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Code for seismic design of buildings
(2016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联合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Code for seismic design of buildings
GB 50011-2010
(2016年版)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0年12月1日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16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告
第1199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局部修订的公告
现批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16年8月1日起实施.经此次修改的原条文同时废止.
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 局部修订的条文及具体内容,将刊登在我部有关网站和近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6年7月7日
修订说明
本次局部修订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4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3]169 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的设计、勘察、研部修订面成.
此次局部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两个方面,即,(1)根据《中修订《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附录A:我国主要城镇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和设计地震分组:(2)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实施以来各方的意见和建议,对部分条款进行文字性调整.修订过程中广泛征求 了各方面的意见,对具体修订内容进行了反复的讨论和修改,与相关标准进行协调,最后经审查定稿.
此次局部修订,共涉及一个附录和10条条文的修改,分别条、第7.1.7条、第8.2.7条、第8.2.8条、第9.2.16条、第 为附录A和第3.4.3条、第3.4.4条、第4.4.1条、第6.4.514.3.1条、第14.3.2条.
本规范条文下划线部分为修改的内容;用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次局部修订的主银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本次局部修订的参编单位: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研究所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黄世敏王亚勇戴国莹符圣聪 罗开海李小军柯长华郁银泉娄宇薛慧立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徐培福齐五辉 范重吴健郭明田吴汉福马东辉宋波潘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