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P GB50725-2011
液晶显示器件生产设备安装工程 施工及验收标准 Standard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 liquid crystal display manufacturing equipment installation engineering (2024年版)
2011-09-16发布2012-08-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局部修订说明
本次局部修订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9年工 程建设规范和标准编制及相关工作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19]8 号)的要求,由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研究所、中国电子技术 标准化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完成, 本次局部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1.根据液品显示器件生产设备技术发展的现状,第2章“术语”
后的术语,新增“2.0.2稼动率、2.0.4漏检率、2.0.5错检率、2.0.6 软贴、2.0.7硬贴等术语。
2.根据液品显示器件生产设备国产化替代、单机验收和试运 互互 试运行前的准备”的第4.2.1条中增加了设备单机试运行的相关 共性要求;“4.3设备试运行”中增加了第4.3.5条和第4.3.6条, 对设备互联互通和系统集成的共性要求进行了规定;第5章“5.1 一般规定”中增加了第5.1.7条,对设备单机验收的共性要求进行 了规定。
3.根据液晶显示器件生产设备的更新换代和技术发展现状, 以及当前液晶显示器件的实际生产工艺需求和液晶显示器件生产 线的系统集成需求,删除了“附录B部分国产液品显示器件生产 设备单机试运行及验收”的内容,新增了“附录B典型国产液品显 示器件生产设备单机试运行及验收”,列出了“显示面板切裂生产 线,激光切割机,全自动研磨机,成核制程自动光学检测设备,软
片贴片机,脱泡机,全自动邦定机,紫外光固化炉,自动焊接机,模 组自动光学检测设备,覆膜机,全自动背光源组装生产线,研磨清 洗机”等已实现国产化,且与当前国内液品显示器件生产工艺相匹 配的生产设备的单机试运行、验收、设备间互联互通和整线集成的 相关要求。
本标准中标下划线部分为修订的内容: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 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地址:北京市 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1号,邮政编码:100007,邮箱:doban@)。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研究所 中电科风华信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华星光电半导体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 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宇晴赵金虎杜宝强朱跃红 孙宇明谢彦波母顺祥黄文胜 郑秉孝孙效义王国栋张书永 孙俊娟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何中伟程凯张崎蔡文晓 朱宗玖马德贵于俊波吴章勇 柳威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160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液晶显示器件 生产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液品显示器件生产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为 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725-2011,自2012年8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8.20、5.4.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O一一年九月十六日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 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2008)105
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信息产业电子第 十一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总结国内 实践经验,吸收近年来的科研成果,借鉴国外符合我国国情的先进 经验,并广泛征求了国内有关设计、生产、研究等单位的意见,最后 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5章和4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安装 工程施工、设备试运行、工程验收等,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 释,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日常管理,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研 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中,请各单位注意 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 议寄至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研究所(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和 平南路115号:邮政编码:030024),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