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各类材料税率征收率和综合税率(2019年4月1日起执行) 材料名称 税率或征收率 综合税率 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 、土、石料、商品混凝土(仅限 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 土).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 3% 2.95% 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 、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煤炭、农膜、草皮、麦秸(糠) 、稻草(壳)、暖气、冷气、热 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 9% 8.83% 、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水 3% 3% 电、汽油、柴油 13% 13% 其余材料 13% 12.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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