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制造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的基本情况填报内容、许可排放限值确技术内容. 定、实际排放量核算和合规判定方法,以及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与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等环境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汽车制造业排污单位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相关申请信息,以及指导排污许可审批部门审核确定汽车制造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许可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制造业排污单位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工业固体废物和工业噪声的排污废物名称及产生环节执行本标准,工业固体废物其他要求执行HJ1200:工业噪声排污许可管理执行 许可管理,以及纳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的土壤污染防控管理.汽车制造业排污单位产生的工业固体HJ 1301
汽车制造业排污单位中,锅炉执行HI953.2:执行GB21900的生产设施或排放口,执行HI855:执行GB39726的生产设施或排放口,执行HJ1115:执行GB27632的生产设施或排放口,执行 HI1122.专门处理汽车制造业排污单位废水的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执行HJ978.本标准未做出规定但排放工业废气、工业废水或者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汽车制造业排污单位其他产污设施和排放口,参照执行HJ942和IHJ944.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标准,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标准,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其他文件被新文件废止、修改、修订的,新文件适用于本标准.
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9078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234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327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629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21900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981.2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第2部分:工业涂料 GB31572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3372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7822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8508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39726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50015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T4754-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15089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GB/T38597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HJ75固定污染源烟气(SO、NO、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HJ356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e、NH-N等)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HJ521废水排放规律代码(试行)HI523废水排放去向代码HJ608排污单位编码规则HJ819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 HJ855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电镀工业HJ942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HJ944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总则(试行)HJ953.2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锅炉HJ978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水处理(试行) HJ984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电镀HJ1086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涂装HJ1115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金属铸造工业HJ1122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 HJ1181汽车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1200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工业固体废物(试行)HJ1209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1297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口二维码标识技术规范HJ1301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工业噪声 HJ1405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口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
3术语和定义
3.1
汽车制造业排污单位pollutantdischarging unitsofautomotive industry
具有汽车整车制造、汽车用发动机生产、改装汽车制造、低速汽车制造、电车制造、汽车车身与挂车生产、零部件及配件生产等生产行为的排污单位,不包括城市有轨电车制造,新能源汽车电动机生产,机动车辆照明器具、汽车用仪器和仪表生产,农用自装或自卸式挂车及半挂车生产等排污单位.
汽车整车制造排污单位pollutantdischargingunitsofmotor vehicleindustry
从事汽柴油车整车和新能源车整车制造的排污单位,包括乘用车、客车、载货汽车及汽车底盘制造.
汽车用发动机生产排污单位pollutant discharging unitsofengine industry
从事汽车用发动机整机制造(不含发动机零件制造)的排污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