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新疆维吾尔自治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2022年第一批自治区工程建设地 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公告》(2022年第9号)的要求,编制 组经深人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内其他省区先进 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共分5章和2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 语和定义、设计用室外计算参数、室外设计计算参数应用、建筑 热工设计区划、附录等。
本标准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 新疆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 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新疆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 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125号,邮编:830002, 联系电话:,邮箱:1051273580@)。
主编单位:新疆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气象局乌鲁木齐沙漠气象研究所 参编单位:清华大学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绿色使者空气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东芝开利空调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盟喀侨冷链科技(新疆)有限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制冷协会(学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土木建筑学会暖通空调专业 学术委员会 主要起草人:刘鸣毛炜峰曾婷婷燕达王登甲 王玉娇张锋王江铭秦宏伟王亮 周斌魏晓军陈静李卫萍马兴国 陈永朝李津宇何玲任强陈思烨 主要审查人:王绍瑞姚俊强刘艳峰孙国成王万江 祝大顺郁新喜丁冰张洪洲陆晓瑛 傅炜
目次
总则 2术语和定义 3设计用室外计算参数 4室外设计计算参数应用8 5建筑热工设计区划11 附录A暖通空调室外设计计算参数14 附录B热工设计区属及建筑热工设计用室外计算参数30 本标准用词说明42 引用标准名录43 附:条文说明45
1总则
1.0.1为统一新疆建筑设计计算用气象数据,更好地执行相关 建筑设计标准,提高建筑热工、暖通空调设计、能源管理质量, 特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热工、暖通 空调设计、能源管理及城镇小区规划设计。
1.0.3在编制有关建筑节能、设计等文件时所选用的气象参数 应以本标准为准,各地州政府主管部门对最大冻土深度有明确规 定的应符合各地规定,其他未列入本标准的各专业专用参数,仍 应按相应专业的有关标准执行。
1.0.4本标准按城镇定点提供气象参数,其地名以2023年4月 28日发布的经国务院批准的行政区划为准。
1.0.5本标准所列的参数是根据各城镇气象台站25年(1996 年一2020年)气象记录资料编制的。
不足25年记录者,按实有 记录资料整理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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