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91.120.25 P15 备案号:24249-2008DB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震行业标准 DB/T1-2008 代替DB/T1-2000
地震行业标准体系表 Diagram of standard system for earthquake 本电子版不作为法定技术文件,请以地震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
地震标准
2008-06-20发布2008-09-01实施
中国地震局发布
DB/T1-2008
目次
前言 引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地震行业标准体系表结构 4标准代码说明. 5地震行业标准体系表的标准明细表 HL
地震标准
DB/T 1-2008
前言
本标准代替DB/T1一2000《地震行业标准体系表》。
本标准与DB/T1一2000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a)第二层主要做了如下变动: 1)将原第二层中的七个专业分体系表改为五个专业分体系表;将原地震应急和地震救灾与震 后重建专业标准分体系表合并为地震应急与救援专业标准分体系表;将原地震实验与测试 专业分体系表分别合并到地震监测预报专业分体系表中的地震孕育环境探测与地震灾害预 防专业分体系表中的工程性预防措施;
“地震数据”。
b)第三层主要做了如下变动: 1)删除了“地震灾害预测”门类,相关业务提升为第二层专业通用标准;
和质量监督”门类修改为“数据共享”门类; 3)地震仪器与装备设定为地震(动)观测仪器、地电地磁观测仪器、地壳形变观测仪器、地下 流体观测仪器、应急与救援装备五个门类。
c)第四层主要做了如下变动: 1)将地震监测门类原来的地震台监测、前兆台监测及流动地震监测改为按学科设定的地震 (动)观测、地电地磁观测、地壳形变观测及地下流体观测四类业务; 2)工程性预防措施门类,除原设定的地震区划与重大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外,增设了工程预警 及地震工程实验业务;后庄 3)将地震应急门类原设定的地震应急管理、地震救灾准备与地震应急救助改为应急预案、应 急措施及现场应急三类业务; 4)地震救援门类设定为救援组织与救援技术二类业务; 5)地震仪器与装备的第四层按其业务分为仪器产品与计量检定二类业务; 6)数据共享门类设定为数据存储、数据产品、数据服务及数据交换四类业务。
d)本标准中使用的“地震(动)观测”是“测震”与“强震动观测”的统称,也是为了避免“地 震观测”一词存在的泛指所引起的歧义。
本标准由中国地震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地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25)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地震台网中心、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士、杜玮、黎益仕、冯义钧、李学良、李裕澈、侯建盛、余书明。
本标准于2000年11月29日首次发布,本次为第1次修订。
Ⅱ
DB/T1-2008
引言
促成DB/T1一2000《地震行业标准体系表》修订的主要原因是: a)《地震行业标准体系表》已经颁布实施七年多,已不适应地震标准化的快速发展,在该体系表 的适用性、动态性和可操作性方面需要进行重新定位和层次划分; b)在该体系表实施期间,我国发布了一系列地震标准,这些地震标准与原体系表中的标准化对象 存在一定的差异,需要对标准化对象进行优化和补充。
本标准的修订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GB/T 13016一1991《标准体系表编制指南和要求》、《全国通用综合基础标准体系表》以及我国已发布的一 系列防震减灾法规、地震标准,参考了国家防震减灾规划等文件和其他相关行业的标准体系表。
地震标准
AI
DB/T1-2008
地震行业标准体系表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地震行业标准化范围内的标准体系结构、标准组成,以及标准之间的内在联系。
本标准适用于编制地震标准制定、修订的规划和计划。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 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3016-1991标准体系表编制原则和要求 3地震行业标准体系表结构 3.1地震行业标准体系表的结构形式 3.1.1地震行业标准体系表采用GB/T13016一1991中行业标准体系表的层次结构(图1)。
3.1.2第一层为地震行业通用标准。
收人地震行业范围内普遍适用,具有行业指导意义的共性标准, 主要是基础标准。
1.全国通用标准一层 2.行业通用标准地震标准第二层
第一层 3.专业通用标准第一层第二层行第三层
全国标准体系表 4.门类通用标准第二层专业标准体系表第三层业标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