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设计计费 指导意见
中国城市规划协会 二00四年六月
誉目
关于发布《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 的通知
《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 的说明
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 一、城市总体规划 二、分区规划 三、详细规划 四、风景区规划12 五、城市近期建设规划14 六、城镇体系规划15
七、环境景观规划17 八、城市设计.18 九、小城镇总体规划 (指县城以下的建制镇)19 十、城市单项专业规划20 十一、城市综合交通规划 十二、单独编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 保护规划及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规划24 十三、规划咨询 十四、编制标书26 十五、规划标底27 十六、电子文件28
中国城市规划协会文件 (2004)中规协秘字第022号
关于发布城市规划设计计费 指导意见的通知
中国城市规划协会会员单位: 为加强城市规划设计行业的管理,约束 不合理收费和制止不公平价格竞争,促进城 市规划设计水平的提高,中国城市规划协会 研究制定了《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
现发至各会员单位,作为城市规划设计单位 计算和收取规划设计费的参考依据。
《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说明
一、2001年国家计委《关于放开和下放部分 商品和服务价格的通知》(计价格[2001]1218 号)中取消了1993年由建设部、国家物价局联 合颁布的《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放开了规 划设计市场。
为了规范规划设计市场计费,中国 城市规划协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调查研究,制定 了《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 见>)》。
本《意见》可作为城市规划设计单位收 取规划设计费的参考依据。
二、参照本《意见》计算规划设计费时,可 根据项目难易程度、地区差异、规划设计单位的 资质等级等情况,乘以0.8~1.5的调整系数。
三、外资和中外合资建设项目也可参照国际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