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SY57 ICS97.200.5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8022-2021 代替GB/T28022-2011
玩具适用年龄判定指南
Agedeterminationguidelinesfortoys
(ISO/TR8124-8:2016,Safetyoftoys-Part 8: Age determination guidelines,MOD)
2021-04-13发布2021-04-13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 28022-2021
目次
前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指南 4.1起始年龄从出生到小于4个月的儿童 4.2起始年龄从4个月到小于8个月的儿童 4.3起始年龄从8个月到小于12个月的儿童 4.4起始年龄从12个月到小于18个月的儿童 4.5起始年龄从18个月到小于24个月的儿童 4.6起始年龄从24个月到小于36个月的儿童 4.7起始年龄从3岁到小于4岁的儿童 4.8起始年龄从4岁到小于6岁的儿童11 4.9起始年龄从6岁到小于8岁的儿童13 4.10起始年龄从8岁到小于14岁的儿童 附录A(资料性)玩具分类体系:玩具类别和子类别描述16 附录B(资料性)关于电子玩具方面的考虑事项 参考文献23
GB/T 28022-2021
前言
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28022一2011《玩具适用年龄判定指南》。
本文件与GB/T28022-2011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修改了范围(见第1章,2011年版的第1章); b)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
3.2、3.3、3.4、3.5); d)删除了术语“部件大小和形状”“部件数量”"可拼装部件/散件”“材料”“所需的肌肉动作技能”“颜
性”及其定义(见2011年版的2.1、2.2、2.3、2.4、2.5、2.6、2.7、2.8、2.9、2.10、2.11、2.12、2.13); e)修改了玩具玩要类别(见3.2,2011年版的3.1.1);
6集8集集9集集集8集0)首 第10章、第11章及附录A);
的考虑事项”(见第4章、附录A和附录B)。
本文件使用重新起草法修改采用ISO/TR8124-8:2016《玩具安全第8部分:年龄判定指南》。
本文件与ISO/TR8124-8:2016相比做了下列结构性调整: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以下各章条顺延。
本文件与ISO/TR8124-8:2016的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如下: 一在第1章范围中,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修改,增加了适用范围,并将其中的"ISO8124系列标
国的技术条件; 一在表4中1.33子类别的“适宜玩具的描述和示例”中,“乘骑玩具”后增加"(无转向机构)”,以 符合12个月以上儿童还不会使用转向机构的实际情况并加以清晰地限定,消除歧义;
油门、慢速)”,对“操作方式简单”增加具体的描述以消除歧义。
本文件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改变了标准名称; 调整表2中1.18子类别的排序,以与其他各表的排序保持一致(见4.2.2); 在表A.1中1.33子类别的“适宜玩具的描述和示例”中,“乘骑玩具”后增加"(无转向机构)”; 在表A.2中2.02子类别的“适宜玩具的描述和示例”中,“儿童乘骑的电池驱动车辆”后增加 “(无油门、慢速)”; 在表A.5中增加5.35、5.36、5.37、5.38、5.39、5.41、5.45子类别(见附录A); -在参考文献中删除了ISO/TR8124-8:2016的前三项文献,增加"GB6675.1《玩具安全第1 部分:基本规范》”。
1
GB/T28022-2021 本文件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玩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3)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广州海关技术中心、北京中轻联认证中心、好孩子儿童用品有限公司、深圳天祥质 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汇乐玩具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 院、上海海关机电产品检测技术中心、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方 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骏奇、柯灯明、李兆新、张霞、杜凤娟、雷达华、谷世锋、卫碧文、劳泳坚、 卢宣本、陈泽平、陈伟、刘渝玲、丁浩。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1年首次发布为GB/T28022-2011;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Ⅱ
GB/T 28022-2021
玩具适用年龄判定指南
1范围
本文件提供了用于判定儿童开始玩要特定玩具子类别中玩具的最低年龄的指南,主要用于指导制 造商和评定玩具是否符合安全标准的机构。
本文件也可作为参考用于确定玩具最低年龄组的适用性,供分销商、研究儿童玩要行为的有关机构 和组织使用,也供儿科学会、教师和其他在日常活动中使用玩具的专业人员和消费者参考使用。
本文件适用于玩具,即设计或预定供14岁以下儿童玩要时使用的产品和材料。
每个儿童发育不同能力的年龄不尽相同,本文件只给出典型的儿童学会某特定能力的年龄组。
虽然年龄分级蕴含安全的意义,但本文件并非为了解决具体安全要求。
玩具的具体安全要求见 GB6675.1和/或其他相关的玩具安全标准。
例如:这些标准会限制特定年龄组的玩具中有室息危险的 小零件和小球的存在。
附录B给出了在年龄判定指南开发中如何考虑电子玩具和玩具中的电子装置方面信息的详细情况。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年龄组age group 由儿童活动、认知发育和行为来界定的特定年龄范围。
3.2 类别category 构成玩要类别的玩具的类型或组别。
注1:以下是按照玩具的用途和功能划分的玩要类别: 感知活动玩具; 一身体活动玩具; 智力活动玩具: 重现科技世界的玩具; 促进情感和同理心发育的玩具; 创造性活动玩具; 社交关系玩具。
注2:除原有的分类外,考虑到玩具市场的持续发展,还包括了新的子类别(见附录A)。
3.3 粗放运动技能grossmotorskills 与维持头部位置、坐、走和跑功能相关的大肌肉群的身体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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