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AS CNAS-CL28 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能力认可准则 在法医物证DNA鉴定领域的应用说明 Guidance on the Application of Accreditation Criteriafor the Competence of Forensic Units in the Field of Forensic DNA Testing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2014年4月1日发布 2014年4月1日实施 CNAS-CL28:2014 第1页共8页 前言 为适应司法鉴定/法庭科学认可发展的需要,根据司法鉴定/法庭科学发展现状和我国 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认可需求情况编制了本应用说明. 本应用说明针对组织、委托受理、服务和供应品的采购、服务客户、人员、设施和环 境条件、鉴定方法及方法的确认、设备、测量溯源性、抽样/取样、检材/样本的处置及鉴 定结果质量的保证等12个管理和技术要素,规定了法医物证DNA鉴定机构必须遵循的要求. 这些要求是对CNAS-CL08:2013《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能力认可准则》所作的进一步说 明及具体解释,其目的是为了根据法医物证DNA鉴定的具体情况,在并不增加或减少该准 则要求的情况下,进行适当的延伸,为评审工作提供更多的可操作性依据. 2014年4月1日发布 2014年4月1日实施 CNAS-CL28:2014 第2页共8页 引言 法医物证DNA鉴定领域是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缩写:CNAS)对鉴定机 构的认可领域之一.法医物证DA鉴定机构(以下简称“鉴定机构”)指应用法医学、生 物化学、分子遗传学等技术手段,对生物样本进行DNA多态性分析及分子生物学检验鉴 定的法庭科学(司法鉴定)鉴定机构.本文件是CNAS根据该领域特性而对CNAS-CL08:2013 《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能力认可准则》所作的进一步说明,并不增加或减少该准则的 要求.因此,本应用说明采用针对CNAS-CL08:2013《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能力认可准 则》的具体条款提出应用说明的编排方式,故章节号是不连续的. 本应用说明需与CNAS-CL08:2013《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能力认可准则》同时使用. 本应用说明替代CNAS-CL28:2010《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法医物证DNA检测 领域的应用说明》.法医物证DNA鉴定机构的管理可以参考本应用说明. 2014年4月1日发布 2014年4月1日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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