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技术规范
JJF1703-2018
谐振式波长计校准规范
CalibrationSpecificationforResonant TypeWavelengthMeters
2018-02-27发布2018-08-27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
JJF1703-2018
谐振式波长计校准规范 JJF 1703-2018 Calibration Specification for代替JJG348-1984 Resonant Type Wavelength Meters
归口单位:全国时间频率计量技术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 陕西长岭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参加起草单位:上海亚美微波仪器厂 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本规范委托全国时间频率计量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JJF1703-2018
目录
引言(Ⅱ) 范围(1) 引用文件,(1) 3术语.(1) 3.1校准增量(校准标度)(1) 3.2谐振能量吸收(谐振能量下垂)(1) 4概述.(1) 5计量特性(1) 5.1频率测量范围(1) 5.2频率测量最大允许误差(1) 5.3谐振能量吸收(1) 5.4驻波比(1) 5.5校准增量(2) 6校准条件(2) 6.1环境条件..(2) 6.2测量标准及其他设备(2) 7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2) 7.1校准项目(2) 7.2校准方法(3) 8校准结果表达(6) 9复校时间间隔(6) 附录A校准原始记录格式(7) 附录B校准证书内页格式(8) 附录C测量结果不确定度评定示例(9)
I
JJF1703-2018
引1言
本规范代替JJG348一1984《谐振式波长计试行检定规程》。
本规范相对于原规程 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提高了频率测量范围; 重新确定了计量特性内容; 采用新的测量方法(合成信号发生器、频谱分析仪、网络分析仪等作为测量标准); 完善并细化了频率测量范围、频率测量误差等项目的校准方法; 附录中给出了测量结果不确定度评定示例。
本规范历次版本情况为: JJG348-1984(试行)。
Ⅱ
JJF1703-2018
谐振式波长计校准规范
1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频率范围在0.3GHz~40GHz谐振式波长计(又称谐振式频率计、 同轴直读式频率计)的校准。
2引用文件
本规范引用下列文件: JJF1059.1一2012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范;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范。
3术语
3.1校准增量(校准标度)calibrationincrements 校准增量也称校准标度,指波长计刻度最小间隔的频率值。
3.2谐振能量吸收(谐振能量下垂)dipatresonance 微波测量系统中,波长计谐振腔调谐装置从失谐调谐到与被测频率谐振时,传输端 口能量呈最小状态,即功率值下降至最低。
4概述
谐振式波长计,为无源频率测量器,是一种采用谐振腔法来测量微波频率的专用设 备,通常用于微波装置或微波系统中对信号频率的测量,按其在微波系统中腔内谐振时 对外电路的反应情况分为通过式和吸收式。
通过式是以信号能量峰值的位置为谐振点, 吸收式是以信号能量谷值的位置为谐振点。
实际应用中多以吸收式波长计作为测量用 设备。
谐振式波长计(谐振式频率计、同轴直读式频率计)主要用于国防、军工、通讯、 医疗等领域,在科研教学方面也有大量的应用。
5计量特性
5.1频率测量范围 0.3GHz~40GHz。
5.2频率测量最大允许误差 ±(0.5%~0.1%)。
5.3谐振能量吸收 ≥10%。
5.4驻波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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