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0二二年八月
前言
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1号)、《湖北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办法》(鄂建文【2001】300号)、《湖北省城镇供水条例》(2015年5月28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湖北省城镇二次供水管理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403号)、《湖北省城镇二次供水工程技术导则》(鄂建办【2020】48号),为规范全省城镇二次供水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明确审查内容,统一审查尺度,制定本审查要点.
本审查要点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湖北省城镇供水排水协会(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2号建设大厦A座1312室),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湖北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武汉市给排水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荆门市城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城建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责任公司湖北中南市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黄思周强熊红松苏毅朱海涛冯志邱全春童鉴贤魏利猛汤军郑艳荣胡箭李欣万春丁祥杰唐步青朱凌云余聪姚朝翌莫孝翠龚琛黄星张美华涂茜胡洁琼
主要审查人:张卫东栗心国李传志邓斌黄春枝王志勇万应荣刘登强张雨梅彭艳
编制说明
湖北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组织湖北省城镇供水排水协会和武汉市给排水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等单位编写了《湖北省城镇二次供水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以下简称审查要点).
本审查要点编制工作于2021年11月启动,8家相关单位共计25名专家参与该项工作,召升编制组全体成员会议5次;2022年1-2月间在省住建厅官网上公开征求省内相关施工图审查机构、勘察设计单位、自来水公司的意见,并进行了相应修改;2022年3月,由省住建厅质安处组织相关专家对初稿进行了审查;2022年5-7月,审查专家组对修改稿进行了复审,并予以通过.
为使城镇二次供水工程施工图审查人员了解审查要点的编制思路,现对有关问题予以简要说明,供有关人员参考.
一、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下称《审查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对审查内容的规定,本审查要点按下列原则确定技术审查内容:
1.现行工程建设标准(含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以下简称强条),是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基本依据,与城镇二次供水工程施工图设计相关的强条均为审查内容.为方便审查人员使用,要点对截至2022年7月已颁布的相关有效强
条内容予以列入.在此之后如有新版工程建设标准实施,请直接依据新版工程建设标准中的强条进行施工图审查.
2.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性是施工图审查的重要内容.本审查要点编写过程中,结合省内外城镇二次供水工程施工图审查的开展情况,参考住建部相关施工图审查要点,在充分征询相关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经编制组多次讨论认为,涉及城镇二次供水工程施工图的结构专业内容已经过施工图审查的则无必要再次审查;若城镇二次供水工程包含新建建(构)筑物,其结构专业按住建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等相关要求开展施工图审查.本审查要点不重复列出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性条文.
3.《审查管理办法》未对除结构专业之外的其他专业的非强制性条文提出审查要求,实际审查中是否可不对非强条进行审查,在要点的编制讨论中,存在不同的观点.编制组在反复听取专家意见,参考住建部、省住建厅等类似审查要点的基础上,经充分研讨认为,涉及城镇二次供水工程的强条与非强条之间存在看千丝方缕的联系,且有些强条过于原则,如完全不审查非强条,有些强条的原则规定很难真正得到落实.因此审查应以强条为主,并应将少量与强条关系密切的非强条作为强条的支撑列入审查内容.经筛选,给排水、建筑、电气专业从现行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选择了非强制性条文约43条(不包括建筑节能部分),并将其逐条列出,作为施工图审查的内容.
4.设置于住宅、公建等建筑主体或地下室内的城镇二次供水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