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5431.3-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是SN/T5431《进口固体废物鉴别方法纺织原料及制品》的第3部分,SN/T5431已经发 布了如下儿个部分: 第1部分:通则; -第2部分:纱线; 第3部分:织物; 一第4部分:皮革毛皮: 一第5部分:纤维。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杭州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乌鲁木齐海关。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勤伟、董文洪、周艳、印梅芬、刘俊、钱志华、王忠祥、蔡海江、俞海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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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T 5431.3-2022
进口固体废物鉴别方法 纺织原料及制品 第3部分:织物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对织物类物品进行固体废物属性鉴别的取样、检验鉴别和鉴别报告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各种纺织材料制织物的固体废物属性鉴别。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GB34330固体废物鉴别标准一通则 FZ/T01026纺织品定量化学分析多组分纤维混合物 FZ/T01057(部分)纺织纤维鉴别试验方法 FZ/T01095纺织品氨纶产品纤维含量的试验方法 FZ/T01101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测定物理法 FZ/T30003麻棉混纺产品定量分析方法显微投影法 SN/T5431.1-2022进口固体废物鉴别方法纺织原料及制品第1部分:通则
3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原理及程序
抽取代表性样品,进行必要的项目检验,分析其来源、形成过程、特征和用途,按相关标准和文件规 定,并参照附录A、附录B判定样品是否属于固体废物。
样品的检验以达至判别物品来源和属性为目 的,可根据不同样品特点选择针对性的项目进行检验,通常包括感观检验和理化性能检测,当所检项目 的结果足以给出鉴别结论时可不再继续进行其他项目的检验。
5取样
按SN/T5431.1-2022第4章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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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T 5431.3-2022
6检验鉴别 6.1资料收集 按SN/T5431.1-2022中5.1规定执行。
6.2实验室检验 6.2.1感观检验 通过目视、触摸和噢觉等方式对织物样品进行检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包装、成卷成匹方式、 形态、规格的一致性、气味、污渍、伤痕、霉变、歪斜、色泽、色差,以及其他可以确定来源、用途的感官 特性。
6.2.2理化性能检测 6.2.2.1纤维成分鉴别。
选择FZ/T01057(部分)中规定的一种或儿种不同方法进行检测,确定 样品的纤维成分。
6.2.2.2纤维含量检测。
按GB/T 2910(部分)、GB/T 16988、FZ/T01026、FZ/T01095、 FZ/T01101、FZ/T30003规定的适用方法执行。
6.2.2.3如整批织物成型良好、规格统一、退卷/退幅良好,按相应产品标准(参照附录B)规定检测样 品的织物密度、单位面积重量、幅宽、拉仲强力/顶破强力、摩擦牢度、耐洗色牢度、色差等主要质量指标。
6.2.2.4必要时,按GB18401规定,加测甲醛含量、pH值、耐水色牢度、耐汗渍色率度、异味、可分解 致癌芳香胺染料等项目。
6.2.2.5合同有规定需加测其他项目时,按合同规定的项目、方法检测。
6.3现场检验 按SN/T5431.12022中5.3规定执行。
6.4鉴别原则 按SN/T5431.1-2022中5.4规定执行。
6.5综合判定 6.5.1根据本文件6.1、6.2和6.3的结果,分析样品的来源、形成过程、特征和用途,判定样品固体废 物属性。
6.5.2下列织物样品属固体废物: a)属于被弃置的织物; b)属于丧失整批后续加工价值的下脚料、边角料、残余物质; e)包装混乱、无标签或标签杂乱:无法区分最小包装单位、无法分辨织物规格: d)已使用过的织物,如印花汽蒸加工用的衬布、后整理加工的导引布、其他产业或生活用途的 织物: e)执法机关查处没收的假冒伪劣商品。
装样品折叠规范、翻页自然,叠装整齐等特征,按以下步骤进行分析判定。
a)如果样品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判定为固体废物: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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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T 5431.3-2022 1)不同成分、规格混装或搭装,或包装单位内颜色、花色、外观形态不能确定为同一生产批 次,无法提供搭配说明的: 2)不符合相关产品标准(参照附录B)要求的局部性严重外观点,如破洞、横档、歪斜、坏布 织柳,大面积霉变、腐蚀、烟熏、油污渍、水渍等; 3)样品强力过低,不符合相关产品标准(参照附录B)要求的织物: 4)有影响下道工序继续加工使用情形的劣质织物,如加工后不能赋予其服用功能,或不能赋 予其装饰和其他使用功能的织物。
b)经检测样品质量特性情况,符合下列要求的样品属非固体废物: 1)样品的长度和宽度、规格符合合同规定主要质量指标符合相关产品标准(参照附录B)要 求的:
准中等外品要求的: 3)包装完整、标识清晰、最小包装规格统一的新品服装剪片。
c)使用回收纺织品固体废物再加工的织物,应提供符合生产国技术法规的证明材料或于标签上 明示;其性能指标应符合我国该类产品的产品标准要求,及口岸进口检疫要求,否则仍然 判定其为固体废物。
6.5.4当固体废物和非固体废物堆放在同一空间(如同一运输工具、仓库等)形成一批货物时,如果固 体废物和非固体废物之间有良好的分隔,相互独立,不存在交叉污染,则分别判定为固体废物和非固体 废物。
否则整体判定为固体废物。
6.5.5参照附录A、附录B,分析收集的样品资料,确定样品的生产工艺过程、来源和使用方式,按5.4 规定判定样品是否属固体废物。
必要时,咨询相关行业专家或召集技术专家、行业代表举行会议进行论 证,根据论证结果确定样品是否属固体废物。
7鉴别报告
鉴别报告至少应给出以下内容: a)样品来源及特征描述: b)鉴别工作依据的标准及其他依据: c)使用的检验方法和检验结果: d)分析鉴别的逻辑推理过程,给出是否固体废物的明确结论: e)鉴别报告至少应有鉴别人员、审核人员和签发人员签字,加盖鉴别机构公章; f)需要对已经发出的鉴别报告进行修改或补充时,应收回已发出的报告原件,重新出具鉴定报 告,并在报告中进行必要的说明: g)任何偏离本文件的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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