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36 ICS 25.2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5617-2005 代替GB/T5617-1985
钢的感应淬火或火焰淬火后 有效硬化层深度的测定
Determination ofeffectivedepth ofhardeningafterinduction or flamehardeningofsteel
(ISO 3754:1976,NEQ)
2005-07-21发布2006-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5617-2005
前言
本标准与ISO3754:1976《钢火焰淬火或感应淬火后有效硬化层深度的测定》的一致性程度为非 等效。
本标准根据ISO3754:1976重新起草。
本标准是对GB/T5617一1985《钢的感应淬火或火焰淬火后有效硬化层深度的测定》的修订。
构、编排格式、文字表述作了相应修改。
如: 一封面上添加了采用国际标准的代号及采用程度; 增加了前言;
一对部分条款作了文字性修改。
鉴于在贯彻执行GB/T5617一1985《钢的感应淬火或火焰淬火后有效硬化层深度的测定》的实践 中,许多企业运用校核法。
该方法不仅简便、实用,而且有利于提高有效硬化层深度测定的准确性,为此 这次修订增加了有关校核的条款。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热处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上海材料研究所、上海乾通汽车附件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余顺、董蕙明。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
GB/T5617-2005
钢的感应淬火或火焰淬火后 有效硬化层深度的测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钢制零件经过感应淬火或火焰淬火后有效硬化层深度的(DS)的含义及其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感应淬火或火焰淬火后有效硬化层深度大于0.3mm的零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230.1-2004金属洛氏硬度试验第1部分:试验方法(A、B、C、D、E、F、G、H、K、N、T标 尺)(ISO 6508-1;1999,MOD) GB/T4340.1-1999金属维氏硬度试验第1部分:试验方法 GB/T7232-1999金属热处理工艺术语 GB/T9450-2005钢件渗碳淬火硬化层深度的测定和校核(ISO2639:2002,MOD) GB/T18449.1-2001金属努氏硬度试验第1部分:试验方法 3术语和定义 GB/T7232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极限硬度limitinghardness 一般为零件表面所要求的最低硬度(HV)的0.8倍。
如下式所示: HVHL. = 0.8× HVMs.(1) 式中: HV极限硬度; HVss"--零件表面所要求的最低硬度。
注:经有关各方协议,可采用其他极限硬度值,也可按GB/T230.1一2004规定测定(前提是要规定极限硬度值)。
4一般规定 4.1感应淬火或火焰淬火后有效硬化层深度用"DS"表示,单位为mm。
表达方式见示例。
示例:有效硬化层为0.5mm,可写成DS=0.5mm。
4.2感应淬火或火焰淬火后的零件,在距离表面三倍于有效硬化层深度(DS)处的硬度,应低于极限硬 度HVH减去100。
有争议时,经各方协议,可采用较高的极限硬度值测定有效硬化层深度。
4.3感应淬火或火焰淬火后有效硬化层的硬度测定采用负荷为9.8N(1kgf)。
按有关各方协议,也可
示例:选定负荷为4.9N(0.5kgf),极限硬度值采用零件所要求的最低表面硬度值的0.9倍,测得有效硬化层深度 为0.6mm,可写成DS4.9/0.9=0.6mm。
仲裁方法。
GB/T5617-2005
5测量 测量应在规定表面的一个或多个区域内进行,并应在图纸上标明,同时应符合GB/T4340.1、 GB/T18449.1的有关规定。
5.1测量原理 用图解法在垂直表面横截面上根据硬度变化曲线来确定有效硬化层深度。
该硬度曲线图显示零件 横截面上的硬度值随着表面的距离增大而发生的变化。
5.2测量方法 一般规定在淬火状态的零件横截面上进行测量。
经各方协议也可用与零件硬化部位同一形状、尺 寸、材料及热处理条件的试样上进行测量。
5.2.1测量面的制备 垂直淬硬面切断零件,切断面作为检验面,检验面应抛光到能够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