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门规定的其他险种等与完成本分包工程相关的全部费用。
该综合单价不因任何原因进 行调整: ④扬尘治理费用(含直接费用:扬尘网材料费、盖网人工费、雾炮费用、酒水车租赁费 及司机费用等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协调费及因扬尘治理造成的停工、窝工等费用)。
4.3工程量计算规则:具体详见综合单价表中约定,如未约定,按照图纸据实计算。
4.4其他 4.4.1应由乙方向行政管理部门交纳的费用、人员进出场费用和相关手续费用及其 他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自行缴纳。
本合同中的税费,由乙方按照国家相应规定自行缴纳。
乙方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和劳务工人)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危险作业意外伤 害保险及政府部门规定的其他险种等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自行缴纳。
4.4.2水电费:施工用水电费按照结算值的_扣除:生活用水电费按结算值的扣 除。
乙方用水用电必须严格按甲方规定使用,杜绝浪费,否则经甲方查证将双倍扣除。
若工 人宿舍为外租房,水电设施由乙方自行解决,乙方按时交纳水电费并承担因房屋租赁引起的 一切责任。
中。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负责办理本合同备案事宜,如因乙方合同备案不及时导致乙方无法 提供发票或提供的发票无法抵扣甲方已经缴纳的税金、施工手续无法正常办理等问题,造成 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支付2万元违约金。
4.4.4乙方工程报量应包含相应安全生产费用投入,安全费用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 提依据,计提比例为: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 工程不得低于2.0%,市政公用工程、治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 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不得低于1.5%,若地方政府计提标准高于上述要求的,参照 地方要求执行。
乙方在安全费用计提时要附带安全生产费用投入明细,并经甲方专职安全管 理人员审核后,予以核算。
五、工程款支付
告知:作为本工程的总承包单位,甲方对包括乙方在内的各分包单位付款依赖于建设单位对 甲方的付款。
乙方充分理解前述风险并充分考虑该风险要素。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建设单位足额支付甲方工程进度款的前提下,甲方按照如下约定
3
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5.1进度款:本工程按口月口节点支付工程款,次月支付上月完成工程量,支付比 例%,提供审核金额100%发票。
工程量计量与安全问题发生频次及整改完成率情况、 工程实体质量实测实量合格率、材料浪费消耗及材料现场管理等评价结果相关联。
具体如下: 95%<P≤100%时,工程量计100%,90%<P≤95%%时,工程量 工程实体质量实计95%,85%<P≤90%时,工程量计90%,80%<P≤85%时,工 质量测实量合格率P程量计85%,P≤80%时,工程量计80%(甲方商务工程师根据 甲方质量工程师签署的某分项工程合格率,对相应分项工程的 工程量进行扣减) 安全问题发生频次高,工程量计97%:安全问题整改率低,工 安全问题发生频程量计97%; 安全次及整改完成率(甲方商务工程师根据甲方安全工程师签署意见,对相应工程 情况
量进行扣减) 材料浪费多,工程量计97%:材料管理差,工程量计97% 材料材料浪费消耗及(甲方商务工程师根据甲方物资工程师签署意见,对相应工程 材料现场管理量进行扣减) 工程实体质量实测实量方法及相关要求按照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甲方《工程 实体质量实测实量操作手册》及甲方现场要求执行。
申方审核确认乙方报量后3日内,乙方应当提供与当期已审核确认工程量等额的增值税 专用发票(需确保发票为当年度发票)原件(包含税务机关代开)及抵扣联电子版扫描件。
乙方需按照合同要求及时提交报量资料,如因报量资料未及时提交或报量资料不规范造 成无法付款,乙方无权要求付款。
5.2完工付款:本分包工程完工并经交工验收合格后个月付至甲方已确认工程 量的%且不超过合同价款的 5.3结算付款:本工程全部完成竣工验收合格,且结算办理完毕后个月付至结 算值的%,剩余%作为工程保修金。
分包结算完成后15日内,乙方应提供分 包结算值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确保发票为当年度发票)原件及抵扣联电子版扫描件, 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5.4支付方式:鉴于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拟采取的付款方式以及建筑工程领域常见的 支付方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可采取网上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 用证、供应链、供应链ABS或其他合法有效的付款方式(乙方承担全部贴息费用、利息费用、 手续费等银行费用)。
乙方投标报价中已包含上述付款方式可能产生的全部资金利息,不得 在合同签订后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主张该合同条款无效。
乙方委托专职收款人办理收付款
业务,收款人必须取得授权,填写《分包商、供应商、租赁费付款申请(对账)单》,如乙 方收款人有变动,乙方必须出具变更证明,并报甲方财务部门备案。
5.5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保证信息完整、内容规范,备注栏按甲方给定信息备 注清楚,否则退回重开:乙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后,次月必须在税务网进行抄税,未经甲方同 意,乙方不得擅自将已向甲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作废。
乙方承担因擅自作废给甲方造成的所 有责任及损失。
5.6甲乙双方纳税人相关信息: 甲方信息乙方信息备注 全称 纳税人身份 税号该开户行为乙方基本
账户,收款账户为基 账号本户或者乙方指定的
本单位其他账户 开户行 地址 电话 乙方在开具发票前,需向甲方确认上述开票信息,否则,由于乙方未向甲方确认导致开 票信息与实际不符,造成发票无法抵扣等问题,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5.7逾期付款责任 5.7.1建设单位不向甲方及时足额支付工程款致使甲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付款的,乙方 同意给予甲方合理的宽限期(以甲方采取商业或法律手段如仲裁、诉讼的实际时限为准)。
