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S B 09 ICS 13.100
AQ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 AQ3010-2022 代替AQ3010-2007
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 Safetyspecificationfor operationinfuelfilling station
2022-10-01发布2023-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发布
目次
前言 1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基本要求 5卸油作业 加油作业 油罐计量 8设备使用、维护、检修的安全要求
本文件代替AQ3010-2007《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与AQ3010-2007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增加了作业区相关术语(见第3章); b)增加了对手机支付活动的安全要求,删除了加油站内不应使用移动通信设备的规定(见4.5, 2007年版的4.3); c)更改了安全标志要求(见4.4,2007年版的第9章); d)更改了卸油前静置时间的要求(见5.2.6,2007年版的5.2.4); e)增加了对自助加油作业的要求(见6.1.3); f)更改了清洗油罐(见8.1,2007年版的8.2)和动火作业内容(见8.3,2007年版的8.4)。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安全分技术委员会(SACTC288SC3)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苏省中油泰富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中石化安全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江苏君信 新华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林密、王振中、李亮亮、于风清、吴存永。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07年首次发布为AQ3010-2007; -一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AQ 3010-2022
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在加油站内进行的卸油,加油,油罐计量,设备使用、维护和检修等作业的安全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加油站内的作业,包括加油加气或加氢合建站中涉及加油的作业。
本文件不适用于 撬装式加油装置、水上加油站的作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韵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2893.5图形符号安全色和安全标志第5部分:安全标志使用原则与要求 GB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 13495.1消防安全标志第1部分:标志 GB T 13869用电安全导则 GB 15630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GB 20952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0871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 GB 50156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 GB T 50493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
3术语和定义
GB20952、GB30871、GB50156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作业区operationalarea 加油作业区、卸油作业区以及加油站内其他爆炸危险区域。
3.2 加油作业区filling operational area 加油站内布置加油机等设备的区域。
注:该区域的边界线为爆炸危险区域边界线加3m,对柴浦设备为设备外缘加3m。
3.3 卸油作业区unloadingoperational area 加油站内布置卸油工艺设备的区域。
注:该区域的边界线为爆炸危险区域边界线加3m,对柴油设备为设备外缘加3m。
4基本要求
4.1作业人员应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应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持 1
AQ 3010-2022 证上岗。
4.2作业区人员上岗时应穿防静电工作服、防静电工作鞋。
不应在作业区穿脱及拍打衣服、帽子或类 似物。
4.3不应在加油站内吸烟。
4.5设有可燃气体声光报警装置的加油作业区内可允许客户使用手机支付,当现场警报器报警时,应 立即停止使用手机和停止加油相关作业,并按应急预案进行应急处置。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设计应符合 GB/T50493的规定。
4.6加油站遇雷暴、龙卷风和台风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加油、卸油、取样和人工计量等作业。
4.7不应在作业区内抛掷、拖拉、滚动、敲打金属物品及进行易产生火花的作业。
4.8不应在作业区内进行车辆维修和洗车作业。
4.9不应使用汽油和易燃清洗剂做清清工作。
不应使用可能会产生静电或火花的清洁工具。
处于安全状态;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应完好有效,并保持正常使用,满是GB20952的规定。
5卸油作业
5.1基本要求 5.1.1应具备密闭卸油的条件。
5.1.2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应完好。
5.1.3油罐车排气管应安装阻火帽 5.1.4卸油作业现场应至少配备2具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和2块灭火毯等应急救援物资。
5.1.5油罐车宜采用液位差自流方式卸油。
5.1.6卸油作业区的辅助设施应具有防静电措施:进入卸油区作业的人员,应先通过具有报警功能的 人体静电释放装置消除静电。
5.2卸油作业安全要求 5.2.1加油站人员应在确认油罐车无油品滴漏后,方可引导油罐车进入卸油作业区,油罐车在站内车 速不应大于5km:h。
5.2.2油罐车停于卸涌停车位熄火并拉上手刹,车轮处宜放置与最大允许总质量和车轮尺寸相匹配 的轮挡,车钥匙宜放置指定位置管控。
5.2.3卸油人员应将防静电跨接线连接到油罐车专用接地端,并确认接触良好。
5.2.4卸油作业现场应设置隔离警示标识。
5.2.5手提式灭火器宜摆放在距卸油口2m~3m处。
5.2.6应在油罐车静置进行静电释放5min后,方可进行计量、取样和卸油等相关作业。
5.2.7检查确认油罐计量孔密闭良好,汽油罐通气管上阀门应处于关闭状态,安装呼吸阀的通气管上 阀门应处于开启状态。
5.2.8卸油前,应计量油罐的存油量,确认有足够的剩余容量,并核对罐车单据与油罐中油品的名称、 牌号是否一致。
5.2.9对油罐车进行人工取样时,人员应戴安全帽,应选用铝或铜等不发火花、不易积聚静电的器具; 油样可通过卸油口回罐,不应从计量孔倒人。
若人员在油罐车罐顶上取样,还应采取防坠落措施,并有 人监护。
5.2.10卸油人员应按工艺流程将卸油软管和汽油油气回收软管与油罐车和埋地油罐紧密连接,保持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