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电子化第七版)
(适用于2013清单规范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二六年六月
使用说明
一、《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等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组织编制,适用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施工招标.《示范文本》对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也留出了表达空间.
二、《示范文本》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选择使用;《示范文本》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
三、招标人按照《示范文本》第一章的格式发出投标邀请书后,将实际发出的投标邀请书编入出售的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邀请.
四、《示范文本》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和前附表,除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空的内容、选择性内容和可补充内容外,均应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填空、选择和补充内容由招标人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确定.
五、《示范文本》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了六种综合评估法和两种合理低价法,供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使用.招标人在使用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启动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投标人成本评审程序的警戒线.
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应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并在
本章(前附表及正文)标明投标人不满足其要求即导致其投标被否决的全部条款.
八种评标办法均适用于施工总承包、建筑装饰装修和建筑幕墙工程招标,其中,大型工程宜采用办法一或办法三;中型工程宜采用办法二、办法四、办法五、办法六;小型工程宜采用办法五、办法六、办法七、办法八.
除建筑装饰装修和建筑幕墙工程以外的其他专业工程招标宜采用办法三、办法四、办法六、办法七、办法八.其中,大型工程宜采用办法三;中型工程宜采用办法四或办法六;小型工程宜采用办法七或办法八.
上述大、中、小型工程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中规定的标准划分.
六、《示范文本》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采用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和《湖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23年修订版)三个不同的版本,供招标人选择使用.填空内容由招标人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确定.招标人应根据《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过程及峻工结算办法》(鄂建文(2023)39号)规定,在招投标及合同签订等环节落实施工过程结算有关政策.市场主体应遵循“法定优先、有约从药”的原则,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细化相关约定,明确各方责任义务,合理分担风险.
七、《示范文本》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是示范性内容,除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空的内容外,提倡招标人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招
标人也可以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配套的工程量计算规范、鄂建文[2013]39号《关于执行(GB50584-2013)等9项工程量计算规范有关问题的通知》、湖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但必须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相衔接.
八、《示范文本》第六章“图纸”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设计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相衔接.
九、《示范文本》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也是示范性内容,但是,其第一节“一般要求”充分考虑了与第四章“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的相互衔接,提倡招标人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并在其基础上结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进行补充,其中以空格标示的以及第二节和第三节由招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各项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生产供应者,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如果必须引用某一生产供应者的技术标准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时,则应当在参照后面加上“或相当于”字样.鼓励招标人在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积极落实绿色智能建造有关政策.
十、《示范文本》针对不同的情况,有关章节列出了可供选择的内容,如第八章“(二)投标函附录”等.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将未选择部分删除,以保证文件的连贯性,避免歧义.
十一、“招标控制价"和“最高投标限价”在《示范文本》中具有相同
的含义.
十二、《示范文本》为2026年版,本版适用于采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计价且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招标.各单位或个人在使用过程中有修改意见或建议的,可向编制工作小组反映.
联系方式:省发改委(027)、省住建厅(027)、省交易(采购)中心(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