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13.220. 01 CCSC80
DB4103 洛阳市地方标電准
DB4103/T185-2025
民宿消防管理规范
2025-02-17发布2025-03-17实施
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 4103/T 185-2025
目次
前言I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基本要求. 5建筑分类与建筑规模2 6建筑构件2 7装饰装修材料.2 8平面布置2 9消防疏散3 10消防设施配备,3 11电气防火,3 12燃料使用. 13消防管理.4 管理职责.4 13.2管理制度及总体要求5 13.3日常消防管理..5 13.4动火作业管理.5 13.5管理记录.6 13.6教育培训.6 参考文献.
DB 4103/T 185-2025
前言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洛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洛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河南省标准化和质量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海成、李晓丽、凡琦、袁利锋、韩来宾、马睿龙、周金芳、何腾飞、冯仪、 张语涵、张良、刘晓丹、田晓婕、王晓亮.
DB 4103/T 185-2025 民宿消防管理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民宿基本要求、建筑分类与建筑规模、建筑构件、装饰装修材料、平面布置、消防疏 散、消防设施配备、电气防火、燃料使用、消防管理等.
本文件适用于民宿的日常消防管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面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20517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1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6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 GB55037建筑防火通用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民宿 利用当地民居等相关闲置资源,经营用客房的建筑物总层数不超过4层且总建筑面积不超过800m, 为住宿人员提供体验当地自然、文化与生产生活方式的小型住宿设施.
[来源:GB/T41648-2022,3.1,有修改] 3. 2 民宿主人 民宿业主或经营管理者.
[来源:LB/T 3.2]
4基本要求
4.1设有民宿的村镇、街道、旅游区,其公共消防基础设施要与农村、市政、旅游区基础设施统一规 划建设和管理.
4.2民宿相对集中区域的村镇、街道建设给水管网时,应配置室外消火栓或市政消火栓.
无给水管网 的地区,村镇改造时应设置天然水源取水设施或消防水池,山区宜设置高位消防水池,消防水池的容量
DB 4103/T 185-2025 不宜小于144m;当村镇内民宿柱、梁、楼板为可燃材料时,消防水池的容量不宜小于200㎡².
4.3民宿相对集中区域应采取设置防火隔离带、设置防火分隔、开辟消防通道、提高建筑耐火等级、 改造给水管网、增设消防水源、安装智慧消防设备等措施改善消防安全条件、降低火灾风险.
4.4民宿相对集中区域,可成组布置,每组为一个防火分隔区域.
a每个防火分隔区域建筑物的占地面积总和不应大于2500m,且周围应设置可供消防车通行的 道路: b)成组布置时,组内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4m; c)组与组或组与相邻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应符合GB50016的规定.
5建筑分类与建筑规模
5.1按照建筑承重构件和楼梯的燃烧性能,民宿建筑分为以下3类: a)A类:墙、柱、梁、楼板和屋顶承重构件均为不燃材料; b)B类:瑙、柱、梁、楼板均为不燃材料,屋顶承重构件为可燃材料; c)C类:柱、梁、楼板任意一种为可燃材料.
5.2A类民宿建筑经营用层数不应超过4层,B、C类民宿建筑经营用层数不应超过3层.
5.3C类民宿建筑经营用层数为3层时,每层最大建筑面积不应超过200㎡”,为2层时,每层最大建 筑面积不应超过300m°.
6建筑构件 6.1A类民宿采用钢结构时应进行防火保护,柱的耐火极限应达到2.5h,梁的耐火极限应达到1.5h.
6.2B类民宿采用钢结构时应进行防火保护,柱的耐火极限应达到2.0h,梁的耐火极限应达到1.0h.
6.3C类民宿疏散楼梯为木质楼梯时应经阻燃处理,为钢结构楼梯时应进行防火保护,耐火极限不低 于0.5h.
6.4不应采用金属夹芯板材作为建筑构件.
7装饰装修材料
7.1楼梯间的顶棚、璀面和地面应采用不燃装修材料.
7.2疏散走道的顶棚应采用不燃装修材料,墙面和地面应采用不燃或难燃装修材料.
7.3客房与公共活动用房的顶棚、地面应采用不燃或难燃的装饰、装修材料.
7.4建筑外墙不应采用可燃易燃保温材料和可燃易燃外墙装饰、装修材料.
7.5公共厨房的顶棚、墙面、地面和灶台、烟肉均应采用不燃材料.
7.6C类民宿厨房与炉灶相邻的墙面应作不燃化处理,灶台周围2.0m范围内应采用不燃地面,炉灶 正上方2.0m范围内不应有可燃物.
8平面布置 8.1客房、餐厅、休闲娱乐区、零售区、厨房等不应设置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8.2零售区、厨房宜设置在首层或其他设有直接对外出口的楼层.
8.3客房、餐厅、休闲娱乐场所、厨房等应设有开向户外或开散内天井的窗户.
8.4使用明火的厨房宜独立设置,确需设置在建筑内部的公共厨房与其他部位之间应采用防火门、防 2