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36055-2018
Method for analysis of forestry biomass-Determination of moisture content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林业生物质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16)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东北林业大学、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产化学工业研究所、北京林业大学、厦门隽翔木业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淑君、高宏、王整、沈静、张志军、杨冬梅、许丽红.
林业生物质原料分析方法含水率的测定
1范围
报告. 本标准规定了林业生物质原料含水率测定的术语和定义、原理、仪器、试验步骤、结果计算和试验
本标准适用于在105C下理化性质稳定的林业生物质原料含水率的测定,不适用于挥发物含量高或性质不稳定的林业生物质原料.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35820-2018林业生物质原料分析方法取样方法 GB/T35814-2018林业生物质原料分析方法样品处理方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恒重constant weight
试样在规定温度下烘干,直至在连续两次称量中,试样质量之差不超过原试样质量的0.1%时的状态.
3.2
湿基含水率moisture content on wet basis
试样按规定方法烘干至恒重后所减少的质量与烘干前的试样质量之比.
注:以百分数表示.
3.3
干基含水率moisture content on drybasis
试样按规定方法烘干至恒重后所减少的质量与烘干至恒重时的烘干试样的质量之比.
注:以百分数表示.
4原理
称取烘干前试样质量,将试样烘干至恒重并称其质量.试样烘干前后的质量之差与烘干前的质量之比,即为试样的湿基含水率;试样烘干前后的质量之差与烘干后的试样质量之比,即为试样的干基含 水率.
5仪器
5.1天平:感量0.0001g.
GB/T 36055-2018
5.2容器:采用不易发生腐蚀和吸附的、耐热的材料(如玻璃)制成的容器,并能够盛装全部样品.容器应表面光滑平整,配有上盖.5.3烘箱:能使温度保持在105C土2℃C.
5.4干燥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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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样品采集按GB/T358202018的规定进行取样.
6.2样品处理按GB/T35814-2018的规定处理试样.
6.3用天平(5.1)称取2g~10g试样放入预先烘干、称重并做好标记的容器(5.2)中,盖好容器盖子.将装有试样的容器放人能使温度保持在105℃土2℃的烘箱(5.3)中,将容器(5.2)的盖子打开后进行烘干.同时,试样烘干时,烘箱中不得放人其他试样.第一次烘干时间不少于4h.当试样完全烘干时, 应迅速将容器的盖子盖好、取出并放人干燥器(5.4)中冷却至室温.然后称量装有试样的容器,并计算出干燥试样的质量.重复上述操作,再次烘干的时间应不少于1h,取样量大时,其烘干时间应至少为第一次烘干时间的一半.当连续两次在规定的时间间隔下,称量的差值不大于烘干前试样质量的0.1%时,即可认为试样已达恒重.
6.4同一原料样品应称取2份试样,分别按6.1~6.3步骤测定.
7结果计算
7.1湿基含水率的计算
湿基含水率X,以%计,应按式(1)进行计算.
*..( 1)
式中:
m烘干前的试样质量,单位为克(g):
:烘干后的试样质量,单位为克(g).
同时进行两次测定,取其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测定结果应修约至小数点后第一位,且两次测定值间的绝对误差不超过0.4%.如果两次测定值间的绝对误差超过0.4%,则需重新测定.
7.2干基含水率的计算
干基含水率X,以%计,应按式(2)进行计算.
*...(2)
式中:
m烘干前的试样质量,单位为克(g);
m:-烘干后的试样质量,单位为克(g).
同时进行两次测定,取其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测定结果应修约至小数点后第一位,且两次测定值间的绝对误差不超过0.4%.如果两次测定值间的绝对误差超过0.4%,则需重新测定.
8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应包括如下项目:
a)样品信息:试验或测试样品的名称、种类、尺寸、数量、取样信息等;b)所使用的标准,包括标准编号、标准名称; c) 所使用的试验方法;d)试验结果;试验中观察到的异常现象:f)试验人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