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号K82 备案号2050一1998B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 2389 - 98 EaV
锂-二氧化锰扣式电池
1998-08-17发布1999-05-01实施 国家轻工业局发布
QB/T2389~98
前言
本标准等效采用国际电工委员会的国际标准EC60086-2:1997《原电池第2部分: 电池分类标准》第九版中第五类圆形电池标准。
与IEC60086-2中第五类圆形电池标准相比,本标准仅在编排上以及下述几个方面有所 不同: 1.抽样办法按GB/T8897《原电池总则》执行。
2.按照GB/T8897《原电池总则》的规定,本标准对电池耐漏液性能的检验方法和要 求作了规定。
本标准由国家轻工业局行业管理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原电池标准化中心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常州电池厂、武汉752厂、成都建中锂电池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平国、郑文佳、陈厚循、王健、赵佳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2389-98 锂一二氧化锰扣式电池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锂一二氧化锰扣式电池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 运输、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锂为负极活性物质、二氧化锰为正极活性物质及电解质为有机电解质的 扣式电池。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 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 的可能性。
GB/T8897-1996原电池总则 3技术要求 3.1外形尺寸 外形尺寸应符合表1的规定。
尺寸稳定性要求按GB/T8897中8.1执行。
3.2开路电压 开路电压为3'V。
3.3放电容量 3.3.1初始期(电池在生产后的60天内为初始期):应符合表1的规定。
3.3.2贮存期:电池贮存12个月后,以最小平均放电时间计,应不低于初始期规定放电容 量的98% 3.4外观和极端 外观应整洁,标志清晰,无变形、锈蚀、漏液。
安装在电池上的极端应始终能形成并 保持良好的电接触。
3.5耐漏液性能 3.5.1电池在放电过程中,任何外表面应无电解质、密封剂及其它内部组分。
3.5.2按4.5进行耐漏液性能检验时,电池的任何外表面亦应无电解质、密封剂和其它内 部组分。
3.6贮存性能 在规定的贮存期后,按4.6进行试验,电池的贮存性能应符合3.1~3.5的要求。
国家轻工业局1998~08-17批准1999-05-01实施 1
QB/T 2389-98 表1电池的技术指标 处形 标称电压R寸mm 型号
v直径高度A/B M极端类型
Max Min Max Min Min CR303230.029.63.22.9 CR245024.524.25.04.6 CR24303.02.7 CR23545.45.1 CR233023.022.63.02.7M
8.0 CR23202.01.8 CR20323.22.9 CR202532.52.2A/B
20.019.7 CR20161.61.4 CR20121.21.0(+) CR162016.015.72.01.85.0 CR16161.61.4 CR12202.01.8
12.512.24.0 CR12161.61.4 CR102510.09.72.52.23.0
放电容量耐漏液性能 最小平均放电方式试验条件 型号放电时间负荷电阻每天放电终止电压要求温度时间
(初始期)kQ时间相对湿度天 h h CR303212507.5 CR24501200在 CR24301300155 CR235412607.5倍 CR23301320放 CR2320590大
15镜 CR2032920F(45 ± 2)℃ CR2025540242.0检30
查75%以下 CR201667530 CR2012530不
得 CR162090047有 CR161648030漏 CR1220700液
62 CR1216480 CR102563068
2
QB/T2389-98 4试验方法 4.1外形尺寸 用精度不低于0.02mm的游标卡尺测量。
测量时应防止电池短路。
4.2开路电压 测量仪表的精度应不低于0.25%,内阻应不小于1MΩ。
4.3放电容量 放电容量按以下条件进行试验: a)开始放电前,电池应在标准温度(20土2)℃,标准相对湿度45%~75%的条件下(以 下简称标准条件)放置12h以上: b)放电环境条件:标准条件; c)负荷电阻:按表1规定,负荷电阻包括外电路部分的电阻,电阻值准确到0.5% 以内: d)放电方式:按表1规定; e)放电终上:负荷电压首次低于表1规定的终止电压时,即为放电终止; 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