甲方承诺在宽限期内采取一切商业或法律上合理的手段向建设单位主张相应的工程款,包括 但不限于:发函催告、仲裁、诉讼等手段,并在取得相应工程款后7个工作日内优先向乙方 支付。
其它非甲方原因致使甲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付款的(如银行系统故障等),甲方应当将 该事项及时通知乙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款项。
5.7.2若由于甲方自身原因,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付款的,逾期付款利息年化利率 以合同订立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准,乙方在报价时己 综合考虑,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5.7.3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如:不按约定开立银行账户、未及时提交报量资料或不按合 同配合甲方进行款项支付等),导致货款或工程款延期支付,甲方不承担延期付款利息及违 约金,乙方不得因此停止施工:乙方擅自停工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 责任及损失。
5.8其他 5.8.1根据建筑行业惯例,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可根据实际需要以物抵债,甲方可以在 某一付款节点以房屋(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拟抵进的房屋)等财产抵顶当期款项,抵顶不 低于合同价款的10%。
5.8.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税率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保证信息完整、内容 规范、备注栏按甲方给定信息备注清楚,否则退回重开;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已 向甲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作废或者红冲:每出现一张未经甲方同意私自作废或者红冲发票, 乙方按照10000元/张标准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从当期付款中扣除,并在分包劳务结算中 扣除:同时乙方承担因擅自作废给甲方造成的责任及损失。
5.8.3乙方企业注册地若不在工程项目所在地,乙方开具发票需在工程所在地办理跨区 域涉税事项报告书,并在开取劳务发票时在工程所在地税务局预缴税金:乙方若不办理,由 此产生的税务风险全部由乙方承担。
六、保证金 6.1乙方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为_万元,此保证金在进场前缴纳由分包自行缴纳至 甲方指定账户或在前两次工程款中等额扣除。
履约保证金返还要求和时间:本分包工程峻工 且项目信息化中分包退场审批记录已评审完毕后三个月内无息退还:安全、质量、工期任意 一项达不到要求,或出现其他违约事项而拒绝履行违约责任,甲方将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或 保函。
6.2乙方向甲方提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万元,此保证金由分包自行缴纳至甲方指定 账户或在前两次工程款中等额扣除。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要求和时间:本分包工程峻工, 乙方支付农民工工资达100%且出具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以后三个月内无息退还。
6.3甲方同意接受乙方以金融机构保函形式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但 乙方提供的金融机构保函必须是无条件、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期限为保函出具 之日起至本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90天止。
七、材料供应 7.1甲方按计划提供以下材料:无。
7.2乙方供料:全部材料由乙方自行提供,包括但不限于零星材料、辅材、低值易耗品 等,费用包含在合同综合单价中。
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妥善保管乙方所属机械、物资,过程中发生物资丢失案件与甲方无关, 甲方不承担相应责任。
7.2.1对于乙供材料,乙方负责原材料进场后的抽检和试验,在材料进场后,必须进行 物资报验,报甲方进行复试,相关检测费用均已包含在综合单价内。
7.2.2乙方对自供材料的质量负责,根据技术要求和有关规定需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 和准用证等证件的,证件必须随货同行,货到后将证件交给甲方,据以进行质量验收,证件 齐全、质量合格的材料方能用于工程。
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乙方负责调换,并承担因 此造成的损失。
7.2.3对于乙方供应材料,若乙方拒绝提供,则由甲方代购,按照甲方购买价格加价10% 从乙方当期工程款中扣除。
八、各类机械及安全防护用品供应 8.1甲方提供机械:现场现有的垂直运输机械。
8.1.1甲方人员操作的机械由甲方派相关专业人员跟班操作、管理、维修、保养、保管, 乙方不准擅自操作。
甲方交由乙方人员操作的机械,乙方办理接管手续,负责日常的保养、 保管。
乙方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保证设备良好状态。
施工任务完成后进行盘点、清理、刷 油,并交还甲方。
如有保管不善或使用不当造成丢失、损坏,乙方负责修理或照价赔偿。
8.1.2由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机械在进出场时,乙方必须参与验收,确认数量及运行 状态,否则,以甲方与租赁商双方确认为准。
8.1.3甲方提供的大型机械,如遇特殊情况提前拆除,则由乙方自行解决物料搬运问题, 申方不补偿相应费用。
8.2乙方提供机械机具:除8.1条约定甲供机械之外的机械设备(包括所用线缆、 机械消耗性材料及配套使用机具),二级配电箱以下电箱、电缆、电器、所用工具、照 明器材、放线测量仪器、手推车、市政接驳口外的施工用水管、铁钳、手电锯、切割机、电 钻等手头工具用具等均由乙方供应,费用己含在合同单价中。
乙方向甲方提供三级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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