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影电视部部标准 广播电视录音(播音演播)室 空气声隔声测量规范 GYJ24-86 主编单位:广播电影电视部设计院 批准部门:广播电影电视部 实行日期:1987年6月1日 49 目录 第一章总则 51 第二章测量设备 52 第一节声源设备 52 第二节接收设备 52 第三章两室之间空气声隔声的现场测量 54 第一节一般规定 54 第二节测量方法 54 第三节声压级差和表观隔声量的计算 57 第四章外墙和外墙构件空气声隔声的现场测量 59 第一节一般规定 59 第二节测量方法 59 第三节表观隔声量的计算 61 第五章特定场所间声压级差的现场测量 62 第一节一般规定 62 第二节测量方法 62 第三节特定场所间声压级差的计算 63 第六章结果表达 64 附录一术语说明 65 附录二测量外墙空气声隔声量时扬声器的位置 67 50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在现场测量录音(播音、演播)室圈 护结构的空气声的隔声性能,实行对施工质量的管理和隔声 设计质量的评价,特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广播、电视的录音(播音、 演播)室和其它有隔声要求的房间. 51 ...
GYJ 24-1986 广播电视录音(播音演播)室空气声隔声测量规范.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